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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基督教上帝是否全能全知?

記得以前看過一本好像是費正清寫過的中國歷史的書籍。其中一段寫到明朝的時候基督教來華時期,當時士大夫對於基督教的看法,好像是有點荒誕。只記得小段是這樣描述的,既然上帝是全能全知的,為什麼會允許亞當夏娃的原罪發生?當時書中沒有寫出答案,所以就請教下各位知乎大神


一個問題的提出,首先反應的是提問者的水平。這位士大夫的問題直接暴露出他自己根本沒有好好讀《聖經》,就像知乎里許多不很好看《聖經》就敢瞎掰的評論者一樣。

亞當是沒有原罪的。亞當犯罪以後,我們才因亞當犯罪繼承了罪性,就是我們的原罪。

亞當夏娃犯罪也不是因為「原罪的發生」,而是自由意志進行自由選擇,選擇違背上帝的誡命,因此亞當夏娃是使用自由選擇產生了罪,不是原罪發生了罪。

拋開這位士大夫的這種低級問題(沒讀懂)不談,知乎上更多的問題是:既然上帝全知全能,為什麼不阻止亞當夏娃犯罪,難道上帝不知道或不能阻止?

提出這個問題的人,大多數有這樣一個潛台詞:上帝如果早知道亞當犯罪一定會阻止,所以上帝沒有阻止就證明上帝不知道或者不能夠。 (不全知or不全能)

其實讓這些人自以為是的邏輯基礎,就是這個潛台詞本身就是有問題的,誰告訴你上帝如果知道亞當夏娃要犯罪就一定提前阻止的?

很簡單,上帝如果想防止亞當夏娃犯罪,直接把伊甸園設計成一個與外界隔絕的地方就好了嘛,何必讓蛇有機會跑進來引誘夏娃呢?

從這一點來看,上帝是任憑這種情況(人類受試探)發生的。

但是這不表示上帝希望人類墮落,因為「任憑情況發生」和「希望情況發生」是兩個概念,上帝在人類犯罪這件事情上沒有強迫性,甚至有事先提出了警告,因此想把責任歸咎到上帝身上是不合理的。


我們需要假設「全能」在適用邏輯的範圍內,在這個基礎上展開討論。因為如果「全能」可以讓不合邏輯的事發生(比如:在平面上畫一個面積不為零的正方形的圓;倒一杯熱的涼水;把溫度降到比絕對零度還低;同階內找出一個比無限大更大的數字等),那麼我們就無法進行任何理解、計算、推演,也就得不出任何結論。

聖經中也說「神不能背乎自己」,這正是邏輯中的「同一律」的體現。

在此基礎上,(無限的)神要造(有限的)人作為給予(愛)的對象。

就面對一個邏輯矛盾:(有限的)人(通過像孩童對於父母的那種潛移默化的學習)從(無限的)神的所習得的價值觀核心是不完全匹配於(有限的)人的。

這個「不匹配」,我們姑且稱之為「原罪」,它是人類的罪惡、痛苦、隔閡的根源。(原罪不是吃分辨善惡果這個行為,而是導致這個行為的原因。)

然而,這個矛盾不是無解的,因為有限意味著可(有過程的)改變。通過預言的潛移默化的影響而近乎於巧合的塑造出一個新的價值觀核心的樣本人類(耶穌),通過(直接或間接的)認識耶穌而潛移默化的改變自身價值觀核心與耶穌趨同。

在這個世界(可能是因為:通過窮舉法證明「原先的的價值觀核心與人類的不匹配的負面後果無法通過改變價值觀核心以外的方式消除」而)迎來它的終結時,所有人都要復活而通過某種方式(審判)顯明其價值觀核心,然後舊的價值觀核心的人與神隔絕,新的價值觀核心的人與神相愛,直到永遠。

假如基督教是正確的,那麼以上假設是我找到的唯一解。無論它是不是正確的,起碼它是邏輯自洽的。


既然他全知全能,那麼可以請他辦到下面這件事。

提出一個自己不知道答案的問題讓自己來解答。


如果基督教的「上帝」真的存在並且「全知全能」,那麼他說話就不會是放那種難聞的氣體,對吧?你看看下面耶穌的牛皮吹破沒有:

按照「聖經」,耶穌吹牛說「信的人」「手按病人,病人就__必__好了」,基督徒們真的相信耶穌的瘋話嗎?世界上能不能找出一個「信的人」能夠「手按病人,病人就__必__好了」???能「按」好艾滋病嗎?

按照「聖經」,耶穌吹牛說「信的人」喝了毒藥也「__必__不受害」。基們會引用「聖經」說:「不可試探你的主」。我的問題是:如果你不小心喝了氰化鉀,你真相信你「必不受害」嗎?

有些基督徒狡辯說這些牛皮是對使徒們說的,暗示耶穌的這些牛皮不適用一般的基督徒。這是XX的狡辯。我們來看上下文:

馬可

16:15 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萬民原文作凡受造的)

16:16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16:17 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

16:18 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15節「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中的「他們」和「你們」都是指使徒們,這個沒錯。但是16節的主語就變了:「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這裡顯然已經不是指使徒們了。17節和18節的牛皮的主語更是很清楚,是「信的人」。


基督教是基督教,上帝是上帝。二者不同。分清次序,有利於我們定義問題、解決問題。(需要會意,很多人都會混淆「教」/「信仰」/「上帝」的區別)

認識上帝是否全能,那得明白他是否造了你我。很多人,很遺憾,甚至連「創造」和「進化」的定義都搞不清楚,那不如直接提出一個「上帝是否能造出一個自己舉不起來的石頭」直接把命題否了得了。

比如,某工程師開發了某電腦軟體,那麼,對於電腦(裡面的軟體)來說,這工程師是否全知全能?你可以說不是,也可以說是。你可以允許程序有bug,然而程序沒有root的那些許可權也沒法好好運行。

究竟什麼讓亞當犯罪?我認為是這個世界(人)的bug。但是作為合格的user+粉絲,我們應該積極配合工程師調試不是嗎?

不要用舊瓶盛新酒,不要在2017年用PentiumIII+15寸CRT顯示器吃雞。硬體已經被完全更新,就是借著那一位人子新造的,不朽壞的,存到永世的——要證明上帝全知全能的榮耀。


全能就是一個暴君可以任意下達命令的那種全能嗎 ? 為什麼那樣的東西稱為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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