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算是人類的發明還是發現? (這個問題也可以理解為自然界能否找到有旋律的聲音片段)
這個問題很好~~
個人認為,藝術就是一種帶有極致性的規律的美,人類發現了這種規律並按照這種規律發揮想像力結構重組、再結構再重組,就是藝術的發展過程,這個規律被不斷完善,形成一種大體上的共識,把這種觀念依託教育流傳下去,就是審美的形成~~
人類原先在不知道雞蛋是可以吃的時候,雞蛋也就是雞蛋,當人類會用水煮和油煎之後,雞蛋就成了人類離不開的重要食材,結論是,規律都是殊途同歸,怎麼利用規律則是一種發明創造,最淺顯的道理:音樂不是天然的物體,它不會憑空出現,是人無中生有了音樂~~
題主,你這個任性的小妖精,怎麼能把大家給繞進去呢!
你想談的問題,從字面意思來看,明明就是音樂、樂音和聲音三者間的關係!看到這種問題,作為一枚以苦行僧似的音樂學為謀生工具的我,再也忍不住要叨叨了,小宇宙撲通撲通的要炸裂了~音樂是什麼?——音樂是一切樂音有規則的物理運動。
這話不是我說的,是 音樂美學界公認的,就跟聯合國承認咱們屬於人類一樣的硬道理。而你說的自然界中有旋律的聲音片段那是當然存在的,任何動物,任何動靜都有音高,但把這就籠統的定義為由此發現了音樂,那是不對滴。因為音樂是有規則的物理運動,具有或主觀或客觀的審美意識!反之,無規則的樂音物理運動,那是噪音!
小朋友千萬不要把有旋律的樂音就當作是音樂哦,不然的話,你試試叫隔壁樓的裝修工人給你來一發鐵鎚掄牆的聲音聽聽看~~~音樂的審美意識,在音樂的諸種存在方式中,通常是作為音樂的觀念而存在的。在表達思想觀念的語言符號產生之後,早於此產生的音樂審美意識,也由此得到表述、記錄並傳之於後世。所以,無論是中國的還是西方的音樂審美意識,從字源學角度來了解音樂的觀念,都是很重要的哦。
解釋完音樂跟樂音是有明顯區別外,我們來談談你提到「音樂是人類發明的還是發現」的問題,這還牽涉到音樂起源說。在中國古代,曾有人認為音樂的起源是由於宇宙中一種超人的力量——所謂「太一」(《呂氏春秋·仲夏紀》);有人認為,音樂是起源於對自然界聲音的模仿(《呂氏春秋·仲夏紀·古樂篇》);有人將音樂的起源完全歸之於某些個人的創作,特別是統治階級中個人的創作(《樂記》);有人認為音樂是起源於古代的巫術(王國維《宋元戲曲考》);在西方,有人認為音樂是起源於某種動物本能或情感的表現欲(十七世紀英國哲學家斯賓塞爾);有人認為音樂起源於性慾,如鳥獸用鳴叫求愛那樣(十九世紀英國生物家達爾文)……除此以外,音樂起源的考證那叫一個百花齊放,百家爭鳴。說了那麼多,能將聲音材料融入樂音進而形成音樂的,一定是人類。
你在題中的二元分類法,其實對你思考這個問題是毫無好處的呢!在你糾結於自然界的風聲雨聲雞鳴狗叫聲是不是音樂的時候,我們可愛的2000多年前的老一輩哲學家們,老子這位仁慈的老爺爺就已經有高明的洞見了。咱們來看看他老人家是怎麼談你題干中的自然界聲音的。他用了四個字,「大音希聲」,啥意思?他是將合乎「道」本性的「希聲」之樂看作是最大最完美的音樂。這裡,老子對具有「道」的屬性的「大音」,是排除從感性上去把握的。而人依靠自己的感官去把握的音樂,則是不美的,故謂「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老子·第十二章》)啰嗦了那麼多,也就是他認為大自然的聲音,就是音樂,你們這些凡人敲敲打打的音樂,難聽!聽了他要耳聾!
除了老子以外,我覺得另外一個古代的老爺爺——莊子,他對自然的、人為的、動物的音樂概括得更為高明,愉快的把你的「自然界」想法分成了特別簡單的三類,天籟、地籟、人籟(《莊子·齊物論》)。高,他這說法實在是高啊!!!
人類的音樂,野獸不一定覺得好聽,人類覺得風聲雨聲好聽,野外的昆蟲流浪的野狗估計會覺得這是災難。當我們談到音樂審美時,不要忘記它具有主觀標準和客觀標準兩個方面。當談到它的出現、生髮、演進時,不要將它強加於任何條件或者環境之下,這星球上的一切,從宏觀來看,不都是歷史發展的偶然嗎?就好比還有個電視劇說自己《轉角遇到愛》呢~題主能意識到發明和發現是兩碼事,這很好!但我們之所以區別發明和發現,因為發明強調人的智慧勞動創造,發現則強調人對世界本來面目的正確認識。後者是認識,前者是創造。
那麼問題來了:智慧勞動創造其實是一個很大的範疇,並不僅限於側重實用性的發明(可能包括「大發明」、革新、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動植物品種等)、商標、產品地理標誌等,而是還包括側重審美性的文學、藝術作品。如果是討論知識產權法問題,將涉及不同的適用法律。
我相信題主在討論音樂的時候,指的正是屬於藝術作品的音樂。
- 補充括弧里問題的看法:除非是人化的自然,不存在可識別為音樂的旋律、節奏或和聲。
- 再補充一張示意圖吧!
人們發現連續發出的聲音會產生一種好聽的感覺,後來還發現這些連續的聲音組合起來是有規律的,組合好的話,會更好聽,會更符合人們的心理需要,後來有人發現這些聲音組合在一起是有規律的,比如音高、旋律、和聲、節奏……說發明不準確,應該是創造。
在100萬年以前,一位人類的祖先再打磨自己的長矛,一下一下一下,一下下一下下一下下。突然,他冒出一句:「哎呦!不錯哦。」
我的解釋可能有點長,但是很容易看懂~~~O(∩_∩)O~
音樂是自然界原本就存在的。音調是人類在對音樂進行一定的了解和感悟之後進行的劃分衡量手段,就像用長度單位去衡量長度,而空間長度是自然存在的一樣。現在國際通用的音調的劃分方式是「十二平均律」,即do ,do# ,re ,re# ,mi ,fa ,fa# ,sol ,sol# ,la ,la# ,xi ,高音do。好多人都以為是巴赫發明出來的。但是據說最早其實是明朝的一個皇室貴族,朱載堉 發明的,他是朱元璋的九世孫,精通音律和數學,並且通過數學方式發明了「十二平均律」(神奇吧~~)。這個平均律的發聲震動頻率是一個指數曲線,而任何一個音和他的高八度音或低八度音的震動頻率都是2倍關係,下面我複製了一個其他網站的內容,來解釋這個2倍關係和聽上去和諧美妙的關係:
「畫個正弦波的圖就可以看出來——周期整數倍的兩個波的駐點總是吻合的。對於作為縱波的聲波來說,重合的駐點意味著在這些位置上的能量加強。能量被加強的頻率和波的頻率正好吻合,所以聽起來很美妙。
自然界不存在純粹單獨的正弦波聲音,而認為幾乎所有的樂音都是主頻和泛音的組合。樂音在主頻外的泛音也大多是正弦波,八度音的泛音正弦波部分比值也同樣是整數比。噪音部分就無所謂了,同樣的樂器發出的噪音總是差不多的,所以同一個樂器演奏的相差八度的兩個音會比不同樂器更和諧。」(為什麼隔了八度音的音階聽起來會相似?)
這只是八度的解釋,還有旋律中各種悅耳的和弦等等,都是可以用數學規律去解釋的。
所以樓主覺得數學中的公式啊規律啊黃金分割啊,都屬於發明和發現中的哪一個,那麼這些動聽的旋律也應該屬於那一個。當然是發明,發明就是發現基礎得組合,作曲英文就叫Composition,就是組合得意思,
小孩的哭聲,蛙鳴,山澗,仔細聽,雪花飄落的聲音應該是最好聽的
當年芒克率眾詩人在飯桌上一醉方休,大放厥詞說詩歌是人類精神層面的最高表達形式。坐在一旁的李劼不以為然,不適宜的表示反對,說不是詩歌而是音樂。
這一定不是發現。我認為旋律首先是無意識的出現在腦子裡的,並不是你想寫成什麼樣它就會變成什麼樣,所以我更傾向於是被發現的
從音樂起源說來看 音樂起源於勞動 捕獵 慶祝時的原始律動 這些律動是節奏的前身 而後音樂的用途發生深化 轉移 改變的時候 才加入樂音這一說 而樂音體系的產生是一種恆定物理規律的發現 如在調律中與和聲學中最重要的定律「泛音列」就說明了這一點 (泛音列是以十二平均律為基礎 在鋼琴上一目了然的說明在聲波各頻率中和弦及樂音使用的基礎物理規則) 各國音樂使用音列的不同 如明朝朱載育發現的十二平均率(巴赫在此後發揚光大)中國五聲七聲調式 日本的四度三音列 西方的大小調式 布魯斯音階 中東的印度的調式 都有力的說明 音樂的形成是人類最偉大的發現 但關於樂音 噪音樂器的發明 樂音的色彩使用 以及樂音的審美取捨 都有人類發明的成分 可以說 音樂既包含被發現 也包含被發明的關係
後面的補充限制了答題的方向,也決定了千篇一律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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