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販毒也要交稅嗎?

╮(╯_╰)╭道聽途說,聽說販毒要交稅?


是的。需要交稅,當時考AICPA時的確是震驚了,趕腳美國政府也是想錢想瘋了。哈哈哈。

IRS tax instruction明確說了非法收入需要在填稅表時進行申報,並且舉了販賣毒品所得的例子。見下文:

Illegal activities. Income from illegal activities, such as money from dealing illegal drugs, must be included in your income on Form 1040, line 21, or on Schedule C or Schedule C-EZ (Form 1040) if from your self-employment activity.

網頁鏈接:Publication 17 (2013), Your Federal Income Tax

專門搜索了下,看看是否有人真的申報自己的非法收入。結果是真的有,原因是他們不想被抓了以後不僅要承擔原本的罪責同時還要因為逃稅而被起訴。Update:大部分人是不會主動申報非法收入的,那部分申報的人大多數是當年因為原犯罪行為被抓了,或者預測自己快要被抓了,因此才主動報稅,減少一個逃稅罪名。

那麼IRS是否會將申報非法收入的人的犯罪行為告知警察呢?原則上是不會。IRS不會將犯罪行為主動告知其他機構,除非涉及恐怖主義,即使是恐怖主義,IRS也需要首先拿到法院指令才可以進行相關的法律行動。同時,執法機構也只有拿到法院指令的情況下才有權查看特定人員的稅表的。我對法律知之甚少,但我個人覺得這可能也是體現了美國三權分立吧。IRS作為行政部門與司法部門相對獨立。(感謝 @甘震 指出,警察局也屬於行政機構,沒錯,寫的時候也糾結了下,是我說得不恰當,大概就是想表達各司其職的意思吧。抱歉。)

關於非法收入納稅是有相關案例的。最著名的應該就是Al Capone。作為黑幫老大逍遙法外的他沒有栽在警察手裡,載在了IRS手裡。因為Capone非常擅長逃脫罪責,政府一直拿他沒轍,最後想到一招,非法收入也需要納稅,而Capone從未申報過自己的收入。最終,這位黑老大進了監獄,對他的指控不是殺人放火而是逃稅。政府也是蠻拼的。

Al Capone詳情可參見wikipedia此頁面: Al Capone

有意思的是,犯罪行為的相關費用在計算應交稅額時是可抵扣的。在Commissioner v. Tellier案例中,犯罪人違反了美國的Security Act of 1933 (大概就是證券法),事後他在進行納稅申報時要求將他在該案件中為自己辯護的法律費用進行抵扣。法院最後判定可以抵扣,理由是「purpose of the tax code was to tax net income, not punish unlawful behavior」。翻譯過來的大概意思是,稅法是為了對人們的凈收入進行收稅,而不是為了懲罰他們的非法行為。

有句話叫做「Nothing is certain but death and taxes",在美國,千萬不要得罪IRS。

Reference

Taxation of illegal income in the United States

The IRS wants to tax your illegal income

Al 「Scarface」 Capone


在美國,你得罪誰也不要得罪國內稅務局(IRS),美國稅務局執法權之大是讓中國稅務局望塵莫及的。美國有專門的稅務警察,權力遠大於一般的警察甚至法官。他們可以依法查閱你的一切財產記錄,查證你偷漏稅後,稅務警察可以凍結存款、封閉私宅、收繳財產,甚至拍賣納稅人的私有財產,直至納稅人繳清稅款。

針對題主的問題回答下,販毒也是要交稅的。無論是合法收入還是非法收入,你都必須申報,你的申報內容也是保密的,如果稅局泄露的話會承擔法律責任。當然,一般沒人會寫自己收入是販毒,一般會找一些其他的名目,比如創業。

美國有一個著名的黑幫教父阿爾.卡彭,是上世紀二三十年代黑手黨的領袖,被稱為「罪犯之王」,關於他的電影超過十部,至今他都被許多人認為是美國歷史上最重量級的教父。

阿爾.卡彭壟斷了芝加哥的私酒、賭博和娼妓業,平時無惡不作,他手下經常風衣下藏著衝鋒槍,火拚時用手榴彈開路,強硬殘忍。卡彭親手幹掉的不下百人,躲過的伏擊至少百次。他還組建過一個G2小組專門從事間諜、反間諜和情報搜集工作。由於他反偵察意識強,在警隊也有內線,美國聯邦調查局始終找不到確定的證據,拿他毫無辦法。芝加哥刑警隊隊長甚至給他寫信,讓他不要干預總統選舉,回報是平時一些小案件盡量不去騷擾他的幫會。

這樣一個囂張到警察都拿他沒辦法的人,最後坐牢是因為....他偷稅了。一個稅務偵探偶然發現卡彭控制的一家賭場隱瞞收入。於是順藤摸瓜,把卡彭查了個底兒掉,並於1931年把卡彭和其他69名黑手黨徒上法庭。在理論上,他們面臨2.5萬年徒刑的懲罰。最後,卡彭因隱瞞個人收入罪被判入獄11年,整個黑幫也因此團滅了。

從那以後,美國聰明的黑幫都老老實實交稅了。


美帝逃稅,中國販毒,俄羅斯綁票,世界三大知名作死,犯者死無葬身之地。


最高票的答主已經說的很明白了

必須交

補充一下:在美帝,販毒屬於輕罪(非暴力犯罪)。但是逃稅屬於重罪。

國稅局最可怕的一點是,他執行有罪推定,就是說只要他們懷疑你有逃稅嫌疑,就可以封查你名下所有的帳戶,而你必須自己想辦法證明你沒有逃稅……


美帝以抗稅起家,所以特別在意國民逃稅。

國朝以左翼運動起家。。。


說說不久前的一個電影,瘋狂動物城,其中的一個情節不知道大家還有沒有印象

朱迪是怎麼讓尼克幫她查案子的呢?呵呵,尼克賣爪子冰棒沒有繳稅

天不怕地不怕從十二歲就開始做這個營生,摸爬滾打認識動物城所有人的尼克,就這樣被一隻小小的胡蘿蔔錄音筆脅迫了

╮( ̄▽ ̄)╭足以證明偷稅漏稅在美國是多麼可怕的一件事


其實這個問題應該換個角度看

不是說美國的毒販會很乖的去交稅,這也不是這項立法的意義

而是說,收入本身非法並不能構成逃稅的理由,不是說因為你販毒就可以逃稅而不受懲罰

這更多的是出於法律條款完整性和嚴謹性的懲罰性條款,而不是出於鼓勵毒販納稅

另外,上面有些回答說的並不準確,不是因為IRS有什麼「特別嚴格的保密政策」,以至於毒販們都可以放心大膽地去報稅

而是基於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不得強迫嫌疑人自證其罪行,也就是常說的「你有權保持沉默」

符合條件時,公訴方和刑偵方都可以調查嫌疑人的IRS 信息,只不過不可以以查稅的名義強迫嫌疑人交代收入來源

要是趕在報稅的時候自己寫收入來源是販毒肯定是作死


http://www.zhihu.com/question/19976358/answer/18595977

讓絕命毒師裡面的saul給你完美解釋,為什麼要洗錢繳稅。


樓上回答的已經很完善了,有兩個有趣的事實和這個問題有點關係。

1. 如果你的簽證不允許你在美國工作並獲取報酬,但你依然打了黑工的話,你仍然可以針對這些非法收入進行納稅,這樣可以防止IRS來找你的麻煩。並且,移民局不會通過IRS獲得關於」打黑工「的消息。

2. 有些國家甚至討論把販毒等黑市貿易納入GDP,真是節操不高。


在中國也要交稅。如果個人賣毒品,那麼從稅法來講,他也得按生產經營所得交稅。個人所得稅法沒有說,合法收入才用納稅。

這個問題反過來,就好理解了。如果同樣的收入,非法獲得的是不是不用交稅了?那豈不是在稅收優惠鼓勵違法犯罪?

之所以給大家造成非法所得不用納稅的印象,是因為中國的稅收征管比較弱。一個敢販毒的,一般不會去合法納稅。稅務局也查不到他們。在以票控稅下,他們不可能買包毒品要開發票。他們完全遊離於稅收征管之外。

有些店家給客戶開發票,依比來證明自己賣的東西是真貨。其實稅務局從來不管賣的東西好不好。開發票只是要交稅。開了發票也完全可能是假貨。只不過讓人證明自己是老實人,既然都按章納稅,那也不會售假。假如有家餐飲在菜裡面加鴉片,這是違法的。但對於要交多少稅沒有任何關係。

理論上,在中國,抓到的毒販子,也都可以治一個偷稅漏稅。只是中國的稅局沒那麼強勢。像美國的稅務局長是單獨選舉的,不用給政府州長面子。咱們是政府下面的一個部門,比財政還矮半頭。搞個大的稽查案子還要請警察。


要的,美國基本一切違法行為都要交稅。

這讓我想起當年考aicpa稅法時聽的段子,報稅表上有一欄 你是否是盲人。(瞎子和殘疾)

我:???

反正是沒法理解irs那幫人腦子裡想的啥。。。


高票答案說的很清楚了。小補充寫:

1、美國稅法比中國嚴苛多了,相比較而言,咱們簡直就是在玩過家家;

2、什麼罪都好說,唯獨逃稅千萬別犯;

3、美國的法律有點特殊,那就是一碼歸一碼,販毒是販毒,納稅是納稅,不可併到一起,也不可以因為納稅而以販毒被起訴。

許多美國電影、電視劇都有開稅法玩笑的鏡頭。印象最深的是《後天》中,圖書館的眾人要燒書取暖,黑人眼鏡哥最先選擇的是稅法。話說十幾本,每本都有詞源那麼厚的稅法書,的確是取暖的好材料。


有意思的題目,讓我想起讀書時複習cpa tax。

我想說說澳洲,也算互相交流學習哈。

在澳洲,assessable income包括ordinary income和statutory income。ordinary income由ITAA97里的s6-5 + common law的大量case解釋定義。statutory income則由specific provision明確規定。

雖然在ITAA97和ITAA36里沒有明確的provision規定illegal activities(selling drugs) are taxable,但是根據common law以前的case判決結果,「although a recipient may be derived from illegal or immoral activities, it may still be characterized as ordinary income. Examples of such gains would be selling drugs." (CPA Advanced Taxation 2012 edition)

但是特別有意思的是澳洲用的是may,而美國用的則是must;澳洲不用申報illegal income,而美國需要申報。

所以在澳洲販毒是有可能會被要求交稅的,但不是一定,而且也不用主動申報。

更有意思的是,美國illegal activities所產生的花費居然可以拿來抵稅?!(美國的規定我都是參考大家的答案哈)而在澳洲是絕對不行的。s26-54明確規定「deductions are denied for expenditure related to illegal activities such as drug dealing."(CPA Advanced Taxation 2012 edition)


我想起多年前在報紙上看到一篇報道,說某地稅務局表示做小姐的也要交個人所得稅。

記者很囧,問這算不算政府承認做小姐合法?

稅務局的解釋是,不存在的,公民只要獲得收入就要交稅,合不合法是另一個問題。


i點贊最高的那個解釋得很清楚了。

不過我來說幾個專門的解釋。

1)非法收入報給Irs不是等於自首嗎?

不會,irs有很嚴格的保密制度,沒有法院傳單任何稅單的信息都不得泄露,如果一個毒販的稅單被irs主動給警察導致自己被捕,毒販可以告irs,泄露的irs員工會坐牢的,還可能要給毒販賠錢,所以沒有irs員工會多管閑事給警察通風報信,除非警察帶著傳票來調取稅單。非法移民就更加不關心了。

2)irs是美國財政部下屬機構,官員是政府任命,不是什麼三權分立,和那個制度之間毫無關係。總部就在華盛頓,有去那裡旅遊的可以在市中心找到總部大樓。

3)irs的保密要求特別嚴格,泄密的懲罰極重。原因就是美國報稅是申報制,為了讓納稅人放心報稅,不擔心自己的隱私被泄露,所以才規定了極為嚴厲的保密法規與刑罰。因此irs員工數量相對其他大國很少,相對要處理的報稅數量可以說生產效率極高。但因此irs很少仔細核對稅單信息是否真實,電腦核對是有的,電腦聯網沒有的信息幾乎會去核對的可能很小。所以有不少人包括會計師瞎報,就是指望著irs查不過來可以少交稅或者多拿退稅。i?r?s也知道報稅人里很大一波都是胡亂報的,只是查稅成本很高,不去查罷了。


國家稅務總局明確,非法辦學收入也要交稅。


記得毒販子會在交易的毒品上貼上已繳稅tax paid的貼紙。被抓後的主要罪名除了販毒就是偷漏稅了。話說,誰不想tax free啊


美國聯邦稅務局IRS跟財政部啥關係?據說美國財政部長是排在國防部長之前的,以前,特勤局是歸財政部,感覺在美國管錢的部門才是最牛掰的


我再補充一個吧,

IRS對美國人的震懾力超過中情局、國防部。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IRS) 一般被譯作「美國國稅局」(前身是Internal Reveue Department),其實這個英文片語直譯應當是「國內收入署」。

IRS與美聯儲一樣只在表面上似乎是個政府部門,而被掛在美國財政部之下,其實財政部長管不了它,而且要聽從它——這個組織本身並非一個政府機構,而是一個掛於聯邦政府之下的私人公司。

IRS其實是註冊于波多黎各的離岸公司,其真實身份和主人至為隱秘。據稱這麼做是不希望一般美國人知道他們繳納的稅款最終究竟流向了何方。

很多美國人也認為他們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違背美國憲法。其實美國在開國之初並沒有規定徵收個人所得稅,直至1880年後的南北戰爭時期才開始徵收,之後該稅收多次屢興屢廢。

在美國,每個人都必須和國稅局打交道。在每年的4月15日之前,每個人都要向國稅局提交一份材料,拿出自己的收入證明,連帶自己填的表格讓國稅局審核。因為銀行賬戶和信用卡是用社會安全號開的,所以一旦你逃稅,IRS完全有能力查到。

有位從日本移民到美國做牙醫的村田,每年只報收入四十多萬美元,而多數美國牙醫的年收入都超過一百萬美元,這引起了美國國稅局的懷疑,於是他們展開調查。

國稅局派了探員到村田的診所來調查,觀察了一個多月,初步一算,村田每月的收入應該在十五萬美元左右。與他申報的數字相差懸殊。於是國稅局就通過記錄下來的看牙病人的汽車牌號,逐一找到病人複製他們的收費發票。結果發現很多人只支付現金,因為這樣就可以少交大約百分之十的診費。當然,他們也拿不到發票。

得到相關證據後,大批警察和國稅局稽查人員來到了村田價值兩百多萬美元的豪宅,對村田宣布了逮捕令和搜查令。警察對村田的家進行了仔細的搜查,但沒有什麼發現。國稅局馬上調來了自己的搜查員。這些搜查員裝備得比警察更好,終於在牆壁中找到了一個密室,從裡面搜出了近百萬美元現金。

三個月後,村田因犯偷稅罪、逃稅罪、欺詐罪等九種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判罰偷逃稅金兩千四百萬美元,補交稅款五百萬美元,且不得保釋。

美國是一個「萬稅國」,個人所得稅按照收入分級收取。最低聯邦稅率是收入的百分之十,最高達到百分之三十五,一般直接在工資單上扣除。

即使是新興的電子商務,IRS也絕不會不管。如果只是在網上銷售物品,而沒有實體店鋪,營業稅基本可以被豁免,但只要網站給你帶來了收入,你還是得支付聯邦所得稅。

在美國電影里,警察經常會對嫌犯說「你有權保持沉默」,但在納稅的問題上,如果你逃稅,是沒有沉默權的。此外,國稅局可以不經法庭審判就凍結財產,這也是很大的特權。無論是什麼來源的收入,即使是非法收入,也必須報稅。

在美國,沒有人會害怕政府或警察,但提起國稅局就不同了,早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當時美國最著名的黑幫頭子在幹掉了自己的兩位老大後,自己成為黑幫教父,惡行天天上報紙,但聯邦調查局就是找不到他犯罪的證據。最後,國稅局應聯邦特工之邀,以逃稅的罪名,讓這位黑幫教父坐了十一年牢,他的犯罪集團也就此灰飛煙滅。

(上文摘自《特別文摘》)

湯姆達施勒(原定出任美國衛生部長)、蒂姆蓋特納(現美國財政部長)、南希克勒夫(原定出任白宮首席績效官)等奧巴馬的得力助手和高級智囊,把奧巴馬送進了白宮,自己卻紛紛倒在了國稅局的「槍口」下。

  達施勒是因為沒有交納12.8萬美元的財產稅,而這筆稅款是因他曾「借用」僱主的司機和汽車而產生的,他作為健康改革家的生涯被迫終結。蓋特納是因為不懂稅法(而現在IRS卻歸他管轄),克勒夫則是因為曾經為自己的保姆避稅。 正因為如此,頂著「史上最高逃稅金額」嫌疑的台灣富豪郭台銘將迎來一場不小的風波。 IRS權力極大

  美國是一個「萬稅國」,個人所得稅分聯邦稅率和州稅兩級,按照收入分級收取,最低聯邦稅率是收入的10%,最高達到35%,一般就直接在工資單上扣除。

  報稅表號稱「世界上最難看懂的文件」,很多人看到稅表就頭暈。曾獲奧斯卡獎的電影《肖申克的救贖》對這一點做了生動的描述,安迪在獄中的工作就是為所有獄管報稅。

  即便是對新興的博客、電子商務,IRS也絕不會不管。如果只是在網上銷售物品,而沒有實體店鋪,營業稅基本可以被豁免,但只要網站給你帶來了收入,你還是得支付聯邦所得稅,最好的辦法就是確保找出所有能減免課稅的事項,對一切可以加以利用的減稅事實和因素進行充分的利用,並在做商業決定時加以考慮。商業票據千萬不能丟失,如果遭遇審計,它將是對抗IRS的唯一武器。

  在美國電影里,警察經常對嫌犯說,你有權保持沉默。但在納稅的問題上,如果你逃稅,是沒有沉默權的,美國最高法院有過判決先例。此外,國稅局可以不經法庭審判就凍結財產,這也是很大的特權。無論是什麼來源的收入,即便是非法收入,也必須報稅,比如說販毒、搶劫的犯罪所得。如果沒有申報,那麼在被判販毒罪、搶劫罪之後,一定會加上「逃稅罪」。

  在美國,沒有人會害怕政府或警察,但提起國稅局就不同了,它震懾力甚至超過中情局、國防部。早在20世紀30年代,當時美國最著名的黑幫頭子是Al Capone,他幹掉了自己的兩位老大,成為黑幫教父,惡行天天上報紙,但聯邦調查局就是找不到他犯罪的證據。最後,國稅局應聯邦特工之邀,以「逃稅」的罪名,讓Capone坐了11年牢,Capone的犯罪集團也就此灰飛煙滅。

  儘管美國國稅局的權力大,監管嚴,但還是有許多企業會在利益驅動下,採取種種伎倆偷逃稅。所幸的是,對於和企業之間的稅務爭議,美國法律允許國稅局通過談判達成和解,當然前提是企業也要為和解付出足夠的對價。

  2007年年初,陷入萬絡止痛藥訴訟泥潭的默克製藥公司與美國國稅局達成協議,將以23億美元解決長久以來的稅務爭議。國稅局的書面聲明顯示,該協議解決了1993年到2001年間,默克製藥廠及其子公司的所有稅務爭議。這也是美國國稅局最近幾年所解決的最大稅務爭議之一。通常情況,這樣的案例只需要公司方向國稅局支付全部爭議金額的三分之一,而默克此次的掏出卻超過了60%。(摘自《精品閱讀》2009年第8期)

南方周末報道過這樣一件事:2013年IRS刁難保守派政治組織的醜聞被曝光,署長也被責令辭職。IRS僱員Lerner因為拒絕在國會聽證會上發言而遭到國會調查。國會要求查看Lerner所收發的Email,IRS稱:硬碟壞了,電子郵件都丟了,這和小學生稱作業被狗吃了可信度差不多吧。南方評論:IRS作為政府機構本應政治中立,卻成為自由派的打手,令人遺憾。


是的。美國國稅局有超過FBI和CIA的保密許可權。你販毒,然後交稅給國稅,國稅是有責任替你完全保密的,絕對不會報警!連GDP也是算上販毒的。那犯人為什麼要交稅呢?因為如果有一天東窗事發,他可以少一個「逃稅」的罪名。這裡涉及到美國的稅法和中國的區別。中國稅法規定的納稅收入限定在合法收入,而美國沒有這項規定,只要是收入都必須上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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