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沒有開刃的工藝品刀劍會觸犯法律嗎?
淘寶上有很多個人店鋪,都在經營未開刃的工藝品刀劍,有很多都賣得很火。阿里巴巴上也有貨源,也沒見什麼限制。所以我想從阿里巴巴上進購一批貨,用微商渠道進行經營,不知道會觸犯法律么?
作為一個法律人和刀具愛好者,這個問題我略懂。
首先說結論:違法。
一、網上的絕大多數所謂不開刃工藝品刀劍均屬於管制刀具。
管制刀具的認定標準的最初來源是1983年公安部出台的《管制刀具暫行規定》,其中規定:「管制刀具是指匕首、三棱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相類似的單刃、雙刃、三棱尖刀。」1994年公安部又下發了《關於管制刀具範圍的批複》,這個文件進一步明確了無彈簧但有自鎖裝置的單刃刀、雙刃刀、形似匕首但長度超過匕首的單刃刀、雙刃刀(如仿東洋武士刀)等也屬於管制刀具。但該規定仍然是概括的語義描述,缺乏可執行的刀具長度等技術性標準。另外,各省、直轄市和民族自治地方可以根據《管制刀具暫行規定》制定的具體管理措施。該授權性條款導致了各省之間的認定標準事實上的不統一,導致了部分刀具在不同地域會有合法的和非法兩種不同的認定。一個典型的例子是,如果有人在長途汽車上攜帶某一刀具,根據上車地的規定屬於合法可攜帶的刀具,且不違反相關交通規則,因此他攜帶刀具的行為是合法的行為。但當汽車到達到在另一個省的目的地,就有可能因為認定標準不同,他攜帶刀具的行為就變成了非法攜帶管制刀具的違法行為。
2007年的《管制刀具認定標準》的出台初步解決了這個問題。該文件規定匕首:帶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於60度的單刃、雙刃或多刃尖刀。三棱刮刀:具有三個刀刃的機械加工用刀具。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跳刀):刀身展開或彈出後,可被刀柄內的彈簧或卡鎖固定自鎖的摺疊刀具。其他相類似的單刃、雙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於60度,刀身長度超過15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其他刀尖角度大於60度,刀身長度超過22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都是管制刀具。由於該文件對刃長作出了具體規定,形成統一的可測量標準,避免了執法中認識分歧,體現了法律的確定性。此外,該文件規定「其他刀尖角度大於60度,刀身長度超過22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也屬於管制刀具,更加科學的界定了刀具的定義,適應了管制刀具管理的現實需要。
網上販賣的所謂工藝品刀劍一般採用碳鋼製作,少數高檔的會用錳鋼或工具鋼,並經過熱處理,均屬於可以用來開刃的刀具。且造型多仿日式打刀、漢劍、動漫刀劍等,刀尖銳利,不能適用「未開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徑R大於2.5毫米的各類武術、工藝、禮品等刀具不屬於管制刀具範疇」的例外條款。
而且以我的經驗來看,如果你真的只賣不開刃的刀劍,肯定是賣不出去的。
二、網上販買管制刀具屬於違法性行為,可能被沒收刀具直至刑事追究
對於「非法制販管制刀具行為」行為的認定和處罰受管制刀具生產、銷售許可制度存廢的影響。《治安管理處罰法》實施前,非法制販管制刀具行為應當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管制刀具暫行規定》進行處罰。《管制刀具暫行規定》第13條的規定:違反本規定,非法製造、銷售、攜帶和私自保存管制範圍刀具的,公安部門應予取締,沒收其刀具,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條款予以治安處罰。有妨害公共安全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0條規定:有下列妨害公共安全行為之一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非法製造、販賣、攜帶匕首、三棱刀、彈簧刀或者其他管制刀具的。可以說當時對非法制販管制刀具的行為處罰是比較嚴厲的,從沒收刀具,治安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治安管理處罰法》實施後,原《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自行廢止,由於不再實施管制刀具生產、銷售許可制度,新法也沒有關於非法制販管制刀具的處罰條款,原《管制刀具暫行規定》中指向的處罰措施也無法再適用,只能按其自身條款採取由公安部門作出取締和沒收刀具的處理。此外,個人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在公共場所設立銷售門面或攤位公然展示銷售的行為,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在攜帶管制刀具至公共場所的規定,可以此款條文進行處罰。
但在實踐中,公安機關經常擴大執法範圍,如:陽江首例非法網路銷售管制刀具窩點在被端。甚至追究刑事責任:辦小廠做刀賣網上銷得不錯無照經營管制刀具犯罪了。如果沒有辦理刀具(非管制刀具)相關的工商登記,那麼是否追究刑事責任就看當地公安部門的態度了。
你可能會問,那麼上海的幾個刀劍銷售商和龍泉的店是怎麼回事。上海的幾家店基本都和海外有合作關係,定位高端,手續齊全。客觀上也不會有人用數萬元的刀劍去打架鬥毆,尋釁滋事,因此沒有社會危險性;而龍泉是地方對產業的特殊保護,所以生產、銷售、郵寄都不是問題。如果你沒法學上海,店又不開在龍泉,那麼十分不建議你干這行。是否觸犯法律,主要看兩點:
1、刀具是不是管制刀具。
2、刀具在你手裡是什麼狀態。
先說第一個:
【新的「管制刀具認定標準」中規定,管制刀具一般分為5類】
第一類是匕首,包括帶有刀格的單刃、雙刃刀,且刀身長度超過100毫米(含100毫米);
第二類是三棱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
第三類是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跳刀);
第四類是其他相類似的單刃、雙刃、三棱刀,包括:刀身長度超過120毫米(含120毫米),且刀刃與刀背(或另一側刀刃)上距離刀尖頂點1厘米的點與刀尖頂點形成的角度小於60度的雙刃或單刃刀;無刀尖或刀尖不明顯,但刀身長度超過150毫米(含150毫米),且刀身最窄處小於80毫米(含80毫米)的單刃、雙刃刀。
第五類管制刀具是,根據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列入管制的刀具。
這個規定如何解讀呢?比如這把刀:
按第一類規定衡量,它有刀格、單刃,但因為它刀身長度沒有超過100毫米,所以不是管制刀具。
按第四類規定衡量,它的刀尖夾角小於60°,但因為長度不足120毫米,所以不是管制刀具。
第二類、第三類規定的意思是:三棱刀、彈簧刀不管大小,都算管制刀具。
第四類規定里還有一條是講沒有刀尖的刀具【無刀尖或刀尖不明顯,但刀身長度超過150毫米(含150毫米),且刀身最窄處小於80毫米(含80毫米)的單刃、雙刃刀。】這句話的意思是:沒尖兒的刀,刀長不得超過15厘米、刀寬不得低於8厘米(基本上也就是菜刀能符合這個規定);太長或比較窄的刀,就會具備砍或刺的能力,需要管制,西瓜刀、蛋糕刀、肉鋪用的砍骨刀,都屬於管制刀具。
關於【無刀尖或刀尖不明顯】,在《規定》里另有一個與你的業務有關聯的說明:未開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徑R大於2.5毫米的各類武術、工藝、禮品等刀具不屬於管制刀具範疇。
什麼叫【刀尖倒角半徑R大於2.5毫米】呢?是指這樣的情況,如圖
這個刀尖是屬於不明顯的,刀身前端是圓弧形狀,倒角半徑就是圖上黃圈的半徑,綠色圈是一個參考比較,可以看得出,這個倒角半徑越大,刀尖就越禿越平,所以它限制了這個半徑。如果比這個半徑大,你隨便賣,如果小於2.5mm,這個不明顯的刀尖就跟尖銳的刀尖沒啥區別了,需要管制。接著說第二個問題:刀具在你手裡是什麼狀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有下列妨害公共安全行為之一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三)非法製造、販賣、攜帶匕首、三棱刀、彈簧刀或者其他管制刀具的。也就是說:如果你的刀屬於管制刀具,你擱家裡放著是不違法的,肉店的砍骨刀只要不離開肉店、西瓜刀不離開瓜攤、蛋糕刀不離開飯店,都是合法的。但是你不能賣(如果你沒有售賣許可證的話)、不能製造(如果你沒有刀具加工特行許可證的話)、不能帶到公共場所。主要就是賣刀劍的……有了解
跟頂樓一個結論但是要補充……你買的時候,也就是在我們這裡。這個東西叫做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龍泉寶劍
我們的店還有廠子都是工商註冊的,所以啊。我們不管咋都行,即便是開刃的也可以放心郵寄。絕不會被扣留,被扣了會被找到我們當地公安局,然後我們自己領回來就是了。但是,當你買到之後。
SO
它就成為一個比較長而且開刃的 工藝品並且複合管制刀具的範疇。但是呢,如果你就放在你家裡或者,拿出去的時候隱藏好。基本沒啥如果過安檢,或者你因為別的事情,警察搜家裡了。那麼抱歉……管制刀具……沒收算輕的……甭管多少錢買的……沒收……一般而言,我們這裡每個廠子都能向公安局申請那種全國通用的收藏證書
恩……收藏證書。但是不是普通的那種,隨便寫個歷史文化啦,廠家工藝多牛逼啦之類的……證書很簡單,就是我們這邊公安局發的 有編號,有製作人 還有收藏人。但是……%你覺得你買個幾百幾千塊的龍泉有可能拿到這樣的證書嗎?可能嗎?
O(∩_∩)O哈哈~所以啊……根本不可能的事情,一般普通的幾百塊幾千塊的刀劍,我們一般都是給配的那種沒有法律效力的收藏證書。那種證書具體看人家執法人咋辦了,有時候你稍微來點意思也能混過去,但如果真較真那你還是會被收。但是,如果有客戶下定製單,而且是好點的 也就是我們正規的流程工藝下來的。
幾萬塊的刀劍【指的是一把大概的價格】那麼我們肯定要幫忙跑了,各種信息,排隊……反正最後一定要把收藏證書【真的】給到位的。
一般這個證書辦下來得3-6個月吧……雖然時間長……%但是 即便你犯了天大的事情,被抄家。搜出了這個,只要一證在手,這玩意就屬於收藏品,不屬於管制刀具。當然 以上不管你撒證書。你要過安檢,飛機?依舊沒戲。看你能耐了還有明目張胆帶出門的……別亂晃悠,小心人家武警開槍……%(*  ̄3)(ε ̄ *)備案即可,非遺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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