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的本質是暴力壟斷」的正確性?

希望了解這一論斷是否適用美國,請從合法持槍方面分析。


謝邀。

「壟斷」不等於「only ONE」,佔據51%市場份額就已經足夠多了。


我不知道這個暴力的定義是什麼,到底什麼樣的武器才算是暴力。或者什麼樣的物體才算是武器。所以這個問題很模糊。

把「國家的本質是暴力壟斷」稍微改動一下,改成「國家的本質是強制力的壟斷」就沒有什麼問題了。同合法持槍沒有任何衝突。

諾齊克最著名的概念最小化國家裡的說的國家就是這麼一個「強制力壟斷」,這是一種也是唯一的一種天然的正義的壟斷,是國家合法性的來源,最基本的性質,也可以說就是國家的本質。

意思也很簡單,你可以持槍,但是除了用於正當防衛,你不能用槍強制別人按照你的意願行事,就算這種意願是所謂的主持正義也不行。因為這個強制權是屬於國家的,是國家壟斷的。簡單點說,只有國家有權力用暴力強迫公民。

我想這才是「國家的本質是暴力壟斷」的真正含義。為了避免誤解最好把」暴力「換成」強制力「


拿槍的平民也打不過持刺刀衝鋒的軍隊,更何況人家有坦克呢……美國軍隊鎮壓平民是有悠久歷史的,巴頓大蕭條時屠殺手無寸鐵的老兵,軍隊在越戰時鎮壓反戰的學生╮(╯▽╰)╭跟合法持槍有毛線關係


適用於吧。

古代的暴力是冷兵器,弓 弩 馬 刀,的軍隊。平民可以有刀,但不會有軍隊。

近現代的暴力是槍炮的軍隊,平民可以有槍,不可以有軍隊。

當代,暴力是有導彈飛機大艦巨炮坦克核彈潛艇的軍隊,平民可以有槍,不可以有軍隊。

不管是哪個時代。在訓練有素的裝備齊全的軍隊面前,持刀或槍的平民都如赤身裸體一般。而且,這樣的軍隊(敬茶)啥起平民來根本不會手下留情,因為對方有槍。

我國平民不能有槍,也有刀具管制。我覺得很安全,就算我去搶劫,只要我不劫持人質,也不用擔心被射(doge)。


壟斷還可以理解為,

享有一票否決權,成事不足敗事有餘。

美國的體制在這方面,實力強的很。

合法持槍(也就是第二修正案),還曾經出現過所謂的「十三字定語忽略」的美最高院解釋。

第二修正案本意是,指望各州可以合理合法暴力推翻胡作非為的美中央政府。現在也是妄想。

2015年,持不持槍和暴力壟斷已經無關了。有坦克有地雷有飛機有導彈有核武器。

題主你著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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