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達新材被證監會調查會對分眾傳媒借殼上市產生多大影響?分眾傳媒會換殼嗎?

看了相關新聞,似乎是與之前宏達新材誤操作的一次約定購回證券交易有關,請問各位對這次事件的嚴重性作何評價?是否會導致借殼失敗?是否會導致換殼?在董事長辭職之後是否存在繼續重組的可能?


以下都沒有什麼證據,僅供消遣。

宏達新材去年的周線走勢如下:

分眾傳媒是2013年5月25日即宣告私有化完成的。而宏達新材在2014年初走到近期最低位以後開始了一輪幾乎單邊上漲的行情。我個人懷疑主要還是雙方接觸的時間過久,在個人利益和整體利益面前,最初知情者里有人選擇了個人利益,導致消息大面積擴散導致的。本來如果此事能成,明年這會1年期鎖定的股東都到期了。豬隊友。

現在來看分眾在註冊制新上市條件和新板塊推出之前完成新殼的談判並通過證監會的審批的可能性非常低,一是審批時間不夠,證監會正忙著審IPO,沒什麼空餘人手。

另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可能沒有殼了。即便經過這幾天的大幅調整,根據choice終端的數據,截至2015年6月23日收盤,大股東持股超過40%,市值低於40億的上市公司剔除創業板只剩下47家。這47家都是各路人馬的香餑餑,身價見漲。這47家中我還沒有統計那些借殼流程麻煩無比的國資控股上市公司,實際可用的殼資源可能更少,所以代價也越來越高昂。

即便是江南春已經是個大土豪,但對他來說恐怕這個時點去花數以十億計的大價錢搞個新殼,還不如再等個半年一年,註冊制以後自己上算了。但是可能就活生生的錯過了這輪牛市,或者至少說是錯過了這輪牛市最好的一段。豬隊友。

對宏達新材大股東來說,不僅到嘴的鴨子飛了,還要惹上一身官司和全國散戶的唾罵。證監會調查下來如果坐實了內幕交易,不僅僅沒收所得還要加倍倒罰,終身市場禁入什麼的。總之確實是豬隊友。


如果調查後被認定為欺詐發行或重大信息披露違法的,將面臨強制退市的風險。這種情況下很難說不會對已經披露的重組造成影響。分眾可能需要重新找殼,但目前市場環境下重新找殼並非易事,且折騰了這久後再重新找殼借殼上市時間上也已經不划算。因此,註冊制推出後直接上也是一個選擇。 個人淺見。


分眾是我的前東家

13年年中進入分眾 saler用上市公司是A股廣告行業市值第一 藍籌 什麼的概念忽悠客戶 年底沒動靜

14年一年都是上市上市 各地區分部業績壓力大大的

15年必須上市 老江的對賭就到今年 再不上市 就要拿出不少於利潤75%分給其他股東 公司控制權不知 老江這麼強勢的人 ……

現在是進退兩難的境地 宏達新材的違規要看證監會怎麼處理 排隊IPO頂風作案啊 最輕的話是處理宏達新材 罰款 但是大家看看現在的股市點位…… 再上市可能要調整估值了 不好的情況就是無法介殼 宏達退市 分眾要去找新殼了 市場上能有多少殼資源 又是時間金錢啊 而且那時候估值 大盤點為呢? 15年沒法上市說好的對賭協議呢? 註冊制上面也是時間不等人啊

公司已經發了期權 PE對分眾期待還是很高的 老江與上市八字不合啊 美股上市連連被做空(對外口徑是美國投資人看不懂分眾 囧 )現在上市前途未卜 真替老江捏把汗

分眾是個業績 利潤都不錯的公司(與現有很多公司比)現在就看老江 分眾 投資人們如何過這一關了


對交易的影響還是要看最終的調查結果。

根據現在披露的信息,此次宏達新材遭到調查主要是因為2014年宏達新材和偉倫投資之間的一筆回購交易違規,而兩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都是宏達新材的董事長朱德洪。最壞的結果就是最後坐實欺詐發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違法行為,這樣宏達新材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並暫停上市,借殼的事基本就黃了。當然最好的結果是監管層最後認定宏達新材並無重大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只是回購交易違規,罰款處理,如果這樣借殼基本上不會受影響。

從分眾傳媒方面來說,根據之前消息,分眾計劃的借殼流程有四步:

1.分眾股東以其持有的擬上市公司T1(分眾多媒體)與上市公司原有資產進行置換。

2.資產置換產生的差額由上市公司通過現金和發行股份的方式向分眾股東支付(包括原股東與新投資者),同時募集配套資金。

3.雙方交易完成後,分眾股東所持有的 T1公司的資產注入上市公司,分眾原股東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權。

4.重組審批完成後,部分拆除FMCH(分眾設立在香港的全資控股子公司)中間架構,形成新的股權框架,即原股東、新投資者、FMCH分別直接持有T1公司70%、20%和10%的股權,並以此股權結構與上市公司進行進一步交易。

根據宏達新材6月10日的公告,宏達新材擬採用詢價發行方式向不超過 10 名符合條件的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 ,這意味著借殼已經進行到了第二步,分眾接下來只要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權,待審批完成,借殼基本上就完成了。在這個時間節點突生變故,分眾自然是希望宏達新材能夠平安度過,確保交易完成。

當然,如果交易無法完成,分眾手中若還有備用的殼資源,可能會考慮通過其他殼資源上市,但據稱江南春與公司其他股東簽署了對賭協議,必須在2015年內實現公司上市,如果再換殼,一切都得從頭來過,這無疑要付出巨大的成本,包括時間,對分眾來說這顯然很難接受。據我個人猜測,如果此次借殼失敗,分眾不會再考慮換殼。等到新的《證券法》正式實施,註冊制落定,自己上市顯然是更好的選擇。


剛有哥們兒打開電話問,能不能找到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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