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布斯為什麼認為用手寫筆的產品就是爛貨?


"Oh, a stylus, right? We』re going to use a stylus. No. Who wants a stylus? You have to get 『em and put 『em away, and you lose 『em. Yuck. " - http://www.wired.com/gadgetlab/2009/11/who-wants-a-stylus-apple-is-thinking-about-it/@王懿俊 的引用並不精確(插槽、美觀之類),在此補充。視頻(33:00):視頻封面iphone 第一代發布會(macworld 2007 apple keynote)視頻


當你想在別人腦中推翻一件事,就把話說的極端點兒。


僅從心理學方面分析一下,有失偏頗。

一、每個人都是從母體分離的,在分離的過程中都要經歷分離焦慮。手寫筆之於產品,不正是子體之於母體的投射么,喬布斯顯然極其討厭與母體的分離,有一種無比強烈的分離焦慮,這可能與他的被收養有關,iPhone的電池一體設計,也可能源於此。

二、先提出一個假說,假如你恨一個人,恨不得殺之而後快,是用槍、石頭還是拳頭,更解恨,本人覺得是拳頭,也就是說:無中介,能量更能得到釋放。那麼,手寫筆(鍵盤)顯然阻礙了我們使用產品時能量(快感?)的釋放和對反饋的敏銳接收。

三、用手接觸物體,是人生而俱來的探索世界的本能,嬰兒如此,大人亦如此。(拿根棍子去撥弄的,基本是危險物體)

四、人一生下來,就用手和嘴探索世界,而後我們用眼直至思想(邏輯),於是我們探索世界的工具呈複雜化趨勢;而科技的趨勢則是簡化之逆轉之。


稍微看了下上面的答案,好像沒人提到斯卡利的牛頓PDA。當年把喬布斯從Apple 趕走的黑臉就是斯卡利唱的,喬布斯非常噁心斯卡利時代的PDA,哪怕這貨是艾弗大神設計的外觀。而牛頓PDA當時的標誌之一就是手寫筆。他剛回到Apple 不久,就讓牛頓PDA項目直接滾蛋了。

他可以不計前嫌和蓋茨坐在莫博士面前接受採訪,他可以永遠看不起斯密特卻沒真正發動聖戰,但你別認為他會忘記斯卡利對他造成的傷害。

斯卡利是個傻逼,他的東西當然也是垃圾。


暈,這個還能說這麼多。我只知道我需要一支筆,ipad沒有,三星有,而且市面上的筆感覺沒有三星的好,所以選了三星。


最偉大的產品人當然知道:

如無必要,勿增實體。


當時喬布斯發布第一代 iPhone 時就在台上說:我們是不是要用 Stylus(觸控筆)。下面的觀眾傻乎乎地跟著說:是!然後喬幫主奸笑了一下說:當然不是!觸控筆用起來不方便,如果使用觸控筆,意味著手機上必須有一個插槽,影響了美觀,並且觸控筆十分容易丟失。Mac 電腦的觸控板是一種新的交互方式,改變了世界;iPod 上使用的 Click Wheel 也是一種新的交互方式,同樣改變了世界。因此 iPhone 要改變世界也必須有一種新的交互方式,那就是現在被人所熟知的 Multi-touch 多點觸控,因此,觸控筆自然就不需要了。


Jobs不要的是「想操作就必須從插槽裡拔出來的筆」

而大部分人用來反駁的例子卻是「用手直接操作,偶爾想用筆就拔出來的note」

iPhone剛誕生那一年及以前,市面上的觸屏操作手機或者PDA長什麼樣子?凹陷下去的屏幕、一隻細細的筆、用久了會刮花的軟屏。

那枝筆,又細又短,只能戳戳,什麼都做不好,手寫輸入?寫一個字三四秒,你寫完一句「你好嗎」,別人拿數字鍵早就把「我們今晚去看電影然後去喝兩杯怎麼樣」發出去了。還容易不見,不見了手機上就永遠留個孔,然後還要經常遍地找牙籤。

再對比一下,純平的屏幕、硬的、直接用手指就能操作,不僅能點按還能劃,還可以兩個手指放大縮小、還可以兩個手指敲鍵盤。

換你你也會說:「傻逼才要手寫筆咧」


因為手就是筆。


不針對屏幕,從另一個角度說吧,在界面操作方面,只要UI優化得當,手指操作應該完勝手寫筆,那剩下爭議的就是指的是信息輸入體驗,英語的鍵盤輸入速度遠遠高於手寫速度,手寫筆仍佔優勢的只剩個性簽名與繪畫了,但個性簽名的市場被密碼取代,繪畫的市場客戶群太少(更別提3.5寸屏的iphone),所以喬布斯有此言論也不出奇。

別提中文……


個人感受:手寫筆一丟就就傻x了!

所以支持喬爺


想一想之前的某些電子產品,手寫筆的作用基本就相當於滑鼠,而小屏幕的設備如果一味的模仿桌面pc的界面,再用手寫筆操作,體驗當然是非常糟糕的。這確實是爛貨。

但是有手寫筆的產品不一定是爛貨,反而可能是偉大的作品,比如任天堂的DS,有了手寫筆,反而出現了更多新奇的玩法。至少用手寫筆控制人物移動(比如《勇者斗惡龍9》和DS上的《塞爾達傳說》)比用手指(如一些iOS和安卓上的RPG)舒服多了。

其實在大屏設備上使用手寫筆也許會提供很多方便,如果iPad有手寫筆的話,對pdf文檔做標記,劃重點,在繪畫板類的應用(paper等)上繪畫會更方便。

so,其實有手寫筆真的不一定是爛貨,只是之前有太多有手寫筆的設備用戶體驗做的太差罷了。


因為他認為手指就是一支筆,對於極簡主義來說手寫筆是多餘的。


人類最偉大的工具就是雙手。其他工具只能是工具的工具。


讀一下蘋果的那篇 iOS Human Interface Guidelines 就會對蘋果的設計理念有更深的認識

鏈接如下:http://developer.apple.com/library/ios/#DOCUMENTATION/UserExperience/Conceptual/MobileHIG/Introduction/Introduction.html

開發者固然是必讀的,普通人讀一下也會獲益匪淺的。


不知道到樓上支持者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

當那些沒學會在iPad上快速打字的人要打字的時候,特別是大屏的時候,那種蛋疼的感覺。

還有比如需要較多內容的時候。

在手機和PAD上,很多人是被迫學會用T9和鍵盤打字。這個學習成本是較大的


喬布斯五大錯誤預測:超過3.5寸大屏沒市場

「過去的這段時間,蘋果幾乎每一次自我打臉行為都給公司帶來了巨大的成功以及高額的收益,而我希望未來蘋果能夠繼續推翻過去自己的認知並未全世界帶來更多革命性的產品。」

所以,期待第六次,關於筆的打臉行為。


JOBS迷戀自己的手。&<傳記&>里說的。


魯迅為什麼說傳統文化都是糟粕


源頭還是 極簡和專註。

極簡就意味著 要有所捨棄,意味著除了完美,就是狗屎。只有這樣的思維模式,才能如此堅決的貫徹極簡主義。

如果你沒有這種極端主義,你就可以明白,雖然你知道大多數時候手指是可以完成的,但還是有少數情況,手寫筆是優於手指的。

但是,讓我們回到喬布斯的世界,相信他會說,不,手指是完美的,手寫筆是狗屎。這就好像一個班級,考試只有第一名,從第二名開始全是垃圾。

而在我們的現實世界中,手寫筆可能也是優秀的好同學。但是,你會為此開發一款產品,甚至是一個產品系列。

而在蘋果,不,我們只要第一名,其他全是垃圾。完美地貫徹了極簡主義,也果斷地拋棄了第二名等優秀同學。

但也正是這樣的堅決地完美主義,造就了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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