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鍾書的小說《紀念》的含義?
1.百度了說是為了紀念裡面的天健,我覺得不止這樣,難道答案就是一定是為了高大全的主旨么
2.錢鍾書在此文中拿捏女性的心理極其準確,令人嘆服,感同身受,結合《圍城》中女性心理,可以說放到現在也是放之四海而皆準,錢老當年是否就是個情場高手?
剛開始讀的時候,也覺得好笑。曼倩,曼楨,曼璐,差不多同一時代的小說家,筆下人物的名字都這樣相近。
在很多評論、分析的文章里,《紀念》的主題似乎已經被確定下來了:一個精神空虛,愛好虛榮的知識女性形象。
果真如此嗎?
用偉大先師劉仲敬阿姨慣常的句式來說,若是離開了彼時彼地的默示背景,文章也必然會失去其原有意義,從而阻礙讀者從全局上掌握對於一篇小說的整體認知。
對於曼倩這個形象,錢鍾書本人無疑是持矛盾態度的。一方面曼倩是他所不喜的那類女性,類似的還有李太太,《貓》;但另一方面,曼倩又是錢鍾書自我形象的一幅投影。
她還愛看看書,只恨內地難得新書,借來幾本陳舊的外國小說,舖填不滿一天天時間和靈魂的空缺。才叔知道她氣悶,勸她平時不妨一人出去溜達溜達。她閒得熬不住了,上過一次電影院,並非去看電影,是去看什麼在內地算是電影。演的是斑駁陸離的古董外國片子,場子里長板凳上擠滿本地看客。每到銀幕上男女接吻,看客總哄然拍手叫著:「好哇!還來一個嗎!」
要理解這段話里蘊藏的情緒其實一點不難。對比一下納博科夫在《微暗的火》裡面,假借金波特所說的一段:
有那麼一位兇悍的女士,因為我曾經拒絕在她的倶樂部里談論《哈列瓦利》這個題目(她誤把一部芬蘭史詩的名字跟奧丁的神殿攪混在一起了),她便在一家雜貨店當眾對我說,「您,可真是個非常難以相處的傢伙。我都納悶兒約翰和希碧爾怎麼居然容忍得了您。」我沖她彬彬有禮地微微一笑,這使她氣急敗壞地又加了一句:「而且,您是個瘋子。」
同樣是敏銳的天才人物,他們對於庸常生活的厭惡如出一轍。
在談論這篇小說時,我想到一個詞語,意識形態。聽上去這個詞可能太大了,尤其是相對於一篇字數寥寥的短篇小說而言。然而曼倩的形象,又確實和才叔如此對立,以至於上升到意識形態的層面討論,似乎也並不為過。小說里,才叔是一個典型的尋常市民形象。之所以加上尋常二字,是為了與同是市民的曼倩、天健區別開來。才叔的生活是處於停滯當中的,曼倩卻始終沒能放下她的追逐,儘管在多數時間裡,連她自己也說不清她到底想要什麼,所以開篇時才會有曼倩琢磨高跟鞋的一幕。作為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知識女性,小說里的曼倩是一個典型的小布爾喬亞。幽雅,嫻靜,對藝術膚淺的熱愛,飽食終日又不甘於此。意識層面上的不同使得曼倩在生活中感到空虛。錢尚且是次要的,重要的是那種難以溝通的對話,那種婚姻生活中習慣性的失語。
考慮的這篇小說寫成的年代,錢鍾書在小說中使用的手法其實非常有意思。一方面,他仍然沒有擺脫傳統古典文學帶來的影響,在人物出場時總會難以自持地加上大段外貌描寫;另一方面,又採取了多樣的敘述手段,甚至通篇採用了偽全知視角進行敘事。前面所提到的高跟鞋既是一種描寫方式,也是一種敘述手段。作為描寫方式,表達或者說暗示了曼倩的某種性格特徵;而作為敘述手段,通過一個細微的轉移對象,起到一種恍惚的效果。
僅僅如此的話,這篇小說並不足以得到它今天的地位。回到最初的命題,《紀念》究竟在講什麼?
一個精神空虛,愛好虛榮的知識女性形象,嗎?
精神空虛,愛好虛榮,前面已經有所解釋。重要的是最後幾個字。女性形象。這篇小說,真的是在力圖塑造一個女性形象嗎?
恰恰相反。在我看來,這篇小說塑造的是天健作為一個英雄的形象。
我之前曾說,從某種意義上來看,這篇小說更接近於現代主義小說。這樣講的原因就是在於,天健的形象是反常的,與小說里普遍的英雄形象有著很大差異。小說用大部分篇幅去講述了他和一個有夫之婦偷情的故事,在這樣一個故事裡,戰爭更像是一種點綴,而非背景。然而結尾又是猝不及防的。當我們回過神來,發現浪蕩的飛行員天健已經作為一個英雄戰死了,前文里甚至沒有提過,天健究竟是在駕駛民航還是戰鬥機。所以,若要把這篇小說里的天健形容為一個反英雄的形象,似乎也是恰如其分的。
試想一下。這篇小說如果改換結局,換成尋常的,張愛玲或者張恨水式的愛情故事,它還會有同樣的藝術張力嗎?
我想是沒有的。
小說里的描寫很精彩,但也僅僅是精彩而已,人物對話、情節設定並沒有超過鴛鴦蝴蝶派太多。
錢鍾書的比喻句總是值得稱道的。我始終記得圍城裡有這樣兩段:
方鴻漸住家一個星期,感覺出國這四年光陰,對家鄉好像荷葉上瀉過的水,留不下一點痕迹。
鮑小姐的嘴唇暗示著,身體依順著,這個急忙、粗率的搶吻漸漸穩定下來,長得妥帖完密。
到了紀念裡面,也許是習慣使然,出現了這樣兩個句子:
天健一去,彷彿鐘點分秒間抽去了脊樑,散漫成拾不完數不盡的一星一米,沒有一樁事能象線索般把它們貫串起來。
這接吻也要天健去搶劫,從不是充實的、飽和的、圓融的吻。
很有意思。
結尾處,不管是曼倩、才叔還是天健,都收穫了一個相對最好的結局,我想一方面是出於構思和情節上的考慮,一方面也是錢鍾書作為小說家的仁慈。
說到這裡,難免令人惋惜。單以小說而論,錢鍾書的學識、智性、敏銳,都足以讓他成為最好的那些小說家之一,最不濟,也是東方的博爾赫斯。但他選擇了另一條路。那也很好,只是我為他惋惜。
PS:那一輩的作家們,錢鍾書,老舍,沈從文,張愛玲,撇開小說的內容、技法不談,光是單獨的詞句就足夠迷人。後來的中國小說家,阿城很好,蘇童也很好,但都比不上這些人。只有汪曾祺和他們一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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