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狗的人的行為和一群愛狗人士的行為的是否違法?

剛才在網易上看了一則標題為「男子打流浪狗後遭「人肉」後道歉」的新聞。這種事情見的很多了,還有虐貓什麼的!撇開道德和感情,如何從法律上分析他們的行為?作為一個非專業人士,我覺得打流浪狗的行為沒有違法。反而那些愛狗人士的行為:人肉搜索,電話騷擾,簡訊威脅,上門圍堵,都已經嚴重侵犯了別人的權利和利益,屬於違法。還請專業人士分析...


打流浪狗、自己的狗,最多也不過是擾亂治安。

而這些愛狗人士的行為,就涉嫌犯罪了。

但國家又對所謂愛心組織開綠燈,在沒有造成實質傷害前提下,在你理虧前提下,他們的想法是你奈我何?

一幫腦殘。


所以我最害怕那些看起來擁有多餘善良的人,他們為了自己的良心,什麼都可以不顧


知乎對於這一類問題的主流看法是:

  1. 虐狗者有責任,誰讓你變態啊,找打了吧。

  2. 打人者犯法

「各打五十大板」、「雙方都有責任」 這種話到處用就是了,能體現我又辯證又客觀又中肯又不偏不倚。

呵呵,真的是把中庸之道發揮到了極致啊

從小到大,我沒少聽到這一類「絕對中庸」的言論:

  • 我殺你全家是不對,但你舉報我作弊也不對啊

  • 我殺你全家是不對,但你弄髒我衣服也不對啊

噁心。

面對這個問題,我的觀點只有一條:

  • 打人犯法,侵犯隱私犯法

有人肯定會問:「難道你認為虐狗者的行為時正確的嗎?」

對不起,這個場景下,我絕對絕對不評價虐狗者的行為。

原因么:

我或許會批評一個姑娘著裝輕佻暴露

但我絕不在一個姑娘受強姦後批評她輕佻暴露

在人受傷害時,絕對不考慮她的對他人無害的嗜好,良心。

孔子的馬廄著火。 他退朝回家,問「有人受傷嗎?」

在人有受傷威脅下,絕對不考慮動物的感受,良心。

我或許會批評虐狗者不對

但絕不在虐狗者受到人身侵害後批評他不對。


1.愚昧者不需要說服,只需要煽動

2.法律是道德的最後一道防線,合法≠正確


同意@林龍捲的答案,這樣子的人是我覺得最可怕的,而且可怕還在於,很多人都會認為他們是好人而我們容易被綁架


之前看過一個回答,要對寵物保護主義與動物保護主義有所區分。在我個人看來,很多狗粉基本可以劃分為激進寵保恐怖份子了。

沒有寵保份子在人被狗攻擊人後出來主動清理門戶,反而指責是人去招惹的狗。

看看印度的受保護而越來越多的猴子,再看看國內越來越多的流浪貓狗。

我去過兩次麗江,第一次流浪狗遍地,因為遊客眾多,吃喝不愁。我問導遊,導遊說:狗多是因為,愛狗的多。帶上一條新買的狗可以提高艷遇機率。可一夜或者該回去了,狗就被遺棄了。

第二次去發現狗沒了,問導遊,導遊:狗太多,傷了人沒人負責。所以頂著無數網路寵保分子的咒罵與威脅,還是清場了。

故事就是這麼簡單,愛心是有代價的,動小保欠的幾十萬醫療費就擺在那呢。也不見眾寵保份子齊心協力解決它。相反,對寵物的愛心泛濫而造成的巨大損失,寵保份子永遠自認為站在道德高地上而視而不見。

狗只是狗,若在你心裡高於人,為了寵物,甚至可以傷害到人,或者違法犯罪。那麼,你所謂道德的護身符還能保護你多久?

匿名是因為寵保份子的行為不可理喻。狗粉咬一口,入骨三分。

真希望速速立法,讓真正的動保與寵保區分開來,不要再讓這群寵保份子繼續凌駕法律之上了。


我前女友家那裡有個老奶奶,養了一隻貓。

那隻老貓的眼睛被挖掉了,做這件事的是兩個十來歲的孩子。

原因是那隻貓偷吃了他們家的魚,據說在追逐時,貓由於驚嚇或者別的原因還抓了其中一個人的手。

於是那兩個孩子為了泄憤,把貓的雙眼摳掉了,用一個勺子。

那個老奶奶一個人生活,只有那隻貓陪著她,她後來一直養著那隻貓,直到那隻瞎貓去年冬天過世。

那隻貓偷吃了別人的魚,而且攻擊人了,把它眼睛挖了,它無法再攻擊人,也不能再偷東西。法律也不禁止這麼做。

那請問那些打狗人士,這種行為你們是否支持?

另外一件事,是我家那裡。

也是有個老太太,她養了一隻狗,很多年。

狗很老了,於是老太太就把狗扔河裡,狗很快遊了上來。

老太太又在狗身上綁了石頭,把狗扔河裡,這下狗沉下去死了。

有人看到了,急忙過去想把狗撈起來,但是晚了。

於是就問,黃家老太,你這是做什麼?

黃老太說,那隻狗老了,不能看家了,沒什麼用了,留著還要吃飯。

後來大家都知道了,幾乎所有人都說黃老太真不是東西,白活了這麼大年紀。

按照某些打狗人士的看法,狗和雞還有豬沒有區別。

我們知道,人養雞是為了下蛋,養豬是為了吃肉。總之都是因為對自己有用才養。

極少有人在雞無法下蛋,豬已經長到足夠體重後還一直養著它們的。

那為什麼大家不去抨擊殺雞殺豬的人,卻都指責黃老太的行為呢?

我媽媽是不喜歡狗的,有一次,我爸的朋友送了一條小狗。

我媽媽是不想養那條狗的,由於我爸想養一條狗,也就養著唄。

那條狗在我家總共一個多月,不到兩個月吧,我媽媽除了給它餵食,給它收拾排泄物外,並未與它有什麼別的互動,也未表示喜歡那條狗,相反,經常抱怨那條狗太笨,不知道去外面排泄。

不到兩個月,那條小狗不小心掉到一個小水井裡淹死了。我媽媽跟我說,她把小狗屍體弄上來的時候心都緊了,然後眼淚都下來了。

我媽說,以後不準養狗,因為狗死了會傷心。

既然很多人認為狗和雞和豬沒區別,那為什麼家裡養的雞死了,我媽媽把它撿起來扔垃圾桶里時,一點都不會傷心。但是狗死了卻會流眼淚?而且她實際上並不喜歡狗這種動物。

我覺得我媽只是一個很平常的人,那麼問題來了,是某些人不正常還是她不正常?

我知道很多人是被狗粉的狂熱惹毛了,但有些事並非表面看起來那麼簡單。有些觀念是人類社會在幾千年的歷史中形成的,你可以說雞和貓和狗本質上都沒區別,但實際上,它們真的有區別。

不要因為一些人的不理性,就放棄自己的理性。如果所有人都上街打死任何一條他們所能看到的流浪狗。那流浪狗問題就能解決嗎?不但不能解決,只會引起更多問題。

其實,從宇宙尺度來看,人類和螞蟻也沒區別。我會亂說?


那我打你一頓,我也不覺得不犯法


人犯錯了都有挨打,何況狗。


只要說「違法」,那就拋開感情。

這裡面唯一犯法的就是「人肉者的人肉行為」。

你很正義是吧?go to the jail

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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