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都有哪些互聯網法律服務平台?這些平台都怎麼樣?

現在市面上做得好的法律服務類網站有哪些?這段時間公司在外地有個案件,按我們的評估可能需要找當地律師,看了一下網上現在能搜到律師的一些網站,感覺還是有些欠缺,很難去判定這個律師的能力。還有在圈內比較火的X律協副主席創辦的(知名不具,兩個字的),也覺得很難使用,還是需要face2face後才能搞定。現在就沒有一家技術還不錯,也能有一些輔助分析的法律平台嗎?話說這個市場也不小啊,怎麼就都做的這麼難用。


我的統計肯定也不全。看見樓上 @史宇航 也提到了許多,媒體類的我就沒有納入進來了。如果把老的、舊的,資料庫、媒體什麼的也都納入進來,再加上我漏掉的,保守估計超100家。

1法律與互聯網如何聯姻?

對中國法律服務界而言,這是一個前所未有的時代。根據《第八屆全國律協理事會工作報告》,截至2015年,我國律師人數超過29.7萬,近4年來整個律師行業收入超過2000億元。在如此龐大的市場之中,越來越多的人嘗試將法律與信息技術結合,開拓新的服務模式與產品。

國內法律與信息技術結合的產品由來已久。在過去的很長一段時間裡,這一領域一直在兩大產品中徘徊:法律資料庫、律師門戶網站。然而近年來,伴隨著技術和互聯網的發展,各種新型法律服務機構和運營模式卻層出不窮。

2015年7月,騰訊領投贏了網,開始布局法律行業;2015年12月,支付寶城市服務開通法律服務窗口,免費提供法律服務;2016年4月,百度與部落網合作,發布律師直達號。法律服務越來越多地獲得資本和巨頭的青睞。

對於這些區別於傳統律所,依然在法律領域提供各種服務的機構,目前並沒有什麼好的稱呼。「互聯網+」這個詞火了以後,人們便習慣性地稱之為「法律+互聯網」,但「互聯網」一詞並不足以涵蓋全部內容。一些機構雖也藉助互聯網,但重點卻是在技術創新,互聯網只是展示形式。況且,作為一種信息傳播的方式,20年前互聯網上就有了法律相關內容。

因此,筆者暫且將近年來出現的,依託於信息技術,區別於傳統律所,但依然在法律範疇內提供服務的機構,統稱為「新型法律服務機構」,以方便描述。當然,說「新」,並不是說模式新,而是在時間上新。

筆者選取了自2007年以來成立的79家新型法律服務機構,作為本文分析對象。它們分別為(本來是按首字母排的,後來亂了,所以排名不分先後;本來有表格的,粘過來就沒有了,我也很無奈):

1iCourt 2獵律網 3愛合同

4律兜 5安盾網 6律品

7部落網律師直達號

8律師說 9點擊律 10律雲

11丁丁律師 12綠茶網

13法幫幫 14綠狗網 15法大大

16綠獅網 17法鬥士 18米律

19法海網 20牛法網 21法驢

22匹諾曹律師 23法律盒子

24蒲公英法律網 25中國快律

26問問律師 27法門網 28無訟

29法務在線 30信法網 31匯法網

32壹法務 33簡法幫 34億律

35口袋軍師 36易法客 37口袋律師

38易法通 39庫法網 40易法務

41快法務 42贏了網 43來問律師

44支付寶律師服務 45理脈

46知果果 47法律說 48法律寶

49微法律 50法律問問 51法律猴

52紅帽法律衛士 53Yesmylaw

54法律管家 55律果 56啟法網

57法言網 58律登網 59詢法

60律大大 61貼心律管家 62快簽科技

63小律微政 64契約鎖 65多問律師

66Ulegal 671號律師 68嘉簡法

69商法通 70法大師 71律信律師

72靠譜律師 73法率 74彩虹律師

75找大狀 76解悠律師 77隨身法務

78贏在線 79推之

1.1 基礎數據分析

從成立時間上看,這79家機構有著明顯的特點。從2007年至2011年,共有7家成立。從2012年起,增長速度明顯提升,一年就有7家成立。而在2014年及2015年,每年成立的數量猛增,分別達到22、24家。截至6月份,筆者檢索到的2016年新成立機構為7家,相比於去年增速有所放緩。

其中,截至2016年5月25日,已有壹法務、易法務、信法網、蒲公英法律網、法門網、法律盒子、Yesmylaw、微法律等,共8家機構停止服務,比例達10.1%。

從合作律師數量上看,超過1萬名律師的機構共有6家。其中,易法通、綠狗網合作律師均超過1萬人,贏了網、庫法網超過2萬人,部落網超過3.4萬人,而中國快律則達到了5萬多名合作律師。我國執業律師人數已超過29.7萬人。如果以上機構公布數字屬實,則我國至少已有1/6的律師選擇與新型法律服務機構合作,藉助互聯網提供法律服務。

1.2 發展特點

1.2.1 多方積极參与

在這一輪新機構湧現的浪潮中,背後閃現著多方的身影。

在律所方面,金杜、漢坤、盈科等知名所均或多或少地參與其中。如:法海網創始人陳一凡出自金杜,且根據公開消息,金杜也參與了對法海網的投資;盈科律師事務所於最近悄然推出了律雲3.0版本;綠狗網CEO張馨心同是邦道律師事務所創始人;漢坤律師事務所推出了專註創業公司文本組裝的簡法幫;天同律師事務所創立了無訟科技;瀛和律師機構推出了贏在線平台;廣東任高揚律師事務所創辦了專註合同服務的易法客等等。

律所的參與為這些平台提供了眾多專業的知識性內容,起到了十分積極的推動作用。如簡法幫,依託漢坤律師事務所,免費生成的合同文本質量相對較高,且部分帶有律師批註,給用戶帶來了優質的法律服務。

從資本的角度,已經公開的直接或間接投資來自於騰訊、IDG、德同資本、復勵投資、信天創投、樂視、金杜、真格基金、清流資本、天闊資本、復興昆仲、洪泰基金、順為資本、淳信投資、天闊資本、易一天使、維度和天使匯等諸多機構,粗略估計總投資金額超過兩億元人民幣。

除此之外,官方機構也積極地參與到這一輪浪潮中。2014年10月,官方版裁判文書網上線,成為目前法律實務界不可或缺的案例檢索平台。據筆者了解,大量司法大數據產品的基礎數據來源於裁判文書網。

201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另一大數據產品「法信」上線,由於其仍處於試用期當中,大量內容及功能未向公眾開放。但據內測消息,其功能十分強大,將是一款重磅司法大數據產品。

1.2.2 服務價格較低

在以上列舉的機構中,大量機構打著「低價」的旗號「顛覆」法律服務市場。除大量免費諮詢外,「低價律師上門服務」 「88元合同審核」等宣傳屢見不鮮。

以合同審核為例,在接近30家提供合同審查的機構中,有十幾家可以低於600元的價格審查一份合同。線上低價服務,與律師線下的高收費形成巨大反差。

1.2.3 律師特徵明顯

目前各平台註冊的律師主要以訴訟律師為主,其涉及的業務主要為訴訟諮詢、訴訟委託等。少量的非訴業務主要限於合同起草與審查、企業常年法律顧問等簡單類型。從律師執業年限看,執業一年的實習律師到執業十幾年的「資深」律師均有分布。

從職業律所看,除僅有的幾家機構外,少見金杜、中倫、方達、君合等「紅圈所」律師。

2

法律行業被「顛覆」了嗎

從2015年開始,談創業,言必稱互聯網。提及傳統行業,言必及「互聯網+」與「顛覆」,筆者已患上了「互聯網+」恐懼症。電商、互聯網金融的火爆讓許多傳統行業眼紅,法律行業也不例外。

但互聯網不是萬能的,沒有任何一個行業可以一「觸網」就實現飛躍。所謂「法律+互聯網」,到現在也只不過是一場盛大的煙火。

2.1 模式創新乏力

2.1.1 經營模式高度雷同

筆者統計竟發現,本文所提及的大部分機構,主要是以互聯網為「渠道」,自己作為平台,邀請或要求自有律師入駐,希望通過互聯網解決客戶與律師間信息不對稱的問題,或讓客戶更容易地獲得法律服務。其主要目標是:幫助律師尋找案源,幫助客戶尋找律師。

79家機構中,有61家採用了此模式,比例高達78%。在這61家中,有30家建立了自己的律師庫,向用戶提供律師檢索功能。有43家提供在線法律諮詢服務,包括在線文字諮詢及電話諮詢;其中,竟有24家(比例高達56%)提供以小時計的免費諮詢服務。

除上圖顯示的功能外,有20家(33%)開展在線下單,審閱、起草合同業務。15家(25%)開展在線下單委託案件功能。13家(21%)將各項法律服務打包出售,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另外,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口號的時代,有10家(16%)定位於向創業者或創業公司提供法律服務。在Airbnb及Uber等共享經濟,及在線搶單模式的影響下,有5家(8%)將自己標榜為「法律界的Uber」。

從數據中我們不難看出,眾多機構的服務模式高度雷同。筆者在iOS手機端下載了13個法律服務類APP,功能竟出奇地一致:律師庫+在線諮詢。

2.1.2 傳統方案難尋突破

律師庫和諮詢並不是全新的產品。2003年之後成立的找法網、中顧法律網、法律快車、華律網等老牌法律門戶網站,從一開始就在做律師庫、律師推薦,及在線諮詢。

律師庫

從律師數量來看,老牌法律網站的註冊律師數遠遠超過後來者;如法律快車,號稱擁有超過17.68萬名合作律師,這一數字已經超過我國律師總量的60%。

從律師庫發揮的作用來看,互聯網的一大作用在於信息傳遞與分享;但另一方面,互聯網也不可避免地帶來信任危機。人們需要花更多的時間去甄別互聯網信息的真偽。因此,各行各業的線上信用評價體系應運而生。同樣,在律師庫的建設過程中,如何建立良好的評價體系解決信任問題,仍是一個較大的課題。

裁判文書網的上線及大數據技術的應用,給律師庫的升級提供了契機,不少網站開始建立自己的律師評價體系。在律師自己填寫資料的基礎上,部分網站(如法鬥士)以律師為中心,通過對裁判文書網的判例進行分析,給出該名律師在各法院代理過案件的情況,並附帶勝訴率分析。

這樣的分析能夠給律師庫增色多少呢?且不談勝訴率這一指標用於律師評價是否科學,這種評價維度還存在幾個問題:

第一,裁判文書網公布的案例並不是每一位律師的全部案例,信息完整性上存在問題。

第二,該種信息抓取方式的關鍵點在於律師署名。如果一個訴訟案件中,某位律師在前期參與了大量工作,但最終並未出庭,則該案件並不會進入該律師的評價體系。同樣,通過種種非訴途徑解決的爭議並不會出現在裁判文書網。

第三,非訴律師的工作成果很難在裁判文書網上體現。

因此,從用戶角度來看,通過分析裁判文書來評價律師,僅僅提供了一個方面的參考,很難做到全面有效。律師自己也對這種律師庫的建立也心存不滿,他們認為這些數據無法全面反映自己的經歷和能力,反而將自己的能力「削弱」了。不管目前困境如何,線上律師庫應當成為解決「找律師難」這一問題的有效途徑。但在目前已有的機構中,大型律師庫的建設仍未出現有效的解決方案。

另外,對律師來講,指望通過註冊一個賬號就能為自己打造品牌、帶來案源是不現實的。案源拓展和品牌塑造是一個極為複雜的課題。

在線諮詢

在線諮詢也是老牌法律網站堅持在做的業務。早期法律網站的免費問答幾乎毫無價值可言。合作律師為了刷回答數量,大量出現「可通過訴訟解決」 「可委託律師解決」等答覆;網站通過出售廣告位提高律師曝光率及顯示排名,用戶很難找到真正有價值的答案。

那麼,「互聯網+法律」口號下的網站解決這一問題了嗎?目前,在線諮詢主要分為文字問答、電話諮詢兩種模式。文字問答又分為一次性問答及聊天式問答兩種。就各網站或手機APP提供的問答展示來看,大部分機構中的問答在「問」與「答」兩方面均存在問題。

從用戶角度來講,其不知如何正確地歸納和提出問題,提問往往過於簡單、繁雜或偏離法律,大部分網站缺乏良好的指引和糾正機制;從律師角度來講,回答內容仍過於簡單和應付,缺乏參考意義。

在此方面,在此方面,贏了網的免費問答整理做得有可圈可點之處。其答案均以平台名義提供,並整理成「法律依據、行動建議、相關法律法規」三個部分,顯示出了較高的專業參考價值。筆者從網站隨機摘取了一條問題展示如下:

先聲明,跟贏了網半毛錢關係沒有

【問題】

本人男與女方結婚5年,女方1年前開始婚內出軌,我們有女孩一個5歲,請問我要求孩子撫養權是否可以,另房產分割是否占多數?

【答案】

法律分析

針對您的描述,可以從以下方面分析:

第一,對於離婚,夫妻雙方是否已經達成一致了。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離婚而另一方堅持離婚的,只能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但是法院並不是對所有起訴離婚的案子都會判決離婚,出軌並不是法定的過錯,只有重婚和與他人同居的才算是法定過錯,調解無效的,法院才會判決離婚。如果只是出軌,沒有重婚或者同居行為,法院認為還有合好可能性並且是首次起訴離婚的,法院一般不會判決離婚。

第二,如果夫妻雙方一致同意離婚或者法院判決離婚,對於子女撫養權的歸屬,由父母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法院會參考父母雙方的經濟收入、生活條件、行為品行、與孩子的親密程度等多種因素做出判斷。

第三,如上所說,出軌並不是法定的過錯,不同於重婚和與他人同居。法院在判決財產歸屬時可以予以平均分割或者稍有一點傾斜,而不可能是判決您獲得財產的多數。

行動建議

就解除婚姻關係、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事宜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再起訴。起訴離婚也要考慮訴訟的風險問題。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這種程度的回答在免費問答中呈現,是很難得的。

筆者以一個簡單的合同糾紛案件,諮詢了17家提供免費諮詢的機構及5家收費百元以下的諮詢機構。收費服務與電話諮詢初步回答了法律問題,但僅有兩家機構的回答同時涉及了程序與實體問題。而免費的一次性文字回答則基本充斥著「可聯繫我起訴處理」等無效信息。

在線合同起草與審核、法律服務套餐、在線合同審查、在線約見線下律師等等,本質上與網店無異,只不過是零售與批發的商品從柴米油鹽換成了法律服務。

這種簡單遷移的效果是否理想,從一部分機構公開的律師零星接單量中可見一斑。

2.1.3 低價服務根基存疑

超低價服務的根基何在?是不是所有提供低價服務的平台都找到了法律服務「標準化的模式,足以降低價格?筆者心存兩個問題。

第一,如此低報價下,平台合作律師及其服務質量如何?筆者又親自嘗試了3家500元以下低價法律服務,均無法達到滿意效果,合同審查結果極其粗糙。當然,滿意與否帶有很強的主觀色彩,此處僅表達個人看法。

此種水平的報價對大量低支付能力的個人存在一定吸引力,但對其他個人及企業來講則涉及到信任問題。

筆者隨機訪談了來自全國各地各行業的20位法務總監,詢問其是否願意接受目前法律服務模式下,600元以下的法律服務,結果無一肯定答案。20人全部了解目前存在大量的低價線上法律服務,但幾乎無人使用,僅1人使用過知果果進行商標註冊。不使用的理由均為:不相信其質量。

筆者在親身嘗試過程中發現,許多低價法律服務只是誘餌,提供者的目的還是將諮詢者引向線下的高付費。這種做法無異拆除自己與用戶之間信任的根基,讓用戶越來越不相信線上法律服務。

第二,與某著名互聯網公司合作的某知名網站在其宣傳中表示,「XX網上律師服務價格,一般為律所價格的60%」,但卻未給出原因,令人費解。

《律師法》明確規定律師不得私自接受委託、收取費用。至於為什麼該網站的律師服務價格如此之低,以及律師收取的該部分費用是通過律所收取還是個人收取,筆者暫未求證。不過該問題值得深入探究。但因探求此問題並非本文意圖,遂在此只提出,淺嘗輒止。

2.1.4 幾種有益的嘗試

在大量雷同的運營模式下,仍然有一些機構在運營模式上,作出了不同的嘗試。(這裡僅部分列示了運營模式有特色的機構,依託技術創新的將在下篇介紹)

易法客在電商模式下,重點突出了合同服務這一主題,從智能生成到合同審閱、合同起草,類型覆蓋公司運營中的方方面面。其特點是從合同出發,單點突破。但其業務類型卻不斷擴大,逐漸上線了各種打包法律服務,有從「單點」到「百貨商店」的趨勢。

知果果是一家在線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其專註於知識產權代理服務,以低價高效聞名。這是對法律業務進行「乘法」處理的典型案例,專註一件流程性強、重複性高的服務,低價換取巨大的業務量。以根據其官網顯示,其企業用戶註冊量目前超過50000家,月案件數量10000多件。

iCourt則與其他所有機構不同,展現出了獨特的切入點。其以法律從業者為服務對象,專註於打造一家與眾不同的法學院,以「技術驅動法律」的理念,幫助律師提高職業能力,如可視化、大數據等技能已被諸多律師運用到實務當中。迄今已有6000多位律師走進iCourt法學院,其公開課已覆蓋數萬名法律人。

安盾網同樣關注知識產權,但其以「打擊侵權假冒產品」為關鍵點進行切入,在全國建立律師及調查員網路,同時建立面向公眾的有獎舉報平台以擴大信息來源。根據官網顯示,其客戶已包含華為、海爾、騰訊、小米等知名公司。

牛法網定位高端,致力於打造高端法務平台,是少有的小時諮詢費率可達數千元的服務機構。入駐律師及法務大多擁有出色的教育及工作背景。

以上諸多機構風格迥異,但共性在於,均選擇了某一個切入點進行單點突破。或是選擇某一領域深耕,或是在定位上實現差異化運營。在此並不討論哪幾種模式優劣及運營效果,從擺脫雷同服務模式的角度看,他們已經做出了有益的嘗試。

2.1.5 小結

「法律+互聯網」,絕不是法律服務網店化。

紅極一時的綠狗網曾以電商模式主打各類法律服務,後試圖將服務「產品化」,推出「還錢吧」 「離婚快」等法律產品,而今卻圍繞公司註冊、財稅社保等打造了許多法律周邊服務產品,量大卻技術含量不高。狹義的法律服務已偏居一隅。

這種轉型應給其他機構帶來一定啟示。法律服務的簡單電商模式已經完成了歷史使命,即使不會在短時間內消失,也已無助於推動改變。

雷同模式噴涌而出,就如同一場聲勢浩大的煙火,耀眼,但會轉瞬即逝。

3技術在怎樣驅動法律

3.1 新型法律服務機構的技術要點

除了在經營模式方面進行創新外,技術的運用也成為推動新型法律服務機構發展的重要因素。

經筆者統計,目前國內最為常見的技術運用為文本組裝,有至少7家提供此項服務。其中,簡法幫依託漢坤律師事務所的優質專業內容資源,以此為主要功能,提供了優秀的文本組裝服務。

其次則為在線簽約系統,目前有至少5家提供此項服務。如法大大,基於數字簽名和雲存儲技術,提供在線電子締約、電子合同管理、證據託管的第三方雲服務平台。通過公安部eID電子身份系統、中國金融認證中心CA證書系統、第三方授時技術及防篡改技術等,達到《合同法》和《電子簽名法》對電子合同的要求,保障所簽電子合同的法律有效性及證據效力。以此解決異地簽署、合同管理、證據保存等各種問題。

愛合同屬於眾多機構中的另類產品,其用機器替代人工進行合同審查,已可實現買賣類、租賃類、借款類、勞動類、家庭類、股權類等常見合同缺失條款和風險的提示。

推之、律品則可以根據用戶對預設問題的不同描述,分析相關法律法規、法院判例和用戶常見問題,評估案情並給出法律建議和解決方案。面對簡單案件,可在極大程度上替代前期的人工諮詢。

真澤律師事務所開發了刑期預測系統,通過對法院判例、相關法規的分析,可較為準確地預測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處的刑期。

理脈則將大數據玩出了花樣,對公開的司法數據進行多維度的分析,可以律所、律師、法院、法官、公司為中心進行檢索,甚至可以對律所、律師進行常見對手的分析。

3.2 技術驅動的不足

這些機構並沒有在完全在運營模式上挖空心思,而是運用技術,為法律服務打開了一扇新的窗戶。但是,這些「新技術」仍有許多地方值得我們注意。

如,國內的文本組裝大多學習自legalzoom,而legalzoom成立於1999年,其提供這種服務已有十多年的歷史。而文本組裝技術本身在1980年代就已經被採用。

在大數據應用方面,國外諸多玩法層出不窮,如CIELA,其已在中國知識產權領域深耕,可以提供大量中國知識產權訴訟相關的可視化分析報告。在合同分析方面,美國的許多法律網站已經大量採用機器學習等技術,替代人類工作,但目前國內鮮有人為之。

2016年3月份,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德勤宣布與Kira System合作。Kira是一家面向企業及律所服務的人工智慧企業,其技術可以從複雜的文件中提取出有效信息,還能通過機器學習不斷地提高識別準確率。

同時,Kira還提供了協助律師完成盡職調查報告的智能工具。像Kira這樣運用人工智慧協助律師或會計師完成工作的機構還有數家,如Legal Robot、Judicata等。而在國內,這些前沿技術與法律領域的結合尚處在萌芽期。替代人工審查合同的愛合同,上線數年也只審核了3843份文件。

4 我國新型法律服務轉型之路

4.1 風口轉型:危機悄然來臨

新的機構不斷湧現,又有易法通、百事通登陸新三板,國內新型法律服務機構看似風頭正勁,是否真的有轉型必要?

人人趨之若鶩的模式,並不一定是好的模式。淘寶取得巨大成功後,電子商務紅極一時。人人都想做淘寶,但是卻紛紛失敗;反而在細分領域卻出現了許多小而美的電商。團購網站千帆相競,而今存活的也不過幾家。P2P點燃了金融對於互聯網的激情,時至今日「跑路」已覺不新鮮。眾多模式雷同的法律電商,能否突破這一怪圈?

大量機構應當轉型,並不是因為沒有商業價值,而是大量機構正面臨著巨大的挑戰。其中最大的威脅來自人工智慧的發展,如認知計算、機器學習等,雖然這些技術在國內法律服務市場只是端倪初現。

如前述提到的律品、推之等,用戶不再需要用繁雜的語言提出各種抓不住重點的問題,只需要根據系統提示回答幾個選擇題,即可獲得專業的回答和解決方案。而且,機器所能處理的數據量及處理速度遠遠超過人類,無論是從服務體驗及專業性上,用戶都將獲得比一般網站「免費諮詢」更好的服務。

4.2 模式變革:細分領域深耕

如同細分專業領域湧現出許多精品小所一般,知果果和如是娛樂法給我們提供了很好的範例。如果想在模式創新上取勝,集中精力在某一專業領域精耕細作,提供更專業、更優質服務的可能性更大。這種轉變的實現難度較小,也更容易做出品牌。

同時,在專業領域深耕更容易達到標準化、系統化,甚至大宗商品化。人力將逐漸解放,更多的工作可交由機器完成。

文本組裝便是一個典型的例子:許多律所會有自己的文本庫;當我們需要給客戶製作一套法律文件,可能不是全新起草,而是通過對範本的修修改改;再進一步,通過文本組裝,我們只要回答幾個問題,系統就會自動幫助我們從若干條款中選出最優組合。

這種服務方式已經遠不是我們所理解的「私人定製」化法律服務。

這種發展路徑,一定是要建立在對某個領域工作極度熟悉的基礎上,才有可能實現。從這個角度看,專業細分比大而全更容易到達目的地。從目前實踐來看,流程化在合同、知識產權、勞動、不良資產、工商註冊、自動維權等領域已小有成就,其能否在更多領域取得成功,我們拭目以待。

4.3 技術變革:開拓無限空間

技術的本質是工具,其優點表現在提高效率、解放人力等多個方面。比如,企業信息集合查詢類工具可以大大縮短我們初步盡調的時間,各種電子設備自動按鍵腳本可以將我們從重複的操作中解放出來,爬蟲可以幫助我們自動抓取某一類型的數據……每一步技術的實現,都可以為法律服務的創新提供許多可能。

Richard Susskind(不好意思又搬出了薩斯坎德,但是的確很經典對不對)曾提出了數種可以對法律服務產生深刻影響的技術,包括自動文件組裝、無間斷互聯、電子法律集市、電子學習、在線法律指導、法律開源、工作流程和項目管理、嵌入型法律知識、在線糾紛解決、智能法律檢索、大數據、基於人工智慧的問題解決等。

而目前在國內,這些技術都有著巨大的開發和應用空間。

2016年5月,基於IBMWatson系統的機器人律師Ross正式供職於Baker Hostetler律師事務所,在法律界引起轟動。儘管在目前階段,技術仍主要是人力的輔助。但筆者預測,人工智慧的發展將取代大量人工。

未來法律服務市場對初級律師的需求必會急劇下降,甚至高級律師的部分工作也會被取代。相對應的,機器也需要大量範本來學習。而目前範本相對豐富的律所,是否有足夠的意願克服來自內部的巨大阻力,投入大量人力、財力和時間成本,去做一件自我革命的事情呢?

從這個角度來看,非律所機構與資本的結合有更大可能在此做出突破。

當然,這是一個艱難的過程。但是對於服務提供者來說,越是難以建立的服務,越是難以超越的壁壘。

4.4 轉變思路:由服務大眾到服務律師

在本文提及的79家機構中,極少有其他機構專註於服務律師,均是面向公眾提供法律服務。而律師恰恰是各種模式背後,法律服務的最終提供者。

上文所述的幾項技術中,工作流程與項目管理就是為法律工作者量身打造的解決方案。然而,筆者目前接觸的諸多律所都沒有一套客戶或案件管理系統,許多重複性工作依然大量依靠人力完成;而已購買系統的律所,也逐漸把系統視作一種負擔。

一方面是渴望工具,另一方面感覺被工具綁架,這一矛盾如何處理值得業內人深挖。當然,這一市場上新的產品也已呼之欲出。

面對工具,我們還存在另外兩個問題,一是已有一定可直接用於律師工作的技術工具,但大量律師不會使用;二是市場上本就缺乏針對律師的技術提供者,無法滿足律師的需求。圍繞這兩點都可以做出大量的產品。

對每一個法律人來講,工作時間極為寶貴。如果有律師可以優先使用足夠多的技術提高工作效率,節省更多的時間,做更多更有價值的事情,那麼他就有更多的機會在法律服務市場中佔據更大的價格優勢,搶佔先機。再回到上篇討論的定價問題,一切不以提高效率為基礎的降價,都是耍流氓。

結語

說實話,筆者已身患「+互聯網」恐懼症。炒作並無益於產品發展,更無益於行業的進步。作為新型的法律服務機構,如果依然停留在十幾年前的服務模式,或許可以短時間內不倒,但對推動法律服務模式的改變著實無益。

商業運營是另一個龐大的話題,在這裡,筆者僅從推動法律服務模式變革的角度出發,提出些許建議。模式創新與技術驅動,二者都是推動法律服務變革的重要力量。國內諸多機構應當鼓起勇氣走出模式雷同的怪圈,在不同的方面做出更多的嘗試。但無論如何,許多前輩已經做出了諸多經驗性的探索,值得後人欽佩與感謝。

巨頭齊聚、資本介入、民眾法律意識不斷提高的時代,國內能否有更多創新產品走在世界前列,道阻且長,但值得期待。


我大概整理了一下現在市場上各種互聯網+法律的各種服務平台:「互聯網+法律」的玩家們

主要有以下這些:

至於說這些平台怎麼樣,見仁見智了,也不是一句話兩句話能說清楚的。


目前市場上的互聯網法律平台還是很多的,在互聯網+的時代,傳統的法律行業也在尋求轉變,但是目前也沒有形成特別具有規模的,可能都是在探索階段。現在據我了解,互聯網法律平台分為幾類,一類是早期的以收取律師推廣費為經營目的網站,將律師信息整合在網上,然後將客戶分向線下;一類是提供初創公司、知識產權等細分市場的法律服務,如專註於企業註冊、如以提供合同為主,無論是提供合同模板或是定製合同,收取一定的費用。

就目前已經出現的第二類平台,進行了一些統計。如綠狗網,主要就是針對初創公司,服務項細分還是比較具體,比如免費的公司註冊,以及收取部分費用的知識產權申請、註冊等,但是從網上的一些反應來看,綠狗的服務不是令人很滿意;再說說壹法務,其網站設計相對第二類法律平台來說,顯得條理性和清晰性都略差;找法網,主推的是找律師服務,將律師信息羅列在網上,和第一類相比,應該是沒有小廣告的區別,這類網站可以說是想要解決找不到律師的問題,但是如何解決找到靠譜的律師的問題並未涉及,還是需要客戶自己去實際體驗。但是就目前而言,互聯網法律平台更多的是針對低端客戶,本身並不具有法律知識或者只是略微知道一些,這些人對如何去評價、判斷一個律師可以說並不了解,而他們要是想找到律師,並非只有互聯網,甚至他們更願意相信親朋好友的介紹,因此,解決如何判斷一個律師的問題顯得更為重要一些,在數據面前,一切吹噓就是實力打臉,因此我更願意推薦他們去站在用戶角度的網站。同時,如果只是靠賺取律師推廣費來經營,大家也可以看到這類網站的訪問量越來越少了。互聯網法律平台本就相對於其他互聯網平台要難做的多,其客戶的多樣性與特異性使得網站的理念與設計都不是線性的。在此,還有的互聯網平台跳出了「律師」的概念,而是將法律作為一種數據或是手段,加入到了大數據的行列中,當然如果查看大部分的企業大數據網站,法律只是其中非常小的一個部分,並非真正意義的法律互聯網平台,目前只是純以法律數據為手段的企業數據分析只看到點擊律一家,在註冊該網站之後,試用了其企業訴訟分析服務,圖表、圖譜都非常清晰,對判決書的整合併非僅僅是提供判決書查詢功能,而是將涉訴企業的案件類型、案涉訴金額、案件數量趨勢等進行了量化的展示,可以說是法律互聯網平台的獨特創新,由此可以看出數據的分析是互聯網法律平台應該走向的趨勢。


簡單說找律師目的就是要幫你贏案子,所以,律師要找有能力幫你贏的。但是怎麼區分律師有沒有能力呢?可以通過律師以往所接案子的勝負率可以直觀看到這個律師所擅長的方面以及勝率如何。這一點有個專業的網站——點擊律就做的不錯。是很直觀展示你所想要的信息。附了份截圖,可以看一下。


我有個同事有一次遇到法律問題,想要找律師,但是問很多人打聽,找了一個看上去很不錯的律師,可是後來不僅敗訴了,還花了好多錢去請律師、法官吃飯。他告訴我當時那個律師說他跟法官很熟,這場官司一定能贏,誰知道竟是騙人的。

我覺得現在找律師大多都是通過熟人或者直接去律所,接受的也只是律師一個人介紹的信息,其中不乏吹噓的成分。普通的老百姓要想知道的更多、更全面、更真實就一定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所以如果有個相應的平台,能夠讓我們準確找到合適的律師,我覺得還是很有必要的。


現在市面上的法律服務平台有很多,但是這些法律服務平台要麼就是為律師提供一個宣傳自己的平台,從而吸引更多的客源;要麼就是為律師或者廣大群眾提供相應的法律文書模板,或者一些法律諮詢。這些法律服平台都沒有使得客戶去真正了解律師,即使獲知律師的聯繫方式等,最後仍然需要去花時間與律師面對面的詳談,甚至詳談之後也無法去確定這名律師到底適不適合處理自己的案子。最近興起的點擊律就專門針對這個問題為大家提供了一種全新的找律師的方式。它不僅提供律師的相應的聯繫方式,更重要的是它能通過具體的數據公布了律師的勝訴率、其所擅長的案件,以及所涉及的相應法院。客戶還可以調查到其具體的案例,通過這些案例以及數據來找到適合自己的律師。這不僅節省了雙方的時間,而且避免了一些律師忽悠客戶的現象,使客戶更能及時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現在市場有很多的互聯網法律服務平台,比較混亂。有的平台側重律師本身的宣傳,說白了就是平台幫律師做廣告;有的側重於法律文書的查詢,比如查詢案件判決書等,但都沒有對案件承辦律師的分析。我個人感覺這些法律服務平台沒有站在當事人的角度考量。當事人找的律師怎麼去判斷是適合自己的?他有沒有能力去做案件?如何判斷律師是否專業?怎麼知道律師承辦案件的勝訴率?怎麼判斷律師說的在XXX法院有資源?等等。這些都是當事人找律師時應當去考量的因素,但是目前法律互聯網平台貌似從當事人的角度出發去考慮的不多。我知道的一家平台他有對律師進行分析,用數據體現律師的專業水平,讓人一目了然。


作為一名律師和始終通過法律互聯網尋找出路的新型律師,身邊有人通過網路案源滿滿,也有的人抱怨有去無回。個人建議在決定使用互聯網打造個人ip前,應該結合自身特點和綜合情況選定合適的方式,所謂同行不同利,要長期堅持,一定會有意料中的收穫或意外中的驚喜。

目標律師群:什麼樣的律師可以通過互聯網快速成長?

1、不過於執念回報的快速性,接受互聯網文化 2 認可通過解答諮詢、寫作等方式獲取案源 3、願意維護調高用戶體驗

目標客戶群:能獲得什麼樣的案源?

分析目標客戶群要從客戶畫像說起,客戶在網路上尋找律師往往是身邊律師較少,有急迫的法律需求,同時案件單價不過高不足以產生過高警惕性的情況,主要集中在訴訟領域,非訴尤其IPO 等領域幾乎沒有。所以綜合來看網路案源的特點是:龐雜、量多、標的較低的訴訟案件。

市場上有哪些互聯網營銷埠可以導入案源?

一、支付排位費,直接或間接通過搜索引擎展示獲取流量,具體包括兩種方式,一種是百度、谷歌、360等門戶,通過 SEO 的方式,一種直接入駐第三方門戶網站,網站在搜索引擎上獲取流量,律師通過購買平台排位獲取流量,例如華律、中顧、110等。

優點

(1) 直觀、快速:律師能將自己的優勢以及辦理的案件直觀的展現,客戶有問題後可以通過網路搜索直接找到律師,因此律師與客戶溝通方便、及時。律師能夠在客戶找律師的最佳時機獲得溝通機會。。

(2)避免無效客戶消耗時間:現在很多門戶開始在領域裡做細分,比如勞動、婚姻等領域,因此可以通過這種方式過濾無效客戶,精準獲取自身擅長領域案件。

(3)一次投資,重複銷售:通過入駐門戶往往是以年或者半年為期限付費,付費後律師在不需要投入過多財力精力抓取客戶流量,而不因為重複銷售收益多相應增加成本。

缺點:

(1) 經濟成本較高:雖然現在越來越多的律所和律師都在做搜索引擎營銷,但不得不說這種營銷方式較其他網路營銷的方式來說門檻相對較高。

A、直接入駐搜索門戶,要有一個專業的網站,以律師或者律所命名,網站是直接影響搜索引擎營銷轉化的因素。因此要花費高額費用製作網站並維護。

B、入駐第三方門戶,如果想要通過第三方門戶排名導入大量流量,在未獲得案源的情況下,需要支付平台費用,投入較高的經濟成本。

(2) 時間成本較高:搜索引擎營銷因為流量較大,所以單個律師個人來維護的時間成本過大,要接受大量的文字和電話諮詢。

(3) 競爭越來越激烈:幾年前在搜索引擎做一個「上海」的關鍵詞只需要幾塊錢就能排在很靠前,而現在要幾十塊錢還不一定排的上。隨著互聯網的普遍化,律師加入越來越大,相應競爭的激烈導致成本的加大,

(4)時間形成壁壘,排名不輕易突破:搜索引擎打造個人 IP 的方式已經存在數年,有些律師已經佔據一席之位,有了一定積累。如果新進律師希望打破之前的排名和格局比較困難。

二、撰寫意見書,參與競標,O2O模式,例如贏了網

優點:

(1)經濟成本低

通過撰寫法律意見書,幾乎不需要營銷費用,所以相對來說,幾乎不存在經濟成本的投入,競標模式和搜索引擎模式相比,區別之一就是通過投入知識成本而非經濟成本。

(2)格局扁平

新律師加入獲取案源不需要受加入時間先後、歷史積累影響,只要等獲得評委會(包括退休老法官等專家、律師等)和客戶認可,都可能刷新過去案源記錄。

(3)成案率較高

平台上的案源是先通過平台評委會篩選後發布,案源質量相對較高,避免接聽大量電話或者與多名客戶溝通篩選案源。

(4)競爭相對不激烈

相比已經成熟的搜索引擎模式,競標模式現還存在大量空間,存在等待開拓的可能。在參與的律師數量上不及搜索引擎模式,因此競爭激烈性較好。

(5)經濟回報率高

除了通過案源獲取收入在解答諮詢或者撰寫法律意見書時可以獲得平台的獎勵,多則每日上千,少則數十元。

(6)客戶運營管理成本低

案源和客戶已經過初步篩選,因此律師能夠接觸到的案源數量上做了把控,質量上較高。因此律師不需要再接聽大量無效電話,接受無效諮詢。從這個角度上,客戶運營管理成本低。

缺點

(1)撰寫法律意見書,時間成本高

競標模式主要是投入專業知識並參與競標,而不是通過客戶搜索、聯繫的方式與客戶建立關係,對律師的專業及經驗要求較高,書寫法律意見書相對也比較耗時。

(2)競標模式,挑戰較大

針對案件提交法律意見書後,由平台的評委會按照法律意見書評審標準評分,再由客戶選擇一位律師,因此從專業、經驗和客戶溝通能力上對律師要求較高,挑戰性強。

三、 打造律師生態圈,同行案源轉介,例如無訟

優點:

(1)投入成本極低

通過平台發單,律師根據案件特徵在平台接單。基本上不需要經濟成本和時間投入成本,主要是通過不同地域內同行轉介,因為是同行介紹,一般成案率高。綜合來看,回報率也較高。

缺點:

相比直接 To C的模式,律師轉介的數量上較少,偶然性因素較大。

四、跟熱點寫作,通過新媒體獲取流量,例如微信公眾號、微博、知乎等,

具體可以自營也可以通過創作加入其它自媒體平台。常見的付費投稿包括:智合、無訟、地方律協等公眾號。

(1) 門檻低:微信、微博、支付的營銷可以說每個律師都可以很輕易的開展,註冊個賬號就可以使用了。發文也比較容易。

(2) 獲客成本低:只需要日常對內容進行管理,定時的發送,推送相關資訊即可。無需過高的經濟成本。

(3) 時間重複銷售:一篇文章可以同時被多人知曉,形成龐大的數量基數,只需要一次投入,

就可以後期「享受」多次回報。

(4) 客戶粘性大:多媒體營銷不像搜索引擎營銷那麼立竿見影,但是對於樹立品牌形象,推廣品牌營銷力是非常有效的,因此所達到的不僅是「鏈接」的功能,還可以增加「信任」,因此,客戶粘性較高。

缺點:

(1) 新媒體營銷見效慢:通過多媒體方式傳播,在各種渠道推廣,因為所面對的群體是不特定的也是不太好選擇和篩選的,甚至一千名里一個目標客戶都沒有,這導致目標性並不強,即便是獲得一定的數量的粉絲和好友也是需要時間培養和建立信任的。而要通過新媒體建立個人信任往往是需要很長一段時間的。

(2) 新媒體營銷對內容要求較高:與搜索引擎營銷不同的是,做新媒體營銷,對內容的要求非常高,在信息爆炸的時代,讓他人願意花時間瀏覽律師的文章,不僅內容要吸引人,同時又要有營銷性,這就要求內容管理人員花一定的時間和精力進行鑽研和維護。

五、 視頻、語音開講座,獲取流量,例如:點睛、萬法通、喜馬拉雅、荔枝 FM

優點:

(1) 傳播速度快:視頻、語音的傳播速度要遠遠大於文字的傳播速度,在網路通暢的情況下,更符合人的閱讀習慣。

(2) 較文字影響力大:視頻給人感覺更直觀,真實,符合觀眾的瀏覽習慣和「懶人原則」,人們對精心製作的視頻的感受要遠強於一篇精心撰寫的文章。寫一篇專業的文章發表在媒體上,不如在媒體上播放一段視頻效果明顯。

(3) 時間重複銷售:一次語音或者視頻的課程錄製可以同時被多人知曉,形成龐大的數量基數,只需要一次投入,

就可以後期「享受」多次回報。

缺點:

(1)門檻高:如果選擇與第三方門戶合作開展講座,對講師有非常高的要求,包括執業年限、知名度、講課水平等,因此相對來說這種模式門檻最高。

(2)難度大:語音或者視頻講座的製作難度較大,不僅包括專業上,還包括設備、環境、服裝儀錶、聲音、變現力等。

「如同汽車淘汰馬車,互聯網淘汰紙媒,不是因為馬匹不夠健美強壯,紙媒不夠精緻深刻,而是因為工具的革命性迭代。在新的工具革命面前,一切價值被重構,包括時間的意義和對能力的定義。每一次工具革命發生的時候,原有生態中的既得利益者往往無法適應,他們的思維和運作體系已在原有的工具系統中形成慣性,那太讓人舒服了,改變則意味著砸爛一切,在猶豫和恐懼中,新的競爭者已經刀逼頸部。」

互聯網的出現也許短時間內不會影響案件的實質內容快速改變法律服務業格局,但卻可以成為律師營銷的新工具,懶的人在抱怨律師行業惡性的生存環境,和自身沒有光鮮的背景和呼之即來的人脈,而聰明人早已經擁抱時代,,當下,律除了要讓客戶「觸手可及」,還應當打造個人IP,改進服務方式,增強用戶體驗,讓優質服務觸手可及,讓自己快速成長並實現財務自由。祝福每一位勤奮認真的律師同行!


「優律庫」微信小程序,可以提供免費在線諮詢,電話諮詢和見面諮詢


互聯網法律平台也可以細分很多領域,訴訟和非訴之類的。商業非訴的類項目,可以試試未來法律。


我用過丁丁律師的軟體。免費諮詢過幾個問題,律師在線解答的速度很快;而且一對多,自己去律所找律師諮詢是絕對不會享受到這種待遇的。發布一個法律事務委託,4000塊請得律師,說出來朋友還說怎麼可能。平台工作人員也很棒,什麼不懂的問題都耐心給解答了。體驗很好


牛法網,億律和米律都是非常好的互聯網法律平台。


大律法律服務平台,是全國首家專註於法律行業的付費語音問答平台,打破傳統的法律問答方式,創造性的藉助微信打造「法律服務輕社交化」服務的概念,解決老百姓怕麻煩、不信任的痛點,用低成本和優質體驗培養高頻需求,讓當事人和律師通過微信實現快速的法律諮詢和案件交流,開創法律服務的語音問答新模式,重塑律師的業務結構和辦公方式,營造法律界的新生態模式,給法律人一份堅持夢想的動力,希望簡單讓彼此真誠,專業讓彼此信任。


現在瀛和律師機構旗下或戰略合作夥伴有好多這類平台,如法大大,為安金融平台,贏了網,律傘,原創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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