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个人的眼睛看东西天生红绿倒置,如何才能辨别出这个人有这个症状?
我的意思并不是此人红绿不分,而是天生眼睛看绿色的东西是红色的,红色的东西是绿色的。
而且从小教育的结果导致他根深蒂固地建立了他所看到的红色的名字叫“绿色”,所看到的绿色的名字叫“红色”。如何才能辨别出此人的与众不同之处?
这个问题很好。涉及到一个极其深刻的哲学问题:客观真实究竟是不是存在的?
不同的颜色唯一区别只是电磁波频率的不同,我们都可以识别红色和绿色的光波。红色和绿色的光波都能给人带来类似的生理感受,因为人的生理结构基本是相同。但是人与人之间又有细微的差别,可能黑种人和白种人对于红色和绿色的感受是不同的。黄种人可能偏爱红色黄色。白种人可能偏爱蓝色。我们对色彩只是一种主观感受,每个人都能识别不同的色彩,但是究竟这个人看到的真实颜色是什么?我们只能断定一个反射610到750纳米波长的电磁波的苹果和一个反射492到577纳米波长的电磁波的苹果是有区别的,我们可以定义前面的苹果是红苹果,后者是绿苹果。
本题中的 一个人看到绿色的东西是红色的,红色的东西是绿色的。 这种描述是错误的。因为一个人识别到了反射610到750纳米波长电磁波的苹果,并知道这个波长的电磁波符号定义是红色,那么这个东西就是红苹果,而不可能是绿苹果。反之亦然。因为真正客观真实的东西只有电磁波振动频率的区别。
当然,一个人的主观感受由于生理心理的因素,可能与其他人截然不同。但是,这种主观感受的区别不是一种客观的存在。
我们只能这么问: 有可能有人看到绿色的东西是(客观真实的颜色是)红色的吗?或者看到红色的东西是(客观真实的颜色是)绿色的?
答案是没有(客观真实的颜色)这种东西,有的只有电磁波振动频率的差别和符号。
这种真实的颜色,只能是自觉的,而不能他觉。可以说是大脑在解释电磁波频率差异时制造的幻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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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的世界其实是这样的:
一切都是在不同频率振动的电磁波。
你实际看到世界却是这样的:
光的变化本质不过是频率和强度的不同。是你的意识赋予了这些频率和变化意义。
色盲悖论,不可证。用线代来类比一下,只要行列式能构成满秩,空间基准是可以随意选得。
其实看了其他的回答,我才发现这是个很深的话题,没有我想的这么简单,我的答案,大家看一看就行了,想要深入追究的话,还是看看其他答主的回答吧。当然,如果有人看不懂我的回答的话,还是需要认真思考一下的。---------------------------------------------------------------------------------------------------------------------------------什么是红色?什么是绿色?只不过是个名字而已,你怎么知道你看得的红色和别人看到的红色是一模一样的?所以这个是没法验证的。---------------------------------------------------------------------------------------------------------------------------------感觉好多人没有把问题搞清楚,问题在于:这个是红色,这个是绿色,这些都是别人教他的。不可能他自己看见了红色就知道这个是红色,或者认错成绿色,就算他是红绿倒置的,可是因为别人告诉他:这个是红色,那个是绿色。所以在他的观念里,他看得的绿色就是红色。他不知道他看到的和别人不一样,别人也没法知道。
各位的答案综合起来就很完备了,我用通俗的话总结一下。
这种症状能不能别辨别出来,其关键在于是否“一一对应”,也就是 @Lyken 所说的线代中的“满秩”。
即一个人如果把紫色看成红色,红色看成黄色,黄色看成绿色.....以此类推。那么他的颜色认知体系和正常人的颜色认知体系是可以“一一对应”的,所以是等价的,不会被辨别出来。但是在题中的例子里,只是单纯的“红绿颠倒”。由于光谱是连续的,所以在红色绿色过渡时,势必会产生与正常人颜色认知体系无法“一一对应”的部分,这时候就能辨别出来。而实际当中,我们每个人看到的颜色的确是不同的。有些人看到的要整体明亮一些,有些人看到的要昏暗一些,有些人两只眼睛看到的颜色都有差别。但是这样的差别是光谱上的“整体平移”,所以说依旧是可以“一一对应”的。
所以尽管人们实际看到的颜色不同,但关于颜色的交流依旧是可以成立的。其实,最大的问题在于。我们怎么样证明自己不是这么一个人。
我一直觉得“雄鸡”指的就是图3
[credit:可能我真的是一个人,是不是只有我把中国地图看成了这样。。。http://bbs.tianya.cn/m/post-funinfo-6634646-1.shtml]
————————————————————————忍不住的吐槽线—————————————————————
今天在过马路看红绿灯时也想到了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其实非常的复杂,现在我以红绿灯为例开始由表及里分析。
一、作为社会刺激信号的颜色
众所周知,红绿灯的“红色”示意行人或车辆停止通行,而红绿灯的“绿色”示意行人或车辆可以或可以继续通行。暂且不管黄色,在这里的“红色”和“绿色”都是在社会运作过程中约定成俗的刺激信号,颜色最大的作用是作为识别不同的标志,比如红色意味停止,绿色意味通行。在这一层次,红绿颠倒的色盲和正常人没什么不同,因为这类被赋予了行动刺激信号意义的颜色其价值主要在于识别信号并做出相应动作,而不是颜色本身。对于红绿色盲而言,这并不影响他在红绿灯变“红”的时停车,社会运作只是规定看到某种颜色时开车或停车,这只是一种信号刺激,我们也可以用四个人肉交警替代红绿灯的作用。如果你非要将这些信号刺激和特定的颜色死死地捆在一起也只是一种属人的偏执。
以红绿灯为例,我们生活中想到的大量色盲不便都源于对以颜色为媒介的刺激信号的识别困难,而不是对颜色识别困难。二、作为自然刺激信号的颜色
特定的颜色作为社会运作规定的行为刺激信号并不是随意的,而是有其自然性和生物性根据的。比如红色能让人看得很显眼能让你警惕起来,所以它更适合作为红绿灯上表示禁止通行的刺激信号,绿色让人看了能会有一种舒畅感,所以绿色更适合作为红绿灯上表示通行的刺激信号。在这里暂且假设社会性的约定成俗作为行动刺激信号的颜色都有其自然刺激的基础,暂且不论单纯的社会运作赋予颜色的刺激性,而只论自然赋予的颜色的刺激性,否则问题会更复杂。红绿颠倒的人和正常且平常人最大的违和就在这里,他们看到他们看到的“红色”是否和正常且平常人的一样?
也就是色盲看到红色是否会感到激动和警惕?其实他看到的是正常人的绿色,而正常人看到他们的“红色”其实会感到平和舒畅。也就是说存在这么一个矛盾,色盲不仅对红绿色颠倒,是否也会对看到红绿色带来的感受也会随着对颜色识别的颠倒而颠倒?如果是这样的话其实这种双重颠倒反而会导致色盲跟正常人的感受一样。我们在此可以进入下一个层次,也就是感官、颜色和物体之间的关系,问题的解答进入比较抽象的层面。三、感官、颜色和物体之间的关系
认为颜色是物体的第二性的洛克哲学认为颜色并不是物体的属性,这和气味、味觉也不是物体的属性相同,“颜色是物体的属性”就像“屎的气味来自于屎分子”一样都是种误解。一方面人识别到特定的颜色和闻到的特定的气味的这种成果其实都来自于大脑对感官受到的来自物体的刺激进行的一种统觉,一种对自我意识的反馈。另一方面并不是我看到了红色,我看到的是折射自物体上的特定的光,颜色本来就不在物体上,刺激来自光和物体表面,但整合信息和呈现给自我意识是通过大脑完成的。色盲并不是瞎子,但他们的这部分感官和大脑对视觉信息的处理并不像平常人一样工作,可能主要还是大脑对视觉信息的处理问题导致的色盲,因为眼球和传递视觉信息的神经系统在解剖学结构上应该是相同的。又一个大坑所有回答说用“红绿灯/RGB/颜料混色/体检图片”等办法的答案,都根本没读懂题目,真的智商感人。
答案是无法辨别。正常人:
实际上的红色,和他看到的红色,和他口中的红色,三者是一一对应的。绿色同理。
本题患者:
实际上的红色,他眼中是绿色,但是他被教育成把他看到的绿色称呼为“红色”,但是,他看到的绿色实际上是红色,所以,实际上的红色和他口中称呼的“红色”是一一对应的,别人无法知道红色在患者眼中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因为患者把红色叫做“红色”,绿色同理,所以辨别不出来这个人的不同,所以色盲悖论无解。这是一个关于“色盲悖论”的思维实验,实质上跟红色绿色根本没有任何关系。
题目的红绿倒置只是一个例子,而这个例子本身并不真实存在。问题的重点不是红绿倒置而是认知差异。这个问题真正的意义是,我们每个人感知到的世界到底是不是一样的?我们“正常人”都把红色叫做“红色”,把绿色叫做“绿色”。但是。你怎么知道别人眼中的红色不是绿色呢?你怎么知道别人看到的红色都是跟你一样的?你怎么知道自己不是那个“红绿倒置”但是能一一对应的人?比如红色,每个人对它的感知是完全一样的吗?有个答主说眼睛做了手术以后左眼和右眼看到的色彩就是不一样的。但是,我们从小就被教育成把红色叫做“红色”,只要本体上的红色和称谓上的“红色”能够一一对应,没有人管你看到的红色到底是不是真正的红色。可是,这并不意味着每个人看到的“红色”就是一样的。题主提到整体平移,是不会察觉到的。因为总是和正常人差一个恒定的值。题意是。红绿颠倒,红绿颠倒,红绿颠倒,红绿颠倒咋能整体平移啊,朝波长短的平移的话,必然是指将红色看成绿色,将比红光波长 长的不可见光(红外线?)看成红光。
这叫红绿颠倒???? 你在逗我。。。。
将差一个恒定的值可以理解为对于某个颜色的对比度不同(你俩的红不是一样红),这必然不会被发现嘛,你都无法确认你今天看到的同样一个物体是否和昨天一样红,这样就好理解多了。 回到题目,请看正文。
---------------------------------------------------以下是正文------------------------------------------------------------------------首先科普颜色
真实物理世界没有颜色这回事,只有频率。所以,颜色只是人的主观感受,不是物体的客观属性。物体只是在发射或反射电磁波。
so 迎面射来一束650nm的光(红),正常人:我感知为650nm光 红蓝倒置青年:我感知为550nm的光(大家说这叫做650nm的光);
so 迎面射来一束550nm的光(绿),正常人:我感知为550nm光 红蓝倒置青年:我感知为650nm的光(大家说这叫做550nm的光);
重点来了,这时射来一道490nm的光 正常人:我知道我知道比 550nm波长短60,比650短160, 红蓝倒置青年:“比 550nm波长短60”,那就是的650-60=590,比650短160,那就是550-160=390,卧槽,不对啊!
你看,红蓝倒置青年还是发现了。这是我第二次来回答“颠倒色谱”论证的问题了,原回答在一道看似无解的题 测试你是唯物主义 还是唯心主义? - 飞奔的马达的回答 但是因为之前的回答太过简略,导致了很多无谓的口水仗,所以这一次我把“颠倒色谱”论证的背景和论证目的做个更详细的介绍。
首先,“颠倒色谱”论证的阐述,我在这里使用的是金在权的《心灵哲学导论》中的说法,口说无凭,截图为证
页码是第180页根据Kim的表述,“颠倒色谱”论证本质上是一个针对功能主义的“感受性质论证” (qualia argument against functionalism)。好的,这就涉及到两个概念,一,什么叫感受性质?二,什么叫功能主义?
首先回答第一个问题,一般地,我们的心理状态可以分为命题态度(propositional attitude)以及定性的意识状态(qualitative conscious state),而感受性质属于后者。“感受性质”一次通常被描述为一种现象特性(phenomenal character)。比如说,我的手被刀割了时会产生痛感,这种“痛感”本身不包含任何别的内容,它是纯现象的,由主体内在地感受到。又或者我看到红色的色板时,我也会产生一个关于“红色”的经验,这种经验是他人无法外在观察到的(其他人能看到同一块色板,但我的经验却是别人所无法进入的)。从这两个事例中我们可以看出,感受性质最显著的特点是,它是一种内在的、现象式的属性,是我们的主观上才能经验到的。而各种关于感受性质的论证也都是以感受性质的主观性为条件展开的。
而功能主义,则是一种试图解释我们心理状态本质的理论流派。功能主义认为,心理状态并不是一个实在的状态,而是一个功能状态,一个心理状态的地位在于它在一个系统中对“输入”和“输出”以及同其他心理状态的关系所起到的功能角色。也就是说,两个心理状态A跟B,如果它们在一个系统中所处的位置以及同其他心理状态的关系一样,并在同样的“输入”下会得到同样的“输出”,那么根据功能主义,A跟B就是同样的心理状态。举个例子,“警觉”,“疼痛”和“忧伤”在功能主义的框架内可以被解释为:
“There exist states M1, M2, and M3 such that for any x, if x suffers tissue damage and is in M1, x is in M2; if x is awake, x tends to be in M1; if x is in M2, x winces and groans and goes into M3; and if x is either not in M1 or is in M3, x tends to make more typing errors.” (P171)
其中M1是“警觉”,M2是“疼痛”,M3是“忧伤”,这是三个心理状态分别扮演着特懂的功能角色,比如:如果X在打字时受组织损伤并且是“警觉的”,那么X就会感到“疼痛”,而如果X感到疼痛,那么X就会又哭又叫并且感到“忧伤”,而当X并不“警觉”但很“忧伤”的话,那么X可能会犯更多的打字错误。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在功能主义的框架内,不同的心理状态一环套一环,各司其职,接受一定的输入,给出相应的输出,使得人能够正常运行。然而,这种功能主义的理论框架有个致命缺陷,即它很有可能导致某些感受性质的缺失,而感受性质却又是人的一些心理状态的本质属性。其中一种针对功能主义的感受性质论证就是本题的主题“颠倒色谱”论证。
(PS:必须顺便提的一点,“颠倒色谱”是一个思想实验,即很有可能现实中根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所以其他回答中解释如何用现有科技手段将其分辨出来的回答全部跑偏了,因为这个思想实验的重点根本不不在你是否能分辨一个人是不是色谱颠倒了,而是在于论证功能主义不成功。)
比如,根据Kim的原文的例子,一个人眼中红色与绿色是颠倒的,但是,由于他其他身体功能没有任何问题,既不是色弱也不是色盲,结果就有可能出现这样的一个情况:他和我看到一个西红柿时,都会说“这个圆圆的西红柿是红色的”,看到菠菜时都会说“这个菠菜好绿啊。” 此时,我们假设,一个人关于红色的经验是M1,绿色的经验是M2,结果我们发现。如果按照功能主义的解释,在我们俩都在看西红柿时,我是处于M1的状态,而那个人是处于M2的状态,但是,因为我们两个的输出是一样的,所以这种情况下,M1和M2所扮演的功能角色完全一样,而根据功能主义,这样的话M1和M2实际上就是一个功能状态了。但是,很明显M1和M2是不一样的,因为一个是红色一个是绿色的。所以,“颠倒色谱”论证证明了功能主义可能会面临感受性质缺失的问题。
但是,“颠倒色谱”论证对于其他心灵哲学的流派就不起作用了。比如“二元论”认为,每个心理状态都是不可以还原到物理层面的具有精神属性的状态。这样一来,二元论就不会出现感受性质缺失的问题,即使我们分辨不出一个人是否色谱颠倒,但是他的红色的感受性质和绿色的感受性质依然不会变。再或者物理主义认为,每一个心理状态都能还原为与之相对应的物理状态,比如比如看到红色就是A神经激发,看到绿色就是B神经激发。这样一来,只要对一个人进行大脑扫描,一下子就能知道当他在看一个西红柿时看到的到底是红色还是绿色。
总而言之,“颠倒色谱”论证是在特定情境下针对特定问题构造出来的哲学论证。所以这个问题的关键根本不在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如何辨别一个人是不是色谱颠倒了,而是在于我们如何理解感受性质以及与之相应的心灵哲学流派。如果有一个人天生看东西180°旋转倒置,他不可能感受到是否旋转倒置。对了,你现在知道了,每个正常人看东西都在视网膜,这个地方的图像总是180°倒转。
某电视节目有这样一个实拍实验,自行车把手和轴装了齿轮,前轮的转向与把手转向刚好相反。每个会骑车的人都不会骑这部车,一骑就摔。发明者经过几个星期的磨练之后,终于学会了骑这部车,但再也不会骑普通的自行车,一骑就摔。
有这样几层世界观,我们生活在:原子的世界;原子世界所运行的比特世界;比特世界所运行的体验世界。就像你我的知乎形象跑在知乎系统上;知乎系统跑在服务器上。红和绿是体验世界的东西,一个人天生并没有红绿体验,在他的体验世界成长后才有了他的红和绿。
无法辨别
我右眼网脱,做完手术后,看东西和左眼对比颜色就有一些变化也就是说,左右眼看到的颜色是不一样的.但是你要跟别人解释,做不到的.稍有计算机知识的人,应该很容易这样理解:两台电脑,同一张图片,显示出来有色差.但是,这两台电脑,自己是没有任何办法去判断,推测自己是否正常显示的.颜色对于人的情绪是有影响的。他总有一天会怀疑,其他人看到红色的反应与他看到绿色的反应类似,而其他人看到绿色的反应与他看到红色的反应类似。
太简单了,问他绿色是和黄色更接近还是和蓝色更接近。据我所知,绿色属于冷色,红色是暖色吧。除非他冷暖刚好互换了。
这种病症不会存在,这种描述也没有意义,你不可能把光谱上的红色看成绿色。色觉形成的原因在于视锥细胞中的色素对于特定频率的光的电离敏感性,也就是说颜色是客观的。色盲色弱只可能由于特定色素细胞的缺乏导致对于特定颜色的不敏感,而不会产生在主观层面上对色感的认知到错。换句话说,你赋予红色的一切主观概念,包括热情,危险,猛烈和生命力都是你在出生后不断通过与外界互动之后赋予可见光谱长波段的一种基于条件刺激的学习后果,而一个视锥细胞只要是被红光激发的,就必然会被认为对来自外界的长波段可见光负责,所以不可能倒错认知红绿两大类视锥细胞的激发源。当然,基于色觉的主管偏差是可能存在的,那就是突变产生被红绿蓝之外的某种波段激发的视锥细胞色素,会导致有些人对于我们完全无视的颜色偏差异常敏感。
红绿可分,红黄蓝不可分,因为绿是蓝黄混合,所以问题很大
学道尔顿,给他妈买双袜子就知道了。
关于色盲悖论请类比相对论“绝对参考系不可求”
同学告诉的,说将患者放在全是红色或全是绿色的房间里,红色的房间会使正常人心跳加快,而绿色的不会,测心跳即可
红色和蓝色两种颜色快速交替出现会引起人的不适,可以对他做这个实验,然后问他是否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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