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校園生活以「叢林法則」的規則運行,那麼社會會變成什麼樣呢?
現在的「校園暴力」也逐漸進入了人們的視野,而這種現象多是發生在初中和高中。多個新聞也報道過,但從未有能完美解決的方案。我個人覺得,既然解決不了,那任其發展也並非不是一個辦法。「有光的地方,就一定會有黑暗」,這是自然規律。既然混混,大佬,扛把子的人一定要存在,那為何就不能以」叢林法則「的規則來看待這個現象呢?如果說,校園生活真的能以」叢林法則「的規則運行,我覺得未必不是件好事。首先,學生們提前得到了心理上的磨鍊。都說校園是個小社會,那學生們在這種環境下應該多少能提前了解到社會的殘酷。仔細想想,學校在維持正常教學制度的情況下放任」壞學生「不管,普通學生如果能在」混混滿地走,沒有安全感「的環境下,還能脫穎而出。不僅沒有因此影響學習,對混混們的騷擾也能施以自己的方法來應對。那不是一件非常值得高興的事嗎?這種人在我看來就相當於提前進入了社會的節奏,雖然還沒有完全成型、但是以後走向社會,進入職場後,吃的虧肯定會比正常人少許多。也能更容易被社會所用。大家覺得這個觀點有沒有道理?物盡天擇,適者生存。你不能適應環境,就得被環境淘汰。如果我剛才所說的觀點真的被付諸行動,那麼這個社會,會變成什麼樣呢?
歷史上,的確曾經有奉行「叢林法則」的校園:
斯巴達!
埃德加·德加的《斯巴達年輕人的訓練》
公民教育 :斯巴達各種制度中的最堪注意者,莫如公民教育。由於斯巴達以少數多利安民族,統治大多數的亞該亞農奴。為了能在眾邦林立的希臘世界中適應生存,因此訂定一套完整的公民教育制度。「國家至上,軍事第一」是他們的基本政策。男人為了國家作戰;女人為了國家育兒。國王猶如兵團司令,教師就像軍訓教官;學校等於兵營,家庭宛如一個役男生產所。
嬰兒 :斯巴達猶如一個大軍營,其公民的嬰兒剛出生時,便要被檢驗體質,如果不合要求,便會被葡萄酒灌死,拋棄至荒山野嶺。合格的會用葡萄酒為其嬰兒洗澡,便交還給嬰兒的母親撫養到七歲。
男孩 :男孩在七歲前是由雙親撫養的,但其父母從小則會訓練他們成為獨立堅強的戰士,甚至有點冷酷無情。七歲後便會編入團隊進行軍事訓練。他們要被訓練為絕對服從,身手敏捷,不怕艱苦的軍人,所以每年均會被燒得滾燙的皮鞭鞭打,並不許求饒或叫喊。當男孩過了12歲,便會被編入少年隊,只能光身赤腳,不論天氣冷暖均只許穿一件外套,並只可在軍營里作少量進食,逼使他們在外面偷取食物,鍛煉他們的身手。若被人發現,則會被處罰,因為這證明他身手不靈活。至20歲後,則成為正規軍人。30歲時便會成親,但還是要每天作軍訓。60歲時便會退役,國家會對他們比較優待,但仍要作為預備軍,隨時候命。 女孩 :斯巴達女性相對於其他古希臘城邦的女性而言擁有比較高的社會地位,按當時規定可以繼承40%的家族財產。女孩過了七歲仍留在家裡,但並不從事刺繡等雜務,而是進行艱苦的體格訓練。因為斯巴達人認為只有強壯的母親,方能孕育出勇悍的戰士。因此斯巴達的婦女都十分堅忍,並不怕看到兒子浴血沙場。當兒子要上戰場時,她們並不會為其祝福,而是給他一個盾牌,並對其說:「孩子,帶著盾牌回來,不然就躺在盾牌上。」即謂:如果你不能凱旋歸來,就應戰死沙場而還。
斯巴達有一首最有名的古詩,歌頌一位八個兒子全部為國犧牲的母親。當這位母親知道八個兒子全部陣亡,她並沒有流下眼淚,在凱旋大會表示:
祖國斯巴達呀,我就是為了他們為你犧牲,才生下他們八個,如今我的心愿已經完成了。
當然,斯巴達的例子與題主所提出的教育制度並不盡然相同,因為與題主描述的世界相比,斯巴達的教育制度還是太溫和了。題主想像中的校園,比斯巴達式教育更殘酷。為什麽我會這樣說?原因很簡單,斯巴達的世界,還有「法則」可循,還有「規矩」可言,但題主所想像的校園,是個連「法規」也沒有的世界。
如果根據題主的假設出現這樣的一個校園,這會是一所怎樣的學校呢?在討論開始前,我們必需先弄清某些基本假設:
1. 老師在校園的角色
題主:「仔細想想,學校在維持正常教學制度的情況下放任」壞學生「不管 ...」
從邏輯上,這句說話說不通。放任壞學生不管的情況下,是不可能維持學校的正常教育制度。而一個正常的教育制度,是不可能放任壞學生不管的。若一個老師刻意放任壞學生胡作非為,允許他四處欺凌,在本質上,也屬於「管」的一種。換個比較簡單的說法,當老師允許壞學生做壞事,壞學生做壞事的權利本質上其實得到了老師們的默許。老師默許的結果,是老師間接參與了這場題主所謂「叢林法則」的遊戲。由於老師在校園裡擁有比學生更大的權力,當老師參與到這場遊戲中,則「叢林法則」不再叢林。基於這個考慮,我認為「老師」不應存在於這場遊戲當中,以免影響「叢林法則」的公平性。
2. 校園以外的世界是否奉行「叢林法則」?
題主:「都說校園是個小社會,那學生們在這種環境下應該多少能提前了解到社會的殘酷。 」
的確,現代社會很殘酷,但再殘酷的現代社會,也有一定的「法規」。你再有錢,在中國殺了人你一樣要面臨被通緝追捕。你再在權,貪贓枉法的下場同樣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雖說或有例外,但所謂「例外」,所指是「常例以外」,正常來說,犯了事就要受罰,這是我國所信奉的原則。若然如此,「國法」又是否適用於「校園」之內?一個奉行「叢林法則」的校園,底線在那?殺人可以嗎?使用軍火可以嗎?不可以的話,這又是不是一個真正奉行「叢林法則」的地方?可以的話,是否代表在「校園」之內國法並不適用?
3. 「叢林法則」校園存在的目的
題主:「這種人(能夠在校園中生存的人)在我看來就相當於提前進入了社會的節奏.... 也能更容易被社會所用。 」
根據題主的描述,我能合理推論出題主認為校園的存在是為了讓「學生」在將來能進入社會,並被社會所用。問題又來了,題主眼中的社會,需要的是何種人材?讓我們回到斯巴達的例子,斯巴達之所以有他們那種教育,本意是為了能在眾邦林立的希臘世界中適應生存。亦因此,男人為了國家作戰而生存;女人為了國家育兒而生存。在這個情況下,斯巴達式的教育,其實是為了把男性訓練成戰士,即「戰士」是他們教育制度中理想的產物。
那題主呢?題主是希望訓練出一批奉行「叢林法則」的人嗎?一個信奉「叢林法則」的人,真的能適應現代法治社會,講求規矩的世界嗎?
4. 「叢林法則」早被「城市法則」淘汰
題主:「物盡天擇,適者生存。你不能適應環境,就得被環境淘汰。 」
(首先我要強調並沒有「城市法則」一說,較類似的名詞應該是「法治社會」。)
我們的社會是否按叢林法則運行?答案似是而非。題主所描述的世界,或其筆下所謂的「叢林法則」,近似於「無政府主義」。在這樣的一個世界,沒有法律可言,信奉弱肉強食。生活在當中的「人」,他們的行動並沒有任何規限。然而,這樣的一個世界,是不可能敵過奉行「城市法則」的世界。在現實當中,仍有不少部落生活在「叢林」當中,身體力行地遵從「叢林法則」:
題主說:「如果我剛才所說的觀點真的被付諸行動,那麼這個社會,會變成什麼樣呢? 」
嗯,我相信會是:
這些人,是真正奉行「叢林法則」的人。
事實上,現代社會真正需要的,是懂得守法丶堅持正確價值觀丶善於與人合作的人。叢林法則適合生活在叢林的人,既然我們生活在城市,那我們遵守的,就應該是城市的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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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為什麽一個正常的社會不應合理化任何校園欺凌的行為?原因很簡單,因為校園欺凌是錯誤的。
校園是社會的縮影,校園的價值觀直接反映社會的價值觀,而社會的價值觀亦直接影響校園的價值觀。題主說:
「「校園暴力」也逐漸進入了人們的視野,而這種現象多是發生在初中和高中。多個新聞也報道過,但從未有能完美解決的方案。」
沒錯,我國存在很多校園暴力問題,但不代表沒有解決方案。解決校園暴力問題的第一步,是我們首先要承認社會上存在很多校園暴力的問題,予以正視。作為一個老師,我遇過不少校園欺凌的案例,在輔導的過程中,我發現在不少的「惡霸」,他們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屬於「欺凌」的一種。亦因此,要減少校園欺凌問題的第一步,是清楚指出那些行為屬於欺凌,同時儘可能向學生表現出這些行為的嚴重性。
前文我曾提及老師「默許」的反應其實鼓勵了欺凌者的行為。在現實當中,很多欺凌案例的出現,正正因為老師的沉默。欺凌有很多種類,包括生理上直接的攻擊行為,到心理上的冷嘲熱諷。前者較容易察覺,而後者則較難處理。不必以學生作為例子,在我認識的老師當中,就有不少曾經「欺凌」學生,例如要求學生把垃圾箱套在頭上,或把學生的功課扔在地上。這些行為,本質上就是欺凌行為,根據香港教師的專業守則,這些舉動均不被允許,然而,卻不時發生。除了極少數的老師會因而受罰之外,基本上他們都不會面對任何指控,但他們這些行為,其實早在學生心裡播下欺凌的種子。「言行身教」,當一個老師連最基本的尊重也做不到的時候,他們又如何能夠說服學生要「尊重」別人?
除此之外,家庭教育也是防止校園欺凌的重要一環。在香港,體罰是犯法行為,話雖如此,家長對孩子的體罰行為很常見,而且教育程度越低的家長,越傾向於體罰。家長對孩子進行體罰的原因,也許出於善意,但「體罰」對孩子最直接的影響,是讓他們誤以為「暴力能夠解決問題」,更可怕的,是這個想法只是一切的起點。「暴力能夠解決問題」暗示了「暴力」的價值,而擁有「暴力」的人同時亦擁有了「權威」。
要解決校園欺凌的問題,的確很難,但不代表不能解決。首先,在教育制度方面,學校必須清楚列明校規,並嚴格執行校規。任何欺凌行為均不被允許,縱使某些欺凌行為可能十分輕微,例如把同學的褲子脫下等。很多看似輕微的欺凌行為,隨時間流逝往往會發展成嚴重的欺凌行為。而老師的沉默,一方面鼓勵那些欺凌者進一步作出欺凌,一方面失去受欺凌的人的信心。為什麽很多被欺凌的人沒有向老師求助?很簡單,他們認為老師不能協助他們。
除此之外,鼓勵學生勇於阻止欺凌也是一種可行的方法,即「見義勇為」。在香港,很多家長或老師均有意無意地向學生灌輸「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丶「各家自掃門前雪」等價值觀。的確,確保自身安全在很多時候是學生首要考慮的因素,但在情況許可之時,儘可能主動申出援手,例如向老師求助丶報警等,均能有效減輕被欺凌者所受的傷害。
下面這個,應該就是題主喜歡的學校吧:
這所學校叫做「鈴蘭男子高中」,實行的就是叢林法則。
然而31年來,畢業生裡面混得最好的,也只是成為公寓的房東而已。
近幾年,其中一屆的老大認為鈴蘭需要改變,畢業後想成為高中老師回鈴蘭教書,結果只能參加補習班重新學習、努力考大學。
高中叢林的王,可不是社會叢林的王啊……
我想我這麼回答應該能解決題主的問題。
校園暴力並非是叢林法則在校園生活中的應用。叢林法則包括兩個方面的基本屬性,一:自然屬性。既受大自然客觀影響不受人性社會性影響。校園當然是不具備這個條件的。,學校的設立是為了傳播社會文明。他不是大自然客觀存在的。而且學校中每一個老師和學生都是個性鮮明。出身性格都不同,由此所購建出來的多元化環境必然要受到人性和社會性影響。二:社會屬性。既生存法則。但是學校同樣不具備這個要求,學校的設立目的是為了實現文明傳播從而實現共贏。並不存在「入則生不入則死出或死「(這是一句嚴謹邏輯推理)的地方。即便是沒有資格進入高等教育我們還有職業教育讓那些本不適合求學的人長大後更好的為社會服務。學校是精神文明的體現,而不是生態結構。他是為了社會的利益而出現的。而自然環境不是為了社會的利益而出現的。舉個例子兩隻老虎相鬥一隻把另一隻要死了。在叢林這習以為常。在動物園我們是要酌情處分飼養員的。題主出發點錯了。
那麼校園暴力是什麼?
首先以人類社會角度,能夠實現封閉式管理的地方我們可以舉出以下:學校,部隊,監獄和傳銷組織以及其他邪教組織。
其中最不同的就是學校。因為學校的原則上是半封閉組織。然而實際操作中是不是這樣呢?我想大眾心知肚明。一個高中生每天早上六點鐘起床吃早餐上學。七點鐘早課開始一直在學校呆到晚上十點鐘。然後放學回家。這跟全封閉區別有多大呢?馬克思教育我們形式要為內容服務。我們的學習壓力和社會壓力擺在這裡。又如何讓我們繼續自欺欺人呢?確實按照走讀制度我們是有上學放學課外實踐寒暑假時間的。可是這些時間又確實被學習壓力縮短的不像樣子。根本不具備其本來的意義。十點鐘下課,大街上早已經黑燈瞎火。寒暑假一兩個禮拜。昏睡了一覺就過去了。古人云盡信書不如無書。就是這麼個道理。
通過我上面的論述我們已經可以把學校定性為一個等同於封閉式環境,那麼我們可以看看其他封閉式環境下,他們裡面都發生了什麼。傳銷邪教不用說裡面都是為了洗腦而再教育,內部環境對比其他真的還算良性。但這個良性是建立在他們受到的教育是具有統一性的反社會性的再教育這一基礎上。環境內彼此之間都有統一的反社會的認知。這當然是不健康的,設立初心就錯了。
接下來我們看看監獄。監獄是針對問題人員進行再教育的地方。所以裡面自然就發生的就是為了讓這些人更好的服從管理而建立起來的困獸之鬥。「牢頭「」規矩「」第一天進來先挨打「這些都已經是公開的秘密了。
再來說軍隊。軍隊相對於其他要積極很多。然而裡面也是嚴格的要命。部隊內部除了有政治約束力還有嚴格的軍事法庭。然而即便部隊如此嚴格,我們仍然避免不了內部發生霸凌事件。
簡單來說:任何封閉化的機構我們都無法避免霸凌事件。
(這裡要補充一點,網戒培訓機構。其封閉式的矯正管理制度與監獄是別無二致的。人是具有個性的,即便是存在能夠在短時間內有效的「矯正」人的主觀意識和思維的機器,藥物後者管理制度什麼的,我們也沒有權利用在沒有違法自然人的身上。這除了違反風訊良俗和人類道德底線,還存在私設公堂。在某一特定環境下建立一套法外法。所以無論披著什麼樣的外衣,其本質仍是反教育反人類。在此奉勸為人父母:經營家庭教育孩子責無旁貸,網戒中心不過是利用了大眾的自私和喜歡逃避責任的這一心理。大家都是成年人。花錢就能把自己的壞孩子變成好孩子甚至天才。滿滿的自私與不勞而獲這樣的事怎麼可能是真的?錢不是萬能的。如果你的孩子沉迷遊戲,請多花點時間與心思,因為這是你的責任,你逃不掉。)
換而言之。完善學校的封閉化管理,從而實現杜絕校園暴力,這條路本身就是走不通的。因為霸凌人和被霸凌人本來就是淘汰制考試製度渴望淘汰的目標。如果真的要給校園暴力下一個定義。我認為校園暴力就是:千軍萬馬過獨木橋時所發生的踩踏事件。
面對校園暴力。規避校園暴力的最佳途徑就是把孩子從學校放回社會中去。讓孩子好好了解社會壓力和家庭責任。參與勞動生產。了解社會供求。才能真正的做到知識學有所用學以致用。真正的了解社會上真正的強與弱。建立正確的價值觀。就這樣。
其實人類社會一直用的「叢林法則」。
題主似乎在說:過去的社會不是「叢林法則」。
實際上,人類本質是野獸。自從社會產生的那天開始,就是「叢林法則」在運作。包括法律法規本身就是弱肉強食的產物,強者才有權制定法律。
只是近十年來道德的力量越來越微弱,人的獸性越來越明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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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你知道破壞法則會怎麼樣嗎?
學校和社會一樣,都要有規則,霸陵和搶劫都是破壞規則,你說,對這些人應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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