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克族會徵收全額遺產稅嗎?

也就是說,很多自詡高素質的人士會選擇丁克,然後因為沒有後代,其遺產無非要麼交稅要麼真正地做慈善,從而緩解階級固化的情況,為後來者和底層競爭者提供機會,可以這麼分析嗎?


謝邀,丁克是個人選擇,既不代表低素質,也不代表高素質,僅僅代表個人生育權的自由選擇罷了,比如頂級白富美伊萬卡特朗普,已經生了3個子女了,而她哥小唐納德已經生了5個了;相反很多藍領階級囿於經濟壓力反而選擇不婚或丁克。因此丁克並不能代表個人素質高低。

現代社會充分尊重個人自由及私有財產權,遺產稅自然也是一視同仁,有遺囑的遵照遺囑來,沒遺囑的按照繼承順序來,沒有繼承人的收歸國有。注意這並不等於搶劫,人死都死了,又沒有遺囑又沒有繼承人,還糾結於自己遺產怎麼處分我覺得不可理喻。

當然,事先立下遺囑所有遺產一把火燒掉這是你的自由。雖然我覺得這是典型的小農意識。


同意 @LeveyWang 的意見。我再來補充幾點:

1、在如今社會,繁殖是主旋律,丁克所佔比例微乎其微。

2、丁克和非丁克只存在生育觀上的差距,並沒有「階級鬥爭」,所以也不存在緩和」階級矛盾「這一說。

3、全額遺產稅的意義是什麼?

題主的潛台詞就是:既然他/她沒有後代,他死了之後錢也沒用了,那麼就把錢分給有後代的人。

這個邏輯聽起來和強盜沒什麼兩樣:既然他家錢多,反正也用不完,不如把錢搶過來給我這個窮人花。


想太多了,感謝關心,慢走不送。


應邀

我就是丁克,就是你口中「自詡高素質」的人,既然丁克了,那以後也沒啥牽掛了,錢盡量都花完,至於房子,大概應該會變賣作為養老院的費用吧,就算我死了錢還沒完,那也和我沒關係了。


搞不清楚題目里為啥是自詡這個詞,這個是貶義詞吧,我語文成績不好,別騙我。

不能這麼理解。

先告訴我為什麼要交全額遺產稅,僅僅是因為丁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準則都丟了。

做慈善是個好事,遺產捐獻給基金會。

但是,為什麼要幫助底層者???底層者是生育主力軍,也是低智反丁克的高發群體,設立基金給我們的仇人捐錢??不可能的。

階級固化不是丁克的鍋,是誰的鍋誰去背,而且提高階級流動明顯不符合統治階級利益吧,所以根本不可能緩解階級固化。

論了半天,該怎麼做。?

我傾向於捐獻給醫學科研基金和環保組織

對不起,我並不了解綠色和平,給評論里的朋友道歉。


謝邀。為什麼要說丁克,為什麼不問:沒孩子的人要不要對他們的遺產做全額徵收用作社會福利或慈善?憑什麼啊?!


謝邀。

根據我國法律相關規定,遺產繼承分為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

我們假設題主問題中的丁克家庭當事人未立遺囑,那麼她/他雖然沒有孩子,她/他的的法定繼承人還有其配偶和父母。以及其他有法定繼承資格的親屬。

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位法定繼承人: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中父母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至於題主所說的全額遺產稅,我比較孤陋寡聞,沒聽說過。

遺產稅,顧名思義,是政府對遺產徵收的稅。

丁克只是一種民間稱呼,並不是一個法律名詞。

沒有子女並不影響其他遺囑繼承人和法定繼承人依法享有的繼承權。

沒有子女也不影響丁克家庭當事人依法處分自己的財產的權利。

因此,並不存在丁克家庭的遺產必須全額上交這種概念……

除非當事人不僅沒有留下遺囑,上述一切關係人(包括遺囑繼承人,遺贈受贈人,法定繼承人)也都死絕了。


大家都是要講法律的嘛……

如果題主的意思是沒有繼承人怎麼處理的話,繼承法已經規定了:

《繼承法》第32條:「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不要覺得不公平,全世界都是差不多的(包括燈塔國)。區別主要是由國庫接收,還是由州政府接收罷了。

如果不希望這種情況發生,立遺囑就好了。


別的一會再說,慈善能給底層提供機會嗎?一個人在底層無法上升,可能是智力的原因,可能是自己好吃懶做的原因,可能是生存技能不適應市場需求的原因,可能是社會制度和法規不健全的原因。劫富濟貧施捨點錢就解決了?我個人是反慈善的,我認為過多的慈善只會讓窮人更安於窮困並且更多地與有錢人對立,升米恩斗米仇的道理大家都懂。改進階層上升通道需要通過促進就業,提供就業培訓,改善勞動者的收益入手,而不是你窮我就給你錢花,拿憑藉體力和腦力過上好日子的人辛苦賺的錢去養無能的懶漢。如果你窮是因為你不願意勞動,不願意跟隨市場需求學習更有價值的勞動技能,餓死也是一個人的自由,誰也沒有權利和義務干預。

另外,不管是不是丁克,自己的遺產應當根據自己的遺囑進行分配,我就算沒家人,也可以願意贈與隔壁那家每天出門願意給我一個微笑的妹子或者每天都好心幫我收快遞的大爺,但你要是想強制拿走,那就是強盜。

丁克族意外死亡沒有遺囑,那是另外一回事,應當有代表丁克族的社會組織出面解決這個問題,善用這些財產。不由分說就拿走去劫富濟貧,這也是強盜行為。


首先先明白什麼是遺產稅,再來探究這個稅種的受眾。

【遺產稅作為發達國家陸續取締的稅種,甚至取締它似乎已經成為潮流不可逆的一種趨勢。】

連遺產稅是不是真的有必要繼續存活於世,這個問題題主都沒有鬧明白,貿然發問真的不是好事哇。

題主偏見太固,執念太深,望自珍重哇。


所以說作為丁克,各種信用卡高利貸揮霍才是正路,千萬別存一塊錢,否則死了還要被樓主惦記。


死都死了還介意誰接收你的遺產?

其實把錢全部取出來然後燒掉,也等於還給社會了,只是這樣同樣富人受益更多。 有那個心可以搞個基金會(紅十字呵呵...)。


呵呵丁克沒有後代也有其他親屬來繼承,死了也輪不到別人來瓜分。凈想好事 。之所以是這種弱勢底層,就是因為總有這種不勞而獲的佔便宜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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