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元的價值觀里,藝術的評價標準是什麼?藝術對大眾的意義又是什麼?

在13年最新一期的藝術芭莎開篇中,徐寧的問題。我也很想問出來,和大家一起分享交流並思考。

我自己也一直在思考這些問題。

一個畫家創作出作品,他除了表達他的自我生活認知和社會體驗之外,還會有一些什麼動機?那麼從購買者的購買角度來看,又會是出於什麼原因。

而藝術,又該承擔什麼樣的時代角色和職責。

後記:

我看了各位牛大的答案得到了很多啟發,而且問題的各個點都被剖析的很深刻了。

那我就來隨便說說我自己的想法。(純屬個人觀點)

藝術的評價標準我覺得最應該的是,個人喜好。不管是藝術家,投資者,大眾,商人,市場,社會,在一定的範圍內都會遵從個人喜好。然後這些具體的個人喜好最後匯成大的時代喜好。嗯~我覺得是這樣。

然後藝術對大眾的意義,我覺得是滿足個人喜好,讓我們的生活更美好而已。


從兩個角度(此處並非兩分法)回答:藝術作為商品,以及藝術作為一種人文精神。

1. 不可否認商業化是藝術的屬性之一。在市場中,生產藝術和生產其他商品並無二致(成功的藝術人都是優秀的經營家!)。藝術家當然要重點考慮畫廊、藝評人和藏家的喜好。一旦確定好方向,藝術家的創作是被規束的。事實上,成熟而良好的市場化並非壞事,在這個系統中屢屢產生偉大作品。(比如文藝復興時期的大部分名作和壁畫,都是商業訂製的產物)

2. 與以上不同質的另一方面:只好舉杜尚來說吧。馬歇爾 杜尚(Marcel Duchamp) ,以遠離主流藝術觀的姿態,深刻改變了西方藝術史的進程。他經歷過嚴謹的學院派訓練,也曾短暫加入立體主義、未來主義和紐約達達的行列。甚至曾有10年的時間,他因痴迷下棋而幾乎不曾創作。

他的作品總是打破藝術的邊界,理性而自律,對權力關係進行最深刻的消解。杜尚自稱「喜歡呼吸甚於工作」,讀他的訪談錄,他的藝術動機令人驚奇地安靜而寬容,沒有名利慾望,沒有「社會責任感」...很難說得清那是什麼,但總能使人各自頓悟。從西方到東方,不知有多少知名藝術家宣稱或自詡為他的信徒。

讀他使我了解,大可不必將藝術神聖化;既要打破對神聖的迷思,也要免除打破後隨之而來的不信任感和自我懷疑。

無法使用社會學或心理學那一套去定義他的創作源起。藝術作為一種方法,一種展示途徑,一句咒語;它所供應的是心靈的自由和真正的多樣性;總之,試圖用譜系的方法來總結藝術的誕生法,是值得懷疑的。

=======以上是一本正經 的分割線======

=======我是吐槽======

其實在知乎這麼一個有強烈思維定式的地方,大家太習慣對「知識」條分縷析,分門別類,主線副線,不斷製造樹形結構,圖式模仿...我在大多數提問里都嗅到了這種傳統而僵化的渴求...


這個問題大家答得真封建。

答案並不在藝術本身里。

你說你明白了你得真明白才行啊。

有人問,現在怎麼沒有哲學家和哲學著作了?

現在的哲學家都在理論物理、生物學、行為經濟、和當代藝術界。

因為哲學(或者說智慧)表達的載體變了,以前主要靠文字,而藝術品是現在哲學的主要表達容器。

換句話說,現在的藝術家等同與以前的哲學家。並且進步了,以前勤動腦,懶動手。而現在整個身體都開動了。

當代藝術整個是哲學界的,在以前,藝術的總體地位要低得多,基本在手工界。

在多元社會有什麼意義?跟諸子百家那時候一樣有意義啊。你看現在大家怎麼評價春秋百家爭鳴的,複製一下就知道了。

這個事情,也順便告訴@趙不玄。

就是今天的亞里士多德、老子啊。很牛的。


首先,我表示對這些問題的解答不是一本書兩本書能說清楚的。我只能談認識,說不上是答案。

1.藝術的評價標準是什麼?

我們必須承認,在今天這個被強加了「多元文化」概念的世界裡,藝術的評判標準也是「多元」的。西方列強用炮火轟開了美洲,非洲,最後是東亞的偉大帝國——中國,世界從此渾然一體,全全歸入西方的遊戲法則中。「多元文化」的概念並不是非西方人士的文化反動,而是西方人自覺地文化轉變。這種文化轉變的中心在西方,這就不可避免地宣告對白人中心主義之反動的又一次失敗。以上的論述其實要說明,整體上藝術的評價標準還是西方化的、並未達到多元。

但是,對於藝術的細節問題(這裡我們避開藝術史的問題與藝術本體的問題)——形式,表現,效果,觀念 確實是多元的。這些評價標準在西方也不是鐵板一塊,大致有:接受美學的、現象學美學的、分析美學的、後現代主義的、女性主義的、關係主義的等各種由現代哲學所領導的美學體系作理論基礎的評價標準。也就是說,在判斷一件事物是否是藝術時,我們必須爭得西方的同意(我們不能自顧自地開創一個新藝術形式);而在判斷那些業已指明的藝術品時,我們可以使用多元的美學標準,這裡也包括中國的美學標準。

2.藝術對大眾的意義是什麼?

藝術存在於大眾語境中的現象還僅僅只有200多年的歷史。以往的藝術作品,少有是公共的,大眾的;它們要麼是宗教的,要麼是政治的,要麼是權貴的。然而我們可以明確的是,從古至今,藝術從來都不是藝術家自己的。在博物館中看見的藝術都是被符號化地,概念化地,被修飾過地藝術,它們早已脫離了藝術家的語境。但是今天,藝術步入了大眾的視野,那麼其對大眾的意義又是什麼呢?

我們應該先談大眾之外還有什麼群體存在——藝術家和權貴。我已經說過,藝術家的地位在這個問題上是可以忽略不談的,所以藝術僅僅擁有權貴和大眾兩個對象。對於權貴的問題,我們先擱置一下。我們談談大眾:

大眾獲得藝術品或獲得藝術知識或藝術修養的目的:

1.裝飾作用。2.提高自身文化地位。3.增加談資。4.作為娛樂活動。5.審美愉悅。

藝術作品在大眾受眾中其自身的賣點僅有如上五條。反過來說這也是藝術對大眾的意義。在換個角度說,這就是大眾對藝術的評判標準。前四點是主要的意義,第五點只能針對少數大眾。一般來說,大眾對於藝術潮流的把握同他們對時尚的把握一樣是滯後的。這一論點可以從哈斯布爾對「巴洛克風格的投資人」的研究中得到啟發。進入大眾視野的藝術從來都不是最新的藝術。所以通過這個條件可以得出一個假設:大眾視野下的藝術是經過「文化界」篩選出的藝術,是可以被大眾廣泛接受的藝術。這些藝術的大眾意義也在於滿足以上幾點。

3.藝術對權貴的意義是什麼?

贊助人對藝術風格的改變是一個不爭的事實,誠然在過去的200年里,贊助人的權利已經無法觸及藝術的細節問題,但仍然可以左右整體的藝術走向。這是贊助人的目的之一。通過這種行為,權貴們得到了遠比金錢更多的滿足。

布迪厄在其理論中假設了「文化場域」與「文化資本」的概念體系。今天的權貴,除了在貨幣資本,權利資本上佔有優勢,在文化資本上也希求獲得優勢。這種優勢必須從藝術家那裡獲取。這就是權貴們購買藝術品,培養藝術家的直接動機——提高自己的文化資本,獲得隱性資產。在文化界如魚得水的權貴最終可以使用文化界的人脈、智囊團、媒體為其顯性資產作出貢獻。

其次這也是社會義務的一種替代。藝術活動同慈善活動一樣幫助權貴和財團,履行自己的社會義務,具有區別的是,購買藝術品與培養藝術家並不像慈善活動那樣覆水難收。

4.藝術家的動機是什麼?

世界上只有兩種藝術家:一種是作純粹的藝術活動的;一種是處心積慮想要改變藝術現狀的。後者通常是形式主義者,前者更偏向於內容(我屬於後者)。

純粹的藝術活動本身就包括(排名從古至今):

1.巫術的功能性-遊戲的功能性 /2.記錄的功能性 /3.宗教的功能性 /4.表達理念的功能性 /5.純粹審美的功能性/6.表達情感的功能性/7.反映-批評社會的功能性 /8.政治的功能性

藝術家創作過程中,這些功能性並不是顯性的,而通常都是內化在藝術創作中的。一般而言,這類藝術家可以達到很高的藝術造詣,但對改變藝術面貌來說,很少起到決定性作用。

對於處心積慮想要改變藝術現狀的藝術家而言,藝術創作是帶有目的性的。這種目的性就是「為藝術而藝術的」的功能性。在這點上,我們應該與前者分開來論述。原因是,這種功能性是顯性的。在創作過程中,藝術家會時時刻刻審視自己的作品、觀念、效果以求達到改變藝術現狀的目的。

5.藝術該承擔什麼樣的時代角色和職責?

「時代精神」的說法,也許在大眾語境中還算新潮,但這其實是200多年前所提出的美學名詞了。對這種理論的駁斥是因為「時代精神說」是歷史與藝術之間的單向性理論——歷史塑造藝術。事實上,今天人應該能意識到歷史與藝術是相互影響交融的。

回到問題本身,藝術的角色與責任。我已經陳述了藝術的諸多功能性。也就是說,藝術應該在這些方面對歷史負責。而當我們談其內容時,我們實際上是將問題轉移到「藝術的評價標準是什麼」上了。因為藝術家對藝術作品無法作出評價,所以篩選藝術品及其趨勢的是權貴與大眾。但我們也意識到藝術並非那麼地無能。雖然篩選權握在他人手上,而藝術作品的創造權握在藝術家手上。為了簡單說明這個問題,在這裡作一個比喻:

藝術家群體就是麥當勞快餐公司,權貴與大眾是消費者。即使消費者有權利選擇商品,而商品的選擇範圍是麥當勞決定的。

所以,我們可以得出結論:藝術所應承擔的責任就是大量製造不同的商品、觀念、思維以供權貴和大眾篩選。在這個問題上,我們若對藝術的邊際和內容作出嚴苛地限定,其本身就是對藝術的迫害,影響範圍波及整個意識形態的邊際,甚至是它的歷史。


1. 我覺得不管是多元還是什麼別的價值觀,藝術的評判標準都是主觀標準,即個人喜好,或者對藝術標準的群體趨同。這裡面我覺得個人喜好才是正途,所謂群體的藝術評價標準都是道德綁架+耍流氓。

2. 藝術對於大眾的意義,我在另外一個問題裡面做了點闡述:遊戲滿足了人類哪些需求?


「它(藝術)的價值就在於實踐者、體驗者和觀看者由此獲得了對生命的新的認識——在個人行為上,在認識論上,生命由此不同於從前。」

「藝術家的行為方式對他人的心智有益,通過一件藝術作品,重新幫助我們定義了一種可能性,讓人匪夷所思。」——艾未未

很喜歡艾未未的這個觀念,幾乎就是我創作的動力了。雖然有的人看來可能有點空泛,但其實是非常準確、深刻和美妙的。


藝術被認可 最重要的是得到社會精英圈子的認可 然後影響力就會由上而下擴散 從而確立藝術品的價值


藝術家是否真誠 作品是否實在


不要在意別人怎麼想,畫你喜歡的,做你喜歡的。

藝術的意義在於,告訴別人這個世界有多麼的繽紛多彩,有很多很多他們想不到的東西。


每件真正的藝術作品都是作者用血淚鑄成的 如果這件東西沒有把他的心掏出來

那根本不是一件好作品 但是真正的藝術品是有無窮生命力 這倒是共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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