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未來盈利的趨勢是?

目前比較火的有:1、打賞 2、電商 3、廣告 4、衍生。案例:16年歐萊雅以高達七位數的酬金簽約在Instagram上擁有220萬粉絲的瑞士時尚博主Kristina Bazan


我的看法是——

網紅網紅,說白了就是網上火起來的紅人。

一般意義上的明星躥紅要麼靠演戲,要麼靠唱歌,多多少少藝術領域比較多。

而網紅,更多時候是在演自己——把自己的生活,自己對某些事情的態度,自己對某個領域的見解,通過網路傳播出去,並且進一步的「標籤化」

舉個例子

「六神磊磊讀金庸」是把自己對金庸武俠小說的獨到見解發到網上迅速躥紅

「咪蒙」和「papi醬」是把自己對生活的吐槽以有趣的形式發到網上迅速躥紅

「羅輯思維」是把羅胖子對各類書籍、知識的看法和理解發到網上迅速躥紅

當然我不是來為大家總結網紅是如何發家的,但如果要回答題主的疑問,我們不能偷懶

因為我認為,網紅靠什麼火起來的,決定了他以後的商業化途徑

就像靠感官刺激火起來的演員、歌手、球星,以後他就離不開感官刺激類的商業化途徑,如做快消品的代言人(刺激快速消費)

靠寫小說講故事火起來的作家,以後他就離不開靠講故事來完成商業化,如韓寒成為了80後的偶像

靠提供知識火起來的,他以後的變現方式肯定離不開知識類商品的傳播策略

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網紅靠什麼變現,大多數不是由他們自己決定的,而是由市場決定的

網紅最大的資源是大量的粉絲,誰最看中這一塊的價值?當然是各類企業

而企業為了最大化網紅粉絲的價值,勢必會繼續讓網紅做自己最擅長的事情——繼續生產內容,以內容的形式把企業想要傳遞的信息傳遞給用戶

我認為這是雙方相照不宣的事情,也是一種契合吧


盈利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變現,打賞、電商、廣告、形象代言和影視圈是網紅現在常用的變現方式,國外網紅的商業模式主要靠廣告,但中國網紅從電商切入是最可行的方式。理由很簡單,打賞需要不斷生成新內容,否則很難持續盈利,廣告、代言、娛樂影視等門檻高。其實從07年開始,第一代淘寶店都是網紅店。

網紅不論大小,最大的優勢就是擁有粉絲信任及媒體人格化。並且現在到未來五年內都是消費升級的好時候,只要銷售的商品調性匹配自己的內容和粉絲的調性,兩方面就能相互促進,實現可持續性盈利。

當然,網紅+電商也不是毫無困難的,沒有資金和成形的產業鏈,缺乏線上零售經驗的網紅們也不一定就做得起來,許多大明星開的淘寶店都還關門了呢。個人認為如果還不具備煽動用戶的能力,保險做法就是去適配用戶。比如,隨著中產階級崛起,個性化需求越來越多,對商品品類和品質的需求也日漸提高。近兩年來,跨境電商呈現井噴之勢,這就是可善加利用的紅利機會。


有能力回答這個問題的都在忙著盈利


網紅會是,社群化入口的電商。

你可以理解為傳銷社群,傳銷什麼不重要,社群很重要,網紅是這個社群的核心。


網紅的盈利模式並不是單一的

而是根據他/她的特性來進行定製

網紅的定義是什麼?網路上的紅人/意見領袖

雖然,我們國家大多數網紅,並不能上升到意見領袖的地位,但是靠網路的影響力謀生,問題已經不大了

那麼,有一定的粉絲、眼球效應的網紅能做什麼呢?

就像題主說的一樣,1、打賞 2、電商 3、廣告 4、衍生。

我再補充一點,人設和轉行

人設,就是意見領袖的基礎

為什麼會關注你,你和別人有什麼不同,這是每一個自認為到瓶頸的網紅所需要考慮的

另外一點,轉行

我們從歷史的進程來回顧

羅玉鳳(鳳姐)、芙蓉姐姐,木子美這些早期網紅(不可否認,他們是從網路上讓大家認識的),現在還出現在人們的視線內么?很少了吧。

網紅並不是長久之計,如何轉化粉絲,利用自身優勢開展副業或轉化主業,是將來需要考慮的……

我倒是相信啊,隨著這個行業的發展,和人們眼光的提高,哪一天出現很多意見領袖也不足為奇~

畢竟,群眾的智慧是無窮的,民間自有高人……


額,,,剛好前段時間寫了一篇文章,先直接放上來給大家看看,有時間更新一下.

原文來自我的頭條號:明星VS網紅:代言賣貨,誰更划算?

現在,發布會請網紅直播似乎成了標配,垂直網紅+移動直播日益受到重視。網路只需要移動端的直播平台,就可以足不出戶收穫源源不斷的粉絲,甚至許多網紅已與當今明星的影響力相當。比如馬來西亞的美少女四葉草在美拍發布《好想你》MV之後,短時間內快速流傳,還被眾多明星翻唱,四葉草一時間成為了"宅男女神"。

但同時,越來越多的明星也在積極擁抱互聯網,明星入職或入股互聯網公司的不再少數,例如柳岩入職酒仙網擔任首席品酒師,周杰倫成為唯品會首席驚喜官,李湘加盟奇虎360,張藝謀、郭敬明入股樂視影業。

對企業來說,明星長期積累的人脈資源和巨大的粉絲群體、市場感召力是一種無形資本;對於明星而言,加盟知名公司既能施展自身才華,也能創造更多經濟價值。

綜合來說,市場分工越來越細,未來很難說誰將取代誰,網紅與明星都將在互聯網市場不斷細化、垂直,找到與自身吻合的地位,互利共生,自成體系。明星長期積累的資源很難被替代,但網紅的後發優勢也不可忽視。接下來的趨勢,或許是網紅明星化,明星網紅化,明星與網紅的界限越來越模糊。

(引用「社群經理」文章,微信ID:qunsir007 )


不同網紅變現方式也有所差異,但主要的變現渠道有廣告、電商導流、打賞獲贈、平台分成、經濟培訓以及其他一些變現渠道。而當網紅成為了大IP之後,其變現能力將更加強大,形象代言、出書、進軍影視界、衍生品製作等都可能作為變現的方式。


可以搞一下眾籌


流量變現。蜂窩式管理+粉絲經濟(海爾創新模式+小米粉絲經濟或者說做附加值)

這裡不單純指網紅,指IP,IP產生巨大的流量,IP就成為了一個連接產品和用戶的點,相比大的公司,因為窮,本著窮就要窮人思維,附加值就做網店。與每個IP點對接,即是員工與老闆,亦是投資人和創業者。一本書,一個人,一個自媒體,一個動漫都是IP,隨著市場成熟,我相信一個大爺,一個大媽也能成為一個網紅,一鍋美味的紅燒肉,一手漂亮的書法。既然窮,本著窮人思維就要怎麼省錢,怎麼風險低怎麼來,切入點是初端,IP的開發與只做,前期以網紅,短視頻為主。網紅不同於明星,比明星要接地氣。比如美妝教程網紅,賣化妝品,賣眼線筆等等。目前網紅的流量變現還處在摸索狀態沒有正規化,而且網紅在大多數人眼裡就是貶義詞,我不認同。我覺得網紅就是明星的縮小版,比明星小,比明星近。比如日本的一家上市公司專門做網紅製作的,以公司為經紀人的方式對藝人進行系統化的培訓+包裝,前期的開發成本很低,需要一個強大的後勤團隊來配合旗下所有藝人,如文案,化妝師,段子手,造型,軟文,公關,舞蹈,聲樂等等部門組成。個人網紅很難和公司競爭,我相信未來直播行業或者回歸主題網紅市場會越來越以內容為中心,附加值也不僅只是單純的百貨,快消品,對於如涵目前的已知方向也不是很認同。——考察許久,也寫過商業計劃書(爛的很,文筆太差),沒錢做,一直也沒有找到好的合伙人,一直在擱置。


盈利的趨勢?哦,網紅本身是自帶流量入口的,就和你見過的明星、知名作家、演員等公眾人物是一樣一樣的。但是很明顯網紅的生命周期並沒有這些公眾人物那麼長久。那麼,在較短的生命周期內,賺錢肯定是頭等大事啊,很不幸,你說的靠淘寶開店引流、靠討好粉絲打賞、靠拉客戶投廣告是必然的,因為除開這些方式,一般人是沒有辦法跳出這個思維的小圈子的,如果有的話,郭敬明可以算一個,你可以研究下他的發家致富史,而且人家現在基本也是一勞永逸了,所以網紅要靠什麼盈利?很簡單,結構性的產業升級,做全產業鏈或者升級到上游產業鏈,控制流量分發的源頭,舉個例子:網紅可以利用自身影響力去簽網紅,成立經濟公司,作為網紅的輸出平台,同時通過諸多的流量入口升級網紅的發行渠道,控制上下游產業鏈。後面怎麼賺錢你自己可以想到了,但是大多數網紅是沒這個能力資源和想法的,所以然並卵,按照現在的趨勢,未來是可能有3-5家類似的網紅機構崛起,但是能靠這種方式發家致富的網紅,對比海量的網紅用戶,實在是太少太少。


網紅也有KPI?大數據揭秘580億網紅市場的生存法則

第一財經預估今年網紅產值580億!現在,如果說你不知道什麼是「網紅」你就OUT了!從百度搜索指數看,「網紅」這一新興職業從2012年開始出現,2015年末乘著小視頻和直播的東風開始爆發。據統計,單單8月份「網紅」一詞的微博討論量超110萬 ,相關新聞數2576,論壇討論量3661,不得不說「網紅」 達到了空前的流行和關注度,已經成為了炙手可熱的職業。蠢蠢欲動的你是否已對「網紅」這份job充滿了好奇,接下來的分析將從入職、職業規劃、生存和晉陞等方面為你詳細探究「網紅」這份職位。

8月「網紅」各平台討論情況

給廣大「網紅」們的小建議

1.想入行,能力要突出、有特點

「出身」不重要,不是直播主播或者自拍美女都沒關係,但最好具備他人無法複製的一技之長和看家本領。經過數據分析研究發現,當前最火的幾大網紅類型中,段子手類在數量和市場歡迎度上都是最高的。想快速「上位」,不如先練練講段子功力?

2.找準定位,「發展壯大」

網紅定位不同,粉絲類型也有差異。想要收穫女粉絲,可以往情感和顏值方向發展;希望被男粉絲多多關注,二次元、電競、體育會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3.產出質量才是生存保障

網紅市場人才迭代,競爭激烈,要想站穩腳跟,高頻產出是一個辦法,但只有高質量的內容才能長久地留住粉絲。

4.快速升職要注意多方面的共同進步

首先,各大社交平台的互動量與播放量要相對可觀;其次,爭取粉絲,提升受歡迎程度;第三,竭盡所能增強曝光度、知名度。最後,賺錢能力是最直觀的衡量指標。

5.抓住資源與機遇,擴大價值、實現自我

把握自身上升期,與品牌尋求合作與雙贏;

根據自身風格特性設計內容,擊中粉絲和消費者的興趣點;

深度洞察關注人群,找准目標客戶,有效進行商業轉化。

關於數說DataStory數說故事是新三板上市公司「互動派」(股票代號836928)全資子品牌,專註基於互聯網大數據的市場研究產品和服務。團隊核心由多名北美博士組成,長期從事自然語言處理和數據挖掘研究,具備強大的數據獲取、監測、挖掘和洞察能力,為生產高關注度產品的品牌企業提供從數據到價值的服務支撐。


粉絲和男網紅(遊戲主播)之間基本上都是純潔的PY關係。盈利趨勢當然要靠自我的奮鬥但也要考慮電競行業的發展。

而眼下最普遍的女網紅的盈利與人氣很大程度上依賴於粉絲和主播之間「粉絲喜歡主播卻打死不說,主播對粉絲沒興趣卻裝傻到底。」的關係。。基本上魚丸/竹子/火箭,這些東西就相當於基爾加丹印記,薩格拉斯印記,邪能裝備。在直播間換取出鏡率,發言權,互動權。提升聲望來滿足男粉絲們接近女主播的意圖。

現在直播平台的發言模式是不成熟的。簡單的來說就像免費遊戲中的收費道具。網紅要發展最合適的方式還是採取類似知乎的點贊系統貼吧的發帖系統(其實知乎的話題系統除了沒有吧主管理員已經很像貼吧了)。另外單個觀眾的發言應該合併也就是說你在一個屏幕內發5句話應該合併成一條消息只顯示最後一條,點擊可以檢索歷史消息。火箭/佛跳牆之類大額禮品應該設定為類似DNF的伺服器喇叭的東西。而不是毫無內容的贈送提示。同時除了直播間內的群聊之外,每個分區內的主播也應該有一個公共彈幕頻道,只有主播和超管有發言許可權,方便主播交流,其他人要說話只能讓主播轉達。

伐木累這樣的APP應該完全由FACEBOOK取代。另外像劉亦菲王思聰這種一條雞毛蒜皮的微博都幾萬評論的人應該強制設置為非好友無法留言。把粉絲經營系統統一整合到貼吧體系中。

內容為王始終應該是當前互聯網發展的第一準則。那些群居終日言不及義,招蜂引蝶的所謂網紅是不可能代表先進文化的發展方向的。。在我看來,互聯網信息碎片化的時代創作能力已經不再是最寶貴的技能,而應該是信息的分級過濾能力和洞察力,也就是所謂「見其所見,不見其所不見」的能力。人們必須學會索引性閱讀和跳躍性閱讀以精簡篇幅,這一點正是《羅輯思維》所欠缺的。知乎大張旗鼓的保護著作權起訴營銷公眾號其實是逆流的。


隨著智能硅膠娃娃的誕生,將會有相當一部分網紅沒錢賺,網路營銷只能算廣告,實體經濟才是王道。


【影力波_創變思辨】在過去,對於偶像的邏輯是我們被他的才華折服,更多的是因為其才華而成為粉絲。而現在,網紅的邏輯是不一樣的,大眾喜歡上一個網紅,不一定是他有多麼高的才華,更多的是因為他們身上表現出、假裝出、或者真的有很多我們自己沒有,卻渴望有的美好東西,比如天真、真實、幽默、勇敢。。。對很多個人意識覺醒卻又缺乏存在感的人而言,支持他們是因:,他們活出了另外一個自己。實現理想自我是每個人的最高需求,網紅為每一個人的理想自我而活!


這個就涉及到網紅人氣變現問題。網紅也希望把人氣變現,所以多數網紅都會選擇電商這一塊,也因此獲利。最近看到一個叫布偶貓的app,就是讓網紅入駐,然後配合設計師定製衣服,讓網紅變現成為現實,感覺這個想法還是很好的。


未來的盈利趨勢是從隔著屏幕賣肉,到面對面賣肉


我認為有以下6點:

第一個和直播的結合是發布會。我們第一次首秀是和唯品會,唯品會做了一個無與倫比的發布會,邀請了周杰倫到現場,找了近20個主播坐在前兩排。以前坐前兩排的都是老大,現在都是網紅,每個人舉著手機在做直播,這就造成雖然每個人都在現場,但是他們都舉著手機,他們的心在外面,他們通過手機將現場的信息傳遞給了外面,總共同時在線500萬。就這一個發布會,周杰倫在現場,就有500萬人在線。那現場的人就會想,我花這麼多錢幹嘛呢?還這麼費事。所以我們現在就說,如果一個新聞發布會不用現場直播的方式,那麼就可以考慮這個市場部要不要了。因為你有最有力的武器沒有用。

第二個是產品的嘗新。可以請一些網紅到你的店裡去做直播,看看產品,看看各方面,然後是產品體驗。

第三個是揭秘。去你的工廠去看一些你的工廠流程,這些都是你忠實粉絲想看到的。

第四個是直接廣告。直接找一些網紅在某個點上說我只喝什麼酒,穿什麼衣服,因為這些網紅本身影響力就非常的大。

第五個是BOSS直播。這是我們自己推的一個節目,就像我們願意把老方推出來,讓他自己去直播,講他自己的故事,把渠道傳媒做起來,然後互評個100多萬的直播,然後佔有自己的影響力。

第六個是電商。淘寶店可以引進一些知名的IP到你的店裡去做直播,我們剛有一個大作,據說影響力非常大。


答案的否的,先期的炒作,颱風過去,豬都會掉下來的…網紅是什麼?還不是自我炒作的噱頭…不否定有盈利的,但是,只是很少很少的人?就像微商,多麼火爆,但是盈利的有多少?


艹粉

可以算一個盈利方式嗎?


這完全就是一句話的事:網紅做事要看臉 沒一張好看的臉 哪來的利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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