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算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操作系統?研發「自主知識產權」的操作系統對中國的社會和經濟有何意義?


如果一個系統,自下而上,從內核到驅動,從編譯庫到應用API,都是自己設計的,才算真正意義上的「自主知識產權」的操作系統。

如果真有這樣一個系統,那麼意義還是有的,主要是對軟體工程領域,和國家安全等相關行業。

但可惜,在中國「自主知識產權」的定義不是這樣,自主知識產權在大部分中國科研機構的定義是:能拿到源碼,就算自主知識產權。

所以,才有了想麒麟系統、COS這種核心代碼都是抄別人的,但仍然不要臉的號稱自主知識產權的。

其實民用系統里,這種現象還算好了,嵌入式市場里中國企業抄襲國外代碼的太多了。看Linux的驅動好,直接拿過來用。看freeBSD的協議棧好,直接拿過來用。看VxWorks內核快,複製過來改個名叫XXWorks。

而且每家都號稱是自主知識產權的,這樣的自主知識產權有用嗎?一點都沒用。

一個完全自主設計的系統,要從內核開始從頭設計,這裡涉及到大量的計算機科學最基礎的東西,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並且需要更多的人維持軟體生態系統,說的直白點,就是有人給你寫應用程序。並且這是一個非常漫長的過程(看看Windows/Linux/Unix發展了多少年)

目前中國的企業也好,研究單位也好,都沒有耐心和技術去做這種事情,所以,在短時間內,不會看到真正成規模、成體系的、真正意義上自主設計的操作系統出現。

這種東西如果真的出現了,對普通民眾的直接影響不大,只是大家多了一個選擇。當然有些人會覺得自己國家更NB了,其實不關他們什麼事,只是碼農們又有新的工作機會了而已。


下面的看法可能會讓部分人產生噁心,嘔吐和憤怒等不適感,不過請相信我還是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來探討這個問題的。

假設現在中國完全自主的開發出一個成熟的操作系統(不妨叫做XOS)並且得到比較廣泛的推廣和應用,中央以信息安全的原因要求某些軟體只允許運行在XOS上,這個要求不過分吧?那麼輔以其他的扶持政策,XOS逐漸獲得國內的壟斷地位是理所當然的事情。現在X大會要召開,國家領導人普遍認為互聯網的言論引導工作不夠到位,希望XOS維護人員在系統增加一些功能即時報告用戶的敏感行動,那麼這個要求很過份嗎?不過份吧,網路輿論引導都光明正大的說了,在XOS中增加一些維護國家安全的功能不是很正常嗎?至於會不會這麼做,美帝已經是前車之鑒了,那麼多監督機制下,美帝政府依然不屈不撓的安插各種後門,何況我國從來不忌諱個人隱私這類事情。

那麼既然美帝會做,我國也做難道事情還能變得更壞嗎?我想答案很顯然,我不止一次說過,對於大部分普通中國人來說,美帝有沒有在自己的機器中加後門會對生活有實際影響嗎?你會擔心美帝千里迢迢來收拾你嗎?但是,我相信沒幾個人不煩小區居委會大媽找你談話或者進一步把你關進去幾天避避風頭。

那麼你還盼望著能用上XOS那一天嗎?


可以給無聊的網民提供一點聊資,然後不了了之,請參考銀河麒麟和UbuntuKylin的命運。。。


日本曾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操作系統TRON計劃,而且是一個完整的體系

由東大坂村健教授提出,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實時操作系統ITRON

個人計算機操作系統BTRON

大型機操作系統CTRON

分散式操作系統MTRON

指令集TRONCHIP

結果,於80年代末最先實現的BTRON遭到美國的打壓而未能達到廣泛運用,最後發展為IBMPC互換機用的B-right/V內核,實現於「超漢字」操作系統中。但此系統由於未能得到足夠支持,其2008年發布的最新版已經淪為只能在虛擬機里跑的系統了。


罵,可以,但是要有理有據。我不是這方面的專家,但是希望拋磚引玉,好好回答或者思考這個不錯的問題。

首先,什麼是「自主知識產權」?我找到的目前為止最權威的定義來自《我國信息產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關鍵技術和重要產品目錄》,引述如下:

自主知識產權,是指我國的權利人具有獨立支配權或相對控制權的知識產權,即我國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單位,所依法擁有的、可以獨立地行使知識產權各項權能的知識產權,或雖然不擁有所有權,但在一個較長的時期內可以獨立行使知識產權各項權能,並能不受他人制約地進行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知識產權。自主知識產權的來源方式主要包括:自主研發或設計;受讓或受贈;企業併購或重組;獲得5年以上的獨佔許可。

希望有內行來專業解讀。從外行角度看,關鍵點是「獨立行使知識產權各項權能」。再粗鄙一些理解,相關產品如果能夠合法銷售或者轉讓,而不被人告,應該就能算作自主知識產權。與此相反的是,BSD協議的代碼雖然基本沒有版權問題,但不具備獨佔性,應該不能單獨算作自主知識產權。

具體的解釋還有很多細節需要專業人士澄清。例如,使用GPL許可的代碼算不算?修改GPL許可的代碼而不開源算不算?我的感覺前者可以算,只要有獨立知識產權的其他創新。後者比較模糊,在國外有司法風險,而國內對GPL協議的承認不清楚,實際中可能勉強也能算。

所以,我對「自主產權操作系統」的非專業解釋:

  • 需要有一定的自主研發和創新,開源閉源無所謂
  • 能夠獨立合法的銷售和轉讓
  • 可以使用開源產品,理論上應該遵循相關(GPL、BSD等)規則,使得產品可以在海外銷售。實際中很可能無所謂,取決於我國法律對開源版權的態度

至於意義,很明顯的一條是減少外部依賴和風險,說對國家的價值不大是不負責任。但是軟體產品比較特殊,移交源代碼之後幾乎沒有可能收回,風險相對較小。我可以舉一個相關的例子。中國八九十年代從日本進口了大量的先進數控切割機床,全自動化操作,核心是一個可編程式控制制器模塊(具體是什麼不記得了,當時太小)。每次機床出了問題,都需要把卡帶那麼大的模塊拆下來,寄回日本檢修。這樣的機床我們不可能批量複製生產(缺少核心部件和技術),甚至無法長期獨立維護,風險是很明顯的。不過,純軟體特別是民用軟體領域類似的問題並不突出。

以上是相對中立的看法。下面是個人觀點,想到哪說到哪:

  • 對「自主知識產權」不要有過高或者過低的要求,尤其不要有「必須白手起家」的想法,否則就會像文革中一些人一樣熱衷於打倒資產階級相對論建立社會主義新物理學。時代早已不同,合法的拿來主義應該鼓勵。
  • 手機操作系統領域,以國家之名之資鼓勵「自主知識產權」屬於浪費納稅人的血汗錢,並且有過度干預市場的嫌疑。不論好壞,阿里雲OS和MIUI等等已經證明了市場能夠鼓勵獨立創新的手機操作系統。這個觀點應該可以放大到整個民用軟體領域。
  • 手機操作系統已經不算是一個特別高精尖的領域,從頭寫一個並非不可能。但實現一個性能相當,體驗優秀,能繞開專利壁壘,能建立生態體系,最後能讓消費者買單的系統,恐怕不是政府能幹和應該乾的事情,也幾乎肯定不是一件商業上划算的事情。
  • 鑒於國家有投入,受資助企業應該有義務公布(部分)研發成本,所使用的開源部件,和獨立研發的部件。至少,應該公開相關部門對該產品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鑒定書。
  • 之前的種種非議,包括麒麟和龍芯,問題都出在漠視公眾知情權上。據我所知這幾個項目還是有相當大的工作量,與漢芯有本質區別。但是,拿的就是拿的,寫的就是寫的,以中國現在的公眾信任度,自己寫的但是不說絕對會被認定為騙子而不是雷鋒,特別是軟體發布被人捉住小尾巴之後。說白了,政府資助項目不需要對公眾負責而已。
  • 對一部分愛國人士說:古今中外大量事實證明,在市場開放的條件下,企業產品普遍比政府產品質量更高,成本更低。政府主導開發民用軟體肯定不會有好結果,政府有選擇且不透明的鼓勵民用軟體開發也要打個大問號。
  • 至於政府用操作系統控制公眾的陰謀論,實話說,我都懷疑在現在的朝鮮還行不行得通。說句玩笑話,整個電信和互聯網的骨幹基礎設施都在政府手裡,讓你裝個監控軟體是減輕政府負擔,節約納稅人開銷,利國利民。嚴肅的說,1984離當代中國已經越來越遠了。


這種事就是挨罵的,甚至該打!騙經費騙得爽是吧?!拿開源的東西來當知識產權本身就是個笑話。知識產權是為了保護擁有「知識產權」的人的利益,首先,就很有可能侵犯了人家的「知識產權",其次,你的「知識」都是別人開源的代碼,拷貝來換了個名字,請問,這種產權有什麼用?只能是自欺欺人,騙經費,你敢說他們沒有騙經費的想法?什麼楊「自主知識產權」才有用,才能值得拿出來炫耀一下,請見你舉的日本人的例子。天朝要搞自主操作系統,只會是個騙經費的項目!沒人用,沒人敢用!毫無疑問,進入市場,你無法跟用戶講清楚,這玩意兒上到底有沒有後門和監控軟體。不過工信部和中宣部要求所有電視台廣播衛星365天天天洗腦,也許是成功的唯一方法。


中國己有自主版權的操作系統,可聯繫:jxlp_zmh@126.com


無意義。

除了個別人可以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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