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免費法律諮詢的互聯網產品做不起來,很大原因是因為優質法律服務和免費是自相矛盾的,這算是行業規律么?
收不收錢是一方面。花不花錢也決定了你對這件事情的態度。
記得古龍小說中有這麼一段:石駝在進大漠前,需要將不能行走沙漠的馬匹處理掉,本來有土豪姬冰燕作後援,隨便送人就是了,又不差這點賣馬的錢。
但是石駝仍然很認真的和人討價還價,把馬賣出去。原因是買來的馬會珍惜,如果白送就可能會被隨意使喚,對於拿馬當朋友的石駝來說,這是為他們選的最好的歸宿。
隨便上街逛狂,10塊一件的T和1000塊一件的T,你拿著穿著是不是也會有些不一樣的對待?
放在法律這種專業性很強的事物上,很多人花著諮詢費,那不一定可以把自己事情說得清楚,或者肯無保留的說對律師聽。
如果是免費的呢,我先說說看看,要是對方說得不那麼中聽,我再換個人問問。或者這人我這麼問,一會我再換個人拿對方的事來問。
雖然有免費的機會,但因為缺乏相應的重視,很可能雙方都會為免費而付出更多的精力和時間。偏偏律師的費用跟時間關係還挺密切,那麼自然就不願意在這種情況下多花時間了。
互聯網的免費,更多的還是針對於產品或實務來說吧,對於主要以專業技能為服務內容的事物來說,很難因為搭上了互聯網平台或者趕上了一個互聯網時代,就也得玩免費這種方式。核心觀點:互聯網是用來連接機器和機器,人和機器,人和人的。
本來律師和客戶之間就一個律師事務所,你互聯網要做,最多就能代替律師事務所而已。而律師事物所是啥,是一群律師自己弄起來的方便大家來找他們的辦公點而已。
在這之外的任何動作都將最終損害雙方的利益,都不會長遠。瀉藥。(慚愧臉)
無利不起早!!!無利不起早!!!無利不起早!!!
互聯網產品,互聯網+,o2o等本質意義在於對資源的釋放。是對資源配置、供需關係、供給效率等等的優化重組。
教育用戶成本過高,而且未必見效。法律諮詢的專業性、嚴謹性以及重要程度很難讓客戶相信一個免費的互聯網平台。這是影響案件轉化率重要因素。
以案件轉化率為前提,從律師的角度來看。平台的效率遠遠不及律師事務所。平台如果想要獲得高能力的律師,提供優質的服務就需要付出更多資源,提供更多補貼。律師事務所無形中已經過濾了大部分案件轉化率低的客戶,能為律師提供更高的效率。綜上。雖然互聯網法律諮詢能帶來更多的流量及用戶,但是並不能大幅度提高律師接單的數量。投入產出比太低!
這就是規律吧。(接著慚愧)0.o
在當前的互聯網生態中,免費是主流民意和市場要求。所以收費服務項目很難獲得市場肯定。具體到免費法律諮詢,既然是免費,那麼權威性便無法保障,也搶了律師的飯碗,律師的諮詢服務可是收費項目,有的大律師還是計時收費的呢。但從長遠看,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網上諮詢和網下諮詢的界限會越來越模糊,有償服務也會越來越普及,打個遊戲還知道花錢買道具裝備,諮詢個律師難道不該掏錢嗎?
目前互聯網法律諮詢的效率不及電話法律諮詢效率的五分之一;而電話法律諮詢的效率不及當面諮詢的一半;所以不改變這種局面,互聯網諮詢業務很難得到長足的開展。互聯網 以免費模式為主的最大原因是:它以極利於複製和傳播 產品為主。利用免費可以鋪開巨大的市場佔有率,也可以培養用戶有習慣, 但是,如果產品本身不利於大量複製,比如專業化的人員服務(輕度諮詢用不著專業人員,專業人員沒有更多的競爭優勢,深度諮詢則成本過高),一下就打中了互聯網模式的要害了。
如果不免費? 不免費 你還有什麼優勢可言呢?優質的法律服務和免費是矛盾的,我覺得大家都應該要記住這一點,不要輕易去挑戰這一點。
在中國做以低價為核心的法律電商是沒有前途的,因為有很多律師已經很低價了。說不要輕易挑戰是因為利用技術做自動法律諮詢是有可能實現低價優質的,但是難度會相當的大,要克服的兩大問題,法律邏輯建模和語義分析。
這兩大問題每一個都很難搞。現在的人工整理出所有分支的方式用戶體驗很差,無法投入實用。
版權聲明:本文首發於個人公號(江左 jiangzuo_zsk),曾授權icourt,其他轉載請私信。回答簡介:本文系針對阿里投資一億元的綠茶網項目做的分析,其中涵蓋了對目前互聯網+法律市場的分析,應該可以當作對題主的回答。國內「互聯網+法律」項目距離時代廣場究竟有多遠?最近兩天很多律界友人的朋友圈都被這則新聞瘋狂刷屏,乍一看到,我的腦海里立刻跳出兩句話「真的來了?」「終於來了!」
「真的來了」是因為這則語焉不詳的新聞(以及其他更語焉不詳的國內軟廣們)實在太有欺騙性,乍看以為是一個叫「綠茶網」的國內法律服務平台去紐約敲了鍾(上市),而這個網站此前竟在國內未顯山水。
「終於來了」是因為在我的概念里這樣的情景終歸會到來,只是我遠遠沒有料到會如此之快。為何?因為法律作為一個學科而言,是如此古老,而現代化律師服務在國內又是那麼年輕。法律在西方學界觀點裡直接脫胎於神學,聖經中的摩西十戒就具有典型的成文法特徵;在中國早在春秋戰國就有「刑鼎」「竹律」出現,而我國現代法律出現較晚(一般以清末改革為始),現代的律師制度建立只有三十年左右,公司制律師事務所的出現更是最近十餘年的事。但脫開一切普通人眼中法律專業化的光環和迷霧,法律服務終究要回歸服務業的本質,主動或被動地迎接資本和互聯網+的熱情擁抱。
最初的激動消退後,第二眼仔細看這則新聞,竟不由得讓人感覺哭笑不得:原文翻譯過來其實就是「阿里公司巨資(1億)投資了一個名叫綠茶網的互聯網法律服務平台並在時代廣場打了個廣告」。還有從軟文里扒出來的半句話「我們8.18上線哦親!」
那位推廣的朋友過來我們聊聊,你是不是剛從淘寶周年慶的文案部門轉崗過來?
那麼這個「很牛」的法律服務平台到底是幹嘛的?我從百度和APPstore上都暫時沒有搜到這個平台(當然想到人家自己說了818見所以大概還沒有上線),所以以下資料來自於這個網站的微信公眾號,竊以為應該還是可信的。
首先,這個「很有錢」的公司和其他已經上線的法律服務平台有有何區別呢?
官方微信號(綠茶網Lawcheck)上的原文介紹是:「有業內專家表示,與其他一些小平台相比,事實上,這種大而齊全的航母模式,在目前看起來也是最先進的概念。其最大好處就是體現自己的行業地位,彰顯專業性。不僅如此,在搜索上也比較有優勢,並可以聚集大量互聯網用戶。除此之外,因為其巨大的體量,還可以迅速佔領市場。」「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律師表示,此高配級航母的出現,或將改變行業內一直存在的小而散的格局。」
本著實事求是的選擇,我們姑且把「不知名專家」和「不願透露姓名的律師」的意見先放著,再來具體看看這個「航母」都有哪些「戰鬥機」。
特點一:「近千家律所、萬餘名律師入駐的全渠道資源。」
坦白說,這一點純作為營銷而言尚可,許多非業內人士或者准業內人士很容易被「千家律所、萬餘名律師」的表述shake到,但是做一道數學題就知道,平均一家律所的人數是……
此外我們再來看看被「不知名專家」嫌棄的現有「中小平台」的數據。
(資料來源於百度百科)「找法網於2003年正式推出,是國內首家大型法律資訊信息網站……服務覆蓋全國24個省,369個大中城市,100000餘名專業律師,在法律供需雙方之間構建了一個大型的信息交互平台。」
大家都是官方公布的數據,要說誰故意造假我想大概都不至於。那麼顯而易見,單單從入駐律師數量上,阿里的新「航母」並不佔優勢。
特點二:「為用戶提供高效全領域法律服務內容,包括法律服務在線諮詢、合同與法律文書下載、合同的審核及代寫服務、訴訟業務及非訴訟業務(個人理解為線上引流)、7X24小時在線法律諮詢服務。」
一個平台能不能顛覆行業,拿一個最經典的例子就是打車軟體的風行,以一種真正全新的理念逼得一貫強勢的各地方交管局都得找國家要政策(然而交通部也沒給)。那麼阿里新「航母」戰鬥力和其他平台相比如何呢?我們從行業中選擇幾家具有代表性的進行分析。
1、綠狗網:提供線上標準化產品(合同模板),以及衍生的線下律師定製化服務,特色項目是代理商標註冊,線上證據託管(個人認為這個項目很有價值)。創始人團隊於2012年成立,天使和首輪融資來源據說是電影《中國式合伙人》的原型、新東方創始人之一的徐小平先生,規模都是千萬級(規模確實不如綠茶),2014年1月順利融到第二輪,金額未知。
2、法鬥士:提供專業法律服務的垂直搜索引流,撮合在線交易,提供諮詢、委託、成交的全套流程化服務,成立初就入駐了千名以上的簽約律師,同時也提供法律信息搜索、標準化合同生成等在線服務,2013年9月成立就得到了千萬級天使投資,2014年網站進行了大更新,增加了公司註冊,商標註冊,婚姻遺囑借貸等大量日常文書的標準化模板生成,以及企業和私人的定製化法律外包服務。2014年底得到首輪融資,金額未知,但聽說之前團隊自投了百萬級的資金,改造了網站的支付系統,支持電信充值卡直接支付。網站的更新非常快,服務項目也一直在進一步細分。
3、易法通:定位是「法律風險管理外包提供商」,提供的產品主要是針對小微企業的法律顧問服務,包括合同在線起草、審查(這一點相對其他直接生成模板的網站來說增加了人力成本,但更貼合客戶需要,更具有客戶粘性),特色項目是「線上呼叫中心」,提供7×24的在線答疑諮詢,大約有2000名左右律師入住。順帶一提,這個網站的發起人之一是資深的法律信息搜索服務商「北大法意」,品牌產品「北大法寶」可以說是每個法律從業人員(包括機關政府和學校教學)案頭必備。2008年成立,天使輪資金百萬級,第一輪和第二輪的時間未知,但明確資金規模都在千萬級。
除此之外還有上面提到的找法網,專業提供法律服務O2O平台,註冊認證的十萬名律師中,強粘性的全職簽約律師據說有一萬餘人,成立也非常早(2003年),據說是目前唯一穩定盈利的企業。
介紹完了我們再看回「航母」的業務範圍,有沒有很熟悉?對,就是依託巨大的資金體量,對市面上已有業務的統一整合。
特點三:「為律師打造實現自我價值的平台,瀏覽專業性法律新聞資訊,私享權威性著作專欄專題。」
這個概念乍一聽也許比較新鮮,但如果你曾經瀏覽過天同律師事務所推出的APP「無訟閱讀」,你就會覺得這個概念幾乎就是天同「法律圈」概念和「無訟閱讀」具體項目的白話文解讀。而天同在新聞資訊搜索和專欄專題之外,還依託有其特色的「無訟搜索」,在裁判文書的搜索上也已經踏出了堅實的第一步。
到這裡阿里重磅打造的這個絕對「航母級」法律互聯網服務平台的形狀基本勾勒出來了,就是用絕對體量的自有資金(億元級),一次性借鑒(複製)了所有業內已經運營證明成功的法律服務項目,試圖像騰訊一樣「後發先至」,用體量碾壓同行。
但是法律「互聯網+」距離華爾街和時代廣場,所差的是這一個億的資金嗎?用錢和平台整合現有的市場項目真的能夠解決法律「互聯網+」項目目前的困境嗎?
首先,必須客觀承認國內即便是白領階層的法律意識也只停留在理解百度百科的程度,對於程序問題、訴訟風險和律師服務標準的客觀認識都是缺乏的,所以任何試圖運營法律「互聯網+」項目的團隊,首先面對的困境就是客戶群的高度重合,服務小微企業固然是一個很好的出口,私人民事服務定製前景也不錯,但至少目前的市場是不成熟的,沒有十年左右的培養恐怕不能支撐一款成熟的產品。
其次,目前市面上的法律「互聯網+」項目基本只有無訟做到了真正的「純專業化」,構建了一個或許還不碩大,但足夠健康的法律「生態圈」。其他項目因為受阻於法律服務行業細分趨勢和各個細分行業逐漸提高的經驗知識壁壘,都只能提供非常普適的法律產品,如格式化定製的合同等,產品質量與客戶預期之間的差距是客觀存在的;而提供人工定製服務則必然伴隨著巨大的人力成本和不確定的質量風險,這對於口碑至上又推崇輕資產的互聯網企業而言是可怕的。
此外,現在較為成熟的模式大概就是O2O的線上線下引流服務,但是法律服務的質量標準和投訴體系是嚴重缺乏和混亂的,僅僅是對於律師個人服務質量的評價和後續的制約懲戒方式就會將一個初創企業帶到進退維谷的困境;對於消費者來說,也難以客觀理性地選擇自己需要的服務產品;對於服務的提供者來說,同樣無法形成一個合理科學和可持續循環的定價體系,鐵三角的三個邊都存在巨大的缺陷。
除此之外還有許許多多的其他問題,但必須承認除了有錢,阿里確有自己的優勢領域,只是期待阿里如何充分利用自己在數據分析、平台構建、擔保支付等領域的豐富資源,正視法律服務的社會性,打破旗下各個項目之間的領域壁壘,構建成熟有效的信息相互支援共享的渠道。如果能成功,也許可以真正做到「行業顛覆」。
最後我們分享一個法律「互聯網+」項目倒在「黎明前夜」的例子,受制於搜索信息有限,我不知道它是不是歷史上距離紐交所敲鐘最近的法律互聯網項目,也不知道後面有沒有新的成功例子,但可以肯定的是現在國內所有的互聯網服務項目(除了無訟法律圈,這一點無訟確有殊優之處)都明顯的借鑒了LegalZoom的運作模式乃至具體項目,而LegalZoom在相對成熟的美國資本市場里的浮沉,也許能給國內忙著炒概念抄內容畫餅子圈錢的投機者們降降溫。
附:LegalZoom——倒在勝利前夜的烈士
這家創立於1999年的美國在線法律網站,服務領域涵蓋公司設立、變更、商標註冊、破產及個人離婚、房地變賣、遺囑設立等方面。用戶在線回答一系列問題之後,LegalZoom可生格式化的法律文件或給出法律建議,費用只相當於向諮詢律師諮詢的零頭。到2011年,LegalZoom用戶發展到200萬,全年成交49萬筆業務,營收1.56億美元。在加州20%新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接受了LegalZoom的服務。 2012年上半年,LegalZoom營收達9646萬美元。公司計劃於這一年的7月在紐交所發售800萬股,募集8000萬美元到9600萬美元。
但在緊要關頭,LegalZoom在美國十幾個州被律師公會起訴。訴訟不僅延遲了上市進程,還嚇跑了投資人。8月底,LegalZoom被迫撤回上市申請。12月底,一家名為Permira Advisers LLC的歐洲私募基集以2億美元代價購得LegalZoom控股權。如今,LegalZoom在各州的訟訴已基本平息,網站仍正常運營。
目前我看到分析文章指出,LegalZoom尋求上市的部分原因是,風投公司PVP V(當時LZ的主要機構投資者)在2007年買入其80%的序列A優先股。到2012年,PVP V還有四年就需償還投資者收益,希望通過LegalZoom的IPO將股權變現。
8月3日LegalZoom沒能如期上市的原因是供求不平衡。計划上市交易的800萬股中,不到一半是公司發行新股,其餘52%來自希望出讓股權的股東(PVP P占其中的90%),但是市場反應並不熱烈。
2014年初,LegalZoom的大部分股權被Permira Funds(當時成為了LegalZoom的最大股東)收購,隨後就正式提出了撤回上市的申請。
至此,法律「互聯網+」項目的始祖因為種種來自敵我不明的攻擊,倒在了勝利的黎明前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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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號,新生活。
曾經的帝都公訴人。
今天開始,
關心糧食和蔬菜,
做一個純粹的法律人。
免費的互聯網法律諮詢產品做不起來的主要原因是它很難帶動收費產品的銷售,只能淪落到藉此面向中低端客戶營銷的目的,很難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吃虧的是用戶,損失更大。最終這類產品會被用戶所拋棄。
互聯網是個筐,什麼都往裡面裝,呵呵。法律在線諮詢我不清楚,最近好多無線醫療app在推廣啊,我了解了一下,感覺這些app很快就會死掉一大堆。這些app提供在線醫療諮詢服務,諮詢還要收費的,我都這麼覺得。何況你那個法律諮詢還搞免費???其實行業是有分工的,不過這種分工都剛剛處於起步階段。
法律起步。在律師培養體系中,如何成為一名優秀的執業律師尚處於開發階段,人才(理論or實踐or結合)形成並不容易。律師職業的人身依附性又極強。不僅培養成本高,而且周邊產品的匱乏導致教會徒弟餓死師傅的現狀,行業行規也是在漸漸形成中,在此情形之下,勞動力尚未被解放出來,本職工作 還不能完全實現其價值,談業務之外的開發有強人所難的嫌疑。另外,像無數新興產業,律師人身工作社會定位尚不清晰,基於自身安全的考慮,各自為戰難以形成力量大步走開,也是法律人自身迫切要解決的潛在問題。
互聯網。互聯網的邏輯在於免費和共享,花精力進行互聯網維護不是不可以。可以分層次做事。比如,高級專業律師當然專註業務實操,網路運營需要的技能可以由基礎人員自行培養獲得。也可以作為一種律師素養培養費進階,問題是這兩點都缺乏系統的高屋建瓴的指導。知道的人沒時間做,做的人不知道。基於培養脫節帶來的人才稀缺,其實是眾多行業的普遍問題。法不獨行。
後記 :有些事不是對不對,不是為什麼有沒有,是做和沒做的區別。
(此文覺得不錯,轉的)
律伴人眼中的法律互聯網---普遍觀念認為法律互聯網難做,理由很多,其實不然。
關鍵在於從業的領軍人員的職業背景加經歷,高大上慣了,除少數心性能自我控制的外,大部分做事一個虛字,在於動嘴不動手,在於喜歡玩空手套白狼。
現在大部分做法律互聯網的網站和軟體。對真實用戶其實不在意,吹騙和造假用戶流量為止,讓人以為自己有就可以。為什麼,太難做,做不了,沒實力,太累,不是人做的。但這往往才是新領域創業團隊必須熬的。
既然這樣,就會很喜歡一天到晚開律師的營銷會,搞輿論 穿梭各類圈子評論,來往各種高大上的協會什麼的合作,各種牛天上不斷飛,這麼做比起苦逼的做用戶爽多了。美名其曰市場推廣加營銷!
為什麼這樣呢,虛的可以對資本吹概念騙錢,我有了律師自然有客戶,騙的好的也許能一波波騙上市也說不定嘛實的說,起碼可以要或準備找律師收會費,廣告費,課程費,材料書本費,報名費什麼的。
這麼做互聯網法律不只是太虛了那麼簡單,在小圈子內一片吹捧聲,看起來熱熱鬧鬧。最後,除了一群街頭雜耍關門自己華山論劍的外,鬼老二認得你。既沒帶動互聯網的法律業務發展,又把騙的錢揮霍一空,還讓參與過的律師丟錢和白打工。最後玩完禍害自己一場。
就個人而言,我可以白乾,但前提是客戶尊重我的勞動,而最簡單的尊重莫過於付費
做不起來的原因,是因為中國大眾還沒那麼重視法律,日常生活中的法律使用場景少,或者沒啥實際好處造成的。這種情況,有一天或許會改變。可以做免費諮詢,但不能指望讓律師來做。
通常律師諮詢收費動輒幾百甚至幾千(最高可以到3000元/小時),而很多網站的做法是讓律師在上面免費回答問題,以此為網站積累用戶,但以此給律師帶來的案源轉化效率並不高(好吧,確實沒有詳細數據),這樣就很難讓律師貢獻高質量回答。所以,法律諮詢如果要「免費」並又保持高質量的話,要麼由平台方給律師提供補貼或其他激勵,要麼只能由平台自己來做。騰訊投資的法律O2O項目「贏了網」的做法是:自建法律諮詢部,由平台提供法律諮詢服務,以此保證諮詢的質量;後續的訴訟代理服務則由平台註冊律師提供,通過在線競標和平台暫管律師費來保障服務質量。
謝邀,針對樓主的說法發表幾點我自己體驗免費法律的看法!就以國內最早涉足免費在線法律諮詢的找法網來說吧,早期的模式比較單一,就是提問法律諮詢律師解答,現在經過十幾年的發展,律師資源得到了一個長足的發展,從以前的單一的法律諮詢模式,變成現在的多律師比對模式,真正實現了從量到質的變化,現在你提問法律諮詢,你還可以挑選律師,針對你所提出的問題進行智能分析推薦合適的專業律師,真正滿足用戶的體驗,其他類似的法律產品還有法律快車也是不錯的,我建議樓主體驗一下找法網的法律諮詢,現在都是十分鐘內就有律師解答,保證了這個及時性和客戶滿意度,以及律師後續跟進等,都是一整套完善的流程,實現一站無憂,遇事找法的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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