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俠客風雲傳》侵權了嗎?

武林群俠傳的版權和著作權是否還在智冠手裡?

兩者的劇情、人設、音樂……各方面都相同或相似,是否有法律風險?

從重製版消息傳出的時候就在擔心這件事,今天在另一個問題里的回答里表達了這個擔心,然後有人回復「這是同一個公司,同一個製作人,同一個配樂人的作品,怎麼不能用原版」。忽然覺得應該認真調查清楚這個問題,就搜到了這個鏈接:同名同姓三胞胎《武林群俠傳》更名背後的故事

來源是個人文章,不能非常確定。如果屬實的話,智冠起訴一下,是不是一告一個準?

我理解中,工長君如果做個仙3或仙4的重製版,一定會被大宇告到死……


瀉藥。

法律方面不專業。

但是從俠客被迫更名到修改新手流程,可以看出版權的壓力是一直存在的。

製作人和公司之間是僱傭關係,遊戲的知識產權屬於公司無疑,即使你是遊戲的製作人,也不能跨越這道坎。

但是個人理解,在遊戲知識產權這個大牌匾下,個人的創作「應該」沒有嚴格的追訴支持,包括人物和音樂(也可能是之前已經達成共識),即只要你不用武林群俠傳這塊招牌,你自己在遊戲中創造的人物,製作的音樂是可以使用的。

順便吐槽一下,智冠在這件事上展現了呆灣遊戲廠商一貫的短視。

2015年兩款武林群俠傳IP的遊戲要是上市了,IP價值跟現在根本不是一個量級的,怪就怪在要把IP賣給大陸某作坊去做頁游,還不肯搞定單機的授權,我們只能拍著手唱:傻逼了吧,傻逼了吧,傻逼了吧你傻逼了吧~


在說明書里看到就這麼一句:音樂版權歸智冠公司所有。個人感覺應該是徐昌隆和智冠達成了某種程度的默契,智冠將人物、劇情和音樂授權給了俠客風雲傳使用。否則這種相似度很高的重製比單純的山寨涉及的法律風險會大很多,如果上了法院認定為侵權的可能性很大,製作方應該不會如此大意。

有一點需要說明,原告為什麼要去法院打知識產權訴訟?或多或少都會跟經濟利益有關,如果不用上庭就拿下了調解,何樂而不為呢,比如一次性的授權費用或是按照銷量的抽成等。智冠有可能是將相關版權授權給了多家,故而也不願意公開詳情,當然也有可能是智冠本身的著作權存在問題,有心無力只好順水推舟了。


俠客風雲傳遊戲說明書第29頁最後一行

【音樂與音效製作 智冠科技音樂製作中心】


智冠是俠客在台灣那邊的發行商,之前說好了版權問題了。智冠最後也要求徐昌隆改回武林群俠傳這名字,但是徐昌隆拒絕了,就用俠客風雲傳!不破不立


這個具體不清楚了,而且不太懂關於版權這方面的問題。

不過感覺遊戲的版權被劃分成很多部分的感覺,因為之前徐大在籌備階段時,在貼吧回答網友問題時提到過,會去跟蔡先生協商,而沒有提及關於智冠的問題。

而且即便武林里的音樂也同時用到過智冠其他的遊戲里,想必音樂版權應該不算歸到武林這個遊戲一起吧。


好像智冠是台灣那邊的運營商,忙著數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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