感冒藥可以製成毒品獲得更高利潤,藥廠會不會因此鋌而走險?
雖然樓上很多人對題主的智商、道德進行了無情的嘲諷,但我想說這其實是個好問題。
資本論中說「有50%的利潤,資本就鋌而走險;為了100%的利潤,資本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300%的利潤,資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首的危險。」
涉及毒品,顯然不能一廂情願的認為「只有腦袋不正常的人才會想這些」,也不能只靠道德來約束或者靠事後的法律審判來約束。既然有這個可能,就一定要採取相關措施,堵住這個漏洞,把這種可能扼殺在搖籃里。
國務院也是這麼想的。
國務院採取的措施就是:《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
這個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國家對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經營、購買、運輸和進口、出口實行分類管理和許可制度。由公安部門匯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商務主管部門、衛生主管部門和海關總署等部門進行監控、管理。樓上都跑題了,你們說的都不是樓主想看的,呵呵。
首先,成本問題。我們假設藥廠有制毒的目的,拿出可行性方案。你會發現,這個方案最後是要把這個城市從上到下整個司法系統、衛生系統、葯監部門等等全都腐化打通。因為一個製藥企業會受到極為嚴格的監管(尤其是你的製藥材料里有毒麻藥品存在的時候),這是與地下黑作坊除了警察和「同行」就沒有被人來搗亂的最大區別。這個「腐化打通」的成本是要計算到制毒成本裡面的。
第二,生產規模問題。毒品和感冒藥不同的地方在於,感冒藥大規模生產之後可以很快的在各大藥店醫院布貨。那麼毒品呢?大規模生產?不說你要單獨開闢一條生產線,就是那些工人你要如何管理?你能保證每個人都口風嚴謹?這也是和小作坊不同的。就算你解決了生產線和工人管理問題,能夠成規模的制度,如何出貨?這個關係到藥廠的地理位置有關。囤積大量感冒藥和囤積大量冰毒在風險上還是有很大不同的。
第三,關於利潤。題主說可以獲得更高的利潤是和感冒藥相比的。而且這個利潤不能做到賬面上,只能有一個會幾個企業高管瓜分(分的人越多泄密風險越大)。這裡給你出個不很恰當的選擇題:
A.操著賣白菜的心,賺著賣白粉的錢(藥廠真心能賺那麼多錢,相信我。)B.操著賣白粉的心(賣白菜X10000),賺著賣白粉X2的錢。
我選B,你呢?最後指出一點題主的誤會,在我知道的製藥企業里,沒有「感冒藥廠」,一個稍微有點規模的葯企手下的藥品都是數種甚至數十種的。而且,最主要的,藥廠的管理層或者說股東賺的錢絕對不比制度販毒賺的少。
那你可能會問為什麼某村的人不幹個葯企而要制毒?這個是每個人的選擇不同,我認識的葯企高關中,既有十幾歲輟學出來打拚的也有海龜回來的葯化博士,價值觀不同而已,和接觸的環境和受教育程度有關係,扯遠了。這裡有一個違法的成本.
犯罪分子願意承受犯罪成本.來賺取遠高於正常商業的利潤.
藥廠的人不願意承受犯罪成本.還是老實做葯.賺製藥行業的利潤.
其實可能不是他們不想,
是制獨(或者制感冒藥)的原料一直被國家嚴格監控,
濃硫酸這種常用化學品都要去公安局備案的,製造出獨品還能從公安眼皮子底下銷售出去?算了算,算了。藥廠就在那杵著。。敢制毒不是找死么。。
你不覺得藥廠比制毒賺的更多麼?
藥品的利潤高於毒品很多,舉例:狂犬病疫苗自己去醫院打一針35元,疫苗的進價也就是成本價2分錢。自己算吧,我不信毒品利潤有這麼高。
因為與藥品相比,毒品的利潤太低了。一個是有妹子倒貼還白送票子房子車子還有社會地位一個是不小心就會賠掉妹子票子房子車子還有小命你選哪個?
在同樣可以穩定賺錢的情況下,為什麼要選擇違法的行為呢。雖然毒品可以賺取高額的金錢,但是它有巨大的風險,一旦被抓捕,那麼賺那麼多錢給誰花啊,我們是為了有穩定幸福生活而工作,不應該為了簡單的賺錢而去鋌而走險
很明顯感冒藥的利潤高於毒品,毒品成本比感冒藥高得多!999有幾億幾十億在湖南台的廣告費,人家沒有高額利潤能這麼大手筆嗎?全地球60多億人都能用到感冒藥,但是全地球用到毒品的人不會超過6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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