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官司,到底選擇調解私了好還是拿判決書好?

有一場官司,對方坑了我的錢。其實他是有錢的,有現金但是轉到別人名下了,此外對方名下無房產無車子。如果法院判,對方大概要給我400萬。現在對方律師說,如果和解私了,給我100萬,這事就這麼了結,寫和解協議,不能反悔的。如果堅持開庭,那麼對方一分不給我,反正無房無車,強制執行不到財產。

讓我選擇。

實際是他轉移完所有財產後我才開始找律師,立案。已經保全不到啥財產了。

對方男,35歲,是個做生意的,他把名下公司股份給轉移了,轉移給熟人,就是為了防止我強制執行。他名下無房無車。實際上他家是不缺錢的,親屬什麼都有錢。他就是不想給我錢,他家都是農村的,幾乎都沒讀過書,不懂法,覺得只要不給錢,誰都奈何不了他。

我現在是要私了拿這100萬?還是說等法院判決,然後讓他進失信者名單。限制他所有高消費,不能坐飛機高鐵,不能買自己名下房和車,不能貸款。然後等他啥時候樂意把錢還給我?

我也不知道如何選擇,如果選擇私了能有100萬。如果不私了,對方聲稱反正財產轉移完畢,一分不給。哎,心累。。大家給點建議吧

謝謝


差的有點大,要是他說立刻給你三百五六十萬,我可能會勸你趕緊拿錢。

差三百萬,如果你答應了,你信不信,他絕對會笑話你是個大SB的,。

建議你和當地法院的人交交朋友,他們有的是辦法。

他就為了這些情願上失信黑名單?幹啥啥不方便,這個你自己斟酌吧。

不過呢,即便要和解,也別私下,最好通過法院出調解書的方式,萬一他反悔,你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拿到判決再說,大不了執行不到財產再執行和解,也就是執行過程中的私了。

都進入訴訟了還怕對方嚇唬?

題主信不信現在降到100萬,調解書出來對方以後立刻反悔,說十萬了事,反正也沒財產可供執行。

什麼東西都沒有就想講價?

講價可以,先把100萬拿出來,題主你答應撤訴都行。

以上。


對方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是可以司法拘留15天的,實務中司法拘留兩次以上仍不履行,可能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依法要負刑事責任。不過這個周期是很漫長的,而且各地法院的執行力度不同,因此具有不確定性。。。建議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達成執行和解或申請強制執行。。。


上面有很多人說了很多理由,我就不重複了。

就說一點,對方已經這種人品了,你是相信他現在的承諾,還是相信法院的判決?


再調查調查看看對方有什麼關聯銀行賬戶吧


首先對方到底欠你多少錢你是要清楚的,從400w直接擼到100w,在不在你的心理承受範圍,其次你要考慮當地法院的執行力度,再者,如果你有證明證明對方惡意轉移財產也是可以的。


判決完了你想和解可以執行中和解


討債公司,相信我,效果絕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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