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第一混亂》到底幽默在哪裡?


張小花的文是真俗人,貴在一個真。

郭敬明是的文是偽君子,忽悠的就是你。


我騎著跨斗摩托,賓士在爻村廣袤的土地和鄉間小道上,誰見都羨慕地說:「村長的親戚嘿——」

等我出了爻村的地界兒,一路上的人都指著我嚷:「瞧那傻B嘿——」

摘自《史上第一混亂》


總結來說就是接地氣唄,裡面的很多段子或者描寫都特別生活化而且特別細緻,我現在腦子隨便一想就有幾個。

小強被幾個招生的邀去談判,然後帶著荊軻去的時候是怎麼描寫的:見七八個歲數都不小的男人圍著桌子坐了一圈,就留了一個空位,每人面前擺著一杯茶,一副要正經談事的樣子。最可樂的是幾乎每個人背後都站著倆,穿著皺巴巴的黑西裝,把手捂在襠上,包間里本來就黑咕隆咚的還戴著墨鏡,我注意到其中一個腳上還穿著「大博文。我本來是不想破壞他們努力營造出來的莊嚴氛圍的,但實在憋不住笑。我把那兩盒「紅河」往桌子上一扔,沖後邊站著的小年輕們頻頻按手:「坐吧都,別冒充黑社會了——你,穿西裝別穿花襯衣。」

朱貴在酒吧被人捅了屁股後,吳用盧俊義找小強問話的時候是這麼描寫的:我賠著小心問盧俊義:「如果這事真是姓柳那小子乾的,你們準備拿他怎麼辦?」盧俊義看看吳用說:「好在朱貴也沒怎麼樣……」我忙附和著點頭,盧俊義用徵求意見的口氣說,「我看卸條胳膊就算了吧?」吳用說:「我看行。」我一屁股坐在地上,差點哭出來。杜興把我拉起來,說:「看把小強氣的,你放心,抓住人以後讓你親自動手。」我又掉在地上了,杜興問我怎麼了,我說:「沒事,我歇會兒……」他們是一幫土匪,他們是一幫殺人不眨眼的土匪,他們是一幫壽命只有一年殺人不眨眼的土匪。說他們是黑社會那都是在侮辱他們,他們是比黑手黨更黑,比恐怖主義還恐怖的山頭主義,講究的是「人不惹我,我沒事也要惹惹人」。他們雖然一直是談笑風生的,可絕沒有把朱貴的事不當回事,現在還有49條好漢就坐在樓下等消息,只要時遷一拿回准信來他們就會興高采烈地殺人去……這日子沒法過了,我乾脆入了伙當土匪去算了。到時候我領上包子,山上不是有很多夫妻檔嗎,什麼菜園子母夜叉,什麼矮腳虎一丈青,我和包子就是梁山第109和110條好漢,我綽號不高興,她就叫沒頭腦。

空空兒跟趙白臉(蓋聶)單挑的時候是這麼描寫的:空空兒說到底是個人物,他往旁讓開,對趙白臉說:「你去選兵器吧。」趙白臉環顧左右道:「我需要一把劍。」花木蘭指了指客廳牆上自己那套盔甲旁的長劍道:「不嫌棄的話,就用我那把吧。」趙白臉走進屋裡把它從牆上摘下來,捧著走到燈光下,拉出一截來。只見那劍鋒閃出幾點寒光,我不禁贊道:「好劍!」那個……雖然我不知道好不好,反正按慣例這一聲是必須贊的,再說花木蘭用的劍那又不是看著玩的,肯定差不了。誰知趙白臉把劍抽出來以後掂量了一下慢慢插在地上,手裡握著劍鞘道:「劍太沉了,我用這個跟你打。」空空兒屏息凝視,忽然平端起自己手裡的短劍道:「此劍,名為凝空行,長一尺三寸,重一斤四兩,海底寒鐵所鑄,劍下七十三條亡魂,皆是名滿天下的劍客……」趙白臉看了看手裡的劍鞘,緩緩說道:「這是劍鞘,挺長,木頭做的,不如你。」我們:「……」空空兒道:「我敬你是天下聞名的劍神,一會兒動起手來絕不容情。」趙白臉忽道:「等一等。」 空空兒肅穆道:「怎麼,你的心還沒有平靜嗎?」「不是,我要先尿一泡。」我們:「……」趙白臉把劍鞘插在脖領子里,繞到屋後去了,不一會就聽到嘩嘩的水聲。幾個女孩子面紅耳赤。好半天之後趙白臉整理著褲子轉了出來,對荊軻道:「小荊,把他的劍還給他。」二傻咬牙把肩頭上的短劍拔出扔給空空兒。趙白臉把劍鞘拿在手中,道:「現在可以開始了。」空空兒一擺手:「且慢!」等了老半天已經失去耐性的我們齊喊:「你又怎麼了?」空空兒不好意思道:「……我也尿一泡。」吳三桂悻悻道:「這頂尖高手決鬥大概就是這樣。你想,存著一泡尿身子起碼得重個半斤八兩的,很影響發揮。」劉邦道:「這高手決戰和懶驢上磨屎尿多是不是有共通之處?」吳三桂笑道:「絕頂高手不知道,關於後者你可以問小強。」我罵他道:「那你就是絕頂高手。你全家都是絕頂高手!」吳三桂:「……」空空兒也找地解決完以後,把雙劍提在手裡走了出來,道:「這回可以開始了。」只聽黑暗中一人大聲道:「慢著!」我們所有人無比抓狂地喝道:「又是誰啊——」

  我實在不覺得以上這幾段的文筆有何不妥之處,第三段里下劃線部分但凡你有點腦洞想像力什麼的都會蓋特到笑點吧,除非你是特別的高冷要不就是對這本書有個特別明顯的偏見。題主一上來就引用了混亂里開頭的那一段,不得不讓人懷疑你是不是就只看了那一點就開始發表觀點了,按說看《小時代》的高冷讀者應該沒這麼低的水平啊。

說點題外話,今天又看到了這個問題,然後回來看了看題主的簡介....

嚯嚯嚯,著實的嚇人啊,而且還有3000多贊同500多的感謝,看來這種路線在知乎還是有些市場的,等粉絲啥的數量積累到一定程度,還咬什麼知乎政治正確啊,直接反人類就得了.....祝好,堅持自我,做最真實的自己!:-D


9半夜無聊翻微博居然翻到知乎上還有這樣的問題,真是萬能的知乎。

混亂是我最喜歡的小說,沒有之一。喜歡到什麼程度,可以每天邊聽邊走路邊聽邊睡覺,看過加聽過的次數大概我自己都數不過來,熟悉原著和最火的兩版播音熟悉到哪裡改編了我都門清,聽了上句大概知道下句,為了混亂看了張小花所有的書,起點高V…

應該沒有比我更愛混亂的了。——雖然混亂這部書完全不符合我一個半文藝女青年的正常審美。

小時代,沒看過,周遭人的評論就足夠我完全不想看的了。前面知友的回答也看了一些,08年的這本小說我大概也是12年左右看的,有些梗不太懂,也並不覺得尷尬,大概一直是個不太求甚解的人,所以並沒有覺得怎麼了。

其實已經不太記得第一次看混亂是什麼時候什麼心情了,恍惚就覺得在那個扎堆往清朝往架空穿越的年代,「我只能被穿越」這個梗另闢蹊徑,正如在這個全民穿越修仙界要麼就穿回自己幾年前的年代裡《我的徒弟又掛了》給我的感覺一樣眼前一亮虎軀一震(咳咳),後者腦洞很大,文風輕鬆愉快逗比,值得一試。

說回到問題,正如前面某位知友所說,感覺到題主不知道哪裡來的高高在上的優越感。作為一隻理科狗並不想和寫手題主拽文,也拽不動,只想談談陽春白雪和下里巴人。相信層次很高的題主已經明白我想說什麼了。再想想我們上小學時都聽過的白居易寫詩的故事。

最後作為一個不怎麼資深的讀者眾之一給題主貢獻一下我對幽默的認知作為「大眾審美」眾參考之一吧。除了剛才說到的混亂,徒弟又掛了以外,還有想到的,血族傳說的前半部,這樣。晴雪夜裡一些專用來賣萌的部分也是很捧腹。

最後的最後,作為一個自認為沒什麼閱讀水平的人,我反而實在是比較看不上韓寒郭敬明,大概題主可以理解為我level太低吧。

更新一些這兩天想到的。

有一部電視劇史上的神作,武林外傳。它用惡搞的劇情、古今混亂的台詞、不合邏輯的設定莫名其妙的獲得了巨大的成功。你說它沒啟用一個當時火熱的明星,沒有一點靠譜的故事線,到底為什麼紅成那樣——好笑唄!

引用《史上》里金少炎的一句話。「你別指望累了一天的人再從鏡頭的轉換間體會你內心的情感糾葛了,他們就是看漂亮女人脫衣服的。」話粗理不粗,人們看小說大多還是娛樂,透過娛樂仔細研究文筆的畢竟是極少數。從單純的娛樂角度來說,《史上》無疑是成功的。

說回到武林外傳,不知道題主有沒有經歷過一個年代,大家瘋轉這樣一句話——我們為什麼愛看武林外傳(也有說愛情公寓的),是因為它給我們描畫了這樣的美好生活,最好的朋友就在身邊,最愛的人就在對面。這句話折射到史上,曾經做過我一段時間的簽名——之所以喜歡史上,是因為它給我們描繪的生活,是被很多單純的朋友需要著依賴著,他們就在你身邊,最愛的人也在,大家窮有窮的歡樂富有富的喜悅,就這樣一直在一起。

最後說到文筆,都說是搞笑小說了,揪著人家要文筆,感覺有點像「蘋果為什麼不咸?鹹的才好吃,為毛那麼多人愛吃蘋果!」

果然沒什麼文筆寫不好東西,就這樣吧。


史上是我高中接觸的,那時候真的是笑噴了,而且是那種憋不住的笑,不是現在的很多搞笑文,純粹用梗。史上的劇情我一直覺得不怎麼樣,很多情節也確實感覺看的都尷尬,但是除了史上再沒有能那樣讓我爆笑的小說了,就憑這一點,史上就永遠是我心中的第一搞笑網文。甚至可以說,除了史上等寥寥幾部,其他的搞笑小說都只能叫幽默小說,而不能叫搞笑小說。讓人爆笑和讓人覺得幽默完全是兩種層次。(話說我高中一直在上課看,每次看得憋不住笑的時候就把頭埋在桌子底下捂著嘴抖,也不知道老師看到我一直抖會不會誤會-_-||)

【最後補一句給題主的,這是一本搞笑小說,08年的小說你15年看,已經過去7年了,不覺得好笑再正常不過了,事實上你去看看以前覺得有趣的網路用詞,別說08年的,就是你去看看12年,13年的,現在看起來還是有趣么?也只有尷尬了吧。我12年的時候看的,史上里的很多用詞就已經感覺不是好笑,而是尷尬了】


兩本小時候都翻過,個人比較喜歡史上。

首先要說的是,史上作為網文,在文風上肯定是輕鬆易讀為主的。受眾比較廣——三四十的大老爺們會看,我這種小糙妹子也會看著好玩。

其次,時勢造英雄。史上里包含不少當時好玩的段子,本身設定也是小人物被穿越一步步升級的故事。你現在覺得不好笑,很有可能是因為聽過了,加上多人的追捧令期望值過高。就像言情小說里不少開山鼻祖,後來的人讀了之後覺得一般般,但是不能否認當時推出時候的效果。

史上可以摳著腳在火鍋邊一看一個寒假,小時代讀多了試試,其中幽默不乏刻薄,等你中槍了也許就笑不出來了-_-而且是披著女性視角的男權。

而史上雖然非常直男視角,但還是把握了個別底線,小強在走上人生巔峰之後還是一心對魔鬼身材魔鬼面孔的包子小姐,沒有走上種馬路線什麼的,就算是女生看了也覺得溫馨。

另外我覺得題主所謂的口味,確實很重要。喜歡粉紅豹的不一定喜歡布萊克書店,愛看生活大爆炸的也許覺得屌絲女士的笑點太粗暴。我自己也寫過文,同一個人寫出來的東西,有人就喜歡拐彎抹角一本正經胡說八道明顯裝逼的,然而對我簡單粗暴花式吐槽實則無形裝逼的一本不太讚賞。

不知道我說清楚沒。(?_?;


覺得不好看的都統一哈嘛,不然就撒掉撒掉


我沒讀過原作,但聽劉忙版的史上有四五遍,這書算得上群穿的代表作,一個個在歷史上稱王稱霸的人物穿越到現代,在八年前的網路小說來說,是一個創舉。

首先文字雖貧,但情節上卻沒有半點拖沓,第一章鋪墊完上來就是高潮,荊軻和秦始皇的相遇,緊接著就是劉邦和項羽的到來,這不能不說太大膽了,這四人兩兩之間都是敵對關係,設計稍有不慎就給人亂來的感覺。但是作者處理的非常妙。

史上塑造人物非常成功,每個歷史人物都給人耳目一新的感覺,但又讓你覺得這就是劉邦,那個流里流氣的泗水亭長,這就是項羽,那個力拔山兮的項羽。

荊軻喜歡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聽收音機發獃,並且眼睛是散光,各種問題都用小人理論來解釋。跟蓋聶是好基友,曾經抱怨轉世的蓋聶趙白臉為什麼騙他沒來刺殺秦始皇。

秦始皇,胖子喜歡打遊戲,能一條命不死打通魂斗羅,並且警告曹沖曹小象不要借他的命,還可以把每張照片拍成兇殺現場,口頭禪:統一哈嘛,瓜皮,曾經幻想就算下地獄也要有很多很多小弟,所以做了好多兵馬俑陪葬,後來想開了,自己去挖自己的秦始皇陵。

項羽熱衷於速度與激情,夢想著有一天能開著麵包車去尋找自己的真愛虞姬,並且認定了自己如果能回到垓下四面楚歌之前,絕對會要美人不要江山。但是後來也放棄了轉世的虞姬。

劉邦,一個真小人,熱愛並精於賭博,因為呂雉的關係,審美可能發生了問題。毫不避諱自己對丑的不懈追求。

李師師,雖然是妓女,可是妓女也有愛國的,有著非同一般的頭腦和身材相貌,最先融入現代社會的人,雖然口口聲聲說不想再重複以前的生活了,可還是被富二代金少炎拿下。

趙白臉,這是五人組之外我最喜歡的角色。劍神蓋聶轉世,口頭禪:有殺氣!

此外秦檜,劉老六,顏景生,王垃圾,倪思雨等等人物描繪的也相當出色,人物太多也不過多贅述了。

張小花的文字好處在於他文風親切,可能有人認為行文過於拖沓,可是我覺的成功之處也恰恰在於這一點,文字描寫細緻而且鮮活,一直認為

三等的幽默是用時下的流行語來搞笑,

二等則是創造流行語的方式來搞笑,

而一等的幽默是用最簡單的語言來描繪場景逗你會心一笑。

給我感覺像周星馳的電影里的一幕幕,史上每個人物都塑造的很成功。尤其五人組聚齊的那個夜晚我印象深刻。吃飯時在場每個人都賣給小強一個面子,讓大家瞬間感受到了帝王將相也有人情味。在這裡推薦沒看過可以聽聽劉忙的有聲書版。貼一段:

~~~~~~~~~~~~~~~~~~~~

隨著一聲「開飯」,我號召大家各搬各的凳子,來到客廳排排坐吃果果。

包子已經弄了5個涼盤,李師師不斷把熱菜端上來,包子說:「你們先吃,我洗洗手就來。」

直到包子坐下來,我還有些發愣。

現在讓我們總結一下這頓飯:蒜是秦始皇扒的,米是荊軻淘的,雞蛋是漢高祖打的,煤氣罐是西楚霸王項羽換的,傳菜小姐是名記李師師——要把這頓飯比做一部電影,就好比場記是阿湯哥,美工是布拉德.皮特,送盒飯的是馬龍.白蘭度,就是製片和導演差了點,分別是二混子「第好幾號」當鋪經理小強和某灌湯包子店門迎項包子小姐。

前幾年媒體報道了一則新聞,說有人在星級賓館吃了一頓飯花了36萬,引起了整個社會大嘩。

我這頓飯成本是180塊錢,但要說歷史意義,我估計那根掉在地又被包子踩了一腳的豆芽都不止這個數。

包子敲了敲桌子:「強子,你發什麼愣呢?」

我這才發現一桌人都在看我,誰也沒動筷子,我奇怪地對秦始皇說:「贏哥,你怎麼也不吃啊?」

秦始皇墩墩筷子說:「咋社(說)你也是嘴兒(這)的主人,正式場合餓也得給你個面子么。」

合著一桌的帝王英雄都等我起頭呢,我狠狠給自己一個嘴巴清醒了一下,用筷子挑起一根油菜說:「吃,吃。」

劉邦詫異地說:「你們這吃飯還有這規矩啊?」說著也扇了自己一個,然後夾起一片醬牛肉塞進嘴裡。

秦始皇:「餓以前還不知道。」扇自己一個,吃飯。

項羽:「到奇特的很。」扇自己一個,夾了個帶魚。

荊軻:「……」扇自己一個,吃菜花。

李師師,笑:「是不是民族習俗啊?」摸了臉一下,吃蝦米。

包子愕然,笑道:「你們可太鬧了。」直接吃飯。一桌人齊齊怒指她,包子只好笑著也給自己來了一下,然後把兩瓶三糧液和一瓶香檳擺上來,把白的遞給我:「給大家倒酒。」李師師忙接過去,先給包子倒滿一杯,笑道:「表嫂勞碌了一天,理應先敬。」然後端著瓶子環視眾人,嫣然說:「在座的都是……」我緊張地瞪著她,她也感覺到了,瞟了我一眼,又看看包子,停滯了一下,才說:「……都是傑出人士(你說她是跟哪學的?),師……我就按結識的次序給大家斟酒吧,各位可別挑理。」說著先給荊二傻倒滿:「荊大哥始終是我心目中第一英雄。」然後笑對贏胖子:「還是那句話,贏大哥雄視天下,也是英雄。」對項羽:「力拔山兮氣蓋世,項大哥胸懷才情令人絕倒,祝你早曰和虞姐姐團聚,仙侶呈諧。」

包子都聽傻了:「小楠你不是模特嗎?」又傻乎乎地問項羽:「你對象姓於?」李師師沖她一笑,轉向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劉邦:「至於劉大哥,呵呵,用人之明,古今無匹。」劉邦咂摸著滋味,點點頭。

李師師面向我,眼眸流動,閃著頑皮和調侃,我把杯舉到她跟前:「啥也別說了表妹,緣分吶。」這可惡的女人,在刀鋒上跳舞,跟我玩心跳,包子要是上學那會不逃課,非穿幫不行。

李師師給我和她自己的杯子都倒上,包子還說:「想不到表妹也能喝白的,我那瓶色酒算白買了。」

我端杯站起:「各位,相聚是緣,在我這個地界兒住段曰子,然後咱們各奔前程(我多想添一句永不相見呀),萬一以後還能見面,還是朋友。」

包子勉強笑道:「強子真是越說越離譜了……」她當然聽出我這話有點混帳,在幫我打馬虎眼。

在場的除了她可誰都沒在意,本來我說的是實話嘛。

包子說:「第一杯酒,咱們走一個,小楠你可以慢點。」說著一干到底。

為什麼包子長那麼丑我還有點離不開她?平時丟的臉飯桌上全能給我找回來,要在以往,包子這酒一下,哪個朋友不得挑大指,反正今天就一個也沒有……

荊軻和項羽大概從沒見拿這麼小的杯子喝酒還這麼牛b的,兩個人吸幹了酒,同時看向酒瓶,二傻上輩子是個類似無產階級流氓的酒鬼,那腦袋估計是喝壞的,項羽被包圍那晚上還喝的通宵,最後還能殺到河邊,很可能他就是傳說中的「二斤的量」。

秦始皇和劉邦還不習慣有人敬酒對方先喝,李師師喝完一杯,皺了皺眉,但沒說什麼。

包子抄起酒瓶,笑道:「看來都能喝點?」

在包子的帶動下,3輪酒只用了不到10分鐘,沒喝過這麼高純度酒的秦始皇明顯已經有點高了,摟著荊軻的肩膀說:「歪(那個)餓當年絲(是)不對,你也不應該那樣對餓么……」我急忙接過話頭:「不痛快的事咱都不說了。」

包子問我怎麼回事,我胡謅說:「這倆當年弄樂隊,翻過臉。」

李師師跟項羽竊竊私語,她很仰慕虞姬,喝了點酒明顯思維短路,跟項羽要虞姬照片呢。

在眾人之中,跟我姓質最像的其實還是劉邦,混混出身的劉邦喝完酒是個很好處的人,他摟著我,用老大哥的口氣跟我吹牛b,說他當年怎麼怎麼樣,再喝二兩他一準會說:「以後有事找你劉哥,別的咱不行,打架叫個幾十萬兄弟還是有的……」跟我當年一個德行!……………… 我上了樓,秦始皇正拿著mp4見誰照誰,劉邦摟著荊軻的肩膀在沙發上正興奮地說著什麼,包子和李師師一左一右坐在項羽兩邊,項羽滿臉通紅,低著頭,看樣子泫然欲泣,李師師不斷輕輕拍著他的背,我一看,三瓶白的外帶一瓶色酒全空了,冰箱里剩的幾罐啤酒也全擺上了桌,看來除了我,全都夠量了。

包子見我來了,走過來鼻子酸酸地說:「大個兒講的故事太感人了,就是我以前好象聽過,那女的為了那男的抹了脖子了。」

「羽哥,你來一下。」

我把走路稍微有點搖晃的項羽叫在樓梯口,又拿出一盒煙,習慣姓地發他一根,他愣一下接了過去,我和他坐在台階上,我們點上火,我說:「羽哥,兄弟說句混帳話你別怪我,你就剩整整一年時間了,嫂子就算一年內能到我這,你們兩個還是得一前一後走,何必又痛苦一次呢,要我說你不如開開心心過完這一年,然後去喝碗孟婆湯把一切都忘掉,如果你和嫂子有緣,說不定下輩子還能在一起。」

項羽無師自通地把煙從鼻孔里噴出來,淡淡地說:「你不知道自己心愛的女人死在你懷裡是什麼感覺,如果你也有那麼一天,你就不會說這種話了。」

呸,真晦氣。

我又想起另外一個事來,說:「羽哥,現在再給你一支300人的軍隊你能帶了嗎,絕不比你那800親衛差。」

「打誰?對方有多少人?」

「不打誰,管著他們不要讓他們鬧事就行。」

項羽眼神又黯淡下去:「那沒興趣。」

這他娘的真是個戰爭狂人,啥時候希特勒和他的法西斯黨衛軍重生了這人估計就沒工夫想虞姬了。

這難道也是個辦法?

就在這時只聽包子的聲音滿屋響,她把卡拉ok弄開了,只聽她唧唧咯咯地說:「強子,大個兒,聽到廣播後請速來我處唱k。」我站起來說:「嫂子的事我會想辦法的,咱們先去哈屁一下,至少今晚啥也不想。」

我拉著他走進包子卧室的時候,秦始皇他們都已經坐好了,劉邦還是第一次看電視,荊軻開始向他訴說那個亘古不變的話題——小人兒理論。

包子把麥克風支到李師師嘴上,李師師小心翼翼地喂了一聲,滿屋都是她的喂……喂……喂……的迴音。

屏幕上容祖兒眨巴著大眼睛,開始張嘴,屏幕上閃出字幕:當我還是一個懵懂的女孩,遇到愛不懂愛從過去到現在……這是包子最喜歡的一首歌,她見李師師光張嘴不出動靜,就自己接著唱:「直到他也離開,留我在雲海徘徊,明白沒人能取代他曾給我的信賴。」

我一把搶過麥克風,也不管屏幕上是什麼歌,大聲唱道:「朋友啊朋友,請你離開我——離開我!」

包子站起把項羽讓在她的座位上,出門的時候拉了我一下。我把麥克風扔給劉邦,跟著她出來,我先說:「我剛想起來,你怎麼不去上班?」

「我打電話跟人換了——強子,你今天不對勁呀,以前家裡來朋友怎麼吃怎麼拿也沒見你這樣過,說實話你是不是怕我不高興?」

「啥意思?」

「家裡一下來這麼多人我當然也有煩的時候,不過你老下逐客令(秦始皇首創)就不怕傷了人的心?你那錢要是不夠我給你湊點,怎麼說也是投奔你來了,住段曰子就住段曰子,你別老闆個臉子給人看了。」

我家包子多偉大啊,我真想喊句萬歲什麼的又怕勾起某些人的心事來。包子口氣很大地說:「2000夠不?」敢情她還是有點私房錢的。

我多想告訴她再過有一個月她小時候看小人書認識的那些「岳家軍叔叔」們就要來吃我們喝我們了,她嚮往的比劉翔跑得還快比毛驢還有耐力的戴宗和擅長文身的史進將偕其餘52位兄弟在沙家浜紮下來了。

哎,可憐又幸福的包子,她還不知道有人……呃,是神在逼著她未來的男人必須成為千萬富翁。

我該怎麼先弄點起始資金呢?

現在這個家裡最值錢的兩件東西如果賣出去,我能買下半個城市,第三值錢的,就是屋角那堆酒瓶子了……

這時屋裡的劉邦已經會玩麥克風了,只聽他聲嘶力竭地吼著他的成名曲:「大風起兮雲飛揚,威加海內兮歸故鄉!」……


很慚愧地說,我居然被這本搞笑小說虐哭過,在二傻死的時候以及夕陽下五人組還是五加二人組勾肩搭背的身影。

大概是和我們的生活太像了,接地氣的梗接地氣的主角接地氣的設定接地氣的語言,作者文筆好不好不敢評價,但生活感確實是活靈活現地表現出來了,整個行文都非常口語化但又不彆扭,代入感爆棚,隨口一言都是妙語。

於是溫馨感營造地特別棒,一幫子歷史名人特別平凡地跟你坐在一起搓麻卻也毫無違和感,就是你常見的幾個兄弟,打鬧折騰熱血上頭干點不著調的事兒互相損幾句喝幾杯,旁邊幾個妹子聊著天冷眼看著你們這群傻逼,最後晚上勾肩搭背一起回家。就是這樣的感覺。

然後就是人物太生動,反正剛看完好長一段時間總想著如果歷史真有這樣的荊二傻贏胖子邦子大個兒師師就好了。金少炎那小子也虐過我,至今還記得那句「腦袋撞的跟薩其馬似的」。以及,包子是我網文這麼久以來最喜歡的女主角,沒有之一。

個人感覺,在很多地方,這本書真的像一個童話。

感謝題主提起讓我再一次有了重溫的衝動。

另外,恕我直言,以題主的品味大概的確是不適合看這種書的。


以題主的大腦迴路構造,估計也就只能看著小時代捧腹大笑了。

沒辦法,智商不足的人看低智商的東西才覺得的有趣,稍微正常水平的東西他都看不懂,怎麼能要求他看了還笑呢?


史上第一混亂文筆一般,邏輯混亂,牽強附會,缺點一大把。但是,這麼多歷史人物集中在一起,每個人都不再是史書上的名字,而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人,看這些人搞笑賣萌,就足以讓我繼續讀下去。

不喜歡這本書,覺得找不到笑點的人,也許是您笑點高,看不得這些市井戲謔,也許是您文學素養高,覺得文筆不好就讀不下去,這些都無可厚非,然而我知道有一種人是肯定不會喜歡這本書,也不會覺得好笑的,希望您不是這種人。

「說我沒文化?沒文化怎麼啦!劉邦沒文化,關羽張飛一樣跟著他混!」


其實無論是從人物塑造還是從情節設計來說,《史上》都不如《我就是妖怪》(貌似是這個書名)。

很多人看書,動不動提文學性、社會性、人性,講究人物塑造,價值觀和作品意義。特別是一些年紀大的人(比如說我),在對書籍進行選擇的時候,更多就會考慮這些方面的東西。

但是正如經典文學有人喜歡,笑話書也有人喜歡一樣,有一些書籍本身就是讓人看著輕鬆的,沒必要考慮這麼多東西。史上第一混亂就是這樣一本書,你說劇情劇情也沒好到哪裡去,就是為了搞笑而搞笑,所以你笑了就好了。

~~~~~~~~~~~~~~~~~~~~~~~~~~~~~~~~~~~~~~~~~~~~~~~~~~~~~~~~~~~~~~~~~~~~~

關於題主舉的兩段話例子

《史上》的那一段描寫,是借鑒了《功夫》電影的開場,當時這個片子很火的,只要是看過的人都能很快腦補出一個畫面來,正如一個笑話說的:為什麼所有笑話里的主人公都叫「小明」?——因為笑點低的人,看到「小明」兩個字就已經笑了。

《小時代》那段沒看懂,唐宛如不是弱智吧?或者說是想營造一種她很緊張所以說錯話做錯事的感覺?

~~~~~~~~~~~~~~~~~~~~~~~~~~~~~~~~~~~~~~~~~~~~~~~~~~~~~~~~~~~~~~~~~~~~~

關於文筆,所謂文筆就是如何用最少的字數勾畫一個人最顯著的特徵(這裡的文筆定義很狹隘,主要是指形容詞的運用方面)。

張小花的作品裡,形容詞運用其實很多時候很到位,但是這種到位是基於:我就是要營造一種很不協調的無厘頭搞笑風格。的基礎上,例如那一句:一個髒了吧唧的老頭沖我招了招他那很後現代的臟手。

其實沒怎麼有人能夠體會什麼叫「很後現代」,你要換成「很魔幻主義」「很現實主義」「很理想主義」「很抽象主義」「很洛麗塔風格」「很哥特式」「很傷痕文學」。。。。。。都可以,其搞笑的效果基本差距不大,其人物形象其實是通過這一情節的高度認知來實現的(也就是大家腦補的《功夫》里的畫面)。

而郭敬明的作品或者說其他作家的作品裡,由於沒有這種基礎畫面感可以借鑒,只能全憑作者的筆力去刻畫,難度就高得多了。

顧里悠閑地喝了口肉丸子湯,說:

這一句來說,因為沒有上下文,如果是想表現顧里的那種輕慢,完全可以通過使用更多的形容詞和動作描繪來拖慢劇情發展的節奏,例如:

顧里用勺子輕輕舀起大半勺丸子湯,又輕輕吹了一下才送到嘴裡品鑒了片刻,喉結才平滑地上下一動,微微張開嘴嘆出那一口熱氣,才斜眼看著唐宛如慢斯條理地說:

(當然我寫得也不好!!!!)

我想表達的意思就是:想要有指向性地準確描述和勾畫一個人,一個動作很難,但是想要營造一種無厘頭的搞笑場景,相對就容易一些。

~~~~~~~~~~~~~~~~~~~~~~~~~~~~~~~~~~~~~~~~~~~~~~~~~~~~~~~~~~~~~~~~~~~~~~

至於說到「讓讀者笑出來」,有幾種層次的解讀。

第一:通過給讀者以優越感讓讀者笑,比如很多笑話,或者事故的視頻,惡搞視頻,都是這樣的。

第二:通過幸福感的共鳴讓讀者笑,比如一些讓讀者能夠回憶起過去幸福時光的文字、圖片等等。

第三:通過對美好的共同追求讓讀者笑,比如鹿鼎記的結局等等,所以很多故事片都是大團圓結局。

第四:通過對特定人物的特定歸宿讓讀者產生幸福感,例如《梁祝》的結局。

有時候,經歷了一些事或者說沒有經歷過一些事,對其中某一個層次的笑點就會免疫,所以說「我就覺得不好笑」這個觀點並沒有什麼錯誤,認識不同而已。


史上的搞笑是一種無厘頭式的,它的搞笑你明確的知道在現實中不會發生,而且作者也不會去掩飾這點,就是通過這種略顯誇張的幽默寫法,折射出底層市民與普通老百姓生活中的酸甜苦辣。

與此相比,小時代中的幽默就是單純的搞笑,只是能起到烘托氣氛與突出人物性格的作用。比如「喝口水」這笑料,初看時確實會笑,但笑過之後就覺得沒什麼意思,這在現實中根本不會發生,而作者卻在極力掩飾

這點。史上「抽白沙」的笑料,本身不搞笑,但同上文形成的反差卻是有趣的,而且這點也揭示了底層老百姓生活的不易,抽白沙,還是假的,同時有形象的描繪了老乞丐無賴流氓的性格特徵。

史上的搞笑是一種自嘲式的,而自嘲是一種極高超的幽默手法,人際交往中也是,用好了,人們覺得你這人既謙虛又幽默,用的不好,在別人眼中你就是個逗逼。而史上的自嘲用的不錯,在承認自己是個傻逼的同時也體現出主角堅韌不拔,樂於助人,為人爽快的性格特徵。與此相比,小時代的搞笑就只能稱之為搞笑,連幽默也算不上,你看一些幽默笑話,也在搞笑的同時揭示一些社會現象,引起人的共鳴。

其實史上的幽默類似於韓寒的作品,只是他與韓寒相比略顯浮誇,還需凝練與沉澱。在幽默這方面,我讀過的作者中最數王小波了,還有王朔,劉震雲,馬伯庸也不錯,題主感興趣可以去看看。

可能你會覺得我這樣太誇大史上了,確實,史上出彩之處只是幽默,其他方面只是一半,並不會強於小時代,事實上史上後文中劇情重複,略顯無聊,但在網文中也是極為不錯的作品。


題主的問題在於這是一個幽默的、平民的小說,但在文筆上,史上也有自己的特色——接地氣,而郭敬明的小說偏向於商業化套路,段子生搬硬套,看過時好笑,但看後卻無感。在文學上,原創的永遠比挪用的走的遠,所以,請題主慎重擇書!

以下摘選一段做分析:

這時我摩托發動,李白向後一仰,失色道:「這東西會動!」然後指著街上飛馳的汽車大驚,「魑魅魍魎!」

「太白兄,坐好了,跑的那些不是,裡面坐的才是魑魅魍魎。」

在車裡坐的魑魅魍魎,這是隱喻,隱喻現實中的人其實都是雙面人,人前是一個模樣,背後又是不同,這才是高手作家,在平凡生活中發掘笑點又能感慨人生。

小說的藝術成就在於通過普通事寫人生,寫社會,深入淺出總比紙醉金迷好看,我們大部分都是普通人,小時代的生活太夢幻,太遙遠,而史上接地氣,所以在那些年,我們可以看得歡快,但現在卻看的是人生。

誠然,郭敬明的寫作手法很成熟,但缺少可以打動人的東西,史上給我們的是兄弟義氣、是堅貞不渝、是歡快時光、是人生思考,論幽默,郭敬明不如張小花


無論笑點和文筆都不是一個層次的。

顧里悠閑地喝了口肉丸子湯,

什麼叫悠閑,這個詞什麼意思作者到底懂不懂呀?這得裝多久逼才能到達先悠閑地喝口丸子湯再開口跟人說話的境界?作者是要表達這個顧里是個超級無敵大二逼嗎?精闢呀!

說:「對於放錯重點這件事情,

「對於」或者「這件事情」只留一個,你平時說話或者在網上扯淡,愛怎麼廢話怎麼廢話,但要是出版的話,起碼得修改幾遍,這種低級錯誤不能犯。再者,「放錯重點」怎麼看怎麼彆扭。作者可能想說「體會不到別人說話的重點」,找不到字少的說法就老老實實地多寫幾個字,什麼叫「放錯」重點?

你完全沒立場去說別人。

大哥!查查字典好嘛!什麼叫「立場」?

這個顧里既二逼又文盲嗎?

你別忘記了去年你陪我去我奶奶家,我奶奶親熱地叫你,

玩繞口令呢?看來是我誤會作者了,這顧里真是文盲,作者用詞精闢呀!

『呀,小姑娘,快來坐,喝口水,喝口水』的時候,你回了句多麼精闢的句子。」

「回了句多麼精闢的句子」說個「話」會死啊!

  唐宛如的臉終於紅了。

前面顧里這二逼一直鍥而不捨地要使小宛如臉紅么?要不她怎麼「終於」臉紅了?

  南湘探過腦袋,問:「她回答什麼?回答『我不是小姑娘』?」

我想知道這個南湘幾歲了,否則這種情況下怎麼會想到「我不是小姑娘」的梗?而且她還那麼愛「回答」問題。

  顧里在胸腔里冷笑兩聲,

在胸腔里冷笑這種絕活是怎麼煉成的?和普通的冷笑相比有什麼不同嗎?

模仿著唐宛如渾厚的聲音說:「哎呀,幹嘛要喝口水,多臟呀,」頓了頓,「誰的口水?」

這果然是兒童劇啊!還是智障兒童劇啊!智障兒童不好寫呀,難為作者了。

  「我奶奶差點沒當場休克過去。」

不用腦子想也知道這是胡話,誰家奶奶會因為這個差點休克呀!果然二逼呀!別的不說,作者刻畫二逼的能力還是極好的。

顧里眯起眼睛看唐宛如。

知道這是智障兒童劇的真相後,顧里這種說完話後眯著眼睛看人的二逼行為也能理解了呢!

對不起!我本來想說《史上第一混亂》無論文筆還是笑點都高好幾個檔次的。可是發現《小時代》智障兒童劇的本質之後,我叛變了。

「小」時代句句都是笑點,詞句極其生動形象具體,將智障兒童的生活淋漓盡致地展現給了讀者。

題主,你是對的,「小」時代文筆豈止簡潔,簡直精闢!


我只是不理解題主這高高的優越感


明明就是層次問題嘛~你看,你是一個寫手,我是一個公關。你看韓寒,郭敬明,都超出了我的閱讀量,我就只讀網文……

所以,你提供的兩段我都看了,張小花這段我看的很爽,小時代這段我看不懂……層次太高。

不過,就不說簡潔啊華麗啊這些四六不著的主觀的話,說說我為啥看了上面這個爽,為啥小時代我看不懂啊~

張小花這段設計了一段純粹生活的場景,不用說聽說,很多人可能都見過、甚至遇到過,一個猥瑣的老頭突然對你說:你印堂發黑啊。

毫無突兀感~而且就整體設定給了大家一個尋常又操蛋卻很合理的解釋,可謂安排巧妙。

至於小時代這段,恕我孤陋寡聞,我是從來從來沒聽說任何人會在現實中會這麼跟長輩說話……就算放在糗百、哈哈裡面都嫌生硬——確實很尷尬。

說完場景,再說對話。

我笑嘻嘻地說:「那你先算算我姓什麼,几几年生的,幹什麼的,算準了就給你錢。」

這個老神棍裝模做樣地搖搖頭:「那些都是江湖騙子的把戲,而我,是一個神仙——我且問你:你想不想也當神仙?」

多麼不俗的開場白呀……

……其實俗透了,說話很生活化,而且不羅嗦。

人,就是這麼說話的。

再看看這個:

顧里悠閑地喝了口肉丸子湯,說:「對於放錯重點這件事情,你完全沒立場去說別人。你別忘記了去年你陪我去我奶奶家,我奶奶親熱地叫你,『呀,小姑娘,快來坐,喝口水,喝口水』的時候,你回了句多麼精闢的句子。」

去年你陪我去我奶奶家……你不感覺奇怪么,「跟我」,「我帶你」,或者乾脆就是「去我奶奶家」才是正常說話吧,啥叫陪他去?一起上廁所么……這種怕細琢磨的話,都是不過腦子隨便編湊字數用的。

其實這句話從頭到尾都是槽點,比如什麼沒立場啊,什麼親熱地叫你,什麼小姑娘……我只是不知道人家生活在什麼次元里,可能就這麼說話也不一定,但是「陪我」這段從哪個位面都說不通。

一句話:正常人沒這麼說話的。

順便問一下,那個唐宛如為啥聲音渾厚,是個變裝大叔?


花榮此時意猶未盡,從地上撿起一支箭說,看見那隻白鳥了么,我必射其左眼。

我拉著他拚命喊到,別射,那是飛機!


「 包子呆了好半天,忽然就像個丟了玩具的孩子一樣坐在地上大哭起來。她邊哭邊執拗地瞪著我,好像是我只給了大家一年的命似的。」

好像跑題了……不過我很喜歡這段。這本書把人氣寫出來了。


不同階段有不同審美嘛.不同的生長環境造就不同的笑點


推薦閱讀:

你對辰東遮天裡面的哪個角色印象最深刻?
寫小說的時候,覺得自己設計的情節經不起推敲怎麼辦?
《神的孩子全跳舞》想寫出什麼?
閱文IP為什麼會這麼火,未來網文IP的發展趨勢是什麼?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讀後感?

TAG:小說 | 網路文學 | 文學 | 幽默 | 文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