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城精彩在哪裡了?
01-15
兩天周末看完了圍城,前面還是很感嘆錢鍾書在描述心理上的豐富想像力的,很是新穎,後面就越看越不喜歡了方鴻漸了,以致於都有些跳著看了。而且也並沒有覺得婚姻像圍城,外面的人想衝進去,裡面的人想逃出來,想來誰嫁了方鴻漸那樣的人都不會好過,柔嘉姑母說的是對的,他這個人沒有本事,脾氣還挺大。後面楊絳的附言里也說了,方鴻漸的兩個特點:志大才疏,常滿腹牢騷;狂妄自大,愛自吹自唱。我覺得吧,還有些極高傲的自尊心和極小的心眼,孫小姐嫁他也是嫁錯了。
所以才覺得不能盲目的引用名家之話,看了書,才覺得書里的精髓並不能概論所有婚姻,只是某些罷了。
圍城的精彩在於前5遍,每看一次都有新的感觸。
起碼我是這樣的。
現在想想結婚以前把戀愛看得那樣重,真是幼稚。老實說,不管你跟誰結婚,結婚以後,你總發現你娶的不是原來的人,換了另一個。早知道這樣,結婚以前那種追求,戀愛等等,全可以省掉。相識相愛的時候,雙 方本相全收斂起來,到結婚還沒有彼此認清,倒是老式婚姻乾脆,索性結婚以前,誰也不認得誰。
天生人是教他們孤獨的,一個個該各 歸各,老死不相往來。身體里容不下的東西,或消化,或排泄,是個人的事,為什麼心裡容不下的情感,要找同伴來分攤?聚在一起,動不動自己冒犯人,或者人開罪自己,好像一隻只刺蝟,只好保持著彼此間的距離,要親密團結,不是你刺痛我的肉,就是我擦破你的皮。
我看《圍城》,覺得它簡潔凝練,語言表現力很強,對人對事都有精確的分析,有些像亨利詹姆斯的心理分析小說,對人生哲理的一些融入讓我覺得和米蘭昆德拉有相似,相比而言,我覺得《圍城》在中國小說有更多更深西方現代主義的味道,我認為它是一座高峰。
有些開始讀不能懂得,遇見一些事後,有了更深刻的體會,每次讀都有新的收穫,有些觀點穿越書本給今天的人新的啟發,是一本百年之後依然被人推崇的好書
精彩在於永不過時,在今天仍然能碰到那樣的處境與影子。
這本書認真讀完一遍,還會想讀第二遍第三遍……每次讀完的感受都不同
圍城情節最差,人物描寫尚可,語言最出彩,韓寒的三重門純粹就是模仿的圍城
我是看圍城裡的段子的……當然有些膚淺,但的確也是一種看法。
我也差不多,看到三分之二看不下去了。一是書中太多賣弄小聰明的刻薄話,二是方鴻漸的小人心態無法讓人產生共鳴。
剛開始看《圍城》的時候,還覺得書中的比喻很精妙。但是看到後面就覺得有點掉書袋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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