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男子持有兩張坐票其中一個座位放行李並拒絕給要求他讓座的無坐票人士讓座?
新聞:買了兩個座位的人應該給無座的人讓座嗎?
在上海虹橋去漢口的高鐵、動車座位一向很緊張,下午在虹橋購買D3094無座票的旅客上車後,過道上、洗漱池邊,站的到處都是乘客。但在8車廂,這位哥卻一人佔兩個座。乘客問這位哥能不能把座位上的行李放行李架上,這位說,我買的就是兩個座位,一個坐人,一個放行李,始終不肯讓。
PS:曾經遇見一哥們沒有買到卧鋪,就買了三張硬座,三個座位連在一起的,上去直接躺著當床睡,但也被周圍的人圍攻了,要求他起來讓座,他說我買了三張票,出示了三張票,但還是被繼續圍攻。————
昨天微博上看到的,後來原po刪帖了,絕大多數評論的人都持以人家花了錢就是人家的,沒必要讓為觀點。這個觀點按照一般情況確實沒錯,以這個原因對別人進行道德綁架確實不對。
但是問題是在於我國現在鐵路購票是採取實名制的方式,每個人只能買一張座位。如果這個人是用兩個人的身份證分別買的兩張票,那麼空的那個位置按照鐵路的條例應該怎樣處理?應該是分給持站票的有需求的乘客,還是空著,亦或是需要詢問該座位車票的持有者(購票身份證的持有者)的意見(即便那個人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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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下12306上的購票須知,方便大家探討:
1. 一張有效身份證件同一乘車日期同一車次只能購買一張車票。
2. 購票時可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和按規定可使用的有效護照。3. 購買兒童票時,乘車兒童有有效身份證件的,請填寫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信息。乘車兒童沒有有效身份證件的,應使用同行成年人的有效身份證件信息;購票時不受第一條限制,但購票後、開車前須辦理換票手續方可進站乘車。4. 購買學生票時,須在我的常用聯繫人 中登記乘車人的學生詳細信息。學生票乘車時間限為每年的暑假6月1日至9月30日、寒假12月1日至3月31日。購票後、開車前,須辦理換票手續方可進站乘車。換票時,新生憑錄取通知書,畢業生憑學校書面證明,其他憑學生優惠卡。 5. 購買殘疾軍人(傷殘警察)優待票的,須在購票後、開車前辦理換票手續方可進站乘車。換票時,不符合規定的減價優待條件,沒有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人民警察證"的,不予換票,所購車票按規定辦理退票手續。PS1:另外理論上可以通過購票漏洞分次用同一個證件(比如一次網上,一次售票窗)購買到2-3張車票,但是如果是這樣的話,我覺得買到2-3張連坐的票的可能性會很低吧
PS2:有知友已經告知同一身份下多證件(身份證,軍官證,護照)可以購買多張車票(且連坐的可能性很高),但這種情況下購買的車票是否有效還需要進行探討
PS3:為了方便帶孩子的家長,允許使用家長的身份信息在同一張訂單中最多添加 4 張兒童票,票價會自動執行兒童票價,出發前必須使用訂單號和家長的證件在車站取票。
好了。
鐵路相關員工。看了半天,笑笑,問題肯定是有的。因為購票系統購票憑證的原因,可能出現一名乘客自己擁有雙票甚至三票的情況。但這就叫做,管理盲點。也就是灰色地帶。在合同徹底執行前,還可以協商退款取消。但只要取了票上了車且沒有依據條文解除合同,那買了兩張票的人依然有權使用自己的第二座位。車長這種底層執行者沒有權利也沒有能力去終止他座位的短暫使用權。買票人合理依據鐵路局提供的工具和鐵路局簽訂了鐵路局管理範圍內的合法合同。
一旦發生糾紛,買票人是被認定為不知不可一車只買一票的。這時候車長是不會做這麼蠢的事要求他退讓出這個座位的。因為這個失誤不是他帶來的,而是售票環節出的問題,且這並不影響列車的正常秩序,更一定程度上越出了他的個人職權。他完全沒必要也沒義務去解決這個小問題。至於其餘乘客,只涉及執行另外的合同,與這兩個合同沒有一毛錢關係。更是沒有權利在這裡指手畫腳。而列車乘警是會保障個人財產和合同的有效。當然,如果車長捨得退票款改取消合同,那是可以的。可問題是,哪個車長會這麼蠢,站出來讓我看看?最後的最後,覺得鐵路可以不按程序自我處理一人合法雙票的人,之後可能產生的法律成本,誰支付?再更幾個聲明。
一、請各位質疑的朋友先做好閱讀理解,一部分知友抨擊我支持黃牛…這我實在覺得是相差甚多沒有必要回應。
二、鐵總現在是個國企,不是國家強制部門。沒有強制性,其餘旅客同樣沒有強制性。
三、我的觀點是鐵路不應該也不會單方面毀約作廢票,要麼承認它有效,要麼退款退票。我的觀點不是鼓勵每個人想盡辦法買兩張票。不要刻意曲解我的意思。
四、鐵路和每位乘客的票是單對單的合同,所以和別人如何簽訂的合同只要合法合理。就和你沒有一毛錢關係。
五、麻煩各位義憤填膺聲嘶力竭情緒激昂的群眾理性一點。不要回復了我一堆除了斷言就是常識錯誤。甚至還有硬座絕對不能放行李的觀念。那我好奇了,有旅客自己買票後就是喜歡把行李放在座位上,自己站著,你耐他何?
六、對了,補一句,法律的原則是不禁止即為允許。所以追問我哪個法條允許他放行李的知友,你應該反問自己,哪條法律禁止了?
七、工作這幾年,我學到最重要的東西就是盡量用最少的成本解決最大的問題。吶喊謾罵高喊口號誰都會,但也最沒用。解決才是唯一重要的事。這個世界上好多觀點相互對立但彼此間沒有太多的對與錯,只是利弊分析。
八、補一個點。有位知友說合同法規定合同是從檢票才開始執行的,我麻煩您不要誤導他人。合同法第十七章第二節 客運合同第二百九十三條明確規定客運合同自承運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時成立,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另有交易習慣的除外。看明白了么?
九、還是上面那位知友提出:「鐵路運輸和一般的合同不一樣,他是公共產品,你一個人買多個位置損害了公共利益,合同可以無效的。」我明確告訴您,自從鐵道部改成鐵路總公司,就已經不是政府或者事業部門。而是一個明確企業,這不屬於公共產品,而且我國並沒有公共產品這個概念。鐵路現在受國務院和交通部雙重管制,和其餘運輸一樣受運輸合同管制。我麻煩這樣的知友提出想法的時候要有明確依據,不要根據自己的揣測和猜想,創造出一個概念來反駁。
十、最後的最後,說一個可能好多人接受不了的概念。火車已經不是一個免費的公共資源了。國家並不會補貼火車票(學生軍人因公致殘的警察可單獨享有補貼)。鐵路總公司是自負盈虧的。因為國務院要求,鐵總會在非高鐵車票價上讓利保證公眾交通的低價性。但您的稅收和稅費都不再應用於鐵路運營。鐵路商業化也已經比您的思維走出了更遠的距離。
你們啊看著資本主義好,又拿社會主義要求別人里外里自己就不能吃虧啊
有些人總愛行嘴上善。友人曾說他爸爸坐火車被大媽要求換鋪,要知道他父親當時也六十多了,結果還真有閑人起鬨,說大媽不容易,當然他父親禮貌地拒絕了。還有兒子父親就買一張票,然後父親叫兒子坐,自己出去找人要座,人家不給,還真有大媽起鬨:你年輕,讓讓老人嘛。 好像坐公交讓座一樣。還有孕婦買了上鋪然後再跟人換下鋪,省出那差價。也有起鬨的:這孕婦也不容易,年輕人你換一下嘛。 有的年輕人太耿直:又不是我的。既然有兩張票,你們說不合理,那麼可以去申訴,而不是要求他放棄票。 因為一個乘客沒有能力去判斷他能買幾張票,他既然能買到,他自然認為這票合理。上面說的好,你們不能要求資本主義社會那一套向錢看,又要求社會主義一視同仁,有錢有勢時要求我第一,落魄了開始我弱我有理,那就是利己主義。
說一個題外話。
我帶女兒去室內遊樂場玩,有那種可以三個人坐的軌道小火車,一般五個幣坐一次。
女兒坐一個位置,後面兩個空著,只要火車一開,就會有一些完全不認識的人把小孩一把抱到空位置上坐下,我們就站在邊上,也不知道打聲招呼,坐的理所當然。
而且專門有些人,就帶著孩子,什麼也不玩,守在小火車邊上,只要一有人投幣,就立馬把小孩抱上去。
之後,只要再玩這個東西,另外兩個空位上我一定要放點東西,占著位置。
錢是我花的,你打聲招呼,我讓你玩,這是我善良,我不讓你坐你還道德綁架,這是你無恥。
一般的人,只要你好好說,以及你看上去的確有這個需求的,我想大多數人都是善良的,最怕的就是那種明明是佔了便宜,還硬要一付我站在道德最高點在指手畫腳的人,你就該站著。
這個世界自說自話的人太多了,多到他們在一起還以為自己是正義的一方,可怕。
我覺得要求他讓座的才不要臉
很多年以前了我那時候很小
看過一條新聞一個中年男子打新聞熱線
說火車上一個女孩子買了三聯票睡覺不給他父親讓一個大晚上人家特意買的三聯睡覺
憑啥要被你拍醒讓?哪怕提出花錢補償人家一張票錢換座位去商量
並對打擾到他人表示下歉意我都覺得還算是正常人的交流然而並沒有
理直氣壯的喝令女孩子讓不讓還被罵
還被新聞曝光?當時我就覺得噁心
如果那是個30歲一米八的禿頭男人呢?
還敢拍醒人家?還敢道德綁架人家??這樣的人真的
好噁心
好噁心看來這個人是常年幹這種事的咯?我歪個樓。
我小學那年和家人從秦皇島坐火車回哈爾濱,當時的火車還是綠皮,要開一夜,卧鋪票緊張,後來我家就給我買了連座的三張硬座,我當時小,正好可以躺在座位上。
那一路可以說幾乎沒有睡覺,因為每隔一段時間,都會有人拍打我的身體,讓我坐起來給他騰個位置。
然後我二姨就會掏出我那三張火車票,向對方解釋。
後來真的遇到了一個挺不講理的大叔,時隔多年我已經忘了他具體說的啥,只記得他一直和我們嚷嚷,意思可能是一個小孩子憑啥睡三座,他好像還動手打了我搶座位。
慶幸的是我二姨是個女中豪傑,沒讓我受傷也沒讓那個人佔便宜。
這件事對我影響挺大的,那是我第一次感覺到,有人可能會搶你的東西。
就和12年的抗日遊行一樣,他們打砸搶,只因為他們沒有。
這讓我感覺到恐怖。
自從12年還是13年,火車票就開始全面實名制了,原則上一人一票,但實際上可以一人多票,只要身份證夠多,票就夠多。
我有一年臨時從哈爾濱趕回北京,一路都沒有直達票,只好先買了哈爾濱到唐山的硬座,再用別人的身份證買了同一趟車次唐山到天津的車票,最後到了天津轉城際。
通常來說唐山之後我的票證人並不一致,但是我和列車員解釋後他也沒說什麼。
換到今天這個問題,如果是我小學的時候,一人多票的時代,你有票就可以證明這個座位是你的,有人會說,那要是有人買了一車廂的票,那這一個車廂是不是寧可全空著也不能讓別人座?
是的,沒錯。
而到了實名制時代,如果一定要遵循一人一票且票證人一致的原則的話,那購票男子雖然實際上用朋友的身份證購買了第二張車票,但車票的信息不是他的,所以理論上這個座位是他朋友的。
可是他可以當這個座位是他朋友讓給他的,這就相當於他朋友把行李放在了座位上,然後人可能跑廁所抽煙去了,那也是無義務給你讓座的。
其實能花一倍的價格給行李買了一張票,這個行李可能是古董,可能是精密儀器,可能是啥貴重的東西,反正不會是你裝滿內褲和襪子的行李箱,既然人家肯花錢,就沒想過要讓給你,如果他能同意把行李放在地上,那麼一開始就不會買兩張票。
就像我二姨如果覺得我可以坐著回家的話,那麼從一開始就不會給我買三張硬座票一樣。
所以你在和人家交涉時候被拒絕簡直是在正常不過的事情。
國家如果是限購,一人一套房,而我鑽了漏洞買了兩套,就說明我一定要分一套給你住嗎?
樓下小區停車位我和我媳婦一人買一個,就算我倆只有一台車,另外一個停車位就白給你用么?
我買了兩部手機,一部打電話一部搖一搖,你就可以隨便拿走我的手機了嗎?
不是的啊,
就算我鑽了空子,那我認罰,一胎政策我生仨孩子,政府就算罰死我也不能把我孩子沒收吧?
然後你憑啥認為孩子就能分給你一個呢?
你這是搶,好嗎?
搶才是犯法的。看了幾條回答想歪個樓,因為在某條回答的評論區看到有人說在飛機上可以買三連坐被人懟不可能只能買一個座,我想說飛機上是可以實現的!
飛機上是有行李票的說法的,很多客人的貴重物品比如樂器之類的不能託運,也不能放在行李架上就會專門多買一張票放行李,另外有一些超重的旅客也會買兩張票能讓自己坐的舒服一點,而擔架旅客更是需要購買六張票才可以。
只要您能拿出憑證上飛機,即使那個位置空著不放行李我們乘務員也會保障您購買位置的權益。看其他答主的回答,鐵路上似乎還沒有行李票的說法,購買兩張票的行為也是不合法的,但其實很多旅客是有這種需求的,應該也可以考慮放開吧。回答這個問題,是想針對很多網路內容的信息不對稱問題說一說。有時候只要有意無意的忽略一些背景信息,就能影響輿論,然後一波波聲討,再一次次反轉,然而再反覆。
說個具體的例子,大家可以對這個例子發表自己的看法,
我有之前公司的同事去出差,買了兩張卧鋪,一個人。為什麼?因為她一個人帶著幾十萬的精密儀器設備,箱子體積有點大,別的地方也放不了,還沒法託運,只能隨身帶著。放到哪呢?最後沒辦法,只能再多買一張票,專門一個鋪位放設備。這要是在這個例子中,如果忽略了帶了精密設備這個信息,大概也會有人聲討,為什麼要放行李,為什麼不能讓我坐/睡。
(很多人糾結身份證的問題,這個就不細說了,不是問題本身要討論的,也不希望因此讓更多人知道,但一個人拿自己證件按照現有規則是可行的,例如身份證和護照各買一張,都是本人的,兩張有效證件)
再假設,這些設備可能是用來去救人呢?
其實真正值得關注的是:
傳達的背景信息有差別,立刻感知就不同了。其實很多事件/新聞也是類似。一個相對複雜的事情,往往會被人有意無意的簡化,然後不斷選擇自己要強調的點。
在知乎(以及其他一些社交網路)里有時也是這樣,有時候人鬥來鬥去,一會站隊一會撕,其實都是在有意無意的忽略一些信息,選擇自己想要引導的點。
評論里也很有意思,本身就是一種實踐。一旦這樣的討論擴大化,很多人會開始腦補,開始自己加上想要的劇情,對立的觀點越來越對立。現在網上的氛圍,越來越往「乾柴烈火」的方向發展,被人為的引燃。
理性和思辨的習慣,能夠讓我們面對一些信息時,更冷靜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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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力的知乎文章索引:?https://zhuanlan.zhihu.com/p/25493627?微博:@Ma_Li都是矯情,我買了就是我的。別扯什麼鑽漏洞,當年運送測繪儀器,問售票員可不可以買兩張卧鋪,她們也沒說不能買卧鋪放東西啊,一套大幾十萬的儀器,你讓我放架子上放地上,讓給你,是你不要臉啊還是我有病啊,摔壞了你又不陪。讓是情分,不讓無座的誰也不能批評別人,畢竟你們都沒執法權,不是嗎,哈哈哈。這種事都能用兩句話來解決,關你屁事,關我屁事。不支持買兩張票,也不反對,噁心的只是拿無座票要求別人騰地方的人,你跟鐵總的合同是無座,為什麼非得坐那?搞不明白我和第一真不認識,這樣轉運設備很常見,勿噴。
咋這麼費勁呢,按照你們的邏輯,不是自己的身份證辦理的票不合法,但是空座位又可以先來先得,那他把行李放到自己身份證對應票據的座位上,然後自己坐在旁邊不就行了?我自己的座位放我自己的行李沒問題吧?空座位我早來了我坐在這裡沒問題吧?
我有一個類似的經歷。有一次有個人在用筆記本看電影首先他是帶耳機看的。旁邊有幾個人也想看於是有人要求他拔掉耳機看。他不耐煩的拔掉了。後來他有點困了就把電腦關了準備睡覺。旁邊的人就開始圍攻他說:我們還沒有看完。你帶了電腦放了電影大家都看到了就應該讓我們看完啊。最後他以極度無奈且下不了台的情況下把電腦又拿出來放電影給大家看了。就這樣。你們感受下。圍觀群眾和po主是不是一樣的心態。
當時我雙眼含淚,深情的看著座位上的箱子,用低沉的聲音說:
他生前最大的願望就是落葉歸根...座位使用權已經賣給他了,他就有全權來決定怎樣使用。讓給人可以,放東西也可以,空著還可以,加價賣給別人更可以。
這事兒讓我想起我帶女朋友回家的經歷來。
故事背景:八十年代末,火車都是綠皮車,卧鋪要有重點旅客證件或介紹信才買得到,偶爾也有臨時對公眾不計較資格身份開放的鋪位,不多。
女朋友那時候嚴重暈車,除了坐在拖拉機掛斗里不暈車之外,其他交通工具一概不能乘坐。於是我特地買了三張連號的座位,正好就是那個三人座(經常坐,哪三個號挨著都記得),她一上車沒等開動就趕緊躺下了,這樣會好一點。
途中有人要求讓座,我給人家解釋了,人家也理解。後來上來兩個二逼,穿著路服,理直氣壯地要求讓座,我一看鐵路制服就來氣(大學同學裡有一個,家裡老爹是鐵路上的保管,他就穿一身路服來學校和回家,從來不用學生證買票,路服能免票),堅決不給讓。有一個出言不遜的還讓我薅了衣領,他才不罵罵咧咧了,改為叫列車長。
列車長是個三十多歲的女的,來了當然站在路服一邊,我把票給她看,說我有理由不給他們讓座。列車長以為是佔座問題,不料是這個情況,只好說:「像這情況你買個卧鋪多好……」,我說你們的卧鋪那麼好買啊?她不語,我又問她現在有卧鋪嗎?她說有,我說:「讓這倆穿你們制服的人去卧鋪吧。」列車長吭哧了一下,甩下這個爛攤子走了,沒管那倆人的閑事。
權貴們包機包場你司空見慣,見怪不怪,經濟條件稍微寬裕點的百姓多買個座位放行李,你就人神共憤,難以接受。
花雙倍價錢買兩個座位,與花機票的價格買空間大到浪費得商務座本質上是一個性質。都是為更大空間付更多銀子。合規合法。你挑不出毛病來。你讓一人買倆座的乘客把座位讓出來,那你怎麼不跑到商務車廂讓那些一臉陰鬱,話語不多的上等人們把空間讓出來,給你放一張馬扎,讓你坐下?你說運力緊張,我付你一半票錢,你讓我和你擠一下好么?你看人家願意不願意?
這說明,人不能接受身邊的人比自己過得好,忍不了自認為和自己一個階層的人的大方奢侈,出風頭,但卻對跨階層的自己觸摸不到的富豪們的糜爛擺闊,欽羨不已。
所以,奉勸各位都要努力,要做人上人,要一不做二不休,要做就做極致,要做就做最好。那樣他們就說不出什麼來了。有一年,和爸媽一起回老家接爺爺來我們家,回來的時候儘管已經很早就盯票,可依舊沒有買到卧鋪,沒有通高鐵,這一趟火車我們從起點要坐到終點,全程23小時左右,還是不晚點的情況,爺爺腦出血後遺症,推著輪椅上的火車,那麼既然沒有卧鋪,老人身體又不好,我們只能買了六張票,爺爺自己睡三個座位。車裡的人很多,甚至有鑽到座位下面睡覺的,但站在我的角度,那些讓我們讓座的人,我們直接回駁了,第一我們花了錢,第二老人身體不好,第三他們沒有資格讓我們讓座。那種情況下列車員也沒有說要給我爺爺補一張卧鋪票。每個人情況不同,並且這是個人的自由。
作為一個當時特意跑去原PO看原文以及評論的渣渣。我說兩句。首先,讓不讓座這個是後來的事,PO主自己就買的是站票,既然有站著的心理準備了為什麼還要做出一副被欺負的樣子出來。第二,當時PO主不知道出於什麼原因,貼出了好幾張聲稱買了兩張票的男人的照片,非常清楚,可以看出像素不錯細節都看得清。說事就說事,為了證明自己說的是真的就把人家掛出來?反正我覺得不管原PO多有理,你把人家掛出來,還掛得這麼清楚,自己就居心不良,顯然是想讓網友去人肉人家,可惜大家都不買賬,呵呵。第三,關於能不能買兩張票我看了一下上面的回答,好像有爭議。那我就不管了,不能因為別人有座位就得讓出來,我還沒有房子呢誰給我讓一套啊。上面有一個不說話只貼圖的答案,看完之後只覺得原PO買站票的初衷真的有點考腦洞啊。最後,既然刪博了,那就蓋棺定論了,評論席贏了。
鐵路狗前來答一波。按照規章制度來說,一個人的身份證只能購買一張同一車次,時間,到站相同的火車票。其實有很多旅客春暑運的時候買不到票,會選擇分段購票,中間的在列車上補就是了。但是特殊情況下,比如網路購票和窗口購票,就可以同時買到兩張。我們在列車上也見到了很多專門買一個卧鋪或者直接買斷一個軟卧包廂來放各種儀器設備的。主要是有些列車沒有行李車辦不了行李託運,而好多大件的儀器行李架也沒有足夠的地方容納。那對於旅客買了票自己沒坐車也沒退票的情況,我們知道鋪位座位的售出情況,列車沒有權利使用旅客已購的鋪位座位。很多旅客買不到票時,會從列車前幾個站買,中途站上車,所以列車是不知道旅客會在哪個站上車,也不會鑽空子去售賣未乘區間。旅客多買一個座位放行李,其他旅客卻要求讓座。那讓還是不讓。作為列車工作人員,我們沒有權利安排旅客已購座位鋪位。那肯定對那些要求讓座的旅客是好言相勸向其講述規章制度。其實,列車上什麼亂七八糟無理要求的旅客都有,有些時候簡直懷疑這些人怎麼配為人。最簡單的,不讓。
一次重要的補充,放在前面。2017年8月6日
最近這個問題炒得有些熱,畢竟事關諸多知友的利益或潛在利益。同時,我在本答案闡述了部分內容或方式不太易於接受,且和問題並不相關的觀點,因而被噴得很厲害,故此未打算再作更多補充。
然,可能本問題看起來專業性沒那麼強,似乎誰都能說上兩句,要是再掛個鐵路相關,隨便說點啥簡直就是真理了。
至於你運煤大通道是不是懂客運,我們姑且不論。身為鐵路職工,在網上給旅客做解釋之前,起碼研究下《客規》《管規》《價規》《服務規範》之類的文件,有不理解的該請教師傅請教師傅,該諮詢上級諮詢上級。還有一些基本法律知識,沒有系統地了解過,不要看了幾篇「深度評論」就人云亦云、妄加揣測。
首先,由於客觀原因,一人持兩證購買兩票的問題,以鐵路系統自身資源和能力,短期內暫時無法根治。這是可以肯定的。
那麼,問題無法解決,真得就只能像某些所謂「鐵路職工」講的,任由「管理盲區」存在嗎?不能採取一些可行的臨時替代或過渡措施嗎?
答案是NO!當然要採取。大家有沒有考慮過「票、證、人一致」和「票、證一致」的區別?大家有沒有留意過火車票背面《乘車須知》第四條分號前和分號後有什麼玄妙的差別?
列車車票的取、退、改都是只要「票、證」不要「人」的,這對應的是合同的簽訂、作廢和變更(當然,嚴格意義上講還是略有差別)。然而,從實名制驗證到檢票進站、乘車、檢票出站是合同的履行階段。
作為甲方,旅客在合同的履行中自有自己的權利和義務。這義務中,便有遵守法律法規的條款。《鐵路旅客運輸規程》是依據《鐵路法》制定的,以部令形式頒布,具有法律效力。同樣,作為乙方的鐵路運輸企業也要遵守。這裡要說明的是,部令不是鐵路運輸企業想咋樣就咋樣的。
前面廢話鋪墊了許多,問題來了。
1.親戚朋友間可以轉讓車票嗎?答案是不可以。一來有關規定禁止車票私自轉讓;二來轉讓後的車票「票、證、人」不一致,無法履行。
2.一人兩證車票座位可以同時佔用嗎?注意同時倆字。答案是不能同時佔用,因為合同條款里是有約定的:「票、證、人」三者一致才能乘車。旅客選擇一個座席履行合同時,另一個座位是沒有對應的「人」去符合「票、證、人」三者一致的。
3.這兩張車票都有效嗎?當然。合同的履行與否並不妨礙合同的有效性。我採購了你的八十個雙格外賣箱,因為你懂的原因,把錢給你東西不要了,就能否定這採購合同的合法性嗎?雖然不能同時生效,但都是有效合同。
說個極端的情況。一位江蘇宜興的旅客,憑兩張合法有效身份證件買了兩張G7641到浙江湖州的車票(圖定宜興7:54開,湖州8:12到)。如果他在進站時其中一張車票並沒有檢票,那麼他到湖州吃上碗梅乾菜扣肉再坐G1224(圖定湖州9:00開,宜興9:17到)回來後,完全可以把未進行進出站檢票的這張車票改簽成後續車次。
4.很多人舉的例子。有講非實名制時代的,那時候你把整節車廂買下來都可以,當然可以要求空跑。有講什麼網路時代信息不全的,你說的固然沒錯,但就你舉的例子,我就一句話:即便違法沒被追究,即便有再多籍口,那也不意味著合法。你可以方便你的精密儀器攜帶,我是否就可以讓安檢放違禁物品人體標本骨灰盒進站乘車?
5.這種事情列車長不管嗎?鐵路部門有一種工作叫投訴處理,有一種工作叫客運監察,有一種工作叫輿情監控。身為乘務組的班組長,處置拿捏不準可以請教,應對控制不好可以請示,你還有上級呢。苗頭不解決,出了事你自己背鍋?培訓的時候沒給你教這些東西嗎?師傅沒給你說?
6.我想問問有些人,3中那個極端的例子,你覺得列車長該怎麼解決?浪費的那二十五塊五,誰來幫鐵路企業背?(商務81,一等43.5,二等25.5)即便經濟損失不提了,社會整體價值的損失總能減免吧?列車長勸旅客讓出來,給特殊重點旅客一些幫助,不是社會效益嗎?
反過來說,鐵路企業意識不到這種漏洞?沒有辦法堵死?單就這個問題來說,取消開車後改簽的「便民措施」即可,從法理和情理上都沒問題。
鐵路運輸企業設置這種規定的目的是什麼?不就是為了方便那些因為自身客觀原因沒趕上車,而後續列車剛好又有能力的情況下,把利益讓渡給旅客嗎?它把你們當親人,你們把它當什麼?
自己在不知道什麼網站買的車票,人家不給退不給改,你到車站窗口逮著售票員小姑娘一頓罵;
自己不看檢票屏不聽廣播只顧刷知乎,列車都開出去快一站地了,你逮著檢票口小姑娘一頓罵;
自己出門不帶身份證,臨時制證窗口就在二十米遠也不願過去,你逮著實名驗證小姑娘一頓罵;
自己短途票混上車,越站乘車還不補票,不給有座旅客讓位置,甚至逮著列車員小姑娘一頓罵。
規則的完善,常常落後於漏洞的發現,這並非不可饒恕。更何況,許多時候,我們只能眼睜睜地看著漏洞存在。
一粒老鼠屎,尚能壞一鍋粥。現在是人人爭當老鼠屎,還憎惡粥沒有自凈能力。
————以下是原答案和五次補充————
利益相關,鐵路人。
這個案例非常搞笑。1.即便該男子以不同證件合法取得車票,也不同時享有兩個座位的使用權。原因很簡單,實名制時代在票證人不相符的情況下,車票是無效的。因為該乘客不會分身術,所以其只能選擇一份合同執行。2.無座旅客不享有該座位使用權。鐵路和公交地鐵不同之處便在於座位號是商品的附加屬性售賣,而非單純的旅行服務設施。即便全車都是空的,持無座車票旅客也不享有座位使用權。3.無座旅客不享有執法權。執法權連列車長都沒有。列車工作人員有權對列車秩序進行維護,但涉及別人財物、人身限制和約束時,只有勸阻,享有執法權的只有乘警。4.實際操作中,這種事情就是考驗列車長業務水平的時候。一個有經驗的列車長會說服該旅客心甘情願放棄霸佔座位的行為,並在無座旅客中選擇最符合老弱病殘孕等重點旅客特徵的安排就坐。下策就是激怒該男子,使其有不理智行為,請乘警抓他,在前方停車站交車站派出鎖處理。5.中國人喜歡以道德干擾法律問題,也喜歡以法律攪合道德問題。其實絕大多數法律和道德歸屬不太明顯的問題,法律和道德都解決不了。一個沒有執行的法治社會,談法律就是笑話;一個沒有道德的可笑群體,說道德就是無恥。都別裝純。———補充,2014.7.8—————重點說一下為什麼同一個人的倆證件能買同一車次的兩張車票。原因很簡單!因為有些證件上面沒有身份證號!!!鐵路企業沒有鑒定身份證件及其信息真實性的資質和資格。和假軍殘假學生泛濫一樣,鐵路優惠票執行的是體表檢查。什麼意思呢,就是你別鬍子拉碴四十多了買學生票就行。除了檢查外表,我們還能有什麼辦法呢!!!有的學校給學生區間填的無限大,有的教育部門給學生優惠充無數次,有的民政部門發的假軍殘證本就是真的,有的學校給學生開父母異地證明就是一本信紙每頁空有一章。一個幼兒園阿姨帶一群孩子吃自助火鍋免不免費?反正一個幼兒園老師帶一群1.4米以下的孩子出行可以只買一張卧鋪票。飛機沒趕上可不可以退票?改簽之後退票可不可以以新票標準收取退票費?反正動車組車票當日有效,所有車票改簽後退票執行的是新票標準。這個民族可恥而可悲的地方在哪裡?每個人都滿嘴公義,心裡念叨的只有那點蠅頭小利。從12306搶票軟體,到改簽綠皮車退票,到分段補票,莫不如此。還有開車之后座位未被使用的情況。答案是那個作為使用權依舊不能歸無座旅客或列車工作人員分配。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哈爾濱到海口的K1124。17點35從哈爾濱開車,次日0時21分到瀋陽北,第三日21時01到廣州,第四日09時42分到達終點站海口。旅客持有全程卧鋪的話,又有事不能當日乘列車出發。眾所周知的原因,哈爾濱飛海口的機票很貴啊,那飛廣州便宜不少,我可不可以哈爾濱的事辦完了飛廣州玩兩天等火車去海口?我可不可以到了山海關看到朝陽初升想去玩玩當日追回去趕火車?沒錯,當天夜裡列車才到商丘。實際操作中,列車工作人員當然可以暫時將座席分配給別人使用,但那不代表著那就是你擁有該座席的使用權。如果公司老闆土豪,當然可以以公司員工名義買團體票佔有整節車廂。重點吐槽來了。提什麼公益,什麼基礎設施的人,請問那2.6萬億怎麼來的?納稅人掏錢建的高鐵?鄭重地再說一次,煩請那些把鐵路和基礎設施劃等號的人閉嘴。絕大多數高鐵線路的歸屬不是鐵路總公司,不是途經的鐵路局,而是有一家公司。比如鄭西客專的歸屬是鄭西客運專線有限責任公司,也許其出資人有河南省、陝西省、鄭州鐵路局、西安鐵路局,但全是貸款,沒有財政撥款。高鐵運營也沒有拿政府一毛錢補貼。至於有些人要說鐵路建設和運營過程中行的方便,那麻煩您去調查沿線村鎮臨時加層種樹騙補償款以及多數車站開通兩年市政配套設施不到位的狀況。銳意改革,奮發有為者,惹一身騷是意料之中的,死不瞑目才是多數人的結局。——update2015.2.5——
又是一年春運。問題又刷出來了。
有很多人爭執新線建設政府投資花沒花納稅人的錢。我不知道知乎有多少人連背書的概念都不理解,我也不知道知乎有多少人認為公積金就是騙局。
有一點大家要捋弄清楚,不是公民的錢交給政府部門就是納稅,不是政府部門掏的錢就是財政支出,當然更談不上政府部門花的都是納稅人的錢。
如果你連這些都理解不了,我無言以對。
今年春運之前,鐵路客票有兩個重大調整,一個是預售期,一個是行程衝突。
我們不求人人滿意,也不求事事順遂,不過能讓更多人買到票,更多人回得了家過年,我們兩百萬職工忍受每逢佳節備思親的苦楚,背負餘風波及漢湘人的罵名又何如。
艱難前行,世事如此。
————補充,2017.7.31————
忽然有多位大咖點贊,答案又被倒騰出來。有些內容已不合時宜,更有評論和私信問題,一併略做補充說明。
1.關於無座。我國的無座是特殊時期的特殊事物,旨在解決出行需求和運力在時間、空間上的不均衡導致的諸多問題,其不同於JR的自由席。反過來想,如果所謂的無座和有座享受不同服務便不能同價,便只好將列車全部改成重聯式,一段有座不售站票,一段有座先到先得,二者不互通;或者全部取消無座票發售。兩種方案都有悖於無座票設置的初衷。希望大家考慮問題視野放寬些,格局再高些,目光長遠些,少做損人利己甚至不利己的事。
2.一人持倆合法證件購兩張行程衝突車票、免費攜帶兒童無上限、改簽差價部分不收退票費等問題,都在這兩年解決了。不得不感謝某些行業從業人員及個別旅客的道德水準,才能使漏洞及時被堵,普通旅客的便利不復從前。
3.私信問得最多的是學生票的問題。
(1)學生有無工資收入,由學校確定,鐵路憑減價優待證售票。
(2)學生每年僅限於購買四次單程減價票,當年未用次數不能留作下年使用。
(3)[疑問最多的乘車區間問題]學生票一般按近徑路發售,但有直達或換乘次數少的遠徑路也可售。學生購買聯程票或乘車區間涉及動車組列車的,可分段購買。學生票分段發售時,由第一段車票發售站劃銷次數,中轉站憑上一段車票售票,不再劃銷次數。
遠徑路:例如貴州凱里的孩子在陝西西安讀書,近徑路就是走西安—達州—廣安—貴陽(中轉—)凱里的路線,但有G862次的存在,便可選擇西安—鄭州—武漢—長沙—懷化—凱里的繞行路徑。
分段售:例如山東日照的孩子在安徽合肥讀書,兩地間並無直達車,在曲阜換乘較為便捷。因為動車組列車不能發售聯程票,因而只能麻煩這位同學在曲阜站憑合肥南—曲阜東學生票,購買曲阜—日照車票(這裡要注意的是,原則上只能購買到達當日車次,指望玩幾天再回家是不可行的)。合肥南站劃銷優惠次數,曲阜站將後段記為同一筆。
(4)減價優待證記載車站無快車或直通車停靠時,離該站最近的大站可以發售學生票,即便超區間。
例如,有位河南桐柏的同學在烏魯木齊讀書。減價優待證上記載的區間是桐柏—烏魯木齊,但兩站間並無直達車。桐柏相近的信陽車站有Z136、Z294、T308等列車停靠。這位同學便可以超區間購買烏魯木齊到信陽的學生票。(雖然桐柏隸屬於南陽市管轄,但鐵路發售車票並不考慮行政歸屬,同城車站的劃定亦然。)
(5)港澳台和華僑學生回家,車票售至邊境車站。
[一點閑話]個人覺得,學生的時間沒那麼值錢,買學生票還是怎麼便宜怎麼來,而非怎麼方便怎麼來。現在全路K字頭及以下都不太多了,對學生而言這最多也就三四十個小時的功夫,是一個看人間、人性和人心的好去處。
在烏煙瘴氣的硬座車廂連接處,就著除了澱粉還是澱粉的火腿腸和洗手間門口的尿騷味,坐在小馬紮上津津有味吃著泡麵的大叔臉上的笑容,也許終你一生都不會明白。
也許十年後的某天,在高檔商場試衣間里忍著胳膊酸痛給懷裡的孩子餵奶時,你才會明白,比當初在候車廳里看到的當眾哺乳的母親更讓人羞恥的,是那些故作姿態的指責和嫌棄。
寒暑假可以留校兼職,可以回家干農活,可以帶家教發傳單做快遞外賣短工,可以不去旅遊,不去支教,不去找老同學玩。
大唐歷二十一帝,不唯有武則天的無字碑和楊玉環的馬嵬坡。遊記里能讀來的,不值得一訪。
奉勸大學生們,尤其是許多學風整體不太好的學校,好好學習是第一。能考滿分就別考99,能學通透就別只為考過。安安分分是第二。不要總覺得自己高人一等,你連清北甚至C9都沒讀成,說明你一沒出眾的才智讓你考進去二沒出眾的家世把你送進去,就別折騰了。孝順父母是第三。爹媽二十幾年生你養你不容易,你自己的人生也要開始了,總得懂點感恩和珍惜。那是你的家,也是你的根,是你一生所依所系。
————補充,2017.7.30————
抱歉,前次補充同為2017.7.30。感謝指正。
——補充,這次是真的2017.7.31——
這個問題討論得有些熱烈。我覺得有些觀點講得稍成體系些可能更好。
首先,事分兩面,話有三說。人與人之間的事不是下反對關係,沒有那麼多絕對真理可言。橫看成嶺側成峰,只緣未在最高層。微軟爸爸都打算用Paint 3D代替畫圖了,咱們好歹也甭以平面視角看世界了。我有我的觀點,你有你的想法,他有他的認為,正是這各不相同,才使得生活五彩斑斕,妙趣橫生。我們讀書、遊歷、感悟,為的不就是不斷湧入視野的他物么?
其次,前面那「一點閑話」,不論聽起來難聽,或是好聽,都不過是一點閑話。既然是閑話,自然只說與該聽的人聽。你我雖同飲一江水,生就的卻不是同一片天。你可以拿著祖上傳下來的民脂民膏,遊山玩水平天盪地,裝作無事人,我卻不能擱置忠孝仁義滿口何不食肉糜。二十多歲,居廟堂之高不憂民,處江湖之遠不憂君,何以對得起天地君親師?
第三,從大學開始,對世界的認知有必要逐步更客觀、更全面、更直白。「法無禁止即可為」不是萬事都通用,別動不動就這不對那不對,雞蛋裝竹筐自有裝竹筐的道理,手別老想著往別人兜里伸,即便是無意的。知乎有很多各行各業的厲害人物,但絕不是出書微博公眾號到處飄揚的。不要看起來眼前一亮就動心,振聾發聵的另一面也可能是嘩眾取寵。比如答主。
生下來,活下去,不就是為了開心 。
本來這個答案我打算就這麼放著了。
可是還是會收到來自五湖四海的評論。
有支持理解的,我謝謝你們,大家三觀相近。
但是有些評論,我發現我又要出來懟一波了。
很多人跟我糾纏無座和無預留座位這個文字遊戲。
我一再強調,我從未否認,或者說我從未有心否認無座票在車廂大部分座位空置前提下的休息權利,因為每個人都不是白痴,這種情況下所有人包括我自己都會自主就坐。
問題是,車廂滿員,且有其他無座票乘客站立。
請問誰給你的大臉可以讓別人讓座的?
你說鐵路規定有空座就可以坐,人家沒空座,且有行李放置。
你說他一人兩票不合法,那你去告人家啊?去告鐵路局,說他們都違法了,法院判決下來以後,座位空給你,你再跟其他無座票乘客搶座,未必輪的到你。
我通篇回答只有一個大白話的描述,現在我必須跟你們玩高雅的了,白話看不懂是吧?
請問你是警察嗎?
你是法官嗎?
誰賦予你的執法權?
你只有一張可憐的站票,別人不坐了,你才能去坐一會兒,懂嗎?你憑個站票,就想執法?能不能不逗?
葯不能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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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我都沒想到還有第四次。
我在原答案里比較誇張的用了一個例子來說明我的觀點。
就是站票,理論上滿車廂都沒有人,你也不應該主動去坐。
其實這句話的意思並不是說我就希望買了站票的人看了一節空車廂也站到終點。
我只是為了闡述合同權利。
只是因為有些人,你不把話說的直白,極端一些,他們根本看不懂。
我本人也買過站票,如果看到有座,我可能會問問,能不能坐一會兒。
如果對方說有人,那我就站著唄。
但是如果真的是比如上海到蘇州,滿車空座。
別說你無座了,有座都可以隨便換著坐,這是另一種情況。
在座位緊張的前提下,我認為一個人的素質就是,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不要過問。
想讓別人讓座的,揪住人家買了幾張票不放的人,是不是和公交上讓身體不適的女生強行讓座的人是一個思路?
你沒有座,這是前提,座位又緊張,你又不知道人家經歷著什麼事兒,萬一人家箱子里放了一個億,你擔的起嗎?
所以覺得任何時候,不要總是想著自己,多替別人想想,這才是應該有的素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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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第三次編輯:
第一次一天編輯了一個回答三次。
其實沒有必要的,完全沒有必要回復一些人。
我本來就沒想叫醒那些可能根本就是裝睡的人。
但是既然提到鐵總的表態,我就想說說。
不管是鐵總,還是日常生活當中。
你們覺得是語言重要,文字重要,還是合同重要?
沒事兒的時候,我可以做各種表態,各種描述,因為反正也沒事兒,不會碰到什麼問題。
但是合同,是不可撼動的。
等你拿著人家的表態找人打官司的時候,不好意思,把合同拿出來。
合同(車票)上清清楚楚寫著「無座」。
你說那不是無預留座位票嗎?不是可以隨便坐的嗎?
不好意思,最終解釋權在我們這裡。
我不知道是什麼樣的人連這麼淺顯的社會常識都不懂,能跟我義正詞嚴的辯論了這麼久。
以為自己拿到了尚方寶劍。
看來是沒吃過合同的虧,社會經驗還淺,嘛,不知者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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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二次編輯:
真是不吐不快。
我在評論里,回答里,始終強調一個問題,就是無座票的本分。
不管是鐵道部規定,還是你的人生經驗告訴你,無座票可以坐空下來的座位。
但是我想請問你們,你們怎麼知道這個座是不是空座?
我坐過這麼多次動車,總有那麼一些人,坐在我的座位上。
美其名曰,我以為沒人,坐一會兒。
很多人也可能就是這個心理,我沒座,但是這也沒人,我休息一會兒怎麼了?
問題是,你買的是站票。
不是福爾摩斯偵探票。
你要能分辨出哪個座有人,哪個坐沒人,你還坐什麼動車,坐火箭吧?
很多人就是這樣,買站票的時候存在僥倖心理,這個車可能人少,我找個座兒坐一會兒,也一樣,大不了來人了我再走唄。
這本身沒有任何錯,法律也沒規定不允許站票偶爾坐一會兒沒人的座。
但是你別舔個臉說「哎呀,有人啊,我以為沒人呢」「我就坐一會兒怎麼了」。
麻煩你坐了別人的座的時候,說幾句人話,別特么佔了便宜還一副理所當然。
有人說站票和二等座一個價錢,不算佔便宜。
拜託,站票,權利就是一站到底,是你自己選擇的,你可以選擇買座票。
二等座人家有座位號,人家願意幹什麼幹什麼,就像今天這個問題,人家是實話實說了,我買了兩張票,要是人家說我朋友上廁所了,你們還一屁股就坐那兒不起來了,等人家朋友回來看看驗證驗證???誰給你們的勇氣啊?是梁靜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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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原答案:
本來這個話題我是一點都不想參與。
我認為我沒有教育腦殘的必要。
但是架不住每天推送,且有很多奇葩的答案,還高贊。
我實在是忍不住了。
說應該讓座,講規則的人,你們的三觀呢?
你們的腦子呢?
任何東西,只要付出了金錢,它就是一個商品,不管背後有沒有國家補貼。
國家補貼,似乎成為了很多腦殘的擋箭牌,好像拿到了尚方寶劍一樣。
國家補貼是國家行為,和你有雞毛關係?就算有,國家補貼的是所有乘車的人,不是只補貼買了兩張坐票的人,你們的興奮點在哪兒呢?
你們一樣花錢,一樣享受票面上描述的權利,人家有座,你沒有。
再者說了,你買了站票,你的本分就是站著,別人別說占著兩個座,那兒就算一個車廂都是空著,你也不應該有臉往那兒坐吧?
你可以跟我說講規則,講道理,可以,沒錯。
那你呢?你一個買站票的人不守自己的規矩,覬覦本就不屬於你的東西,還特么想發動輿論攻勢給自己的不要臉找一堆看似合理其實都是利己的理論基礎?我覺得這個事兒本身就可以寫到另一個問題的回答里,那個問題叫「嫉妒有多可怕」。
當然,我並不覺得這些腦殘有什麼可怕,只是可笑而已。
還有拿公交車舉例的,公交車要是也售票,上面也寫著站票坐票,人家買下一車的坐票,你還真就沒資格坐,長點心吧。
最後我再說一句,你買了站票,滿車的空座,輪不到你,輪不到你,輪不到你!
別把你的無恥當成理所應當。
《鐵路旅客運輸規程》
第九條 旅客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權利1. 依據車票票面記載的內容乘車
拿著站票找座位的規則破壞者,指責另一個拿行李佔座的規則破壞者,真是喜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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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多年,這個問題又被翻出來了。
評論里舉了那麼多「我老婆」「我朋友」的例子,我反問一句,他們的票和你有什麼關係?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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