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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魔道祖師被扒出作者已賣給營銷公司的事情?近期的熱度是營銷公司的手筆嗎?

jj普通讀者,一直沒太關心這件事情。魔道祖師前期不錯,但總體感覺過譽。之前沒有了解,直到在北美吐槽那裡看到軟廣告,才感覺不對

近期在論壇上看到這篇文已被作者賣給營銷公司的,好奇大家是否會懷疑熱度來源。如果確有其事,網文經過營銷以後大熱賣ip將會是未來的大勢所趨嗎?


不要繼續造謠了。

1. 誰告訴你那公司就是純營銷公司?

這裡直接引用別的問題下答主@小蘋果的回答:

這個公司在工商局網站有登記的,我給你貼出來吧:

經營範圍: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准後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技術開發、技術推廣、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文化諮詢;企業策劃;設計、製作、代理、發布廣告;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不含營業性演出);文化創作;承辦展覽展示活動;影視策劃。)

誰告訴你的這公司就是專搞營銷的?

以上內容在「中國工商局官網 -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里有,你可以自己查看: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我才不管你從哪查的XX公司業務項目,但請你注意,只有這個是工商局的官方查詢平台)

另外:

它就是跟別的公司合作發行電影電視的,所以魔道這文即便跟兩個公司合作,都是合理的OK??

說實話,要發行一部電影電視,這其中也的確可能用到營銷手段,因此到時候需要相關公司的配合。可這無法成為「在影視項目正式拍板前,進行了單純以宣傳這部小說本身為目的的營銷」的證據。

該公司還簽了晉江的其他一大堆小說:

後知後覺,淮上和非天的新文這麼快就賣出影視版權了???? -- 晉江文學城網友交流區

哦豁,所以該公司簽約了晉江的「海量IP」,但是只有魔道祖師是營銷,其他小說通通都不是哦?

此外,晉江文學城這個平台負責代理作者的版權,如果沒有晉江方面的同意,墨香銅臭個人是根本不能拍板賣版權的,她自己沒有那個權力如果她私自將小說賣出去,你以為晉江不會告她?

開什麼玩笑。

2. 誰告訴你一個公司有營銷業務,就是賣版權的作者搞了營銷?

我知道,無論我們怎麼說,總有人就是閉眼黑。那麼就以知乎的政治正確,priest的小說版權為例吧:

priest的《有匪》,賣給了隸屬華策傳媒的「上海好故事影視有限公司」,這公司的前身,就是一個【IP採購開發營銷團隊】:

請問諸位答主,這不就是明晃晃打著招牌的營銷團隊?按你們所謂「營銷錘」的標準,這還不夠證明priest《有匪》營銷?

3. 墨香銅臭的版權的確全權交給晉江代理,這是她從一簽約就定下的。

你陰測測地來N句「水不深是假的」也沒用,那是人家跟晉江簽的合同,是很多晉江作者都抱怨過的硬性條約(因為比如有某個影視公司打算買一位作者的IP,而晉江方面對價格不滿意的話,就不允許賣出,即使作者自己本人想賺這個錢也不行。如果你逛論壇,那你應該知道有多少簽約作者不滿這一點。是想賣也不能賣,OK?)。

權力不在她手上,而在晉江手裡,且晉江站長夫婦自己也有微博,白痴才會在微博上撒這種當事人都在場的謊。用邊角料抹黑硬合同,真是為了黑人連智商都不要了:

關於晉江「新版」合同的說明 -- 晉江文學城網友交流區

簽約作者,被要求完整版權代理權。站長對所有作者的表述如上,也並沒有哪個普通簽約作者出來說「合同不是這樣」——有人只是針對特定的人顛倒黑白罷了。

之前看到這個問題時我沒有在意,現在一看,不僅造謠者極端囂張,傳謠者也把這種無視各項官方資料、充滿臆測惡意曲解和抹黑的東西當作「實錘」到處發,不好意思,你們嘴臉太難看、行為太下作了。


_(:з」∠)_感謝邀請。

把這篇文章完善一下,之前邏輯結構方面都不滿意,畢竟第一次被這麼正經的邀請。

有人之前因為我的回答說希望我的本命也可以賣出好ip。我說一下我看耽美小說從來沒有所謂本命不本命,誰的書好看我就支持誰,以前吹過很多作者,也厭惡過很多抄襲作者,但第一次這麼嚴肅的黑人我還是第一次。和「傳統洗腦.txt」不同,我的想法是墨香銅臭真的沒有擋誰的路,因為別人的道和她的道不是同一條道。

我第一次知道這件事還是因為知乎,後來被基友科普,起因真是笑死我了,廢話有點多,切入正題。

事情起因大概是有小道消息傳出這篇小說版權已經賣掉,然後有人就去開扒,誰都沒想到會扒出這個情況,若要人不知,在這個互聯網時代「己莫為」已經行不通了。可我還是要想說一句:人在做,天在看。有些事遲早會扒出來,只不過是時間問題。

好像是有那麼幾個人在開扒這家公司,看了一些新聞之後覺得這家公司確實不是很如人意,我的話已經委婉到這裡了。總之負面消息很多。

所以答主的問題我基本上是和你的想法的一致的。「合同期限自 2016-05-15」,五月份公司開始接手,以後的大部分【在大眾面前現身】畫風都迷之詭異。3月份上旬完結,一大堆之前和原耽毫無關係的同人畫師的同人作品開始湧現,如果說這樣的畫風還屬於同人圈正常畫風的話,小野妹子那種營銷微博轉發和北美吐槽君基本可以敲定為娛樂圈式營銷了,但是粉絲仍然孜孜不倦的相信是嫉妒墨香銅臭一夜爆紅的人買的營銷微博,而她們篤定墨香銅臭擋了某人的路,以至於某人的粉絲現在還不肯放過墨香銅臭。對此我只有四個字,媽的智障。

關於這個事的影響,我個人覺得這件事情水花不大,也有可能是我日常脫離互聯網太久。很真情實感的說一句,相信墨香銅臭營銷的人早就相信了,而不相信墨香銅臭營銷的人還在選擇閉眼吹,並且堅持不懈的用洗腦包給自己洗腦。更多討厭魔道祖師的人則是選擇在微博開了會員直接屏蔽關鍵詞,眼不見心凈。

還有一件事不得不提:Nydro事件。七月份的時候,Nydro cos了魔道祖師主人公,coser在微博因為侵權被噴一事,很長一段時間我都以為他在蹭熱度or自炒【某不科學不可當真的陰謀論】。後來被人提醒後發現在那時已經有貓膩了,不過當時大家都在關注別的點,就算他說了【IP已賣】,因晉江界面沒有顯示,無法得證,所以基本上所有人蓋章不可信。誰知道竟然是這樣一個情況,如果Nydro說的是真的,那麼就代表晉江是知道這件事的。

七月份剛好也是微博營銷號頻頻爆出魔道祖師IP已賣的階段,還一度轉發評論很多(有沒有水分我不知道),估計當時公司就在自炒。

之後墨香銅臭又發表微博,並未直接說明IP情況,而是直接告知商業授權交給晉江全權代理。這麼一個不痛不癢的聲明,總之什麼都說明不了。然後我回想了一下她七月份說過的話,【說起來why某些人又在趁機輪我營銷的陳年老謠啊,誰特么有我花錢買畫手買商配CV買歌手的證據,麻煩你們用力甩我臉上,歡迎當面對質。在某些人眼裡我的人設彷彿可艹天日地,人脈四通八達隻手遮天,我這麼NB我寫什麼文啊,我敢站在這裡大聲喊一句,我沒營銷!我問心無愧!無論拿到什麼時候、什麼…】加上她之前一度強調自己是新人的身份,我竟不知道她說的話里有多少真的。

總之說水不深是假的。

十月份扒出這件事,吃瓜群眾表示震驚,實在是好一出大戲。因為當時是有消息得知IP已賣,誰知一扒公司竟然是這樣的結果。

總之,一個人能營銷成這樣並非一己之力,如果沒有其他人支持的話,墨香銅臭很有可能就會營銷止步了。

還有答主問到的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網文經過營銷以後大熱賣ip將會是未來的大勢所趨嗎?

確實這會讓很多人困惑,而且不止一兩個人。看到這樣的例子,內心就會懷疑甚至擔憂未來網文圈的走勢。

我個人認為這樣子的做法不會成為將來趨勢。

首先,我先說明一下,原耽小說或者甚至晉江這塊區域不等於網文圈,只是很小很小的一部分,在原耽小說和晉江之外,已經有很多作品這樣嘗試過了。

這個問題我有去問過。

當作品營銷炒作到一定地步的時候,不只是製作者會買單,傳統的電視劇和大電影的製作者也會去買賬。說到最後,炒作IP也好,回到做內容本身,各國的從業者在選擇題材方面會去做一些社會關注的熱門題材。炒作的起來的話,社會的受眾是有關注度的。投資一些項目很多人更願意傾向原創性作品。

任何一部作品炒作起來的確有一定的實力,我不否則。然而魔道祖師並不具備這個實力。它火到現在是因為背後是有人在用手推的,一擔失去這隻手,整個圈子馬上就會冷起來。它既沒有社會關注度,也不是製作者的最佳選擇題材。

投資者也不是傻瓜,原耽賣IP純屬一個契機,我輩應該感謝某不務正業無下限作者去做編劇,最終導致一時的耽美IP大熱。如今IP熱早已過去,網路投資者更多的是會把精力放在原創內容上,題材方面尤其謹慎。原創能力的高低是一個團隊能力好與否的體現。如果你真的想賺錢賣IP就少來原耽,多提升自己的寫作能力和想像力,不要四處借鑒人名地名。一方面個志說不準,這些書籍很不安全,另一方面,耽美這個題材確實現階段不是一個很適合影視化的題材。「聰明機靈」會賺錢如柴雞蛋,也是自己把自己捧紅的。

然後請允許我說一會兒題外話。

四月份我還沉迷於魔道的時候,有一個叫做@考神再世 的博主的微博由某位太太點贊傳送到我的首頁來。好奇心驅使之下,我點開了。歡迎登錄 - 新浪微博

文字很激昂,對於我這麼一個看了幾年原耽的人來說,很有感觸。為什麼?因為我之前看過墨香銅臭買水軍的紀錄,當時心裡很清楚她確實有營銷之嫌,然而當時和一群小夥伴在群里互動,心裡安慰自己營銷無罪,好文值得營銷。直到看到這篇文,才清清楚楚地明白了她的營銷是多麼的可怕,四面拉踩,八方碰瓷,跨度之大,讓人震驚,而自己的眼光多麼狹隘,最終文章里所擔憂的事也確實發生了,即墨香銅臭的成功營銷導致後來者接連不斷的營銷,形成了如今的原娛四姐,實在是讓人心寒。

脫粉很難也很簡單,難的是心理,無法接受自己一片真心餵了狗。

但是真情實感喜歡過這篇文,多少有那麼一丁點感情,直到作者二修才讓我徹底斷了念想,我不知道粉絲怎麼想的。作者所謂大修,根本就是勉強應付,心思不在修文上。為什麼我這麼篤定?原因很簡單。原先那些bug多半沒有改動,在此基礎上又多了幾處bug,尷尬的地方還是尷尬,部分配角由於劇情的增加崩壞,結局該爛的還是爛,背景板也沒有因為幾個情節變得不背景。而她所謂大修,說句難聽的,只是給魔道續命,為了能夠讓魔道祖師繼續炒作一階段。

說出這些事,並且一直在很多地方科普。並不希望粉絲看完後有什麼想法,因為正如很多圈子一樣,有些粉絲已經病入膏肓無藥可救,我們很多人都是或者忙於工作或者忙於學習的,根本不想去拯救誰也不想去希望誰能夠從粉絲轉黑。寫這麼多是給一些想看的或者是路人來交流自己的想法的。


晉江賣作品也是會通知作者的,並不存在作者毫不知情的可能性。5月份就賣掉了,7月份發生了一件擦邊cos魔道的事件,事件的coser透露曾經跟晉江客服聯繫版權的問題,說當時晉江已經將魔道版權賣出。作者隨即發博撕coser,口述她查詢晉江客服記錄(當然我們也沒看到實據,只有作者口述),暗示coser說謊,coser沒有跟晉江聯繫過。然而這條coser提供的信息現在得到了證實,coser所言並非空穴來風的瞎掰。

同時作者在撕coser的時候,表示商業代理權在晉江,叫大家去諮詢晉江。其中的言下之意,就是她什麼都不知道,你們別來問我。然而晉江不可能不通知作者5月份商業賣出授權的相關信息。即便算晉江不通知吧(幾乎無可能),作者為了撕coser,連幾天的客服錄音都能去要來聽,為什麼不諮詢一下自己的作品有沒有被賣出呢?那麼多粉絲問作者了的情況下,作者為什麼不問呢?她絕對是具有知情權的啊。從任何角度來講,作者說我去查詢過晉江,結果是XXX,或者晉江拒絕告訴我,之類的,這才是正常的作者反應吧。我不知道,你們去問晉江,這個算是什麼回復?

唯一的可能性就是她已經知道了,但是不想說出來。她很清楚那是一家什麼公司。

從現有的實證來看,這是晉江賣的還是作者自己賣的,無法認定。(晉江很多案例是作者自賣,然後聯繫晉江,晉江有分成還不用操心,一般是樂得同意的。)以及這家營銷公司是否炒過作品,也無從得知。能說的一點,就是作者7月份時,確實是知情卻不敢承認作品已被早就賣給了營銷公司,試圖在微博上矇騙過去。


大神抱團欺負小透明,上一個是唐七。

呵呵


洗地的粉絲簡直因垂死挺。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順便附贈刷分冰心回答,劃重點【刪的這個數量不足比例所以沒有判】不是沒刷,是比例不夠靴靴

其實賣出去了就可以很明顯的看出來是怎樣的了。我來捋一捋,最早期是三月開始,可能更早吧,但是我認識就是在三月。匿名論壇無數水軍貼,微博水軍逼迫掃文號掃文,成立所謂全球後援會,很多畫手【入坑】真愛。粉絲不停拉踩比較,xx沒有魔道好看,xx像魔道這類的截圖我有很多。粉絲自稱原耽之光,但是後來發現很多人不滿吹太過,就打成了黑稱。那就變黑稱了。

這個還是比較早的數據啊

然後魔道正文完結,出現了更多的畫手。不過那時候的畫手很有趣哦,不關注後援會,不關注任何相關,mxtx回來以後也沒關注。就打一個tag#魔道祖師#然後放了一張圖。然後就再也沒然後了,也沒後續產糧了也沒什麼事了。

ヽ(′?д?`)?可能這就是真愛吧。然而這很明顯的就是商業畫手的常見商用手段打廣告啊。

最近很紅的陰陽師剛開始也請了不少。

然後匿名論壇出了長微博,扒皮了一系列的事情。墨香銅臭洗白順便回微博。

這個時間段其實就差不多了。五月份營銷版權賣出去了。那麼營銷號就比較好理解了。從一個人和親友在戰鬥變成一個公司在戰鬥還是明顯不一樣的23333

不過墨香銅臭回微博以後還發了好幾次微博說沒營銷。人在做,天在看哦

嗯。讓我猜猜下一步怎麼洗白。

肯定會洗這是影視版權,要拍電視劇的。科科

這個公司要不要查查拍了幾部電視劇?有幾個明星?

最後

我希望作者或者管理人員高層內圍親媽粉不要再在群里發放洗腦包了

什麼叫做晉江作者都喜歡抱團欺負新人。

再這樣發放洗腦包,就是傳銷群了。


人怕出名,豬怕壯。說句不好聽的,如果這樣就能火,那麼目前為什麼沒有其他作品火到這個程度?以人類正常的學習能力,這種所謂的捷徑早被利用透了。人類幾大錯覺:1.她明明一無是處,成功肯定用了不得了的手段。2.我要早用我早火了,只是不屑而已。

腦筋多用點心思在作品上,比什麼都強。


魔道賣給了一家業務涉及營銷的商業傳媒公司,就是營銷實錘,這個邏輯本身挺因吹思挺的。


時隔很久不知道這個能不能打臉,看清楚出品方 這個是營銷公司?那麼所有賣出ip的恩恩營銷


很多回答都沒有達到題主一個主要問題,營銷會不會成為一個大賣IP的趨勢。

網文IP營銷本來就是一個趨勢,只是現階段沒有全面開發而已。

小作者基本上是玩點擊,收藏,刷榜。

營銷這方面其實說到底是網站自己的的事情,我朋友曾經和我笑著說,閱文最牛的一點就是把作者當明星捧。

打鐵還需自身硬,沒有一定的文筆,粉絲基礎,策劃營銷能力再強也是虛的。

比如某七這蹭大風熱度成知名言情小說作者這事,你不得不否認其中原因之一還得謝謝羋月傳作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幫她整理文案構思,不然,她即便蹭了,也紅不了。她是屬於自身營銷的典型特例,你不可否認她運氣好。

而且,網站都會有意識無意識的去策劃培養有潛力的作者,網站需要的不僅僅是一本書,還是一個招牌作者,名號響了,書就是一個鋪墊,當然,晉江這種網站捧人很少,但是也有捧了的。

至於網文IP營銷,其實,我個人並不太傾向於墨香銅臭玩什麼營銷策略,營銷這事花費絕不是一個小小的網文作者負擔的起的,我更加傾向於文火有點當初像大聖歸來自來水的功勞。

因為我當初接觸這個是空間幾個二次元朋友刷的。

至於版權,我不是很理解為什麼評論區的倒向牽扯到cos事件。

因為以合同來講,基本上現在這方面的授權不在作者手上,現在的網文合同基本是把市場壟斷化的,其中包含二次元。

除非你有高於網站的資源,但是,如果你都有高於網站的資源。不然所有的版權都在網站手裡。


不論買營銷是否屬實,我只想說一本好書不論他是怎麼出名的,都值得肯定,就算買了,只不過是讓這本書提前一些火而已。再說買營銷又怎樣,傷著誰的利益了?不喜歡可以不看,沒人逼呀,別道德綁架。任何人都可以看出來無羨和忘機的故事是真感情,墨大不要管他們,真正的死忠永遠不會離開忘羨,那些說著脫粉的人沒有真正喜歡上魔道,他們走了也好,剩下的粉高質量多了。希望作者大大可以看到我們死忠粉的堅持,我們的陣地依舊堅守。


……我,我不知道,喜歡魔道半年多了,看到評論真的很心痛……我不知道還要不要喜歡下去,個志要不要買……秀秀的下一篇文要不要支持……真的是,還不如不要火……不……我想作者還是希望能火的……啊啊啊糾結,希望秀秀的下一篇文不要再惹出這麼多是非了,希望她能好好寫文……我……我真的很喜歡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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