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的王朝末日爆發危機的大多數主要原因都是因為土地兼并是不是真的?


土地兼并-&>政府稅收減少-&>中央政府控制能力下降-&>中央政府喪失對地方叛亂的鎮壓能力-&>政府崩潰-&>叛亂者重建政府.

土地兼并的問題在於,大量的免稅階級控制了大量的土地,造成中央政府稅收下降,糧餉不足最終喪失對軍隊的控制權.中國歷史上被農民起義推翻的朝代並不多(元朝大概是唯一一個),真正得手的都是各路本族或者異族軍閥.農民起義大多數情況下,是因為災害條件下無法生存,對於江南地區來說,災害容忍度要更高,所以在江南地區需要起義之前,北方肯定先發生起義了.土地兼并不嚴重的情況下,即使人口逼近承載上限,中央政府還可以通過稅收和救災延緩危機的爆發.

至於皇權與人民的矛盾,本質上中國古人嘴裡的"民",就是那些地主和大地主,也就是那些寫書和看書的人.


一會詳細些,要睡覺去了。

實質上是一個歷史唯物論的研究方法,建國初開始中國學派的歷史研究,一般而言會試圖將其轉換到經濟模型上面,去探求一個社會機器本身是如何在某種定性條件下崩潰的,以尋求本源。而土地兼并,是我們按照這種模型歸納出的一個節點。如果我們改為「土地兼并在王朝沒落的原因中大部分時候都是重要因素之一」,我想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土地兼并實際上內蘊了幾重矛盾:

1,土地由封建貴族私有---農民的廣泛矛盾。

2,土地流轉由政府主導---土地財產私有。

3,人口增長---土地產出。

而這三重矛盾的公共政策節點,就在於「財稅政策」。簡而言之是,封建貴族-市民階級-農民階級三者在徵稅主體上的供養比。而土地私有化之後,貴族門閥把持土地,從中世土地主經濟(租庸制)到近世莊園主經濟(佃戶制,土地包分租賃給農戶),都存在,由於貴族土地佔據,導致農業文明基礎的中央政府的集權控制下降,而貴族本身的話語權會造成徵稅主體從貴族階級身上移開,完全壓在了市民階級和農民階級身上。。

而人口和剩餘土地的矛盾,在農業產出,以及環境相對不優渥的地區,會出現很明顯的增長矛盾,體現為人口貼近增長邊際,有效勞動力的產出率卻降低,使得土地容納人口出現邊際。而中央在土地兼并並不嚴重的時代,可以通過稅收找補,以及區外屯田,包括直接賑濟的方式來進行找補。但是當土地兼并嚴重的時候,這種調節手段就顯得無力了。

而土地政策上,

秦始皇統一六國後 ,於公元前 216 年頒布「使
黔首自實田」的法令 ,讓老百姓向政府呈報、登記
實際佔有田地的數額 。頒布這項法令的意旨 ,主
要是國家為了掌握各民戶的土地數量 ,以便據田
定稅 。這項法令的頒布 ,同時也標誌著在全國范
圍內承認了私有土地的合法性。當然依然保留了大量屯田和公田本身的存在。

而秦漢以後的土地制度 ,大致有國家土地所有
制 、地主土地所有制和自耕農 、半自耕農土地所有
制三種形式。比如如 : 曹魏「屯田制」,屯田區不隸屬於郡縣 ,直屬大司農 ,由典農中郎
將或典農校尉 、屯田都尉管理 ,屯田分民屯和軍屯兩種 ,屯田區的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

而唐代「均田制」,唐代的均田令與前代相比 ,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就土地的買賣而言《, 通典·田制下》載:

諸庶人有身死家貧無以供葬者 ,聽賣永
業田。即流移者 ,亦如之。樂遷就寬鄉者 ,並
聽賣口分 (賣充住宅、邸店、碾磑者 ,雖非樂
遷 ,亦聽私賣) 。諸買地者不得過本制 ,雖居
狹鄉 ,亦聽依寬制 。其賣者 ,不得更請 。凡賣
買即須經所部官司申牒 ,年終彼此除附 。若
無文牒輒賣買 ,財沒不追 ,地還本主 ??其官
人永業田及賜田 ,欲賣及貼賃者 ,皆不在禁限。

而田賦方面的變化路線在於:三代
至春秋時期的貢 、助 、徹制 ,戰國 、秦 、漢和兩晉時
期的租稅制 ,北魏至隋唐的租調 (租 、庸 、調) 制 ,唐
中期至明中期的兩稅法 ,明中期至清雍正年間的
一條鞭法 ,雍正年間至民國初年的地丁銀制 。嚴
格地說 ,一條鞭法和地丁銀制是兩稅法的繼續和完善

整個路線在修修補補,都試圖完成「耕者有其地」,田賦稅政,貴族土地私有三者之間取得平衡。但是確實往往最後都會導致大規模的土地兼并。

而這個經濟模型的反例是有的,反例是體現為「土地兼并」並未成為主導性的原因。但是江南並不是反例,一則,江南開發較晚,農民起義大潮都在江南開發初期之前,其次,江南的人口-土地矛盾,並未由於土地兼并而過分深化,由於其極高的農業產出,和水系交通之上建立的手工業和商業的經濟結構整合。所以農民失地的狀況並不嚴重。

反例來說,更多在於指出,土地兼并外的更直接的原因。比如在秦未亡於流民,課稅制引農民起義,但是未導致秦滅,更多來自於原六國地方勢力的恢復和山東原土地貴族,並且秦的軍事能力上的分散,以及內政混亂。

而西晉之亡,晉室根基贏弱,且分封諸侯王,兄弟子侄並列州郡,試圖拱衛皇權,卻至地方專權,也未曾真正排除外戚專政的可能,以致晉慧帝時,內耗嚴重。

門閥士族伴隨著從曹魏後開始地主階級地位的提升,以至和地方勢力聯合,會形成極度明顯的政治力量,門閥政策興盛於東晉,但自西晉始。

少數民族政策也是出現失誤,北方之地未做更好安置。

最後司馬氏腐化過早,以為天下大治,歌舞昇平。

而土地兼并更多影響的是門閥士族勢力的存在,以及農耕結構的不穩。固然是主要原因,但是其他的原因權重並不低於此。所以單純將西晉之亡歸於土地兼并,也是一個比較粗暴的事情。

所以,」王朝滅亡大部分時候,土地兼并都是其重要原因之一「這個論斷沒有問題,完全歸納在土地兼并上,稍顯粗暴。


說王朝滅亡的原因「都是」土地兼并不確,表述改為「主要是」、「多因為」土地兼并則問題不大。

按照建國以來史學的傳統,解釋歷史事件一般要追溯到其生產力、生產關係上去,即尋求史實背後的經濟根源——土地兼并正好是最能通過經濟模型解釋的一大要素罷了。

至於江南為何不先亂的原因,我與 @iux001 兄弟所想差不多:一則江南開發較慢、較晚,當前漢、後漢、唐末幾次大的農民起義的時候,此地還是地廣人稀,並未有嚴重的人口土地矛盾;二則江南環境較北方優越,即使出現土地兼并,剩餘土地能容納的人口也較多,使得矛盾會有所緩和。

有無絕對不是因為土地兼并滅亡的王朝?

我認為是有的,比如秦朝。秦末爆發了中國史上第一次農民起義。教科書上將這次農民起義的原因歸結為「暴政」,大概也不全對——秦末農民起義、秦朝滅亡的原因其實以軍事原因為主:1,統一的國家理念短時間內難以貫徹,地方的復仇主義、反抗主義復燃;2,秦初統一戰爭消滅了六國大量的有生力量,這是秦統一的原因;然而經過十來年的繁衍,原六國土地上的青壯力量重新發展起來,有了與秦軍再度一戰的實力;3,秦人在地方上的軍事力量既分散又不鞏固,大量主力軍淹留在南越、北胡,不能迅速應付危機……

可見,至少在秦朝滅亡問題上,土地兼并絕不是最適當的一種解釋。


答案很簡單:不是

先上結論:租佃分成制可能效率比較低下,但絕非古代社會周期性動蕩的原因。

從亞當斯密開始,不少經濟學家都認為租佃制缺乏效率,雖然像張五常這樣的少數人試圖挑戰這個結論,但多數研究還是認為租佃制相比之下效率更低,推薦大家看一下這篇研究論文:

Sign In,除此之外,著名經濟學家Newberry and stiglitz(1979)以及Bardhan(1984)也認為租佃制缺乏效率。

由此可見,說租佃制比起現代資本主義缺乏效率,可以說沒有什麼問題

然而,把租佃制和土地兼并看作古代周期性動蕩的動亂之源,把官府看作是維護地主階級的工具,把主佃矛盾看作古代矛盾的根本,就不對了。

中國歷史上從陳勝吳廣到太平天國這些以往被稱為農民戰爭的大規模民變,其實與佃變(即佃農反抗地主)性質完全不同。民變主要是官逼民反。它們或是由朝廷濫用民力(如秦末、隋末、元末)、橫征加派(如明末)引起;或由朝廷嚴厲的國家壟斷、經濟統制(榷茶、博買、海禁、礦禁等)絕民生路而激變;或因官府嚴厲的戶口控制與流民潮發生衝突,包括官府強制遷徙或強制阻遷(封禁、遣返、追逃等)均可激起民變;或由於吏治腐敗、法外敲詐而激成民變(常與以上三因素疊加)。

歷代大規模「民變」直接原因:

秦末:「頭會箕斂」,徭役失期,「亡亦死,舉大計亦死」,導致陳勝吳廣揭竿而起。

新莽:恰恰是指責「土地兼并」、痛罵「豪民」最厲、實行「激進的國有制改革」的王莽,激起從窮人到地主的普遍造反。

東漢末:太平道、五斗米道徒「三十六方同日而起」,以「天公」、「地公」、「人公」、「太平」為號召。

後趙梁犢、成漢李特、北魏六鎮民變,都與強制遷徙與反遷徙有關。南朝唐寓之,則以反抗「檢定黃籍」起兵。

隋末民變以「土寇」為主,大舉興役(征高麗、修運河等)是主因。「譬如遼東死,斬頭何所傷」是最流行的呼聲。

唐末王仙芝、黃巢均為「流寇」,主力是與國家食鹽專賣制度對立的「私鹽販」。民變除反官府外,還特別仇視「衣冠戶」。

宋初王小波、李順之變是反對朝廷「博買」的茶農與茶商。北宋末王安石新政以「抑兼并」為由大搞國家壟斷,出現「西城刮田所」,「造作局」、「蘇杭應奉局」等苛政,導致民變高潮。其中最大者是「漆園主」方臘,他因「造作局屢酷取之」而反。南宋又有茶商賴文政等幾次反「專賣」制的民變。

但是,這些民變與民間的租佃、僱傭關係,乃至與過去經常被大加渲染的土地兼并、尤其是以所謂土地私有自由買賣為動因的經濟型兼并可以說沒什麼關係。歷史上的民變,尤其是導致改朝換代的大規模民變,沒有一次是由佃變蔓延擴大而來的,它們既不反映租佃制度的發達與否,也不反映主佃關係的好壞,與民間地權的集中與分散也看不出多少相關性。

例如:

一般公認,我國長時段經濟史以晚唐為界,此後的租佃制比此前要發達,然而晚唐以前的「農民戰爭」並不比以後少。

宋以後江南租佃制比華北發達,但華北的民變卻比江北多。

北魏隋唐實行均田制,無論對其性質及成效有多少爭議,與「不立田制不抑兼并」的宋朝相比,對土地買賣與租佃肯定有妨礙。然而北魏至隋唐發生過多次大規模民變,而類似規模的民變在兩宋300多年間卻從未發生。

佃戶如主動參與抗官,往往倒是在其地主的帶動下,《水滸》中就有許多「地主帶領佃農造反」的故事。但這就不是佃變,而是民變了。同樣的事情也在現在的敘利亞出現:敘利亞也正是一群地主,資本家帶領租客,僱員去造官府的反。

事實上,導致大規模流寇的社會危機,往往並不表現為很多農民無法獲得土地,而是相反:朝廷聚斂造成的沉重負擔、惡劣的吏治以及種種天災人禍使農民有地不種、棄地而逃,成為所謂破產農民(確切地說應該是破產自耕農)。所謂「受田者與田為仇」、「村野愚懦之民以有田為禍」, "欲以地白付人而莫可推", "地之價賤者畝不過一兩錢,其無價送人而不受者大半。」正因為如此,大規模流寇主要爆發在自耕農為主、租佃率較低的地區。如明末的陝西、華北。而河南、山東租佃率居中,主佃關係不壞,那裡就出了許多土寇。在租佃率最高、業佃關係也最緊張的地方,即江南,反而土寇流寇都沒有,只有一些佃變。

農民起義中經常出現抗役抗糧的訴求,如無向遼東浪死、不納糧、三年免徵之類,其號召對象也主要是自耕農乃至平民地主。因為中國歷史上前期佃客不服役,後期佃農不納糧,上述口號與他們關係不大。而免租減租之類的佃農訴求從不曾在所謂的農民戰爭中出現。人們常常煞費苦心從「農民起義軍」中尋找「均平」、「摧富抑貧」一類訴求,其實這類語詞在歷代統治者嘴裡說的要比「農民軍」多得多。歷代大規模民變(過去所說的「農民戰爭」)中雖曾有過摧富抑貧這類訴求,卻從未明言這「富」究何所指。倒是歷代的統治者對民間地主十分敵視,乃至仇視。比如如王莽就激烈抨擊「豪民侵陵,分田劫假」。把平民地主置地稱為「侵」,而收租稱為「劫」。元明清三代皇帝都曾多次詔令地主減租,朱元璋甚至說出「兼并之徒多佔田以為己業而轉令貧民佃種者,罪之!」這樣的話。從陳勝到洪秀全,歷代農民領袖哪個曾對地主階級作過如此明確的譴責?

即使在民國年間,當時遍及南北的逃荒者、流民中仍然以有地農民為主。據南京中央農業實驗所調查,1931-1933年間22個省的離村農戶中,無田產者僅佔17%,其他佃農(自有部分土地的佃農)佔35%,自耕農佔29%,而地主也佔到19%。所有這些人中有地5畝或更多的佔到近五分之三,而有地百畝或更多的竟然也佔到1·8%,

而且一般說來,當時土地分散自耕農較多的華北農村農民流亡率明顯高於土地集中、租佃率更高的長江流域農村。在1925年,華北農村的農戶出走率達5·49%,而江浙皖等省只有3·85%;到了30年代初,甘、綏、察、陝四省農戶出走率達到10·5%、9·8%、8·2%、7·2%,而浙、贛、蘇、川四省只有6·7%、6·0%、4·3%、2·7%。

為了維護「家天下」,帝王及其官府對主對佃都要約束。即一方面打擊「豪強」,詔令田主減租,甚至(如王莽、蔡京、賈似道和朱元璋等那樣)以「王田」、「刮田」、「公田」等名目沒收其地產。另一方面也鎮壓「佃變」,在「賦稅屬地,賦從租出」的近古各朝要求佃戶正常交租,以便業戶按例完糧。但是只要不出大的亂子,官府對一般的主佃矛盾通常並無太多的干預興趣。著名學者秦暉曾經在江南某縣查閱清末以來的業佃糾紛檔案,發現除了涉及公田的租佃糾紛和出了人命的刑事案件外,各衙門對此種糾紛一般是互相推諉不願處理的:法院推給民政,民政推給地政,地政推給警局,警局又推給民政,如此等等。

雖然自古就有自耕農向朝廷交的是「什一之賦」而佃戶向地主交的是「什五之租」的說法,但是擁有暴力機器的專制官府,賦役徵收的隨意性往往比不具備強制手段的平民地主之收租嚴重得多,「正供有限而橫征無窮」是歷代的痼弊。漢人的《鹽鐵論》就說:那時對自耕農雖號稱三十稅一,但實際是按畝定額徵收,加上「口賦更徭之役」,已是「率一人之作,中分其功」,和對半分租的佃農無異了。

而在民間,地主在租約之外超額勒索的事當然不能說沒有,但一般說來,如果不是生殺予奪的權貴,通常的平民地主也就是比佃戶富有,並沒有對其強制的手段,佃戶與之周旋博弈、討價還價的能力比之小民對官府的談判能力是要大得多了。

至於古代有時官府橫徵暴斂繼而出現大量土地兼并這樣的現象,可以說也有很大誤讀的成分。根本不是像什麼所謂的「大戶奪產」,而是一些農民不看稅賦的重負,自願把土地「送」給當地一些有免稅權的特權人士,這在古代被稱為「投獻」、「蔭庇」,本質是民間的一種自救做法,很難說體現了什麼「主佃矛盾」。

綜上所述,因為租佃分成制低效而進行改革無妨,然而把租佃制度和地主視為古代社會動亂的根源,就有失偏頗了。


首先,有一點要釐清的就是這個古代的定義,我們按我國歷史一貫的觀念,那麼閣下提出的就是說1840年以前,換句話說,就是從秦到明的這個時間段里所有的王朝。應該來說,土地兼并是最主要的造成王朝末世的原因。

我講土地兼并,先不說人口,單以制度論之。

首先,在王朝時代以前,也就是封建時代,「四封之內,莫非王土;食土之毛,莫非王臣」。秦以前,土地為封建貴族所私有,耕田者依時還受,這個應該是井田制的統治基礎。就是說,農民耕田以奉養封建貴族。《禮記》的王志里說:「古者公田藉而不稅」,」田裡不粥「。就是說,按照理想化的狀態下,農民耕種公田是不加稅的,且這個公田是不可以出賣的。考量到先秦的人口基數以及耕地面積,這項制度是有根由的。然而到了商鞅變法之後,廢井田開阡陌,土地所有權從封建貴族轉移到了一般的農民,到了這個時候,土地是私有的,那既然是私有的,政府便不參與土地的流轉買賣,單從土地上收稅了。這個才是土地兼并的根,土地私有致使耕者有其田,那麼就有了自由買賣,那麼土地兼并才能出現。這裡要插一句,中國王朝一直處理不好土地制度的原因之一在於歷代王朝的統治者都歆羨三代之治,那三代之治就是說,歷代統治者都很羨慕井田制狀態下的土地平均佔有,但是另一方面呢又主張耕者有其田。這兩方其實是很矛盾的。吾竊以為這是中國歷代政府難以處理土地問題的深層次原因。

制度方面另一個導致土地兼并的原因是低賦稅以及歷代賦稅制度的硬傷。春秋戰國時代認為」什一而稅「是王者之治。這個就致使呢,中國歷代王朝都想輕徭薄賦,這個初衷當然是極好的。漢高祖的時候講十五而稅一,到了漢文帝又把這個田租減半了,就變成了三十稅一了。這裡有一個有爭議的地方就是說有說法說漢文帝曾免田租十二年,但是也有學者反對這一提法,這裡我就暫且不表。我在這裡僅以制度而論。前面講漢代允許自由的出賣土地了,那麼遇上災年,農民便出賣土地給地主,然後成為一個佃農,這時候呢地主對佃農的租額是高於政府賦稅的,那麼漢代低賦稅到了後來實質上是使地主繳納的賦稅愈發少而並沒有惠及農民。我這裡不說口賦和算賦。漢滅亡以流寇起嘛,什麼起義起義的,我一直不喜歡這個提法,農民活不下去了,不造反還能怎麼辦?

漢代以後一直到初唐,大體的賦稅制度並沒有極大地改變。直到租庸調的出現。所謂租,簡單來講是指田賦,庸,是指徭役,每人每年給國家服役二十天(比漢代少十天),調是土產的稅。這當然是一個好的制度,然而這個好東西搞久了就鬆了。租庸調到了後來就不行了,原因在於人口增加,均到的田變少了,可是賦稅不變,還得出徭役。所以自然而然就鬆動了。所以唐德宗的時候就出現了兩稅法。兩稅法就是說把租庸調里的三部分統一換成錢來交稅,一年兩次。這個是可以想像的。然而呢大家知道,晚唐藩鎮割據,軍隊到了地方上了,仍然要地方上的農民來負擔軍資,但是technically這些稅呢都是已經包含在兩稅里了,兩稅法反而加重了農民的負擔。所以到宋代王荊公開始搞他的免役法,但是也沒有搞下去。熙寧變法水太深,我這裡就略過了。

到了皇明,朝廷秉承了低田賦的傳統,同時,朝廷也以歷代土地兼并為殷鑒,開始搞黃冊和魚鱗圖。這兩個東西本意都是極好的,是想限民名田的,然而呢,豪門大戶隱匿戶籍,小門小戶也不願意交稅。蓋因大明上下已然把貪污發展成了一門藝術。鄙人一直是很佩服淋尖踢斛的那一幫小吏的。我這裡不講一條鞭法因為它和免役法是相似的。所以到了明季,天災加上人禍,每年都是災年,導致流寇肆虐,滿清入關,神州陸沉。

我討厭清代,略過不講。此外還有北魏的均田制等,這些賦稅制度above,都顯示了中國歷代王朝對於耕者有其田的不懈追求,然而由於種種原因,總是造成了土地兼并,導致從秦以後,歷代都有制度對土地兼并來擦屁股,或者說修修補補。

漢始亡於農民作亂,是;再就導致三國,連年征伐,人口銳減,再到八王之亂,永嘉之亂,衣冠南渡。這個五胡亂華我覺得是與人口銳減有大關係的,就是說根源都在於漢末的土地兼并導致耕者沒有田,然後三國,人口銳減,然後少數民族進來殺殺殺,人口再減少。隋亡以高賦稅,重徭役而亡,本質還是在於土地兼并,田地都在世家大族手上。唐亡於黃巢,黃巢怎麼搞起來的我就不多說了,百度一下都有。宋這個原因比較複雜一點,然而終宋一朝,不斷的農民造反和故宋愚蠢的廂軍制度是拖累國內的大頭。元朝我不說,這個大家都懂,明朝我也不說,能點進這個題看的人應該都知道原因。

所以說你要問我說我姿不姿瓷中國古代的王朝末日爆發危機的大多數主要原因都是因為土地兼并,我說姿瓷,我可以很明確地告訴你這一點。我覺得我們都需要學習一個,識得唔識得啊?吼不吼啊?


土地兼并,一方面,減少政府財政收入,引發財政危機,從而降低政府控制能力,使造反成本下降。另一方面,底層百姓生活成本越來越高,而通過正常途徑生活的難度越來越大,使得越來越多有地有產的農民變成無產階級。當無產階級達到一定數量的時候,起義就在所難免。注:無產階級最具革命性,光腳的不怕穿著的,反正活不起,啥也沒有,爛命一條,反了說不定還能翻身做主人。


不是,原因是農業社會生產力不足無法供養不斷增殖的人口,也就是馬爾薩斯陷阱。

古代又沒有計劃生育,又沒有畝產萬斤,王朝吃棗藥丸。要麼提高產量(高產作物和農業技術),要麼開墾新土地,要麼消耗人口(戰爭,疾病)。土地兼并抑制的好,糧食就會相對集中在自耕農手中,國家也容易收到稅,王朝崩的就會比較遲。

當然,幾百年來一次的小冰期也是重要的客觀原因,小冰期導致農業大幅減產,農民吃不上飯就造反了,同時造成北方游牧民族南下。犬戎攻鎬京,周平王東遷;五胡亂華,晉室南渡;滿清入關。

只有工業化,才能使國家避免末日危機。

中華人民共和國萬歲。


題主想太多了。工業革命以前,再優秀的制度設計也避免不了馬爾薩斯陷阱,不過是知其不可而為之。


隨便找找

秦代(暴政、加山東六國舊貴族舊勢力)

兩漢(兩漢主要也是門閥世家逐鹿天下導致的,黃天是導火索,但從各路軍閥的剿滅程度來看,似乎還不是根本原因)

兩晉(自己作死,大搞內亂)

隋代(東征高句麗,大型工程,以百年的事情非要在十年內搞定……正好一大堆的舊貴族門閥還在蠢蠢欲動)

唐(強幹弱枝這個問題一直就沒有完全整好,李二之後,地方武裝就開始控制不住了,安史毀了唐,之後的黃巢時期,李唐已經不是掌權者了)

宋就吸取了漢唐的教訓,徹底的解決了門閥世家把持朝政的可能性,科舉之門真正打開,並且地方武裝無力對抗中央。問題也來了,那就是外敵開始出現,也直接嗝屁。

……

巴拉巴拉很多都不是土地兼并原因滅亡的,所以說連大部分恐怕都說不上……

外敵和門閥同樣是威脅中央政權的東西,說土地兼并出問題的,應該是明代最典型吧。


你說的這個在邏輯思維里看過唉……你可以去找找這些觀點最初的出處在哪裡,也許會知道為什麼會得出這樣的結論。


推薦閱讀:

中國古代為什麼不允許女子入學?
如果作為前自由搏擊運動員的「我」穿越到中世紀的維京,作為一名維京盾女會有怎樣的人生?
這世界上絕大部分國家都只是大國的傀儡嗎?
呂后到底有沒有把戚夫人做成彘,是編造的故事嗎?
如何評價朴正熙?

TAG:歷史 | 中國古代歷史 | 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