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大家同情喪女的江歌媽媽,而不同情忍受與兒子二十年離別之苦的陳世峰媽媽?

如題。廣義的去問,為什麼犯人坐牢後沒人同情其家屬?如果突然有一天你爸爸/媽媽/妻子/丈夫兒子/女兒犯罪進了監獄,你覺得你該受到別人的同情嗎?


陳媽媽要探望兒子可以去監獄,江媽媽想探望女兒你是讓她下地獄的意思嗎...


理性上回答你:慷他人之慨。

感性上回答你:真是夠了。

反問:題主您是完全沒接觸過社會的小學生?還是心存惡意的攪渾水之流?

總結:愛咋咋地。

建議:大家別回答這種問題了。也真的不希望這種問題出現在我的時間線上了。感到自己的智商受到侮辱。


因為我冷血。

題主你還有什麼要問的嗎?


我很好奇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問題。

因為答案很明顯啊。

我們沒有見到陳世峰媽媽出面表態,不了解她是一個什麼樣的人、處於什麼樣的狀態,你讓我們同情她什麼?

想起那天看到一個視頻,那位年邁的老太太的兒子打死了她的兒媳,記者採訪到她,她揮著拐杖說,兒媳可好了,她兒子平時喝點酒就打罵兒媳婦,他們老人年紀大了也管不了,兒子對老人也不好,他居然把兒媳婦打死了,法院把他槍斃了吧。

我看了只是擔心這老太太的老年生活,覺得她還算是一個不錯的老太太,至少比上海冰櫃藏老婆案的那個婆婆好多了。那個婆婆說,他的兒子很乖巧,他還是個孩子。死去的兒媳又不是孩子了,做的事都是她自願的。

殺人犯的媽媽是什麼樣子的人,我們都不知道,你讓我們同情她什麼?

江歌媽媽其實也不想要別人的同情,她也說過不想一次一次揭開自己的傷口,但是,為了江歌她必須那樣做。

其實,她本來可以不必這樣的,如果陳世峰不那麼殘忍的話。她寧可誰都不認識她,她還是那個小超市的店長。江歌這個時候已經畢業了,也許,江歌媽媽現在去日本和女兒一起生活了。我們都不認識她。那才是她想要的生活。


你在大馬路上正走著,突然跳出來一個人打了你一耳光,為什麼大家都同情臉疼的你,而不同情手疼的那個人?


誰說的,我就很同情 陳世鋒 的父母。

我也很同情 提得出這個問題的人 的父母。

我還挺同情知乎。

前2者我幫不了,不過我可以為知乎貢獻點微薄之力。

所以,已舉報。


因為犯罪行為是罪犯主觀可控的

法律只是針對犯罪行為進行制裁而已。

陳世峰殺人時,怎麼沒想到20年的犯罪成本?

即使想不到這20年,他至少也知道殺人和買菜打醬油不一樣吧?

他不是駐守邊疆的軍人,不是因公負傷的警察,

更不是犧牲了的烈士。

他不需要同情。

對他的遭遇不予同情也是犯罪成本的一部分。


如果事發後陳母出面,向被害人江歌,江母道個沒什麼用,但誠摯的歉,也許輿論會可憐這位母親——養育了二十幾年的兒子竟犯下如此滔天罪行,而她,將在巨大的悔恨和無盡的內疚中度過餘生。

但自始至終陳的父母都未出現,沒有與江母對話,沒有對媒體陳述,甚至陳世峰宣判的時候都沒有聽到任何消息。

對江母,我們很容易感同身受產生同情悲憫的情緒,

但陳的父母,我們想像不出他們在幕後是怎樣的狀況——是痛哭流涕?或是冷漠薄涼?還是暗自慶幸兒子躲過了死刑只有20年的監禁?

在對一個陌生人一無所知的情況下,不可能產生同理心。

看一個人值不值的同情,要看他自己對這件事的態度。


是不是還要感謝她教出了勇猛的孩子?


請題主不要偷換概念

這事一碼歸一碼

江媽媽是受害者的全權代表,對於江媽媽的同情從道德上講是對她的遭遇不幸的同情,從法律上講是勝訴和正義的保證,理應同情

至於陳媽媽和這個案子有任何關聯嗎?

沒有,在未成年人滿十八歲之後已經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與父母無關。從法律角度上陳媽媽並沒有做錯什麼 但是從道德上譴責又是另一件事。至於孤單這回事,涉及到對服刑人員家屬的人道主義關懷了。

這兩者怎麼能相提並論呢?

天底下又有哪個殺人犯,恐怖分子沒有家人呢?

是不是為了他們的家人就可以不懲罰這些人呢?


因為大家的同情沒有那麼廉價,誰都同情就是聖母心泛濫。

你問我為什麼,沒有為什麼。誰該同情,誰該不被同情,沒有原因。

你想知道原因來引導輿論嗎?心真心壞。


題主腦子有點.....

答案很簡單,她用社會資源20年養出來的陳世峰是這麼個貨色,我們大家都準備罵她了,你居然還問我為什麼不同情她?


這種問題都會在知乎出現,知乎用戶平均水平的降低可真不是一點半點啊


自己承擔後果!!

沒什麼同情不同情,只是簡單的同理心而已。

我不認識他們中的任何一個人,我只是害怕如果我同情了陳世峰,以後你遇到壞人被殺的話,沒有一個人同情你,題主你滿意了吧。。


等你家女兒被人殺了你丫再來同情兇手的父母的話,我敬你是條漢子


為什麼大家同情哪些被侵害日軍殺害妻兒老小的中國人而不同情那些在侵華戰爭中戰死的日本人的父母呢?

難道是人性的扭曲?抑或是道德的淪喪?


已舉報這個問題!

雖然我一直也不認同人肉搜索的行為

也能理智看待劉鑫這個人

但是江歌受害者陳世峰加害者這是毋庸置疑的

問這個問題的人

你正常么


【如果突然有一天你爸爸/媽媽/妻子/丈夫兒子/女兒犯罪進了監獄,你覺得你該受到別人的同情嗎?】

呃,做這種假設的人,其親人的犯罪傾向如此嚴重,隨時有進監獄的危險·············

你應該做的,是勸自己親人不要犯罪,而不是等著他們進監獄再去博得同情。。。

這一點,孔子早就說過了——事父母幾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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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用你的邏輯就是:

江哥不過是失去了生命,陳世峰可是丟了工作還要失去自由20年啊!

跟劉鑫「她不過是失去了生命,我可是工作沒了」一樣一樣,一樣的··············


我不同情陳媽,我可謝謝她這麼多年養這麼個人出來禍害社會。

我同情江母,她辛辛苦苦養了個社會棟樑出來,還沒來得及為社會做點貢獻呢就英年早逝。

如果我親人入獄,是因為損害了他人利益和生命,我絕不會同情,我也不需要同情。

如果我有一天入獄服刑,我爹媽絕不會同情我或者尋求給我減刑

錯就是錯了,你就要為此付出代價,我爹媽就是這麼教我的!

你在這裡慷他人之慨,你爹媽是怎麼教你的?


法官公布江歌案5大判決依據:

1,刀是陳世峰的,不是劉鑫給江歌的;

2,陳世峰當晚洗衣服之說不合理,是有計划去謀殺;

3,陳有強烈的殺意;

4,陳當時沒有救助江歌,顯示不可能是誤殺;

5,陳沒有悔意

以上是網上找來的

預謀殺人在全世界範圍內都屬於罪大惡極,在中國相當概率會給個死刑,在美國夠上一級謀殺最低也是無期,陳世峰二十年已經賺大發了,同情心再泛濫也輪不到陳世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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