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狗的人的行為和一群愛狗人士的行為的是否違法?
剛才在網易上看了一則標題為「男子打流浪狗後遭「人肉」後道歉」的新聞。這種事情見的很多了,還有虐貓什麼的!撇開道德和感情,如何從法律上分析他們的行為?作為一個非專業人士,我覺得打流浪狗的行為沒有違法。反而那些愛狗人士的行為:人肉搜索,電話騷擾,簡訊威脅,上門圍堵,都已經嚴重侵犯了別人的權利和利益,屬於違法。還請專業人士分析...
打流浪狗、自己的狗,最多也不過是擾亂治安。
而這些愛狗人士的行為,就涉嫌犯罪了。但國家又對所謂愛心組織開綠燈,在沒有造成實質傷害前提下,在你理虧前提下,他們的想法是你奈我何?一幫腦殘。所以我最害怕那些看起來擁有多餘善良的人,他們為了自己的良心,什麼都可以不顧
知乎對於這一類問題的主流看法是:
- 虐狗者有責任,誰讓你變態啊,找打了吧。
- 打人者犯法
「各打五十大板」、「雙方都有責任」 這種話到處用就是了,能體現我又辯證又客觀又中肯又不偏不倚。
呵呵,真的是把中庸之道發揮到了極致啊從小到大,我沒少聽到這一類「絕對中庸」的言論:- 我殺你全家是不對,但你舉報我作弊也不對啊
- 我殺你全家是不對,但你弄髒我衣服也不對啊
噁心。
面對這個問題,我的觀點只有一條:
- 打人犯法,侵犯隱私犯法
有人肯定會問:「難道你認為虐狗者的行為時正確的嗎?」
對不起,這個場景下,我絕對絕對不評價虐狗者的行為。原因么:
我或許會批評一個姑娘著裝輕佻暴露但我絕不在一個姑娘受強姦後批評她輕佻暴露在人受傷害時,絕對不考慮她的對他人無害的嗜好,良心。孔子的馬廄著火。 他退朝回家,問「有人受傷嗎?」
在人有受傷威脅下,絕對不考慮動物的感受,良心。我或許會批評虐狗者不對
但絕不在虐狗者受到人身侵害後批評他不對。1.愚昧者不需要說服,只需要煽動2.法律是道德的最後一道防線,合法≠正確
同意@林龍捲的答案,這樣子的人是我覺得最可怕的,而且可怕還在於,很多人都會認為他們是好人而我們容易被綁架
之前看過一個回答,要對寵物保護主義與動物保護主義有所區分。在我個人看來,很多狗粉基本可以劃分為激進寵保恐怖份子了。
沒有寵保份子在人被狗攻擊人後出來主動清理門戶,反而指責是人去招惹的狗。
看看印度的受保護而越來越多的猴子,再看看國內越來越多的流浪貓狗。
我去過兩次麗江,第一次流浪狗遍地,因為遊客眾多,吃喝不愁。我問導遊,導遊說:狗多是因為,愛狗的多。帶上一條新買的狗可以提高艷遇機率。可一夜或者該回去了,狗就被遺棄了。
第二次去發現狗沒了,問導遊,導遊:狗太多,傷了人沒人負責。所以頂著無數網路寵保分子的咒罵與威脅,還是清場了。
故事就是這麼簡單,愛心是有代價的,動小保欠的幾十萬醫療費就擺在那呢。也不見眾寵保份子齊心協力解決它。相反,對寵物的愛心泛濫而造成的巨大損失,寵保份子永遠自認為站在道德高地上而視而不見。
狗只是狗,若在你心裡高於人,為了寵物,甚至可以傷害到人,或者違法犯罪。那麼,你所謂道德的護身符還能保護你多久?
匿名是因為寵保份子的行為不可理喻。狗粉咬一口,入骨三分。
真希望速速立法,讓真正的動保與寵保區分開來,不要再讓這群寵保份子繼續凌駕法律之上了。我前女友家那裡有個老奶奶,養了一隻貓。那隻老貓的眼睛被挖掉了,做這件事的是兩個十來歲的孩子。原因是那隻貓偷吃了他們家的魚,據說在追逐時,貓由於驚嚇或者別的原因還抓了其中一個人的手。於是那兩個孩子為了泄憤,把貓的雙眼摳掉了,用一個勺子。那個老奶奶一個人生活,只有那隻貓陪著她,她後來一直養著那隻貓,直到那隻瞎貓去年冬天過世。
那隻貓偷吃了別人的魚,而且攻擊人了,把它眼睛挖了,它無法再攻擊人,也不能再偷東西。法律也不禁止這麼做。
那請問那些打狗人士,這種行為你們是否支持?另外一件事,是我家那裡。也是有個老太太,她養了一隻狗,很多年。狗很老了,於是老太太就把狗扔河裡,狗很快遊了上來。老太太又在狗身上綁了石頭,把狗扔河裡,這下狗沉下去死了。有人看到了,急忙過去想把狗撈起來,但是晚了。於是就問,黃家老太,你這是做什麼?黃老太說,那隻狗老了,不能看家了,沒什麼用了,留著還要吃飯。後來大家都知道了,幾乎所有人都說黃老太真不是東西,白活了這麼大年紀。按照某些打狗人士的看法,狗和雞還有豬沒有區別。
我們知道,人養雞是為了下蛋,養豬是為了吃肉。總之都是因為對自己有用才養。極少有人在雞無法下蛋,豬已經長到足夠體重後還一直養著它們的。那為什麼大家不去抨擊殺雞殺豬的人,卻都指責黃老太的行為呢?我媽媽是不喜歡狗的,有一次,我爸的朋友送了一條小狗。我媽媽是不想養那條狗的,由於我爸想養一條狗,也就養著唄。那條狗在我家總共一個多月,不到兩個月吧,我媽媽除了給它餵食,給它收拾排泄物外,並未與它有什麼別的互動,也未表示喜歡那條狗,相反,經常抱怨那條狗太笨,不知道去外面排泄。不到兩個月,那條小狗不小心掉到一個小水井裡淹死了。我媽媽跟我說,她把小狗屍體弄上來的時候心都緊了,然後眼淚都下來了。我媽說,以後不準養狗,因為狗死了會傷心。既然很多人認為狗和雞和豬沒區別,那為什麼家裡養的雞死了,我媽媽把它撿起來扔垃圾桶里時,一點都不會傷心。但是狗死了卻會流眼淚?而且她實際上並不喜歡狗這種動物。我覺得我媽只是一個很平常的人,那麼問題來了,是某些人不正常還是她不正常?
我知道很多人是被狗粉的狂熱惹毛了,但有些事並非表面看起來那麼簡單。有些觀念是人類社會在幾千年的歷史中形成的,你可以說雞和貓和狗本質上都沒區別,但實際上,它們真的有區別。不要因為一些人的不理性,就放棄自己的理性。如果所有人都上街打死任何一條他們所能看到的流浪狗。那流浪狗問題就能解決嗎?不但不能解決,只會引起更多問題。其實,從宇宙尺度來看,人類和螞蟻也沒區別。我會亂說?那我打你一頓,我也不覺得不犯法
人犯錯了都有挨打,何況狗。
只要說「違法」,那就拋開感情。
這裡面唯一犯法的就是「人肉者的人肉行為」。
你很正義是吧?go to the j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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