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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關就是套近乎嗎?

《國際公關》雜誌原常務副主編丁來峰認為。公關,就是套近乎公關,跟利益相關者套近乎,跟媒體套近乎,跟意見領袖套近乎;跟流行輿論套近乎,跟熱點事件套近乎,跟節令時事套近乎。。。套近乎要尋找路徑,找到了,便是創意。杜蕾斯最善於套近乎,她跟北京大雨套近乎,跟倫敦奧運套近乎。。你同意這個觀點嗎?


PR到現在都沒有很明確的定義,並且隨著時代的發展而不斷變化,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理解實在是情有可原。但是Public Relations的包含的東西卻有很多很多,我現在讀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的研究生,方向就是PR and Advertising。我倒是很同意蔣鴻昌

老師的通俗講法:「公關就是講真話、做善事、塑美形;做到好事要出門,壞事要講清。」

如果說教科書的定義,比較得到認同的有以下幾種(主要源自西方教科書):

1、Public Relations is an organization"s efforts to win the cooperation of groups of people;

2、Public Relations is the deliberate, planned and sustained efforts to estabish and maintain mutual undersatanding between an organization and its publics;

3、Public Relations helps an organization and its pubics adopt mutually to each other;

4 、Public Relations is to do sth. good and let people know.

從上面的四種定義來看丁來峰的言論並不是十分的嚴密:1)PR(這裡不用公關,因為公關這一詞的譯法尚有爭議)指明的關係存在於組織和組織所面對的公眾之間(比如杜蕾斯和大雨明顯不符合);2)PR可以指稱一種狀態,這種狀態是存在於組織和公眾之間,丁的觀點集中於手段,即是把PR只當做是一種公關活動;3)PR還可以是指一種思想觀念;4)PR也是一門嚴肅的社會學科;5)PR甚至也很顯然的是一項事業。

PR的核心思想是處理「組織與公眾之間的關係」,使之「融洽的發展」。如果硬要給PR下一個定義,我認為 吳友富和於朝暉教授的定義會給人以啟示:

公共關係一般是指一個組織與其各類公眾之間,為了取得一定的相互理解,相互支持,而發生的各種信息交流,以提高組織的信譽,塑造組織的形象。

另外丁來峰的說法可以認為是一種討巧,俏皮,通俗的說法,也不算錯,一家之言,姑且聽之。


公關是連結企業與媒體的紐帶,是連結企業與公眾的紐帶。


公司的公關,是讓利益雙方(你和合作方)以外的第三個人,站出來給你說好話,打動你的合作夥伴。

危機公關就是止損。


公關是一個溝通的職業,幫助企業和消費者進行溝通。

為什麼產生?我認為是企業不不夠了解公眾和媒體,企業不知道如何對話。

所以公關是套近乎其實是更重視傾聽消費者的意見。


「公關」 (全稱「公共關係」)一詞舶來於國外名稱「Public Realations」,在學術界,「公關」一詞的翻譯一直存在爭議,因為「 Public Realations」 包含的內涵絕不僅是「套近乎」這麼簡單。

在國外,成熟的PR(「Public Realations」的簡稱)職能包括以下三部分:信息傳播、關係協調和形象管理;而國內的公關,或多或少帶有中國特色的影子,從過去的「公關小姐」到現在的「套近乎」理論,都體現了「公關」在中國「人情社會」大環境下的演變。隨著國內公共關係理論的發展和體系的成熟,將來公眾對於「公關」的認知也將逐漸理性、成熟。


說是套近乎也許不中肯,但至少是爭取聽者的認同和支持。

比如古代出兵前,總要請高人寫一篇高質量的征討檄文,以此來標榜自己的正義性,以獲得所有人的認同,甚至擁護。

小布希要打薩達姆,也要說「他那裡藏有核武器威脅全世界」。

在品牌運營上,有知名度、美譽度之分,美譽度就是公關工作的主要部分。


上課的時候我們老師講的是:公關就是講真話、做善事、塑美形;做到好事要出門,壞事要講清。

套近乎,只說出了公關的一部分工作,只停留在套近乎,不太可能讓用戶對產品產生情感上的共鳴,我倒是覺得廣告可以稱之為套近乎


不同意。這是簡單粗暴的陰謀論。如果成立,所有的與人為善都是「套近乎」。

父母對孩子,朋友之間全都可以這樣來歪曲解釋。

ps:熱情=套近乎/禮貌=套近乎/替人著想=套近乎


不認同。

個人覺得公關就是傳播,傳播需要找到合適的人在合適的時間說合適的話。三個部分,每一個環節都需要去協調和溝通。單純的套近乎,片面。


要只是套近乎我何必累成這樣啊。


不認同

私以為

公關是將一個品牌(公司)塑造成一個「人」

是你想塑造的形象

有血有肉,有性格,有目的(符合品牌調性,滿足用戶需求)


想起IMC里一個很有趣的說法 collude with consumers

當然單看這一句相對於整個PR的定義來說過於狹隘 畢竟organisation的公關除了external的東西 還有internal的東西在。


委婉得拔高自己。


公關是處理主體(企業、品牌或者個人)與利益相關者(顧客、上下級、公眾、媒體、政府、競爭者等)的關係,套近乎自然也是關係的一面,但是不是全部。公關就是套近乎的說法以偏概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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