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很多彈吉他的人寫歌發片當(民謠/搖滾)歌手,而那些彈鋼琴的人好像寫歌發片當歌手的比較少?

1 也有可能是彈吉他的人比彈鋼琴的人多得多,所以基數大。

2 鋼琴偏向高雅古典,那些彈鋼琴的「不屑於」去寫流行歌。


Ray Charles,Stevie Wonder,Jerry Lee Lewis,Little Richard,Ronnie Milsap,Tom Lehrer,Arlo Guthrie,Fats Domino,Elton John,Billy Joel 等一系列美國著名歌手表示不服


好多自己寫歌的人骨子裡本來是詩人,然後順便學一個入門簡單點兒的樂器編了個伴奏而已。比如鞠起。http://site.douban.com/gonewiththebike/

古典音樂體系培養出來的自己寫歌的這些人,骨子裡其實還是詩人。對,說的就是汪峰。

為啥古典音樂行業裡面詩人少?有那麼痛苦的童年經歷而且每天花那麼多時間練琴的人去哪裡經歷「詩意」?


註:本答案中提到的吉他,除非有特別說明,一般指民謠吉他。

我認為題主提的問題有道理,不能夠僅僅通過「彈吉他的人多」來解釋。我目前能夠想到的原因如下,以後想到再補充。

基本都可以歸結為中國大陸的鋼琴教育。目前中國大陸的鋼琴教育與二十多年前我學鋼琴那會兒基本還是一樣:小湯、大湯、拜厄、布格繆勒、哈農;車爾尼599、849、299、740;巴赫二部創意曲集、三部創意曲集;貝多芬小奏鳴曲集、奏鳴曲集……考級的話還要夾雜格里格的《蝴蝶》、德彪西的《牧童》……即使有中國作品,也都是改編成嚴肅鋼琴協奏曲或者組曲、變奏曲的《牧童短笛》、《南海小哨兵》、《彩雲追月》……大多數學鋼琴的孩子是從3-6歲練到初中,一般初三就不會有時間練琴了——除非要走專業路子。這樣體系下培養出來的「有鋼琴才藝和音樂素養」的孩子,其眼中的音樂能是什麼樣子的?

1)不好聽,沒興趣。沒幾個人會真心覺得典型的古典音樂是好聽的——莫扎特的《土耳其進行曲》和《小夜曲》已經是頂級了。到了中學成天把莫扎特、貝多芬、巴赫掛在嘴邊,聽到個高大上的古典曲就驚呼好聽的做法基本是青春期慫恿人裝13的荷爾蒙使然。這導致很多從小學鋼琴的人後來對音樂其實失去了興趣,頂多聽聽音樂,要拿音樂當職業?想想就吐了。學吉他的當然不同——當初抱起吉他就是出於興趣,出於覺得流行音樂好聽,才會下決心跳進流行樂的大坑的。自己選的大美妞,還能玩吐了?

2)腦子裡飄蕩的樂段都是古典的。大家對音樂的天然印象是巴洛克般繁複瑣碎的旋律和本應基於交響樂團的厚重和聲編配。縱使很多人心裡都或多或少嘀咕過「這麼多音符堆在一塊兒還這麼難聽」,但其實沒幾個人能夠突破性地想到用簡單但悅耳的流行旋律去代替。反而是在聽到流行音樂的時候還需要下意識地警覺:這麼簡潔單薄的東西我居然會覺得好聽?我是不是墮落了?不行,不能中毒!高曉松說過一句話我還是很認同:「一個人從童年到青春期聽什麼音樂,將來就會寫什麼音樂。」童年和青春期都在練習古典樂曲的小盆友們,你還幻想著要寫出什麼樣的音樂來呢?就算後來也聽了不少流行音樂,理查德·克萊德曼和馬克西姆那樣的流行鋼琴風格就算是到頭了。除非是小柯、胡海泉那樣後來又接受系統流行音樂訓練,也學過吉他的少數人。至於周杰倫、林俊傑,我非常懷疑他們從小就聽歐美音樂,而且鋼琴學習的體系也和大陸不同。王力宏嘛……他的音樂其實還沒有擺脫古典的影子的,無論是旋律還是和聲編配,都比一般的流行音樂瑣碎。可能從《大城小愛》開始有所改變了?不過這首歌似乎是主要用吉他寫的?學吉他的呢?一開始是不是就是練的流行歌?就算是嚴肅點兒的樂曲,恐怕也就是《愛的羅曼史》吧?《土耳其進行曲》,《西班牙鬥牛士進行曲》?嗯,這恐怕也就到頭了。

3)對流行和聲理論幾乎空白。從小彈鋼琴的寶寶們,學鋼琴的時候學習了流行樂和聲編寫和編曲的舉手!我記得那會兒只練過哈農十二調的音階;每個大調音階配自然、和聲和旋律三個關係小調音階;後來還有琶音。但這些我只關心手法上怎麼彈,不會關心其是怎麼算出來的、有什麼用。後來跟樂隊演出,各種根據和聲功能譜玩兒即興加花和solo;各種扒帶,才漸漸明白為什麼學鋼琴的沒辦法自動成為鍵盤手。鋼琴學習的80%以上內容在於手上的彈奏技術;而僅有的不到20%的關於腦子和耳朵的內容,還基本都屬於古典風格。要寫流行音樂,首要的切入點就是流行和聲編寫和基於和弦走向的即興演奏——這都需要腦子裡關於流行的理論和經驗儲備。任何一個水平達到業餘三級以上的鋼琴演奏者在手法技術上都可以做到對大部分流行作品的演奏遊刃有餘,但如果沒有完整的譜子,根據和聲去即興填旋律?那就彆扭死了——不過其實要學要練的話也很快,3-6個月足夠了。然而再快能趕上學吉他的一上來就看C、Am、Dm、G?人家從一開始就可以是照著和聲功能譜來的好嗎?

綜上所述,吉他從理論到技術基本就是為流行音樂(廣義的流行音樂,包括鄉村、民謠、搖滾、RnB等)為生的樂器;而鋼琴是為古典音樂而生,從技術到理論都未曾專門想過去兼顧流行樂。加上中國大陸的青少年鋼琴教育又是沿用的東歐及前蘇聯的模式,培養方向也是嚴肅鋼琴演奏者。因此,在流行音樂的圈子裡,學吉他的才算是科班出身,學鋼琴的甚至可以說是半路出家;在嚴肅音樂圈子裡嘛,有幾個從小沒學過鋼琴,只學過吉他的?


樓上許多人舉了許多彈鋼琴例子,但他們在鋼琴彈唱的時候,鋼琴片段也只能很簡單,這一簡化,鋼琴韻味就喪失多了

而吉他,不論唱不唱歌在流行樂團里只配一把吉他都不是特別夠用。所以通常配兩把吉他的情況居多。

那麼,是讓鍵盤手唱歌並大幅度降低鋼琴這門樂器的表現力呢?

還是讓兩個吉他手中的一個唱歌,兩把吉他整體的表現力基本不損失呢?

顯然讓彈吉他的人來唱歌比較合適……

而題中問的就是唱作型歌手,其實不是因為寫歌而選擇吉他,而是因為唱歌而選擇吉他

所以,哪怕一個懂鋼琴的歌手,他發唱片的時候也往往會再學一個吉他。

就連queen的鍵盤/主唱 freddie都在演唱會上彈過節奏吉他(他表示自己不懂吉他的,只是簡單伴奏)

那麼就給了題主寫歌的人多彈吉他這個感覺~


因為彈吉他的比彈鋼琴的人多。

另外勤學苦練古典吉他的人一般也不熱衷於寫歌,更熱衷於演奏。


我來說句大實話:

1-樓主你聽的少。

2-在行業中低端上,彈吉他的大多懂得少,所以敢發片,有姑娘睡有錢賺就行。彈鋼琴的懂得多,基本都是自覺不夠的,要臉,不敢發片。

行業高端,樂器是基礎,多樂器通吃的大有人在,不存在一直說的問題。

我自己就是學吉他的,真不想黑吉他,但我看到的事實就是如此。另請不要舉個例反駁,我說的是普遍情況。


作為一個天天彈吉他的人,我只能說,有相當一批人唱民謠是因為只會吉他。幾個和弦擼過去就是一首歌。

solo?這是什麼這麼難彈不要不要。加花?加什麼花我不會哦不對簡簡單單就好。

這就是現狀,我見過一個彈民謠的練了幾年結果就會幾個和弦,也見過練幾個月就在彈黃昏的初中生。

當然民謠界也有一批人是吉他很厲害或者會不少樂器的,也樂於去給吉他伴奏各種加花,那種人才是我真正想成為的人。

起點低,才泛濫。就是這樣。


學鋼琴寫歌,學吉他寫歌,寫出來的歌好不好在於寫歌的人,寫的好可以發片只要你有才,寫的不好也可以發片只要你有錢,大把音院附中的孩子彈鋼琴可以秒殺周杰倫,普通的酒吧樂手吉他技術秒殺宋冬野一類,會彈個什麼琴只是對創作有一些益處,真正優異的創作能力是天賜的,祖師爺賞飯,沒有其他途徑可以獲得,如今好歌少並不是因為有能力的人缺少舞台機遇,是因為他們的歌根本就登不上大檯面,歌曲本身不具備令其流行的素質,搞原創這個事也不易賺錢,題主所說那些彈吉他彈鋼琴寫歌發片的,一輩子也寫不出看似低端的《我的滑板鞋》,所以和彈什麼沒關係,即使不學樂器,自帶兩大本錢,就能寫歌發片


好蛋疼的問題,歌手當然要看玩什麼音樂。

民謠和搖滾樂,哪個不用到吉他?流行樂歌手明顯鍵盤/鋼琴非常之多


因為對於那些真正喜歡彈鋼琴的人來說,度過了一開始被強迫練琴的階段,當基本的指法掌握差不多,開始偷偷摸摸練習車爾尼之外的古典曲子後,往往就會被大牛們的作品驚嚇到。至於作曲,一般人的思想過程大致是這樣的:車爾尼時,作曲很難嗎,給旋律配個和弦而已嘛,那些人學了好幾年都不敢寫 曲子真是笨,哦不,原來是因為我是天才啊哈哈哈哈(自行腦部櫻木)。晚上偷偷寫寫試試,藏起來,將來我要成為音樂大家後拿這個出來嚇死他們,咱也是年少就會作曲的人呢;接觸莫扎特、肖邦時,唉我去人家譜面也不是很難,但怎麼就這麼好聽,但怎麼就這麼好聽,但怎麼就這麼好聽(重要的話說三遍)!彈彈之前自己寫的,這能叫音樂,卧槽黑歷史好羞恥,燒燒燒,不行我沒跟外人提過吧、不記得了怎麼辦好好怕,以後不能說自己嘗試寫過曲子,太羞恥了不行沒法見人了,我要把肖練全練下來,巴赫也要學,這樣十年,不二十年沒準能寫出到時候會寫出可以跟別人說這是自己寫的曲子吧;再到後來開始學李斯特啥啥啥,精神就崩潰了,這尼瑪也能彈?這尼瑪也敢寫?哎我去手指打結了,我就是個彩筆啊哈哈哈,寫曲子?寫啥曲子,要啥自行車啊;最後如果你連這一關都能過了的話,又會接觸到現代的一些作曲家的作品。唉我去這個旋律好有意思,有魔性唉我手指停不下來了。啥?作曲,你等等我先找找他的其他作品彈彈,畢竟藝術不能閉門造車嘛,要多接觸不同風格的作品才行嘛。

最後,假設上述這些過程你都經歷過,並且超越這一階段,有著廣泛的見識,堅實的樂理知識,紮實的演奏技巧。完全沒問題可以寫令自己為之驕傲的人曲子時。你覺得自己多大了?這個歲數的人還會像彈吉他的小年輕一樣和弦一掃詞一填就抱吉他下去跑女生宿舍樓下騙小女生嗎?大叔您就專心在家抱孫子吧。


胡說八道的人太多了。

原因如下:

1,學吉他的人比學鋼琴的更容易伴奏。絕大多數學鋼琴的朋友不是為唱歌而學鋼琴,幾乎都是走學古典那一套,側重的是演奏。而學吉他基本上是從學和弦開始,客觀上學吉他的朋友在和弦的理解和運用上好於鋼琴。和弦學得好更容易寫歌,我相信有經驗朋友深有體會。

2,學習吉他的費用更少,基數更大。攜帶方便。

3,吉他的音色自帶浪漫屬性,和弦自帶排列。更適合新手寫歌。

4,受名國內外名樂隊影響。


個人經歷,認為學吉他的(非古典)本身是為了唱作(寫歌發唱片我總結成唱作)而學,而彈鋼琴的更多是為了彈曲或是被迫(這裡指某些父母)而學的。兩者初衷不一樣。

目前貌似還沒有這個課題的普查或者問卷調查,那我就聊聊我的個例,我初中的時候接觸到了這幾個人,Green Day,五月天,周杰倫。他們的共同點就是吉他特別多(雖然有的彈電的有的木的),當時覺得他們的歌好聽,自己也想玩,於是乎,pia的一聲摔碎瓷豬,拿著硬幣興沖沖的去買了人生中的第一把吉他。

後來,我開始接觸歐美民謠,發現其實除了五月天,吉他還能發揮很自由的風格,特別是在聽米國鄉村的時候,感覺真的像回到鄉下,很墮落,但那是發自內心的墮落,吉他再一次迷惑了我。

再後面,畫風發生了一點小變化,開始接觸到汪峰,雖然很多人吐槽他的感情經歷但作為一名歌手他還是很厲害的,無數次路過地道,聽流浪歌手唱著《春天裡》,覺得他那樣的吉他玩法很走心,瞬間覺得吉他是一種頗有魅力的樂器,能彈到人的心坎里去。

寫跑題了是吧?馬上回到正題來。。。

吉他有兩條發展路線,西班牙那邊更多是古典,我們講Martin和Gibson那條(更多民謠)

插播一條歷史,

馬丁公司的創始者 Christian Fredrick Martin,1796 年生於德國的易北河畔。父親是木匠。在當時,吉它還沒有被人們承認。其父因出售自製的手工吉它,得罪了當地的提琴製造商。(可能是當時的提琴製造者已形成了一個藝人階層,而作為木匠的大馬丁僅僅是平民的緣故。)於 1807 年,其父被勒令停業。

  在掌握吉它製作的初步知識之後,小馬丁來到音樂之都維也納,成為製作小提琴及吉它的名匠──老約翰的入室弟子。(順便提一句,舒伯特很喜歡用老約翰製作的提琴。)在維也納結婚後,小馬丁回到故鄉,取得了正式的吉它製造的許可。為了擺脫干擾,後又移居到美國。因為最早的馬丁吉它上有 「EST.1833」的字樣,所以人們普遍認為,他移居到美國的時間是 1833 年。

  第二年(即 1834 年),在紐約哈得遜街 6 號,開辦了他的第一家吉它店。但紐約處於急劇的城市化進程中,為了尋求更穩定的生活環境,於 1839 年,經友人推薦,又移居到賓西法尼亞州。他在這裡生產的吉它,由 John Cooper 執教的吉它教室替其銷售。這一時期的作品與老約翰的酷似,比如,類似與 Fender 的單排卷弦器,可調節琴頸角度的調節器。從 40 到 50 年代,馬丁主要致力於琴腔的內部設計。他在錶板內側添加了 X 型力木,這比以往的扇型設計更具強度。(請參照 Acoustic column 3)。

  在 X 型設計研究告一段落的 1856 年,一個姓 Gibson 的男孩在紐約出生了。當時的馬丁吉它已基本上定型了。完成了這些偉大成就的馬丁一世,於 1873 年,與世長辭,接任他的是外甥 C.F Martin Jr。因多病,馬丁二世也於 1888 年 83 歲時去世,他的兒子 Frenk.Henry.Martin 繼承了他們的遺願。而比馬丁一世晚大約 60 年之後的 1894 年,作為鞋店職員的 Gibson 才開始轉向樂器製作。

」(來源於百度)

可見,吉他實際是得罪了達官貴人(風琴)而被趕出來了,而吉他的價格遠遠低於風琴和鋼琴,很多人都買得起,在紐約生活壓力大的情況下,很多人也就拿著吉他出來賣藝賺錢,而方便攜帶且能伴奏的吉他就成為了這些賣唱人的活路,這就是唱作人的雛形。

近代入吉他這個坑的人都是在模仿他們的男神女神(比如本人),如果大家有注意觀察,如果一開始學的是古典吉他,因為古典吉他本身就是彈奏沒有唱,所以基本很少有轉型唱作的。

上面說的很多沒有科學考證,但憑藉馬丁那段歷史基本可以發現,人們因著吉他的易攜帶性和易伴奏性,將演奏轉化成了伴奏,也自然而然產生了很多的唱作人。而鋼琴更多是廳堂之上的演奏樂器,且不便於攜帶,也自然而然沒有像吉他那麼多唱作人。但我們可以預期,隨著科技進步,終有一天鋼琴也會被做的便於攜帶,到那陣風刮起來的時候,也會有很多像飛兒樂隊那樣的創意唱作人出現的。

有點忙,有空再寫。。。


這個要說說學習這兩種樂器的人一開始是向著什麼方向去學習了。大多數彈吉他的人是為了演唱去學吉他的,就像你身邊如果有人唱歌好聽你問他如果學一樣樂器的話他們百分之七十都會選擇吉他的(當然也有一部分原因因為吉他比鋼琴便宜),所以我身邊也有很多人自學吉他或者尤克里里。如果本來會吉他的人由於更加多接觸流行音樂和搖滾的伴奏,所以有多吉他手選擇去創作。當然吉他也有獨奏的方式叫做指彈,但是玩指彈需要花費更加多的時間去練成。再說說鋼琴,本來鋼琴有更多的演奏性質,世界上很多的古典名曲都是鋼琴演奏的。應該不少人知道的鋼琴家都是從小開始學習吧?小孩子通常都不會去想這些樂器可以伴奏演唱的,從此也養成一種定向思維。我有幾個朋友是彈鋼琴的,就算鋼琴創作也是寫藍調音樂什麼的,不是寫流行音樂。當然也存在一些學習古典鋼琴發展至歌手和音樂創作人,例如周杰倫,其他就不舉例了


當世界上存在拉三這種東西的時候 需要多少時間才能誕生超越他的人?練了二十年琴的人,估摸著都能自己寫寫編編有意思的東西,但是你敢寫不代表你好意思發啊。。。


知道周杰倫么

好吧還有林俊傑

好吧還有王力宏


因為學古典吉他的人幾乎看不見而幾乎所有學鋼琴的人都是古典鋼琴。或許在眾多古典演奏者眼中流行音樂自帶不高雅debuff。(雖然我並不這樣認為)


Ray Charles, Little Richard,Stevie Wonder, Billy Joel, Elton John 光是這幾個就多少個白金了


談古典吉他的也沒幾個寫歌的。


學習吉他的一直在被動學習和聲學。

學鋼琴的大部分都只知道按哪個鍵,會用固定調唱那個音,而不知道首調唱什麼音,用的幾級和弦。

長期下去就………


還有樂器鄙視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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