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開導遊自由執業,導遊如何在市場競爭生存?旅遊的安全性如何保證?可以杜絕零負團費現象嗎?

相關問題知乎已經有人提問了,我想請教同業者們,面對導遊可能與旅行社脫離,獨自完成預定門票,飯店,住宿等業務,獨自招徠遊客出團,並且社保等保障機制未完善的情況下,在旅遊市場競爭,該如何保護自己,如何面對未來旅遊市場的情況? 這一措施能從根本上改變我國旅遊市場機制嗎?杜絕零負團的出現? 謝謝大家,歡迎補充。 Ps: 李金早介紹說,國家旅遊局將開展改革試點,放開導遊自由執業。取消「導遊必須經旅行社委派」的政策規定,拓寬導遊執業途徑,建立導遊服務預約平台;遊客既可通過線上平台預約導遊,也可線下自主聯繫,實現交易方式完全放開;改革導遊管理模式,取消「獲得資格證3年未從業的,資格證自動失效」的政策規定,導遊資格證終身有效,導遊證全國通用;取消導遊年審制度,用信息化手段實現對導遊的常態管理,實行動態進出機制。 相關新聞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6-01/29/c_1117941236.htm?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我只想說,實際操作上,其實你想要自己接客人安排食宿景點車輛也是很簡單的事情。出台不出台規定沒太大區別,我個人認為對行業整體影響不大。年審的問題主要是讓大家從每年一年審的制度裡面逃出,同志們應該會比較開心。


從表面看政策,導遊可以攬客了,但從實際市場競爭的角度來說,導遊沒有足夠的資本和資金去做營銷、去做銷售,另外導遊作為個體,從採購這塊來說,沒有旅行社規模化採購來的成本低,導遊的價格降不下去,所以也不會擔心導遊自由執業對旅行社有多大衝擊。當然,針對自由行、主題深度游導遊是有一定優勢的,針對這種細分的遊客,他們願意支付導遊這種高昂的費用,但是對大眾來說,他是沒辦法做到標準化的。


謝邀,這個政策主要針對的還是地接吧,對於我來說,酒店、旅遊車、景點門票等等都不是問題,遊客到某地旅遊可以不參團了,只要聯繫到某個導遊接團就可以了,這個對於遊客來說是好事,畢竟行程可以跟導遊商量著走,不喜歡的可以直接取消,也算是一個值得期待的改革。重點還是確定好導遊服務費的標準,錢給夠了自然OK,就怕錢給的又少,服務又要非常好,最後逼著導遊為了多賺點兒加購物點。政策只能是一個指導,落實才是最重要的。


1.放開導遊自由執業,導遊如何在市場競爭生存?

這個步子邁不過法律這個門檻。《旅遊法》才2013年剛修訂,其中第四十條 導遊和領隊為旅遊者提供服務必須接受旅行社委派,不得私自承攬導遊和領隊業務。

任何行業的母法一旦修訂,將不可避免地攪動整個行業。所以立法、修法必須嚴格遵循法定程序。沒有哪個行業會如此頻繁地修改大法,會被法律界人士和人大代表噴死的。

這裡所謂的「放開」,估計也就是有限度地放個小口,在某些限制條件下,允許一小部分的導遊試行吧。

2.旅遊的安全性如何保證?

旅遊保險產品將更加豐富,旅遊保險將成為強制保險。但旅遊產品和車船等強制性有本質上的不同,什麼情況必須買?什麼情況不用買?如何實施有效監管,暫時還沒有任何辦法來解決。

個人認為,導遊自由執業帶來的最大問題就是無法承擔責任。旅行社都是繳納旅遊保證金的,個人導遊也要繳納嗎?繳納多少?一旦陷入矛盾糾紛,導遊即刻失去業務收入,如何承擔相應責任?

3.可以杜絕零負團費現象嗎?

不可能。改革開放以來,旅遊產業一直在不健康地瘋長,不管是產業領導者,還是從業者,甚至是旅遊者本身,已經習慣了這個變態的市場。即便是放開導遊自由職業,也不可能杜絕零負團費的現象。畢竟,任何人都無法和整個產業對抗。

我們可以期待的是,創新導遊盈利模式,培育新的利益集體,建立健康的行業秩序。


還有一個問題,目前社會上有導遊證但是不做導遊的人非常多,很多人抱著去景點免票這一想法去考導遊證。姑且不論現在有多少景點不能免票,取消資格證三年制和年審,勢必會增加這部分人的數量,試想一下一大批會考試的非導遊進入導遊隊伍中,不歸任何人管理。這是逼取消導遊證么


對現狀基本無影響。

導遊僅憑個人的資源,既無能力與專業組團社競爭客源,也無能力與專業地接社競爭地接資源。開放自由執業,對導遊實際生存環境不會有太大影響。最直接的影響,也就是省掉了每年年審的手續,甚至省不下費用(海南現在很多掛靠旅行社的導遊,年審不收費)。

通過包裝導遊,展現個人魅力,以「當地人」的身份來尋求突破口,是個不錯的想法,目前還算小眾,會有一定市場。但如果這片藍海要真正做大,還是需要旅行社的介入。前者就像歌手自己錄作品做宣傳打名氣賣CD,後者是由演藝公司來負責全部的營銷工作,兩者效率不可同日而語。

利益相關:很多年不帶團的導遊,旅遊業從業人員。


遇游君Allen今天要說的話題是「導遊自由執業」,這個是旅遊局今年6月份實行的新政策,對於國內的旅遊行業發展是一個重磅消息和重要改革創新點,旅遊圈中的熱點問題。那麼什麼是導遊自由執業呢?通熟的說,就是導遊單幹,個體戶經營。之前的模式是導遊必須掛靠在旅行社或者導遊服務公司,由旅行社派團,不能私自接團,私自接團就是黑導。現在的模式是,導遊自由執業之後,接團就不算違法了。首先,我們來看看導遊自由執業有哪些規定,主要有以下4項規定:

1.
範圍限制;導遊自由執業不是在全國開展滴,只是在江浙滬和廣東省放開線上試點,長白山,桂林,三亞,成都,長沙和張家界6個城市線上線下試點。線上就是網路平台;線下是旅遊集散中心,旅遊諮詢中心,A級景區遊客服務中心;

2.
服務內容限制;只能是「嚮導,講解」服務,並不能做訂酒店,訂車,買票等等一條龍服務;

3.
自由預定,雙向選擇;遊客和旅行社都可以通過線下,線下確定預約導遊;

4.
先申請,後執業;導遊要先經過申請,審核通過,才能自由執業,並且購買導遊自由執業責任保險;

遇游君Allen有話說:

1.
其實,旅遊業一直以來盛行的是「三角戀」關係,遊客,導遊,旅行社,這三者互愛互恨,關係錯綜複雜,上演了一場場虐心的肥皂劇;旅行社就像是「小三」,鳩佔鵲巢,妾占妻位,不給導遊發工資,高興就給你團,不高興就不給你團,旅行社接到團之後,賣團給導遊,經常在幹這種事情;

2.
現在「三角戀」劇情開始反轉,導遊和遊客開始要兩個人自己玩了,準備要在一起,開始步入正軌,這是好事情,可喜可賀,畢竟三角戀是不正常的戀情,這場虐心的戀情終於有結束的苗頭。

3.
旅行社接團,賣給導遊,還不如直接讓導遊去接團更好,團賣來賣去的,出問題的概率大。

4.
事實上,在導遊自由執業政策出來之前,導遊就已經在自主執業了,只是不公開,暗地裡操作,凡是做導遊有三五年經驗的,基本上對旅行社的套路和資源也摸得差不多,加上人脈資源,偶爾自己接團,自己賺錢是常有的事情。

5.
Allen之前寫過的文章《旅行社能否採用「特許加盟」的商業模式》,文中就說過旅遊圈中承包掛靠的問題,承包掛靠有三股中堅力量:導遊,計調和銷售;

6.
不管你承認不承認,有經驗的導遊一直以來就是在暗地裡操作,在自由執業,只是沒公開而已;

現在導遊只能做嚮導,講解服務,並不能做一條龍服務,放開的力度還不夠,並未徹底放開,一條龍服務徹底放開是遲早的事情,只是什麼時候合法化?怎樣合法化?怎麼兼顧旅行社的利益?這個就讓社會精英去費腦筋吧,既然導遊自由執業是一場革命,是一場暴風雨,那就讓革命和暴風雨來的更猛烈些吧!

好了,Allen今天就講到這裡,關注微信公眾號:遇游邦單身旅行,可以獲得「紅包一個」+《出遊寶典》等旅遊攻略哦!


我更關注的是導遊本身的權益保障以及客人的安全。

假如真的出了什麼事,導遊本人能承擔嗎?


有兩個趨勢值得注意:

1)旅行需求其實是極度個性化的,越是收入高、受教育水平高,這種個性差異越明顯。而且,隨著國民收入的提升,淺嘗輒止的旅行開始向深度的各類體驗發展,這個趨勢越來越明顯。

2)隨著互聯網的發展,未來一定是一個去中心化的社會,導遊個人的品牌而不是旅行社的品牌會變得更重要。

因此,要實現對旅行個性化需求、深度游可能性的滿足,要降低搜尋成本形成隨心所欲的碎片化採購,唯一的出路是讓各行各業有專長的人都成為旅行產品的直接供給者,共享其閑置的時間、能力、資產,這就是旅行行業中「遊玩」這個領域的共享經濟。當然,專業的導遊人員在這方面有更好的優勢。

最後,安利一個我們自己做的基於共享經濟的旅行APP:Mr. Hug,在這裡每個人都可以上傳自己的旅行產品、每個人都可以隨時直播自己的旅行活動~


零負團費是無法杜絕的,有需求就會有供應,只要有想不花錢出去玩的客人,就會有零負地接旅遊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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