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unes 的出現是挽救了音樂產業,還是毀掉了音樂產業?

邦喬維在 Sunday Times Magazine 訪問里提到:今天的小朋友失去了戴上耳機、閉上眼睛、開大音量,倘佯在專輯裡的樂趣;以及在不知道專輯內容之下,只靠著專輯外皮照片的想像做購買抉擇之美。那真是個神奇、神奇的年代... 我討厭讓自已聽起來像個老人,但記住我說的話,一個世代以後人們會說:『發生了什麼事?』 -- 喬布斯個人必須為毀了音樂產業負責。你怎麼看待這個問題?


嚴格按標題回答是:挽救了!但是補充說明裡的矛頭指錯了。並且忽略了音樂產業本來的問題。

1. 真正掀起Internet音樂盜版浪潮的是Napster[1],由 Sean Parker 創立,基本改變了人們使用互聯網的方式。Napster 培養人們下載盜版音樂的習慣,即使Napster現在關閉了,人們還是使用其他的P2P網路共享音樂;

2. 哪怕是Napster,也頂多算是「顛覆」了音樂產業。不少樂隊通過 Napster 傳播的專輯,反而得以登上銷售榜 Top 10。一些沒有簽約機會的藝人通過 P2P 網路上傳歌曲,反而獲得的大量聽眾並且得到了簽約的機會[2]。Internet 共享音樂的傳播能力如此之強,甚至有藝人繞過唱片公司私自上傳尚未發行的音樂進行營銷。所以即使是 Napster 也沒有毀掉音樂產業, 她改變了互聯網時代音樂產業的遊戲規則[5],重新分配了被大公司把持的各種機會。

3. 回到 iTunes。2011 年數字音樂的市場份額超過了實體市場[3]。而早在2004年,iTunes Store 在合法數字音樂市場的份額就超過了70%[4]。可以想想如果沒有iTunes,現在的音樂市場會使什麼樣的局面。所以說 iTunes 挽救了音樂產業一點不過分。

1. http://en.wikipedia.org/wiki/Napster

2. http://en.wikipedia.org/wiki/Napster#Promotional_power

3. http://moneyland.time.com/2012/01/06/digital-music-sales-finally-surpassed-physical-sales-in-2011/

4. http://en.wikipedia.org/wiki/ITunes_Store#Reception_and_commercial_success

5. http://en.wikipedia.org/wiki/Open_Music_Model


只能說邦喬維和Prince一樣,老了。世界變了,卻還希望世界還按往常的方式來轉。酸死了。


首先,衝擊音樂產業的並不是itunes或者蘋果,應該是盜版,數字化是不可逆的潮流,為人們提供了更大的方便,從這個角度來說,itunes是在打擊盜版,保護音樂人的利益。其次,itunes將專輯拆分來賣,並且提供試聽從一定程度上來說更有利於消費者,但對整個音樂產業來說,更像一種市場自我調節機制,更大程度地引入競爭,刺激音樂人產出更好的作品。最後,音樂作為一個產業的衰落是暫時的,人們對音樂的渴求卻是永恆的。


這種問題,最怕音樂界內的人士長篇大論一番。因為

  1. 和他們利益攸關,
  2. 他們有一大堆理由可以嘮叨,
  3. iTunes 改變了格局。而音樂界內人很難跳出舊格局考慮問題。

真正的問題是,「xx 改變了 xx」是否可以避免?成長會讓童年消失,so what? 註定的改變不是毀滅,也不是挽救。

智力成果在人類社會中的傳播和回報方式,還會不斷不斷不斷的變化。每一次都是向前的發展。


音樂產業不只是數字音樂和CD,談不上挽救或者摧毀。


Itunes 是拯救了音樂產業 別的不說 如果不是Itunes 在中國你連去哪買正版Mp3 都不知道

但是沒有比音樂產業的毀滅對音樂更好的事情了 否則就會形成壟斷

別管黑膠CD還是Mp3 都是佳佳公司壟斷的

音樂這本身就是誰都可以玩的事 玩的好的太多 當然就不會有聲音壟斷你的耳朵

當然 玩得不好 還想賣錢 那簡直瘋了

雲存儲其實是我們現在看到的最好的音樂傳播的狀態

那麼音樂家該怎麼賺錢 ?

馬克思來拯救音樂 那就是按需分配

你必須知道這個世界的錢會越來越多 但他會越來越集中地控制在少數人手裡

這是因為地球的資源在減少 原來10塊錢可以買一石米

但是現在可以買3瓶含三聚氰胺的牛奶 這是個事實 沒那麼多牛 沒那麼多牛吃的草 等等等等

總有一天這個世界上會只剩下一隻牛

在此之前,音樂早就沒了,所有我們可以做的便是隨遇而安 這個世界你無法選擇


挽救了音樂產業。

磁帶 -&> CD -&> iTunes。

不僅如此,iTunes誕生的年代恰逢網際網路和P2P高速發展普及的時期,各種盜版在網上滿天飛,音樂創作者的利益大受損害。

大部分公司(比如SONY、微軟、Real等)的解決辦法是:在線租用服務,比如付費聽一個月,等等。從概念到軟體令人無法滿意。

蘋果解決了這一問題,並帶來了唱片公司到iPod的端到端一體化服務,在當時盜版橫行的時代保護了唱片公司和音樂創作者的利益。


itunes改變了人們購買音樂的方式(不單單是支付方式)。

從前你為了一首喜歡的歌需要購買整張CD,說不定整張專輯裡只有那一首歌好聽,剩下的歌只有B-Side水準。

而在itunes時代,你可以只購買你喜歡的那首歌,而不用為其它垃圾歌買單。

這樣的方式無疑會讓那些靠一兩首主打歌騙錢的音樂人吃不消,但也間接的提升了音樂的製作水準。想讓聽眾買單?那就做好專輯裡的每一首歌吧。


是挽救。錄音技術和聽音樂方式的變化不可阻擋,便攜和高質量等正是需要iTunes這樣的數字音樂先鋒推動。


如果音樂產業指的是現在的音樂產品,毀掉又如何?對比媒體產業,現在的唱片公司為了維持壟斷和暴利,採取的是抵制創新的態度。

現在的唱片公司在挖掘新人、培養歌手、出版發行等各個領域都太老舊、低效了,是時候該有所改變了。

互聯網也許會毀掉唱片公司,但是不會毀掉音樂。


首先,音樂行業從來沒有毀滅。數字化時代,音樂脫離了卡帶、CD等介質,能夠很方便的通過網路傳播,一方面普及了,一方面也因為沒有了門檻導致難以賣錢。既然我能夠免費獲得,那我為什麼要花錢獲得,這一點上全世界消費者都一樣。這種情況下,還堅持原來的價格付費購買肯定是不合適的。

但是又有哪個機構和組織能夠代表音樂人去收取用戶音樂使用費呢。這必然需要一個完整產業鏈的企業,

谷歌沒有終端。

微軟可以而且也做了,只是規模不大成不了規則。

索尼也做了,但是規模也不大。

蘋果其實也只是做了一件和大家一樣的事情,不過很幸運,ipod做成了規模。

因為足夠大,所以它能夠一方面代表音樂版權所有人去向用戶收錢,一方面又可以代表用戶去給音樂公司付費。用戶能以低廉的價格獲得正版音樂(在美國如果被發現聽盜版的,那代價真的很大),唱片公司其實被忽悠了。

本來還有賣CD的錢,但自從收了蘋果支付的版權費,等於是認可了這種模式的合法性,現在連CD的錢也越來越少,變得越來越依靠蘋果給的錢了。

但是蘋果銷量再大,也不能壟斷音樂生產,音樂供給這條路,他其實只是創造了一種現代的共生,初期只是從這裡面扣點小錢來保證自己的轉型和活下去。當它做的足夠大,它摧毀了原來音樂的銷售模式,但是它又建立了一種新的模式,至少保證音樂人能靠版權活下去。

沒有蘋果,也肯定有其他公司會得到這樣一個機會。沒有救贖也沒有摧毀,它只是順著自己這條路走下去。


音樂快餐化這個是時代決定的 如果沒有互聯網 可能以另一種形式體現出來

互聯網不是毀了音樂產業 是毀了傳統唱片行業

在傳統的唱片行業 歌迷如果想聽這歌就必須購買整張專輯 所以歌手不用每首歌都做的很好 只要有一首或者幾首能吸引歌迷就行 甚至很多唱片公司把時間放在包裝專輯上 弄個很漂亮吸引人的封面

我覺得這才是毀了音樂產業

現在iTunes的出現 讓用戶可以試聽 可以只買一首歌 所以歌手必須用心做好沒一首歌


不同意,技術的進步必然一定程度淘汰舊的方式,錄音的出現讓現場音樂會慢慢成為少數人的選擇,同樣的道理數字化也必然衝擊唱片業,有沒有iTunes最後的結果都是一樣的。


既沒毀掉也沒挽救:

即使沒有itunes,也會有其他的音樂服務使CD時代成為過去;

同理,單靠一家公司是無法挽救音樂產業的。


音樂無外乎也是商品,也是作為交易的一種商品。

既然是商品,就有供求的關係。

如果一種商品沒有市場,無疑不會得到很好的推廣和份額。如果有了一定的份額,說明此種方式受到消費者的青睞。無論是主動的需求還是被動的接受,但短時間內數字介質的音樂銷售方式不會取代傳統方式如CD的方式。就如電子圖書或電子軟體一樣,嚷嚷了幾十年一樣沒有完全取代。任何一種存在的技術都有它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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