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與家人吵架放火,公安定義刑法犯罪是否得當?
01-16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中國現行《刑法》規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體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放火罪是一種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放火危害公共安全,一般包括三種情況:
一是危及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二是危及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
三是既危及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時又危及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遠房親戚的行為符合放火罪的定義,他的說辭僅僅為量刑時候的參考。燒自己家蔓延到別人家怎麼辦?這就是危害「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
題主補充的補充:1、這貨60歲左右 2、家庭有兩個小錢 3、報警人事村委某幹部,與當事人家有土地糾紛 4、被帶離後一個月內,家人無人過問,原因為這貨在家族是個三無人員(三無是1、孝心無 2、與太太從結婚至今三天一大吵,兩天一小吵,3、小孩上學從來無過問)基於這些,所以公安帶走時家人覺得問題不嚴重,再就是這人需要教育。
在司法機關看來是「你說的很有道理但是然並卵」
1.年齡大就能違法?
2.報案人跟他有糾紛跟放火有個籃子的關係?3.說明家人也是不懂法,不懂法就能違法?還有,簡單百度一下就能搞定的東西,懶得搜
花點錢找律師就能解釋清楚的東西,不想付錢只有我這樣的閑的卵疼,想騙個贊的才會回答
得當;合適。
他用的汽油引燃卧室的易燃物,而且你也說了他有鄰居,從一般人角度看,他能夠預見到他的放火行為足以危害到不特定多數人的人身以及財產安全,又有犯罪故意又有實行行為。。。如果他真的只是為了自殺,自己找個僻靜的地方默默地燒死自己就好了,還不能去深山老林,不然還容易引起山火。。。
放火的行為可能危害公共安全,你只想燒自己的房子,可是如果風一吹,把別人的房子也燒了怎麼辦?
操蛋人乾的操蛋事,不值得討論,不想判刑自己翻供就行了,作死的話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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