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被翻譯成「實體」,substance和entity有什麼區別?
拋磚引玉,還請大神批評指正。某種意義上,二者可以混用。從詞源上看,二者都來自於希臘文ousia。波埃修翻譯亞力士多德的?範疇篇?時用substance翻譯ousia,此譯名得以流行,另一方面,ousia源於從希臘語的系詞「是」,與拉丁語的ens功能一樣。因而在這個意義上,entity可以有substance的意思,畢竟來於同一個希臘詞嘛。
不過從另一方面看,substance是對專業術語的翻譯(亞力士多德的基質,「這一個」的純形式),偏學術一點,所以後世的哲學家賦予substance學術味比較濃重。而entity的使用範圍廣泛,就跟英語里的there is或德語里的es gibt作用差不多。
我請教了我的一位老師,他說當有人使用entity同時否認有substance的意思,也不能說是錯,比如心靈中的idea也可以稱為entity,但顯然不是substance。我接著問,作為entity的idea是不是需要表徵對象,他說是。綜上,substance的外延較窄,含義特定,而entity的外延較寬,含義較多,但二者還是重合的地方較大。如有不當處,還請指正。
參考資料:余紀元主編?西方哲學英漢對照辭典?,人民出版社,2001年。entity的解釋在307頁,substance的解釋在963頁。題主沒寫語境,要是在古希臘的語境下,我一點也不懂,或者只懂一點。懂的人能從詞源上講一大堆。
泛泛而談的話,entity是概稱所有存在的東西,不管具體什麼東西,包括物理心理,包括具體抽象,花草是entity,人是entity,信念是entity,數字是entity(如果假設這些東西都存在)。
但entity按照不同的標準,可以劃分成好多類。人的身體是具體的entity,8是抽象的entity,圓是幾何的entity,靈魂(如果存在)是心靈的entity。
substance就是entity的一類。至於是具體什麼樣的一類,有不同的標準。大概上,只是大概上,substance強調的是獨立性,不依賴於其他entity的自給自足的存在。
艾姆安格瑞的回答已經說了很多,我在其基礎上做一些補充。
1、ousia的確來源於希臘語的be動詞,拉丁語的be動詞是esse。
2、substance來源於ousia不假,但中間經過了拉丁語的中介。拉丁語用substantia、essentia翻譯ousia。ousia因此在英語里不僅有substance的意思,還有essence的意思。
3、entity是來自於拉丁語be動詞esse,但entity會相對純粹一些,涉及到essence的意思會少一些。
4、entity一般可以理解為「存在者」,或者通俗一點說「存在著的東西」,原則上,幾乎一切都可以稱之為entity,因為說某物存在並不等同於說某物存在於時空性的經驗世界裡。因此,女巫可以存在於神話里,所以女巫也是一種「存在者」,也就是一種entity了。
5、substance有時帶有一種「真實的存在」的意思,這就比較接近於我們一般理解的「本質」,也就是essence。所以一般不會說一切都是substance,但對於某些哲學家來說,因為一切都是entity,而一切entity都是substance,從而一切都可以稱之為substance。這要看具體哲學家對該術語的使用了,從我個人的閱讀範圍出發來判斷,哲學史上只有一種泛泛的傾向,而沒有如何界定該術語的定論。
6、entity與substance首先從詞源上就能看出,二者都關涉到【存在】這個問題,而一切哲學都涉及到該問題且同時對該問題往往有不同的理解,所以造成了對這兩個術語的界定沒有一個定論。畢竟,哲學必然涉及到【存在論】(ontology),存在論討論的是何者存在的問題,只有存在著的東西才有資格稱為【存在者】,而【存在者】又不一定都是【真實的存在】或【本質】。況且還有許多哲學家認為本質只在表象,所以事情往往會很複雜。
7、總之,萬變不離其宗的是:substance與entity都與【存在】這個概念緊密相關。
substance被譯為實體,entity被譯為實在。
個人覺得差別很小
substance有點「可知」的意思
entity有點「存在」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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