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如何捕殺蝗蟲?

今天看史書,看到了玄宗朝宰相姚崇下令各州縣在蝗災時捕殺蝗蟲,那麼沒有農藥沒有殺蟲劑的古代如何捕殺蝗蟲呢?


正好是我非常感興趣的地方,專門有過尋查資料。文章略長,雖是疏表文言但是也並不複雜,慢慢看就行。

明代科學家徐光啟曾經在《農政全書》中專門寫過《除蝗疏》這篇文章。

徐光啟根據歷史上從春秋至元朝記載的111次蝗災發生時間進行了認真的統計分析,得出了蝗災發生"最盛於夏秋之間,與百穀長養成熟之時正相值,故為害最廣"的結論。又通過對元朝百年之間蝗災發生地點的分析,得出:"幽涿以南,長淮以北,青兗以西,梁宋以東,都郡之地,湖巢社衍,旱溢無常,謂之涸澤,蝗則生之"的結論,首次划出了中國蝗蟲宜蝗區範圍,並提出了"涸澤者,蝗之原本也,欲除蝗,圖之此在矣"改造蝗區的根本治蝗意見,同時還通過對老農和訪問和自己對蝗蟲習性的觀察,提出了很多正確有效的治蝗辦法,有些辦法則一直應用到建國初期,如挖掘蝗卵法、收買蝗蟲法、開溝埋蝗法等。

蝗災之時

謹按:春秋至於勝國其間蝗災,書月者一百一十有一,書二月者二、書三月者三、書四月者十九、書五月者二十、書六月者三十一、書七月者二十、書八月者十二、書九月者一、書十二月者三。是最盛於夏秋之間,與百糓長養成熟之時正相值也,故為害最廣。小民遇此乏絕最甚。若二三月蝗者,按《宋史》言:二月,開封府等百三十州縣蝗蝻復生,多去歲蟄者,《漢書》安帝永和四年五年比歲書:夏蝗而六月三月,書:去歲蝗處復蝗子生,曰;蝗蝻。蝗子則是去歲之種。蝗非蟄蝗也。聞之老農言:蝗初生如粟米,數日旋大如蠅,能跳躍羣行,是名為蝻。又數日即羣飛,是名為蝗。所止之處喙不停嚙,故《易林》名為飢蟲也,又數日孕子於地矣。地下之子十八日復為蝻,蝻復為蝗,如是傳生害之,所以廣也。秋月下子者則依附草木,枵然枯朽非能蟄蔵過冬也。然秋月下子者十有八九而災,於冬春者百止一二,則三冬之候,雨雪所摧損滅者多矣。其自四月以後而書災者,皆本歲之初蝗,非遺種也。故詳其所自生與其所自滅,可得殄絕之法矣。

蝗生之地

謹按:蝗之所生,必於大澤之涯,然而洞庭彭蠡具區之旁,終古無蝗也,必也驟盈驟涸之處,如幽涿以南、長淮以北、青兗以西、梁宋以東諸郡之地,湖漅廣衍,暵隘無常,謂之涸澤,蝗則生之。歴稽前代及耳目所覩記,大都若此。若地方被災,皆有延及與其傳生者耳。《略摭往牘》如元史百年之間所載:災傷路郡、州縣幾及四百,而西至秦晉稱平陽。解州、華州各二稱隴陝。河中稱絳耀,同陝、鳯翔、岐山、武功、靈寳者各一。大江以南稱江浙、龍興、南康、鎮江、丹徒各一,合之二十有二,於四百為二十之一耳。自萬厯三十三年,北上至天啟元年,南還七年之間,見蝗災者六,而莫盛於丁巳,是秋奉使夏,州則闗、陝、邠、岐之間徧地皆蝗。而土人云:百年來所無也。江南人不識蝗為何物,而是年亦南至常州,有司士民儘力撲滅乃盡。故涸澤者,蝗之本原也,欲除蝗,圖之此其地矣。

蝗生之縁

必於大澤之旁,者職所見。萬厯庚戌,滕鄒之間皆言起於昭陽呂孟湖。任邱之人言:蝗起於趙堡口,或言來從葦地,葦之所生,亦水涯也。則蝗為水種,無足疑矣。或言:是魚子所化。而職獨斷以為鰕子何也。凡倮蟲、介蟲與羽蟲,則能相變,如螟蛉為蜾蠃、蛣蜣為蟬、水蛆為蚊是也。若鱗蟲能變為異類,未之見矣,此一證也。《爾雅》翼言:鰕善游而好躍,蝻亦善躍,此二證也,物雖相變,大都蛻殼即成。故多相肖。若蝗之形酷類鰕,其身、其首、其紋脈、肉味、其子之形味無非鰕者。此三證也。又蠶變為蛾蛾之,子復為蠶。《太平御覽言》豐年,蝗變為鰕,知鰕之亦變為蝗也,此四證也。鰕有諸種,白色而殼柔者散子於夏初,赤色而殼堅者散子於夏末,故蝗蝻之生亦早晚不一也。江以南多大水而無蝗,蓋湖漅積瀦水草生之,南方水草農家多取以壅田,就不其然,而湖水常盈,草恆在水,鰕子附之則復為鰕而已。北方之湖盈則四溢,草隨水上,迨其既涸,草流涯際,鰕子附於草間,既不得水,春夏鬱蒸,乘濕熱之氣變為蝗蝻,其勢然也。故知蝗生於鰕,鰕子之為蝗,則因於水草之積也。

考昔人治蝗之法

載籍所記頗多,其最著者則唐之姚崇,最嚴者則宋之淳熙勅也。《崇傳》曰:開元四年,山東大蝗,民祭且拜,坐視食苗不敢捕,崇奏詩云:秉彼蟊賊付畀炎火。漢光武詔曰:勉順時政,勸督農桑去彼螟蜮以及蟊賊,此除蝗詔也。蝗畏人易驅,又田皆有主,使自救其地,必不憚勤。請夜設火坎其旁,且焚且瘞乃可盡。古有討除不勝者,特人不用命耳,乃出御史為捕蝗使,分道殺蝗,汴州刺史倪若水上言:除天災者當以徳。昔,劉聰除蝗不克而害愈甚,拒御史不應命。崇移書謂之曰:聰偽主徳,不勝妖,今妖不勝徳。古者良守蝗避其境,謂修徳,可免彼,將無徳致然乎。今坐視食苖忍而不救,因以無年,刺史其謂徳何。若水懼乃縦,捕得蝗十四萬石時,議者喧嘩,帝疑復以問崇,對曰:庸儒泥文不知變,事固有違,經而合道,反道而適權者。昔,魏世,山東蝗小忍不除,至人相食。後秦有蝗,草木皆盡,牛馬至相噉毛。今飛蝗所在充滿加復蕃息,且河南、河北家無宿藏一,不獲則流離,安危系之。且討蝗縦不能盡,不愈於養以遺患乎,帝然之。黃門監 盧懐慎曰:凡天災安可以人力制也,且殺蝗多必戾和氣,願公思之。崇曰:昔,楚王吞蛭而疾瘳,叔敖斷蛇而福降。今蝗幸可驅,若縦之榖且盡,如百姓何殺蟲救人,禍歸於崇,不以累公也。蝗害訖息。宋 淳熙勅:諸蝗蟲初生,若飛落,地主鄰人隱蔽不言,耆保不實時申舉撲除者,各杖一百許。人告報當職官,承報不受理,及受理而不即親臨撲除,或撲除未盡而妄申盡凈者,各加二等。諸官司荒田、牧地經飛蝗住落處,令佐應差募人取掘蟲子,而取不盡因致次年生髮者,杖一百。諸蝗蟲生髮飛落及遺子而撲掘不盡,致再生髮者,地主、耆保各杖一百。諸給散捕取蟲蝗谷而減克者,論如:吏、人、鄉、書手,攬納稅受乞財物法。諸系工人因撲掘蟲蝗,乞取人戶財物者,論如重祿、工人因職受乞法諸令:佐遇有蟲蝗生髮,雖已差出而不離本界者,若縁蟲蝗論罪。並在任法又詔:因穿掘打撲損苖種者,除其稅,仍計價。官給地主錢數毋過一頃。此外復有二法。一曰:以粟易蝗。晉 天福七年命百姓捕蝗,一斗以粟一斗,償之此類是也,一曰:食蝗。唐 貞元元年夏,蝗民蒸蝗暴亁,揚去翅足而食之。臣謹按:蝗蟲之災不捕不止,倪若水盧懐慎之說謬也。不忍於蝗而忍於民之飢而死乎。為民御災捍患,正應經義,亦何違經反道之有。修徳、修刑理無相左。敵國盜賊比於蝗災,總為民害。寧雲修徳可弭一切,攘卻捕治之法,廢而不為也。淳熙之勅,初生飛落,咸應申報、撲除、取掘,悉有條章。今之官民所未聞見,似應依仿申嚴,定為功罪,著之甲令也。食蝗之事載籍所書不過二三。唐太宗吞蝗以為代民受患。傳述千古矣。乃今東省畿南用為常食,登之盤飱。臣嘗治田天津,適遇此災,田間小民不論蝗蝻,悉將烹食。城市之內用相饋遺,亦有熟而干之,鬻於市者。則數文錢可易一斗,噉食之餘家戶囷積,以為冬儲。質味與干鰕無異,其朝晡不充恆食此者,亦至今無恙也。而同時所見山陝之民,猶惑於祭拜,以傷觸為戒,謂為可食即復駭然,蓋妄信流傳,謂戾氣所化,是以疑神疑鬼,甘受戕害。東省畿南,既明知鰕子一物,在水為鰕,在陸為蝗,即終歲食蝗,與食鰕無異,不復疑慮矣。

今擬先事消弭之法

臣竊謂:既知蝗生之縁,即當於原本處,計畫令山東、河南、南北直隸有司、衙門,凡地方有湖盪、墊窪、積水之處,遇霜降水落之後,即親臨勘視本年潦水所至到,今水涯有水草存積即多,集夫眾侵水芟刈,斂置髙處,風戾日曝,待其乾燥,以供薪燎。如不堪用就地焚燒,務求浄盡。此須撫按、道府實心主持,令州縣官各各同心協力,方為有益。若一方怠事,就此生髮蔓及他方矣。姚崇所謂:討除不盡者人,不用命此之謂也。若春夏之月,居民于波湖中捕得子鰕一石,減蝗百石。干鰕一石,減蝗千石。但令民通知此理,當自為之不煩吿戒矣。

水草既去,鰕子之附草者可無生髮矣。若鰕子在地,明年春夏得水土之氣,未免復生。則須臨時捕治。其法有三。其一:臣見湖旁居民言蝗初生時,最易撲治,宿昔變異,便成蝻子散漫跳躍,勢不可遏矣。法當令:居民里老時加察視,但見土脈墳起,便即報官,集眾撲滅,此時措手力省,功倍其二,已成蝻子跳躍行動,便須開溝打捕。其法:視蝻將到處,預掘長溝,深廣各二尺,溝中相去丈許即作一坑,以便埋掩多集,人眾不論老弱悉要趨赴,沿溝擺列,或持箒,或持扑打器具,或持鍬鍤,毎五十人用一人鳴鑼其後,蝻聞金聲努力跳躍,或作或止漸令近溝,臨溝即大擊不止,蝻驚入溝中,勢如注水,眾各致力,掃者自掃,撲者自撲,埋者自埋,至溝坑具滿而止,前村如此,後村復然。一邑如此,他邑復然,當浄盡矣。若蝗如豆大尚未可食,長寸以上即燕齊之民,畚盛嚢括負戴而歸,烹煮暴干以供食也。其三:振羽能飛,飛即蔽天,又能渡水。撲治不及。則視其落處,糾集人眾各用繩兜兜取,布嚢盛貯。官司以粟易之,大都粟一石易蝗一石,殺而埋之。然論粟易則有一說:先儒有言:救荒莫要乎近,其人假令鄉民去邑數十里負蝗易米,一往一返即二日矣。臣所見蝗盛時,幕天匝地,一落田間廣數里,厚數尺,行二三日乃盡。此時蝗極易得,官粟有幾,乃令人往返道路乎,若以金錢近其,人而易之,隨收隨給,即以數文錢易蝗一石,民猶勸為之矣。或言:差官下鄉一行人従,未免蠶食里正民戶,不可不戒。臣以為不然也,此時為民除患,膚髪可捐,更率人蠶食,尚可謂官乎。佐貳為此,正官安在。正官為此,院道安在。不於此輩,創一警百而懲噎廢食,亦復何官不可廢,何事不可已耶,且一郡一邑豈乏義士,若紳、若弁、青衿、義民擇其善者,無不可使,亦且有自願捐貲者,何必官也。其給粟則以得蝗之,難易為差,無須預定矣。

事後剪除之法

則:淳熙令之取掘蟲子是也。元史《食貨志》亦云:毎年十月,令州縣正官一員巡視境內,有蟲蝗遺子之地,多方設法除之。臣按:蝗蟲遺子,必擇堅垎黑土髙亢之處,用尾栽入土中下子。深不及一寸,仍留孔竅,且同生而羣飛羣食,其下子必同時同地勢,如蜂窠易尋覓也。一蝗所下十餘,形如豆粒,中止白汁,漸次充實,因而分顆,一粒中即有細子百餘。或云:一生九十九子,不然也。夏月之子易成,八日內遇雨則爛壊,否則至十八日生蝗矣。冬月之子難成,至春而後生蝻,故遇臘雪春雨則爛壊不成,亦非能入地千尺也。此種傳生一石可至千石,故冬月掘除尤為急務,且農力方閑可以從容搜索。官司即以數石粟易一石子,猶不足惜苐。得子有難易,受粟宜有等差,且念其沖冒嚴寒,尤應厚給,使民樂趨其事可矣。臣按:已上諸事,皆須集合眾力,無論一身、一家、一邑、一郡不能獨成其功。即百舉一隳猶足僨事。唐 開元四年夏五月,勅委使者詳察州縣,勤惰者各以名聞,由是連歲蝗災不至大飢,蓋以此也。臣故謂:主持在各撫按,勤事在各郡邑,儘力在各郡邑之民,所惜者北土閑曠之地,土曠人稀,毎遇災時,蝗陣如雲,荒田如海,集合佃眾猶如晨星,畢力討除百不及一,徒有傷心慘目而已。昔年,蝗至常州,數日而盡,雖縁官勤亦因民眾以此思之,乃愈見均民之不可已也。

陳龍正曰:蝗可和野菜煮食。見於《范仲淹疏》又曝亁可代鰕米,儘力捕之既除害又佐食,何憚不為,然西北,人肯食,東南,人不肯食,亦以水區被蝗時少,不習見聞故耳。崇禎辛巳,嘉湖旱蝗,鄊民捕蝗飼鴨,鴨極易肥大,又山中人畜豬不能買食,試以蝗飼之,其豬初重二十斤,旬日肥大至五十餘斤,可見世間物性,宜於鳥獸食者,人食之未必宜。若人可食者,鳥獸無反不可食之理。蝗可供豬鴨無怪也,推之恐不止此,特表而出之。

陳芳生曰:蝗未作,修徳以弭之,蝗既作,必捕殺,以殄之。雖為事不同而道則無二,疽已發於背,而進以調元氣之說,曰吾何事乎。刀針吾知,元氣未及調,而毒已內攻心肺死矣。倪若水盧懐慎所見,殆調元氣於疽發之際者,與大約鄙劣惰懦之夫,視生民之死生,國家之存亡,都無與於已,而惟恐我之稍拂,乎鬼則禍將立至,使朝廷下一令曰:蝗初作守。令捕不盡,致為民害。奪其職,沒入其家以備賑。則畏禍之念更切於諂鬼,而蝗可立盡。淳熙之勅似猶未嚴也,蓋天下之禍易於漫衍者,必於初發治之,則為力易而所害不大。而鄙夫非禍將切身,必不肯竭力以從事。故愚謂:捕蝗之令必嚴其法,以督之。蓋亦一家哭不如一路哭之,意且古良吏,蝗毎不入其境。今有事於捕,已可愧矣。捕之而復不力,則良心已無,雖嚴罰豈為過耶。

其實以上總結起來也非常簡單,分別是季節,氣候,地域分類統計。以及發現蝗災的早期徵兆(水旱的交替),中期預防治理(發現控制幼蟲及蟲卵),災後代償補賠(朝廷以糧征蝗,刺激農民抗蝗災等)。其中也介紹了用蝗蟲來喂牲畜,再利用的過程。《除蝗疏》不僅介紹了技術上的操作,也給不少政策制定提供了些許方案。

======================農政分割線==========================

除了《除蝗疏》之外,農政全書也可以稱為是穿越者的手工業大成。如果不慎調入時空陷阱,這本書至少能保證你能在某個荒村當個先生。


中國古代對蝗蟲認知不多,故有「蝗神」的說法,又有「蝗魚(蝦)互化」之說,如:

①宋代陸佃的《埤雅》:「或曰蝗即魚卵所化」,

②潘自牧的《記纂淵海》:「有蝗化為魚蝦」。

③李昉《太平御覽》〈蝦門〉記載:「蝗蟲飛入海,化為魚蝦。」。

④李蘇《見物》記載:「旱涸則魚、蝦子化蝗,故多魚兆豐年。」。

中國古代對於蝗害在宋朝後有了較為科學的認識,由此也總結出了不少滅蝗的方法,如:

鳴金驅趕法、捕擊法、火燒法、溝坎深埋法、掘種法、以及趁清晨蝗翅露濕難飛用器具抄掠法等手段

王鼎鈞在回憶錄提到抗戰期間仍不時有蝗災,最大蝗蟲稱為蟲王,據說體型大如雞,當時滅蝗的方式仍是千年來相沿的捕擊法、火燒法。

另外蝗蟲也是一種食物,常在饑荒下被饑民食用,蝗蟲營養豐富,肉質鮮嫩,含有高蛋白,是一些國家人民的常吃的食物,外國也有把蝗蟲製作成餅乾來食用。

圖片來自網路,侵刪


自古以來,昆蟲與人類總是利與害並存。而在各種類型的蟲災中,蝗災是最駭人聽聞、破壞性最大的一種。它對農業、牧業甚至林業均可造成毀滅性破壞。l(xn, 百拇醫藥

蝗蟲(飛蝗、土蝗)是一種暴發性害蟲,發生種類多,為害重。蝗蟲是以成蟲、若蟲(蝗蝻)咬食植物的葉和莖,食性雜,主要取食禾本科植物,飢餓時也取食大豆等雙子葉植物。大發生時,可將作物吃成光稈,造成絕產。l(xn, 百拇醫藥

中國古代很早就有了關於蝗災和對付蝗蟲方法的記載。 《詩經·大田》說「去其螟蜇,及其蟊賊,無害我田樨」,還說:「秉彼蟊賊,付畀炎火」,意思是要積極地除去蟲害,還採取了用火殺蟲的方法。就中國歷史記載統計,從公元前707年到公元1911年的2000多年中,大蝗災發生約538次,平均每三四年就要發生一次,給人類造成很大損失。在長期的鬥爭中,人們加深了對蝗蟲的生物學認識,找到了不少有效的治蝗方法,出現了不少為民除害的歷史人物。l(xn, 百拇醫藥

早在《禮記·郊特性》中,寫有年終祭禮(即「蜡祭」)的《蠟辭》說:「士反其宅!水歸其壑!昆蟲毋作!草木歸其澤!」這是用祈禱的方式,求昆蟲不要為害,反映了早期先人對蟲害的反應。l(xn, 百拇醫藥

王充在《論衡·順鼓篇》中說:「蝗蟲時生,或飛或集,所集之地,穀草枯索。吏率部民塹道作坎,榜驅內於塹坎,杷蝗積聚以千斛數,正攻蝗之身…。」比較詳細地描述了蝗蟲的生態習性和危害情況,以及採取掘溝捕蝗的歷代相沿辦法。《漢書·豐帝紀》記公元二年大旱「遺使者捕蝗。民捕蝗詣吏,以石斗受錢。」記載了發動群眾懸賞捕蝗的最早事例。《資治通鑒》記有孝武太元七年(382年)前秦符堅派軍隊協且民眾滅蝗的事例。l(xn, 百拇醫藥

到了宋代,人們認識到蝗蟲生活史上的卵的階段,開始注意掘卵滅蝗,在鬥爭中取得了主動。著名政治家、文學家歐陽修在《答朱采捕蝗詩》里寫道:l(xn, 百拇醫藥

大凡萬事悉如此,禍當早絕防其微。l(xn, 百拇醫藥

蠅頭出土不急捕,羽翼已就功難施。l(xn, 百拇醫藥

只驚群飛自天降,不究生子由山陂。l(xn, 百拇醫藥

官書立法空太峻,吏愚畏罰反自欺。l(xn, 百拇醫藥

反映了當時捕蝗鬥爭的另一些情況。l(xn, 百拇醫藥

中國還是全世界最早的治蝗法規——公元1075年的《熙寧詔》的制定者。第二道治蝗法規是公元1182年的《淳熙敕》。最早的治蝗手冊是公元1193年的《捕蝗法》。以後歷代都把捕蝗列為國家要政。許多治蝗著作如明徐光啟的《除蝗疏》、清顧彥的《治蝗全書》對治蝗都有詳細的論述。l(xn, 百拇醫藥

除蝗蟲外,在中國歷史上,對其他農業生產上常見的害蟲入螟蟲、粘蟲、野蠶、螻蛄等等的危害和防治方法也都有數量不等的記述。

百拇醫藥網 http://www.100md.com/Html/Dir0/22/40/98.htm


有在晚上農田裡點堆火,蝗蟲有趨光性,會往火里跳,好像還有在春季發現蝗蟲卵,就澆地淹死


後青州大蝗,侵入平原界輒死,歲屢有年,百姓歌之。 ---《後漢書?趙憙傳》 莫不是一分靠玄學九分靠科學?


前期可以在旱災爆發後,通過翻耕土地曬死蟲卵。蝗災爆發後,通過晚上在野外放火吸引蝗蟲趨光燒死,分別達到抑制,殺滅的目的。不過限於各種各樣的實際情況,往往效果有限


張集馨的《道咸宦海見聞錄》,裡面有一段他作地方官時督導滅蝗的記載,較為詳細,可查閱。


推薦閱讀:

哪些專業名詞翻譯得特別爛?
如何看待學術界名家世傳的現象?
如今人類追求科學相信科學是不是也可以說是信奉科學教?
被馴化算是進化的例子嗎?
如何解讀1月3日Nature上酒精代謝產物損害小鼠造血幹細胞DNA的論文?是「喝酒傷身」的有力支持嗎?

TAG:中國歷史 | 歷史 | 自然科學 | 科學 | 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