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有哪些我們必須知道的歷史常識?

舉個例子,比如盧溝橋事變爆發於1937.7.7


我覺得很多人讀歷史時是缺乏基本的時間尺度感的。。有一些關於人物年齡的不太引人注意的知識,其實對於理清歷史脈絡來說是非常必要的常識。。很人只知道一些靜態的歷史事件,卻對歷史的動態過程把握不足。。

比如:

劉邦和嬴政相差只有三歲,大項羽24歲。(很多人會覺得劉邦比秦始皇小很多,和項羽應該差不多大,而事實上劉邦對項羽差距的確就是老油條對小鮮肉的差距)

曹操和孫堅一樣大,比孫權長26歲。(很多人經常會忽略曹操的確是孫權的爸爸輩這樣一個事實)

諸葛亮和孫權一樣大,比劉備小二十歲左右,比劉禪又大了二十歲左右。(許多人可能以為諸葛亮和劉備差不多大,或者不至於大劉禪太多,但實際上這三個人在年齡上類似於祖孫三代的關係)

南齊共歷七帝,但只有20多年的國祚,和二世而亡的秦朝可以比一比。(多數人會以為宋齊梁陳四個朝代差不多長)

北魏孝文帝和南梁武帝相差不到3歲,但孝文帝只活了梁武帝一半的年紀。孝文帝死時,爾朱榮、侯景、宇文泰、高歡這幾個舊時代的掘墓人相繼出生,但梁武帝卻剛剛在南方繼位。(很多人對梁武帝85歲的超長壽命沒什麼概念,他足足活著看著北魏三代核心領導人倒台,並和東西魏一起前腳跟後腳被做大的軍鎮武裝逐個掀倒。梁武帝之於那個時代的中國可能就像維多利亞之於十九世紀的世界)

北周在隋煬帝出生前12年建立,隋朝在隋煬帝出生後12年建立。(很多人會誤以為楊廣生下來就是皇子)

北齊蘭陵王高長恭和隋文帝楊堅同歲。楊堅篡權北周,而蘭陵王因被猜忌而誅。(很多人會誤以為高長恭是活在楊堅之前的人物)

李淵比楊廣大三歲。(很多人會誤以為李淵比楊廣小)

唐高宗李治生於玄武門之變之後,這或許是個巧合,或許不是。

武則天死時李隆基已經20歲了。(很多人對唐玄宗的少年時期沒什麼概念,他5歲時祖母成了女皇帝,幾乎就是完全在武則天一手締造的政治體系下成長起來的)

安史之亂爆發時,李隆基的嫡長孫,唐代宗李豫,已經28歲了,他於35歲登基,次年安史之亂平定。

李白死於李豫登基那年,他並沒有看到安史之亂的結束。小他十歲的杜甫看到了。

黃巢起義時已經58歲了。朱溫比他小32歲。

辛棄疾在山東出生後的第二年,南宋和金紹興和議,劃定邊界,第三年岳飛去世。(我曾一度以為辛棄疾出生的日子距離靖康之恥不會很遠,我實在是低估了北方漢人對金朝的反抗烈度)

朱熹大陸九淵9歲。鵝湖之會時,朱熹45歲,陸九淵36歲。(這是一個非常微妙的年紀差,如果是陸九淵大朱熹9歲,歷史是否會改寫呢)

鐵木真登基建立蒙古國的那年,一生主戰抗金的辛棄疾病逝,死前大喊殺賊。(留給金朝的時間不多了,但印象中似乎卻還很久)

努爾哈赤比萬曆大4歲。(總覺得這二人距離很遙遠,但他們在時間上是那麼接近)

崇禎皇帝比吳三桂大兩歲,比皇太極小八歲。崇禎和皇太極登基時間相差不足一年。

鄭成功比崇禎小14歲,收復台灣時,崇禎已經自盡18年了。

施琅作為鄭氏舊部,比鄭成功大3歲,比鄭克塽大50歲。

從努爾哈赤自立反明到康熙徹底剿滅明鄭政權,共歷一百餘年。(從tg南昌起義到完全收復台灣,大概。。em。。可以借鑒一下一個時間線?)

以及,在南昌起義的前一年,世界上同時誕生了三個國家的最高且最長壽的元首。


竟然把《宋史》和《宋書》搞混了,謝謝評論區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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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

現在的高中生普遍不知道南北朝歷史。

宋齊梁陳都不知道,每次語文文言文閱讀出個《宋書》的題,個個都以為是趙宋,

題錯問之,竟不知有劉宋。


白彥虎是屠殺漢人的屠夫。

國有難,回必亂。


建國後鎮壓反革命運動簡述(有刪節)

作者:劉放齋(新浪微博)

來源:http://card.weibo.com/article/h5/s#cid=1001603948235206060555vid=0extparam=from=1110006030wm=0ip=101.30.31.234

眾所周知,人民政權建立之初,開展了兩次全國性鎮反。第一次即為課本上的「鎮壓反革命運動」,自1950年秋持續至1953年歲暮,是規模最大者。其進程與「土地改革」、「征糧建政」、「剿匪鬥爭」及「抗美援朝」同期,此五者交相影響,互為因果,目前已有不少研究。

第二次鎮反自1955年5月由中共中央部署展開,要求各地「加強鎮壓反革命份子」。其起因是CCP實行糧食「統購統銷」及「三大改造」,落後的農民反對糧食壟斷及農業合作化,造成「反革命勢力抬頭」。二次鎮反經一年,於1956年底基本完成。

那麼妄圖傾覆政權的反革命活動在1956年底為止便徹底消弭了嗎?

在公安部內部刊物《人民公安》1959年第10期中,公安部長羅瑞卿透露,1949年以來,全國範圍的大規模鎮反運動總共進行了三次。他解釋說:

「1950年底到1953年是第一次大鎮反運動……經過了三個階段,把反革命的主要力量消滅了。第二次鎮反運動是在1955年,內部肅反和社會鎮反同時並進……經過了兩個階段,使反革命殘餘勢力進一步削弱下來。第三次鎮反運動是在1957年,主要鬥爭對象是那些呼應右派進攻、妄圖復辟的不法地主、富農、殘餘反革命和其他壞分子,經過堅決鬥爭和全民大辯論,使殘餘反革命的社會基礎更加薄弱,使地、富、反、壞、右五類分子徹底孤立了」。

然而這次全國範圍內的第三次鎮反(1957-1959)卻很難在公開的中央級文件中找到。所幸其於全國各地區的執行情況被記錄於各地方史料中,我們可以以此管中窺豹。

通過對地方史料的整理,我們可以對第三次鎮反作進一步的區分。在邊區(戰區),這次鎮反是與「民主改革」(「土改」的邊區版本)、「平息叛亂」(「剿匪」的邊區版本)相結合而進行的,可以說是對第一次鎮反的總結;在漢區,第三次鎮反同第二次鎮反相似,專在鎮壓體制外反革命分子,故又被稱為「社會鎮反」,與「內部肅反」並列,同期進行。在部分地區,這次運動被視為二次鎮反的尾聲,故部分史志將二次鎮反時間延長至1957或1958年,而不作「第三次鎮反」。其主要對象亦仍主要是抵抗統購統銷與合作化者與未及肅清的反革命分子。故在漢區,第三次鎮反的本質即是對第二次鎮反的延續及其補充。

以下是對地方史料中有關第三次鎮反的資料的枚列。

一、非戰區:

東北:

《長春市志 公安志》:「1957年……根據公安部的部署,長春市開展了第三次鎮壓反革命運動……共逮捕反革命分子68人」。

《鞍山市鐵東區志·大事記》:1958年4月,「是月,全區開展第三次鎮壓反革命運動,,1959年結束」。

《東溝縣誌》:「1958-1959年,第三次鎮壓反革命運動,挖出隱藏較深的反革命份子559人」。

河南:

《鞏義公安志》:「第三次鎮壓反革命[小節標題]:1957年反革命份子乘右派分子向党進攻之機,又大搞破壞活動。縣局根據中央和上級公安機關的指示,又給反革命份子以痛擊。」

《偃師縣誌》:「偃師縣鎮反開展過三次……第三次鎮壓反革命從1958年1月開始,年底結束」。

山西:

《垣曲縣誌》:「1957年8月,第三次鎮壓反革命運動開始」。

山東:

《中共山東省菏澤地區黨史大事記》:1958年1月「全區開展打擊有現行破壞活動的地、富、壞分子活動」。

《章丘公安志》:「1957年夏,少數參與反革命分子和不法地主、富農,鼓動鬧事,進行各種破壞活動。根據中央指示和章丘縣的敵情,開展第三次鎮反運動」。

河北:

《房山文史 第12輯》:「1957年秋……農村開始了社會主義大辯論……農村大辯論逐步深入,形成轟轟烈烈的群眾運動……這場群眾運動一直持續到1958年,形成解放後第三次『鎮反』運動(第一次『鎮反』是1950-1953年,第二次是1955年)」。

《寧河縣黨史大事記》:1957年8月「第三次鎮壓反革命運動開始」。

《滄州市志 第3卷》:「1957年配合黨內整風運動開展了第三次『鎮反』運動」。

陝甘:

《陝西省志 審判志》:「1957年春夏……配合當年後季農村社會主義教育開展了打擊進行破壞活動的『四類分子』的第三次鎮反運動」。

《酒泉地區黨史資料彙編 四》:「從1955年8月到1958年,在社會上和內部同時展開了第二次、第三次鎮壓反革命運動」。

《蘭州市七里河區志》:「1957年8月~1958年3月,開展第三次鎮反運動」。

新疆:

《喀什地區志》:「1957年9月,中共喀什地委根據自治區黨委第一次政治工作會議精神,開展了第二次鎮反運動,打擊的主要對象是破壞農業合作化運動的地主、富農、反革命和壞分子」。

《阿克蘇地區審判志》:「1957年冬至1958年春、1959年,開展兩次聲勢浩大的社會鎮反運動」。

《溫泉縣誌》:「1958-1959年,開始第三次鎮壓反革命運動……主要是以地主、富農(牧主)、反革命份子為鎮壓對象」。

塞北:

《喀喇沁旗志》:「喀喇沁旗又於1953年、1957年進行了第二次、第三次鎮壓反革命運動」。

《奈曼旗志》:「1957年下半年,發動第三次鎮反運動,從1957年9月至1958年6月,奈曼旗共逮捕反革命分子29名」。

《石嘴山市志》:「1957年7月,結合『整風』、『反右』鬥爭,開展第三次鎮壓反革命運動。集中打擊反對社會主義改造和反對糧食統購統銷方面的反動分子」。

兩湖:

《衡山縣誌》:「1958年,全縣開展第三次鎮壓反革命運動」。

《荊州文史資料 第2輯》:政法大事記 1957年「開展第三次鎮壓反革命運動」。

江西:

《南昌黨史通訊 第3期》:「(安義縣)至1955年、1957年,仍進行了第二次和第三次鎮壓反革命鬥爭」。

《奉新縣誌》:「一九五七年春夏……城鄉的和內部的牛鬼蛇神一起出動,反革命殘餘和壞分子又趨於囂張,搞組織、搞宣傳、搞武裝等反革命活動……因此……開展了第三次鎮壓反革命運動」。

江淮:

《鹽城市檢察志(初稿)》:大事記 1958年「1月5日 全區檢察機關和有關部門對地富反壞現行破壞活動進行全面反擊,亦稱第三次『鎮反』」。

《濉溪縣誌·大事記》:1957年10月,「開展第三次鎮壓反革命運動,至次年6月結束」。

《太倉縣誌·大事記》:1958年 11月2日,「全縣開展第三次『鎮反』運動」。

閩浙:

《檢察工作躍進集》引&<人民檢察&>1958年第9期:「今年第一季度,福建省仙游、南靖兩縣人民檢察院,在當地黨委的統一領導下……組成政法工作組……開展了聲勢浩大的群眾性的鎮反鬥爭」。

《淳安縣誌》:「1958年,繼續開展以打擊新生反革命和刑事犯罪分子為重點的社會鎮反運動」。

兩廣:

《柳州市志》:「1957年……下半年……市公安局遵照國家公安部關於實行『逮捕一批、管制一批、教養一批』的政策……開展第三次鎮反運動」。

《惠州志》:「1957年又繼續開展第三次鎮反」。

《番禹縣誌》:「1957年6月開展了第三次鎮反」。

雲貴:

《紅河彝族哈尼族自治州志 卷6》:「第三次『鎮反』(亦稱鎮反補課)於1957年結合反右鬥爭對不法地主、富農和反革命分子進行第三次打擊」。

《黃平縣誌》:「1957年,第三次鎮壓反革命,重點打擊參與的反革命份子以及不法地主和富農。」

《中國共產黨普定縣歷史大事紀》:1957年「7月27日 縣委根據貴州省委、安順地委指示,由普定縣公安局指定第三次鎮壓反革命計劃」。

川渝:

《三台縣誌》:「1957年,農村一些堅持反動立場的地主分子、富農分子、反動分子造謠煽動……妄圖顛覆人民民主政權。為打擊敵人的囂張氣焰,開展第三次鎮壓反革命運動」。

《渠縣誌》:「1958年開展第三次鎮壓反革命運動」。

《巫溪縣誌》:「1957年秋,開展第三次鎮反,重點打擊剝削階反攻倒算」。

二、戰區

川康滇邊區:

《喜德文史資料 第9輯》:「中共涼山州委於1958年9月下發《涼山民主改革後必須進行一次鎮壓反革命運動的意見》……強調在各縣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公、檢、法聯合組成鎮反辦公室,統一指揮……以便及時打擊敵人」。

《寧南縣誌》:「1958年12月至1959年9月,彝族地區嚴格執行省公安廳《關於逮捕少數民族中現行反革命和其他刑事犯罪份子的政策界限》,開展鎮反運動。」

《四川地區民主改革大事記》: 1959年2月,甘孜州「2月~3月,全州開展鎮壓反革命運動」。

《黑水縣誌》:「1959年,結合民主改革、平息叛亂、反封補課運動複查,開展第三次鎮反運動」。

《麗江地區志 中》:「第三次鎮反運動[小節標題]:1958年10月,在地委和各級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在寧蒗、中甸、德欽、碧江、福貢、貢山等6個縣開展了鎮反運動」。

甘青藏邊區:

《互助土族自治縣誌》:「1958年……互助縣結合防叛,開展了鎮壓反革命運動。從6月19日到11月30日,共逮捕人犯2273名」。

《大通縣誌·大事記》1958年:「6月下旬至9月上旬,全縣開展社會鎮反運動。」

《工布江達縣誌》:「1959年,鎮反工作開始」。

還有第四次鎮反(一般是不提的)

鑒於這些情況,公安部部長謝即於1960年9月20至22日組織召開全國公安廳、局長會議,研究再次開展一次鎮壓反革命運動。會議通過了《關於當前敵我鬥爭形勢和開展社會鎮反、內部肅反(清理)的意見》。該《意見》稱:

「敵我鬥爭出現了值得注意的情況,即在一部分地區和一些廠礦企業、機關、學校、單位,殘餘敵人有所暴露,有小的抬頭,反壞分子的破壞活動比去年有所增加,鬥爭比較尖銳」;要求「從1960年9月到1961年6月的10個月內,在社會和內部開展鎮反和肅反(清理)運動,再給敵人一次有力打擊。」

1960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批准了該《意見》,並作出指示。現據《中共中央文件選集》,將中央檔案館館藏的這一份《指示》摘錄如下:

「今年以來,國內殘餘的反革命分子在一部分地區和某些方面有一個小的抬頭,有些反革命分子的破壞活動相當猖狂,這是國內外階級鬥爭深入的反映。各級黨委應當…根據各地的具體情況…有計劃、有準備、有重點、有步驟地部署一次鎮反鬥爭。」

這次運動即為歷史上的第四次鎮反。上文曾談到,第三次鎮反的內容難以在公開出版的中央級歷史出版物中尋獲,我只能通過轉以地方史料對其情況作管窺。第四次鎮反的隱秘程度,較第三次鎮反猶有過之,蓋因主持該事的謝後被打為「的一分子,而這段歷史雖在文前,卻褒也不是,貶也不是,只得任其被遺忘了。

通過地方史料可知,第四次鎮反的執行,與此前的兩次鎮反相類似,即以社會鎮反與內部肅反相結合。又因中共中央有「根據各地的具體情況」部署鎮反的指示,各地之間差異頗大。有些地區進行了大舉鎮反,有些地區經歷三次鎮反,已基本無「反」可鎮,故實際執行以內部肅反為主。在記載上,有些地區視55-56年與57-59年的第二、第三次鎮反為一連續的過程,而將第四次鎮反稱為第三次鎮反,有些地區則將其稱為對歷次鎮反的「補課」。

就整體的情況而言,這次鎮反可以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自1960年9月開始,為時約一年多。這一階段內全國各地的步調較為一致。至1962年上半年,多數地區的鎮反運動即告完成。第二階段自1962年6月左右開始,至1963年底結束。這一階段的特徵是區域差別極大。1962年,國內的饑荒仍在持續,國際形勢也發生劇烈變化。東南方面,中國國軍多次以海上突擊與空降的方式對大陸進行突擊,新華社聲稱「蔣匪」今年將大舉反攻。西北方面,PRC與蘇聯的關係進一步惡化。西南方面,PRC與印度爆發邊境戰爭,蘇聯在戰爭中支持印度。因此體現在第四次鎮反運動的文獻上最為顯著的即是新疆地區的「反外逃」鎮反運動與廣東地區以預防國軍反攻與制止逃港為目的的「備戰鎮反」運動。

以下是我所收集到的地方史料中有關第四次鎮反的記述的集合。加粗部分的文字顯示了鎮反運動的普遍性和協調性。

江西:

《鷹潭市志》:「1957年,各縣…開展第三次社會鎮反。1960年冬,再次開展社會鎮反,解決農村後進社隊、水陸交通沿線、城市後進角落和廠礦周圍地區鎮反不徹底的問題。」

《上饒地區志》上冊:「1960年冬,再次開展社會鎮反,解決農村後進社隊、水陸交通沿線、城市後進角落和廠礦周圍地區鎮反不徹底的問題。」

《吉安地區志》:「1960年下半年至1962年上半年,吉安專區開展了以反對美蔣特務破壞活動為主的第三次鎮壓反革命運動」。

註:根據《地區志》,「吉安地區」的史志編纂者們將1955-56年與1957-59年的第二次與第三次鎮反視為一連貫的過程,稱之為第二次鎮反。故「第三次鎮反」實際是第四次。

《龍南大事紀略》:「1960年…十一月…14日…同日,召開全縣政法工作會議。李浩房在會上作了《關於開展社會鎮反、肅反工作計劃報告》…確定了26個鎮反、肅反的重點單位」;《高安縣誌》:「1960年11月至1961年6月,開展社會鎮反。」

蘇滬:

《中共上海市浦東新區歷史大事記 1919-2005》:1961年3月5日「縣委批轉縣委政法部《關於開展社會鎮反和內部肅反(清理)運動的意見》,決定在本年內…開展一次社會鎮反和內部肅反(清理)鬥爭…社會鎮反放在整社運動後期有重點地開展。」

《中共上海市靜安區歷史大事記 1919.3-2000.12》:1961年4月24日「根據中央、市委指示,區委決定年內…開展社會鎮反、內部肅反(清理)運動。」

閩浙:

《福建省志 公安志 1990-2005》:大事記 1960年 12月11日「省廳根據中共中央《關於農村人民公社當前政策問題的緊急指示信》和省委決定…開展社會鎮反和內部肅反。」

《世紀征程 泰寧縣革命史大事紀略》:「1960年…11月30日 縣委批轉政法黨組《關於開展社會鎮反運動的初步方案》,認為:58年以來工農業生產大發展…但部分地區敵人破壞相當猖狂,嚴重影響『大躍進』。故要開展『社會鎮反』,從今年11月至明年6月,要『穩准狠細地打擊敵人』。」

《浙江文史資料選輯》第69輯:「1960年…(杭州)市公、檢、法黨組聯合向市委提交《關於當前敵我鬥爭形勢和開展社會鎮反、內部肅反(清理)運動的意見的報告》,要求結合社會鎮反,深入開展內部肅反(清理)運動。」

《慈溪黨史資料》1995年第1期:大事記 1960年11月 開展社會鎮反和內部肅反運動[小節標題]「8日,縣委制定了《關於開展社會鎮反和內部肅反的計劃》,決定對全縣6個集鎮27個居民區和沿海、沿公路兩側319個生產隊進行社會鎮反…此項工作在1961年底結束。」

廣東:

《中共順德90年大事記 1921-2011》:「1960年…11月6日,縣社會鎮反和內部肅反領導小組成立。11月21日地委組織部批複同意順德縣鎮反、肅反領導成員名單。」

《中共廣州黨史紀事 1919.5-2006.12》:市委決定在全市開展備戰鎮反運動[小節標題]「(1962年)6月15日,市委…根據當時敵情嚴重、形勢緊張,台灣當局蠢蠢欲動,以及東站發生騷亂和居民思想不穩定情況,作出了在全市範圍內深入開展備戰鎮反運動的決定…6月…18日,市委發出《關於開展備戰鎮反宣傳緊急通知》和《堅決鎮壓反革命的緊急指示》…在備戰鎮反期間,對敵鬥爭專門機關加強了工作,偵破了幾十宗大案。」

《中國共產黨深圳歷史大事記 1921-2011》:1962年「6月24~27日 寶安縣『鎮壓反革命』運動行動開始。」

《中共肇慶黨史大事記 1949.10-1978.12》:1962年 6月22日:「地委發出《關於堅決迅速開展鎮反運動的通知》…要求…明確…必須要堅決及時打擊敵人,威懾敵人,防止敵人製造暴動…27日,地委又發出《關於當前備戰、鎮反運動的意見》,進一步部署開展備戰、鎮反運動。」

《從化縣誌》:[備戰鎮反](小節標題):「1962年夏,台灣當局妄圖竄犯大陸。為掃清縣內的反革命社會基礎…於同年6月,全縣開展備戰鎮反行動。在行動中…拘留…148人。」

《佛岡縣誌》:大事記 1962年6月8日「全縣開展全面性的備戰鎮反運動。」

《中山市檢查志》:「1962年…縣檢察院配合全省開展『備戰鎮反』運動。」

《惠州市志》:「1962年前後,台灣當局叫囂反攻大陸…惠州殘餘反革命分子也乘機蠢動…政府再次開展鎮反運動。惠陽縣人民法院1960~1962年,共審結反革命案件48件57人。」

海南:

《海南省志 檢查志》:大事記 1962年「6月26日 海口、府城、屯昌等地開始『鎮反』搜捕統一行動。次日,其他各縣相繼開始『鎮反』搜捕行動,到28日,共逮捕案犯433名」;「7月11日 海南分院發《鎮反運動進展的報告》稱:『7月1日全區結束第一批鎮反運動,計18個縣市共處理各種現行反革命和進行破壞的壞分子1214名,其中批准逮捕464名。』」

《瓊山縣誌》:大事記 1961年2月「全縣開展社會鎮反和內部肅反(清理)運動,次年6月結束。」

《定安縣誌》:大事記 1960年 6月7日「定安縣開展第三次『鎮反』運動。」

註:該《志》未提及1957-59年的第三次鎮反,而將第四次鎮反稱為第三次,未知何故(應是史志人員疏忽)。

滇桂:

《雲南省志 卷五十五 審判志》:「1961年結合整風整社,開展社會鎮反和內部肅反。」

《威信文史資料選輯》第13輯:「1961年……2月下旬至3月下旬,全縣分二批開展社會鎮反運動。」

《中共桂林地方黨史大事記》:「1960年…11月11日 中共桂林地委批轉政法黨組關於開展社會鎮反和內部肅反的報告。地委指出:全區總的形勢是好的,治安情況是穩定的。但從1月以來,各種案件逐月上升,值得注意…在春節前後和61年3、4月間搞兩次鎮反肅反高潮是恰當的,但要貫徹「穩、准、狠、細」的方針。」

川康:

《江安縣誌》:「1961年,在農村繼續整風整社,開展社會鎮反、內部肅反和整頓社會治安工作中,批准逮捕人犯222人。」

《鹽源縣誌》:大事記 1960年6月 「縣委決定在少數民族地區開展第五次鎮反運動」。

註:此稱第五次鎮反,未詳其因。

兩湖:

《荊州文史資料》第二輯 政法專輯:「1961年 對民主改革不徹底和敵人現行破壞活動突出的8個生產大隊、19個生產小隊,開展了鎮反補課。」

《沅江縣誌》:「1956~1961年,全縣先後開展三次內部肅反運動…第三次(1960年10月~1961年12月)是社會鎮反與內部肅反相結合,重點是社會鎮反。挖出反革命分子和犯罪分子354人,其中逮捕129人。」

《鄖縣誌》:大事記 1960年 11月26日「中共鄖陽縣委公布《關於開展社會鎮反和內部肅反(清理)運動的計劃》,確定57個鎮反重點大隊和7個肅反重點大隊。」

平津冀察

《中共涿鹿縣黨史大事年表 1938-1987》:1960年11月7日「縣委召開政法會議,會上縣委書記王純作了關於開展社會鎮反,內部肅反運動的動員報告。」

《邯鄲地區大事記 1949-1986》:一九六〇年「12月8日 中共邯鄲市委批轉《政法黨組關於當前敵我鬥爭形勢和開展社會鎮反、內部肅反運動的意見》。《意見》指出,社會鎮反分三個階段,兩次集中行動…以打擊現行破壞,對五類分子評審和大搞改造為主要內容。」

《贊皇縣誌》:「1960年第三次『社會鎮反』,逮捕了一批惡毒攻擊和破壞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反革命分子、刑事犯罪分子。」

註:該《志》未提到57-59年的第三次鎮反。

《大興縣誌》:「1960年至1962年,全縣開展肅清殘餘歷史反革命分子運動(鎮反補課)。3年內共審結反革命案件135件,其中歷史反革命案件102件,現行反革命和反動會道門案件33件。」

《順義縣誌》:「1960年9月至1962年3月,全縣開展『鎮反』補課運動,徹底摧垮反革命殘餘勢力。其間…處理反革命殘餘分子170人,其中逮捕85人,管制65人,監督勞動20人。」

《中共泊頭市黨史大事記 1926-1966》:1961年「4月1日,縣委發出『關於在整風整社後期有計劃地開展鎮反運動的通知』…要求全縣…有計劃地開展一個鎮反運動。」

《天津市河北區大事記 1957-1960》:一九六〇年 十一月二十日 「區委印發《關於開展社會鎮反、內部肅反運動計劃》。內稱:一至十月份全區共發生政治案件35起(破獲33起)。」

晉綏:

《山西通志 第34卷 政法志·警察志》:[山西省第十一次公安會議](目標題)「時間:1960年10月13~20日…議題:會議…研究制定了在全省開展社會鎮反和內部肅反的方案…廳長陶健在會上作了《關於開展社會鎮反、內部肅反運動的意見》的報告。」

《陽高縣誌》:「1960年…12月開展了三類隊社會鎮反工作…到1962年7月,共進行8個月…逮捕7人,判處管制20人,戴地富反壞帽子443人,大會鬥爭23人。」

《伊金霍洛旗志》:大事記 1960年9月「是月 根據自治區『鎮反』、『肅反』會議精神和盟委指示,伊旗再次發動社會『鎮反』、內部『肅反』運動。」

《包頭市青山區志》上:大事記 1960年10月20日「青山區再次開展內部『肅反』和社會『鎮反』運動,歷時1年7個月,至1962年5月結束。」

《昆都侖區志》:「1960年11月7日,中共昆都侖區委員會又成立『肅反』、『鎮反』(鎮壓反革命運動)領導小組…主要任務是肅清混在中國共產黨內和社會上的一切暗藏反革命分子。」

《中國共產黨阿拉善盟地方史 1926-2004》上冊:大事記 1960年11月10日「中共阿拉善旗委員會制定《關於立即在全旗範圍內開展內部肅反、社會鎮反運動的具體方案(初稿)》」;下冊:[阿拉善左旗]「結合整風整社,開展了內部肅反、社會鎮反運動。」

陝西:

《延安地區審判志》:「1960年,陝西在社教運動中提出所謂土地改革和鎮壓反革命運動不徹底的…觀點…致使陝西的社教運動又添進『鎮反』、『肅反』內容…全區開展了一次社會『鎮反』鬥爭。」

《安康地區志》:「第三次鎮反[小節標題]:根據中共中央指示,1960年開始第三次鎮壓反革命運動……從1960~1961年3月底,共處理反革命分子560名」。

註:「安康地區」將第二次與第三次鎮反視為一連貫的過程,故《志》中的「第三次鎮反」實為全國範圍內的第四次。

《興平文史資料》第9輯 興平百年大事記:「一九六一年…2月,全縣開展社會鎮反工作」。

東北:

《長春市志 公安志》:「長春市委決定從1960年10月到1961年6月,在全地區開展第四次鎮壓反革命運動,再給敵人以迎頭痛擊」。

《中國共產黨蓋州市黨史大事記 1945-1992》:1960年11月17日「縣委肅反領導小組制定了《關於認真貫徹省委鎮反、肅反會議精神…迅速在全縣開展社會鎮反和內部肅反運動的規劃(草稿)》。」

《鐵嶺縣黨的活動大事記》:「1961年6月…27日,縣委下達關於結合整風整社運動,繼續開展社會鎮反和內部肅反鬥爭的通知」。

《鞍山市志 政法卷》:「1960年9月,中共遼寧省委傳達公安部召開的全國省、市、自治區公安廳、局長會議精神,到1961年6月,開展第三次鎮反運動」。

註:該《志》未提到1957-59年「鞍山地區」的第三次鎮反運動(見前文所列《鐵西區志》內容,該區屬鞍山地區所轄),將第四次鎮反稱為第三次鎮反,非。

《中共撫順市委志》:[再次鎮反、肅反與清理工作](小節標題)「60年代初期…暗藏的反革命分子乘機搗亂…市委根據中央、省委的指示和全市敵情變化情況,於1961年1月7日下發《關於貫徹執行中央、省委開展鎮反、肅反運動的指示的規劃》,分三批交叉進行,每批4個月。1961年7月市委…決定全市鎮反、肅反運動推遲到1962年進行。」

新疆: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志》:「1960年,在敵情嚴重複雜地區開展第七次『鎮反』……1961年,以機關單位和部分農村生產隊為重點開展第八次『鎮反』」。

註:據《州志》,「伊犁州」將1957-59年間的四波鎮反運動分別稱為第三、四、五、六次鎮反。若按全國情況,這四次運動都屬於第三次鎮反,可稱為四個階段;《州志》所稱的第七、八次鎮反則為第四次鎮反的兩個階段。

《巴楚縣誌》:「以反外逃、反騷亂為內容的第四次鎮反運動[小節標題]:根據自治區黨委的指示精神,巴楚縣於1962年9月~1963年1月,開展了一次反外逃、反騷亂的運動」。

《葉城縣誌》:「第四次鎮反[小節標題]:自1962年8月起至1963年8月結束,以反蘇聯間諜策動邊民外逃為中心,打擊的主要對象是裡通外國的反革命分子」。

後記:

地方史料的編纂,向來各地體例不一。對於第四次鎮反的記載,總的來說,要比第三次鎮反罕見。部分省區(青海、西藏、甘肅、寧夏、湖南、河南、安徽)的情況缺失,則要待本文的修訂。1962-63年鎮反第二階段在福建、廣西、雲南等沿邊省份的情況也有待增補

1950年3月至1951年10月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的鎮壓反革命分子運動,是新中國初期同抗美援朝、土地改革並稱的三大革命運動之一。

起因是蔣介石撤離大陸前,於1949年12月10日在成都制定《關於大陸失陷後組織全國性游擊武裝的應變計劃》,並派遣一批潛伏人員從事破壞活動,1949年8月中共華北局報告:「一、縱火。天津、安新均發生彈藥庫爆炸,林縣焚毀倉庫兩處,北平電車被焚五十餘輛,石景山鋼鐵化驗室亦曾失火,冀南、太行我黨員村干與干屬麥子被燒者數十起,冀南十三個縣統計,燒毀麥子一九一七畝。二、殺人。冀魯豫二十六個縣三個月內統計共殺人五十五起,死人八十八名,大部為匪特反革命分子所殺。……自元月至今合計約有二八八人(被殺),這些人命案件大部與國民黨特務和反革命分子有關。」1950年3月中共西南局報告:「近一個時期以來,西南川、康、雲、貴各省,連續有土匪在各地發動大規模武裝暴亂」、「繼二月五日在成都西南龍潭寺地區近萬土匪暴亂,殺害我一七九師政治部主任朱向璃及前聞訊前往增援部隊五十多名幹部戰士,隨後被我派部隊前往殲滅後,二月份以來,各地土匪又圍攻並佔領了包括溫江、祟慶、郫縣、金堂、新繁及川東之秀山等多座縣城。邛崍城遭匪萬人之圍攻。壁山軍分區一夜之間八個區政權遭匪襲擊而全部丟失。平塘全縣我地方工作人員被匪殺害達八十餘人。……個別國民黨起義部隊在一些匪特的策划下,連連發生叛變。如原國民黨李振兵團及二十七軍之六十一師、二十軍之一二三師等。目前,據初步估計,僅川西地區,各種公開活動之土匪就達一0 四股之多,小股數十、數百餘人,大股萬餘人一起活動,總計不下六萬餘匪。」

內參報道不到一年破獲國民黨特務活動:北京9個月破獲177件,天津12個月破獲73件,平原省9個月破獲22件,綏遠省6個月破獲60件,河南省8個月破獲183件。《人民日報》報道:「從去年十月至今年九月先後被我公安部門捕獲的特務分子達一萬三千餘人,破獲美帝國主義在中國所直接進行的間諜案件數起,繳獲特務機關的電台共一百七十五部。」

鑒於此,為鞏固新生的紅色政權,中共中央1950年3月16日發出《關於剿滅土匪建立革命新秩序的指示》和《關於嚴厲鎮壓反革命分子活動的指示》,開始了鎮壓反革命分子運動。6月6日,毛澤東在黨七屆三中全會作題為《為爭取國家財政經濟狀況的基本好轉而奮鬥》的報告, 他指出凡是反革命「都是帝國主義的走狗」、「今年秋季,我們就要在約有三億一千萬人口這樣廣大的地區開始土地改革,推翻整個地主階級。在土地改革中,我們的敵人是夠大夠多的」(《毛澤東文集》第六卷)。

1950年3月28日,主持中央工作的劉少奇在華東軍區和第三野戰軍政治部23日關於皖南軍區破獲匪特案件通報上批示:「近來各地對於反革命分子的鎮壓有些不夠,這樣就會鼓勵反革命分子的活動,對於經過寬待爭取而仍進行反革命活動的分子,必須處以長期徒刑以至死刑,此點望公安部及司法機關即向各地發一指示,請董(必武—引者注)老與羅瑞卿同志擬一指示發出。」(《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一冊,中央文獻出版2005,1950年3月28日劉少奇對兩則匪特破壞案件通報的批語)29日又在鐵道部長騰代遠關於匪特破壞鐵路情況給軍委中財委報告上批道:「對這些破壞分子必須嚴辦,不嚴辦,不給以恐怖是不對的。公安部及鐵道部即商討出辦法通知各地,批評各地麻痹現象。」(《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一冊中劉少奇對鐵道部給軍委並中財委的報告的批語(1950年3月29日))

政務院政法委員會黨組副書記彭真在報告中說:「依據中央指示精神,政法委員會派出兩個工作組前往察哈爾省的宣化及河北省的唐山兩個專區進行了司法調查,發現在正確地糾正了『亂打亂殺』的偏向之後,現在不少地方寬大政策又偏差到『寬大無邊』,寬大到『滅自己志氣,長匪特威風』,寬大到助長匪特氣焰,脫離人民大眾的程度了。」彭真尖銳提出各級政府機關,特別是各級法院的「寬大無邊」,導致匪特氣焰囂張,「新區、半老區群眾很怕土匪特務,對匪特和我治安人員竟采兩面應付辦法。甚至有些村幹部,也因為怕遭匪特和『遭殃』,對於所知匪特匿而不報。群眾對於政府的清匪除奸的號召,則認為是空話,報之以極冷談的態度。」

1950年7月23日,政務院和最高法院根據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彭真的報告,聯合發出《關於鎮壓反革命活動的指示》(《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一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2);10月10日再次頒布《關於糾正鎮壓反革命活動的右傾偏向的指示》,要求克服鎮反中的右傾偏向。

1950年10月10日毛澤東主持發布新的《關於鎮壓反革命活動的指示》(「雙十」指示),在全國部署大規模的「鎮壓反革命」工作,《指示》說:大陸上殘留著200多萬政治土匪,當前有不少幹部和黨委把「鎮壓與寬大相結合」的政策誤解為片面的寬大,在鎮反問題上發生嚴重右傾,必須糾正鎮壓反革命中「寬大無邊」、「有法無邊」的偏向。

1951年1月17日,毛澤東閱讀中南局轉來湘西二十七軍的「鎮反」報告,湘西21個縣僅軍隊就處決了「匪首、惡霸、特務」4600餘人,還準備由地方再處決一批。而華東幾個人口大省上報才處決2911人,毛澤東批示:湘西「這個處置是很必要的」,並強調「特別是那些土匪猖獗,惡霸甚多,特務集中的地方,要大殺幾批」、「各地務必抓緊照此辦理。」22日,毛澤東電告華南分局、廣東省負責人:「你們已殺了3700多,這很好,再殺3、4千人」、「今年可以殺8、9千人為目標」。根據毛澤東指示,中共召開專門會議討這一問題,會議決定「按人口千分之一的比例,先殺此數的一半,看情形再作決定。」(毛澤東1951年4月20日致小平、漱石、子恢、劍英、仲勛同志並告一波、高崗同志電,存四川省檔案館藏檔)。

中共中央5月底對外宣布的數字:「全國捕人一百五十萬,其中已殺五十萬。」饒漱石報告說(華東局1951年5月28日「擬以華東公安部名義發出的執行第三次全國公安會議決議的具體方案)」:華東在押26萬人犯中,年內至少還要殺掉30000多人。南京市委稱「已殺和預定今年內要殺的人數,將超過一般城市殺人千分之點五標準,而達人口千分之一之數。」

1951年2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反革命條例》,制定鎮壓與寬大相結合的方針和「首惡者必辦,脅從者不問,立功者受獎」的政策。毛澤東1951年5月初令羅瑞卿召開全國公安會議,部署全面收縮。同時電告中南、西南等區負責人要求他們「嚴重注意」「鎮反」捕人殺人失控的情況。電告華南分局說:「根據華南已殺五萬七千多,現押犯人尚有十六萬多的情況,華南兩省一市應和豫、鄂、湘、贛一樣,從六月一日起停止捕人四個月,集中力量清理積案,總結經驗,教育幹部。」

1951年5月10日,公安部長羅瑞卿根據毛澤東指示緊急召開第三次全國公安會議,會議通過了《第三次全國公安會議決議》,5月16日中央批轉決議並要求「全黨全軍均必須堅決地完全地照此實行」。《決議》中指示:「在農村中,一般應不超過人口的千分之一。特殊情況必須超過者,須經中央局批准,並報中央備案,但亦不應超過太多」;「在城市中殺反革命,一般應低於人口的千分之一,以千分之零點五為適宜」;「特別是對於在共產黨內,在人民政府系統內,在人民解放軍系統內,在文化教育界,在工商界,在宗教界,在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內清出來的應判死刑的反革命分子,一般以處決十分之一二為原則,其餘十分之八九均應採取判處死刑緩期執行強迫勞動以觀後效的政策。」同時《決議》坦承運動「後期有若干地方發生了簡單粗糙現象,可殺可不殺的殺了一些,可捕可不捕的捕了一些」,必須「從大膽放手的方針,改變為適當地加以收縮的方針」,決定5個月內停止捕人;實行「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強迫勞動、以觀後效」的政策。《決議》強調:「關於殺反革命的數字,必須控制在一定的比例以內。將捕人批准的許可權由縣一律收回到地委、專署一級,將殺人批准權由地、專一律收回到省、自治區一級。」(《中共黨史研究》2004。)

在「雙十」通知指示下,川西區(屬西南區)1950年11月處決1188人,12月處決942人,1951年1月處決1309人,2月處決3030人,3月處決1076人,4月處決844人(毛澤東1951年4月20日致小平、漱石、子恢、劍英、仲勛同志並告一波、高崗同志電,四川省檔案館藏檔)。

華東地區1951年5月統計逮捕358000餘人、處決100840人;10月統計捕468385人、處決139435人(《中共黨史研究2004·4》)。1951年11月至1952年8月,華東地區逮捕71128名,處決10727名,同時部署第三階段「鎮反」工作,要求再捕55000人,處決12279人。華東第一階段處決139435人,達到人口總數的千分之零點九四,三個階段下來,其處決人數註定要突破千分之一的比例(華東區公安部1952年11月24日「關於貫徹第五次全國公安會議決議的計劃」)。

中南局江西省第一次處決17699人,關26232人,管20091人;第二次處決7402人,緩刑532人,關5954人,管14013人,病亡及自殺767人:第三次處決1019人,關13697人,管4985人;三次合計處決掉25588人,判46425人,管制39089人;以江西省當時人口1600萬計算,其處決人犯的比例突破了千分之一點五的最高限度,相當於千分之一點六。福建省,則更是破紀錄地創造了千分之二點四的處決人犯比例(華東區公安部1952年11月24日「關於貫徹第五次全國公安會議決議的計劃」)。

整個「鎮反」運動究竟「殺」、「關」、「管」了多少人?毛澤東說殺了70萬,關了120萬,管了120萬。這是根據公安部副部長徐子榮1954年1月的報告數字,報告稱鎮反運動以來,全國共捕了2620000餘名,其中「共殺反革命分子712000餘名,關了1290000餘名,先後管制了1200000。捕後因罪惡不大,教育釋放了380000餘名。」以被處決71.2萬這個數字來計算,已經達到當時全國5億人口的千分之一點二四。

解放軍出版社1989年出版,馬宇平、黃裕沖編寫的《中國昨天與今天,1840-1987國情手冊》一書披露是71萬人。

據1996年中共黨史研究室等4個部門合編的《建國以來歷史政治運動事實》的報告中稱:從1949年初到1952年2月進行的「鎮反」運動中,抓捕了反革命分子157.61萬多人,其中87.36萬餘人被判死刑。據有關材料顯示三年鎮反運動,僅廣東省共逮捕了十幾萬人,處決了幾萬人。

在鎮反運動中,勉強湊數,濫捕濫殺把大批國民黨起義投誠人員打成反革命,甚至包括曾受中共領導,具有灰色掩護的地下武裝人員,也被列入「殺」、「關」、「管」的名單之中。全國僅僅只有少數幾個城市沒有濫殺現象,如上海市處決反革命為總人口的千分之零點五左右。而廣大農村大大突破了千分之一點五,一些省區超過千分之二。很多地方明顯地瞞報,故全國範圍實際處決的人數,要大大的超過71.2萬的這個數字。

引用參考資料:

《中央公安部關於全國公安會議向中央的報告》,建設1950年10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反革命條例》人民日報,1951、02、22。

《中共中央華北局重要文件彙編》1954年8月。

《毛澤東選集》,人民出版社1964。

中共中央《關於鎮壓反革命活動的指示》(1950年3月18日)

《共和國走過的路——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1949-1952)》,中央文獻出版社1991。

《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一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2。

《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一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1。

  《劉少奇建國以來文稿》一、二、三冊,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

《史學研究》,2006年第1期。

《中國人民站起來了》中國共產黨歷史網(20130608)。

「鎮反嫌殺人少,定指標千分之一終超過」(中國文化傳媒網2013-06-08)。

《中國昨天與今天1840-1987國情手冊》解放軍出版社,馬宇平、黃裕沖(1989ISBN:7-5065-1000-6)。

《中國共產黨重要文件彙編》學苑出版社

《毛澤東對1959年廬山會議和「反右傾」鬥爭的反思》、高其榮《武陵學刊》 06期2012。

《中共中央華北局重要文件彙編》第一卷1954,華北局辦公廳編印。


如果沒有共產主義引導的階級鬥爭,我們沒有一個人可以從資本家,趙老爺手中獲取多餘的一個錢子,但我們不必要去記住國際縱隊,也無需記住巴黎公社,更不需要記住什麼紅軍戰士,我們只需要記住:

至今一切社會的歷史都是階級鬥爭的歷史。


三皇五帝 堯舜禪代

大禹夏傳 有窮氏反

少康復國 夏桀驕奢

成湯建商 盤庚遷殷

紂王無道 周武東征

天下分封 姬旦樹禮

烽火戲侯 西戎亂周

春秋五霸 戰國七雄

合縱連橫 大秦一統

九州直道 萬里長城

二世而終 楚漢爭鋒

天下歸劉 呂氏亂政

七國之亂 亞夫扶漢

文景漢武 絲綢之路

南拂蠻越 北驅匈奴

王莽立新 光武復漢

明帝中興 外戚宦官

董卓進京 群雄割據

魏武揮鞭 曹丕篡權

天下三分 吳魏季漢

司馬代曹 八王之亂

五胡亂華 衣冠南渡

十六國立 北南並存

宋齊梁陳 南朝偏安

鮮卑立魏 北分東西

周西齊東 楊堅一統

隋開運河 大唐無雙

武周女帝 盛世開元

安史之亂 宦官弄權

黃巢稱帝 李氏玩完

中原五代 割據十國

陳橋兵變 遼北宋南

檀淵之盟 党項西夏

金滅契丹 宋夏戰爭

靖康之恥 宋朝南遷

鵬舉北伐 莫須有罪

蒙古崛起 亞洲無敵

大元帝國 汗國四分

統治不力 朱明代立

靖難之役 七下西洋

萬曆三征 大順起義

弔死煤山 金兵入關

南明台灣 又四十年

遼東女真 入關成清

閉關鎖國 自給自足

鴉片甲午 百年屈辱

辛亥革命 中華民國

軍閥割據 世界大戰

五四青年 共產黨人

長征萬里 抗日戰爭

一九四九 新中國成


更新:評論區有些人的素質以及三觀,真是讓我大開眼界

原來講一下歷史的真相就是皇漢,就是非壞即傻

那看來宋末明初明末的中國人全是非壞即傻,孫中山也是非壞即傻。

在這個層主的眼裡,可能民國殺人和日本人殺人也沒區別,估計你要是生在70年前,肯定第一個跪下喊太君

這枚巨嬰就更搞笑了,你是不是哪天也會說一句,都資本主義社會了,還搞什麼南京大屠殺公祭日啊,回家自己傻逼去吧!

我發現發表類似以上這種言論的這種人,往往都是下圖這幅樣子

是不是我可以說那一句著名的政治不正確的話:非我什麼類,那啥那啥?

我想這種人的存在,才是當今民族矛盾初現苗頭的罪魁禍首吧。

評論已關,眼不見心不煩。

-------------------------以下是原答案--------------------------

剃髮易服

滿清屠城記錄

滿清入關蒙古攻宋「在當時」屬於外敵入侵,不是什麼「中國人的內戰」

以及五胡亂華,不是少數民族內遷

當然,了解歷史並不是為了把過去的仇恨延續到現在並發泄到現在的人身上。而是銘記歷史,吸取教訓,防止悲劇再次發生。


衛青、霍去病是民族英雄。

秦滅六國之後,建立秦朝,中國歷史上第一個中央集權的大一統帝國。其實當時還有一個衛國沒有滅掉,直到秦二世的時候才把它取消掉。

戰國四公子:信陵君魏無忌、平原君趙勝、春申君黃歇、孟嘗君田文。

戰國四大名將:秦之白起、王翦,趙之李牧、廉頗。

蔡倫改進造紙術,並非發明。

中國是世界上最早將火藥應用于軍事(唐末,904年)的國家,北宋時期開始廣泛應用,製造出各式火器。並非所云:中國發明火藥,只會製造煙花,而洋人卻用來製造洋槍來打開中國的大門。

玉米、番薯、馬鈴薯在明末傳入中國。

關於奧運:1932年,洛杉磯,劉長春。炎黃子孫第一次參加奧運會。1984年,洛杉磯,手槍慢射比賽,許海峰。中國第一枚金牌。2001年7月13日,北京申奧成功。


1931年9月18日。


我覺得凡事在中學教科書上出現的都是每個人都應會知道的常識,不然就屬於義務教育殘次品。

具體到歷史方面,

1. 中國所有正史承認的朝代、政權(包括五涼四燕三秦兩趙,包括宋齊梁陳,包括梁唐晉漢周)名稱和次序

2. 重要王朝(持續時間過百年或大一統)的起止時間、重要統治者、重要政策

3. 重要戰爭、改革、歷史事件(凡事歷史教材上有名稱的都算)和影響

4. 主要王朝的地理範疇、周邊民族的大致方位

另外在上述基礎上的宏觀歷史觀和邏輯鏈,不能算常識,但你有了這些常識自然會有一套歷史觀。

不要問我「有什麼用」之類的話,如果你是中國公民並且享受義務教育,這些知識是你的本分。我作為一個初中之後就沒上過歷史課的純理科生,這些知識十幾年之後我依然如數家珍。其它的數理化政史地生的常識也許對你三點一線的生活是沒什麼用,但這些東西背後訓練的硬實力(記憶力,邏輯思維,學習能力,組織紀律性等)是每個人的立身之本,可以說是你基本素質的「合格證」。


新疆,西藏,台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固有領土


沒有什麼東西是自古以來的,除了真理

沒有什麼東西是永垂不朽的,除了智慧

所以:

沒有所謂固有領土,某些地方几百年前還真不屬於某些國家,說白了,本來都是武力佔據,根本沒有必要刻意掩飾

沒有民族,民族的概念都是最近的一百多年才被提出的,與君權神授、帝國榮譽一樣,是為掩蓋階級矛盾打的幌子。所以要是有誰揪著幾百年前的某群游牧民對中國的戰爭,瞎jb扯什麼民族主義,不是蠢就是壞

歷史是人書寫的,人都會有自己的立場,但是也不可能純粹是私貨,不然很容易被揭穿——所以參考歷史資料,不能全部相信,又不能全盤否定,而是應該搜集各種資料,把他們放在一起比較,得出儘可能合理的結論

最初的蘇聯不是邪惡帝國

不論任何時候納粹真的是邪惡帝國

美國一直是隱藏的邪惡帝國

當年的某不能說國是弱小的邪惡帝國

我tm說的是朝鮮


「所謂常識」對於不同的人其實有著不同的要求,但於普通人來說我覺得至少類似這種少兒通俗歷史讀物里的東西要有所了解吧。特別是世界史,昨天有個年輕人跟我說在中世紀只要不信天主教的都是異端,我說你先分清楚非信徒、異教徒和異端呀,他非說我為中世紀教會洗地,說「哥白尼怎麼死的?只要你不信基督教就會被處死。」

可哥白尼是神父,而且人家活了七十歲,最後是病死的。

我估計他想說被燒死的布魯諾,可布魯諾也是天主教徒。


抗戰是14年 非8年


勞動節、婦女節以及八小時工作制是怎麼來的。

要創造人類的幸福,全靠我們自己——《國際歌》


首先我先反問題主,我們為什麼要學習歷史?

歷史這個東西,對大多數人而言,太書面化和教條化了。我們最初學習歷史,是為了應付考試,為了讀書看報遇到歷史問題時的心領神會,為了他人講話時不至於聽不懂。

既然是為了這些目的,那答案也就顯而易見了。無論是三皇五帝,堯舜禹,夏商周,春秋戰國,還是秦兩漢三國兩晉南北朝隋唐五代梁唐晉漢周,再往後人們耳熟能詳的宋元明清,這些朝代的順序可以稍稍記一下,這是活到今天的每個人的祖祖輩輩都經歷過的年代,這是文化的傳承。

我們天生什麼都不帶的來,又什麼都帶不走的去,中間經歷過的,留下的就是我們存在的意義,你活在這個世界,就是一部簡單的歷史。現在的你在問,有哪些必須記住的歷史,以後還會有人問,我想,需要記住的太多了,也太難了,每一段歷史都有值得記住的意義,但不是每個人都必須記住。


看歷史要看本質,而不是一些細枝末節。比如太平天國運動,他是生活在清政府殘酷統治下人民的一種反抗,直接導致的清政府為了平叛迫使自己統治權利下放,地方許可權增大。使以後的東南互保,辛亥革命成為可能。

但許多人卻局限在洪秀全信的基督教是否正宗,統治下人民生活狀態等等。

這個也許不是歷史常識,但絕對可以讓你跳出局限,看到更多的東西


1.五胡亂華:現在很多人對晉和晉之後的歷史沒有概念,甚至是弄不清楚。

2.安史之亂:唐王朝由盛轉衰。

但是很多人以為安史之亂就是唐朝的結束。

安史之亂後,唐也有幾次復興。

3.五代十國:唐滅亡後,朝代更替極快。讀懂這些,也可以明白後來宋朝的一些政策。

4.元末明初:人們不太關注的歷史。

5.南明史:讀一下,明白明末的抗爭和失敗教訓。


鄭和原姓馬,而且是個太監。。。


崖山海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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