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講入土為安,那麼古代的解剖是怎麼做到的?不會違背當時的倫理嗎?


清代名醫王清任(1768清乾隆三十三年~1831道光十一年),在實踐中覺得前人「所創醫書,臟腑錯誤,後人遵行立命,病失先本」,認為要探求醫學真諦,首當「先明臟腑」。

王氏曾感慨:「自恨著書不明臟腑,豈不是痴人說夢;致病不明臟腑,何異於盲子夜行?

於是……他不避污穢,不畏艱辛,親自到義冢中去剖視臟腑,致力於解剖。

經過多年苦心孤詣的努力,他發現了幽門括約肌,弄清了肺、胃、肝、胰管、大網膜、動脈、靜脈等位置及功能,糾正了前人「肝左三葉,右四葉,凡七葉,膽附於肝之短葉」等謬論,並把解剖所見繪成臟腑圖譜,願「醫林中人,一見此圖,胸中雪亮,眼底光明,臨症有所遵循,不致南轅北轍,出言混亂,病或少失」。

為了搞清橫膈膜的結構和位置,他先後留心四十二年,並登門請教「知之最悉者」。

(粗體引文出自王清任《醫林改錯》

這種崇尚實踐的科學態度和方法,誠難能可貴,違背倫理又怎麼了!怎麼了?怎麼了……


上圖出自1543年的Andreas Vesalius《人體的結構》中的腦解剖圖;

下圖是出自1830年王清任的《醫林改錯》。

雖然有心改錯,王清任的人體解剖認識較已經發展成熟的西方解剖理論差距很大。

  1. 中國古代醫學不重視解剖學,一方面「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的儒家倫理不支持對屍體進行解剖的實踐

  2. 另一方面,古代學者的自然觀中,本身重神不重形,重體不重用。

  3. 以至於古代中醫對人體解剖的認識中產生了五臟六腑的概念(五臟,即心、肝、脾、肺、腎,六腑,膽、胃、大腸、小腸、膀胱、三焦)。
  4. 五臟與六腑並不能夠對應於確切的器官,而是在表述中形成一個非常寬反而模糊的概念。比如,中醫中談到「腎」,認為腎的生理功能為「腎藏精,腎主納氣,腎主水」,認為腎是生殖、免疫、泌尿系統的功能的集合體。這與腎的功能相去甚遠。
  5. 五臟六腑理論的發展,不是來自於解剖實踐本身的不斷從認識和改進,而是來自於直接對諸如《黃帝內經》等古書經典的引用,或者通過疾病經驗的簡單總結和功能表面相似點的類比,在五行陰陽的範圍內推演。
  6. 這種不是建立在解剖實踐上的臟腑理論,在結合陰陽五行理論之後,變得越來越抽象,越來越"玄",越來越只可意會,如此一來,規律性的本質沒有保留下來,卻把個人思辨的近於"詭辯"的態度留了下來。這又是抑制了近現代醫學科學產生的重要因素。醫學的的發展是龐大而又細緻的,進行系統、器官、組織、細胞層次的解構是必要的。但中國古代哲學的整體抽象把握卻與此有很大矛盾,龐大的整體把握最終導致什麼都能包絡,但什麼也解釋不清。


隔了幾天來把答案補充完整。。。

結論在最下面~~~~

首先來了解一下我國中醫解剖的發展。

「若夫八尺之士,皮肉在此,外可度量切循而得之,其死可解剖而視之。」 ——《靈樞》

上文出自約公元前500年的中醫著作《內經》,相關的論述還是很多的,在那個時候,解剖是不違倫理的、正當的、科學的。此時中醫開始脫離巫術的範疇,結合樸素自然哲學。

之後的中醫走上了一條和現代解剖學幾乎不同的道路。"臟腑學說"的創立使得中醫對於解剖的追求僅止於《內經》,中醫的發展主要在於理論和臨床,對於解剖學幾乎沒有發展。

史書記載的解剖也幾乎沒有涉及到倫理相關。

例:「翟義黨王孫慶捕得,莽使太醫尚方與巧屠共刳剝之,量度五藏,以竹筵導其脈,知所終始,雲可以治病。」—— 《漢書·王莽傳》 這是最高統治者的要求,不涉及倫理。

又過了幾百年,到了十一、十二世紀。中國出現了兩本著名的解剖著作《五臟圖》(現佚)《存真圖》。其中《五臟圖》的解剖對象是反抗北宋統治階級而被捕的叛軍。《存真圖》是北宋封建統治者利用被處決的屍體,遣醫剖視並畫工繪圖。

再過了幾百年,明清時期,西洋醫學傳入我國,逐漸被識界接受。於是有王清任、陳定泰等名醫結合西醫解剖的結論,結合親身實踐融合併發展了我國醫學對於人體的認識。

————————————————我是一條分割線——————————————

一不小心答成了中醫解剖史了。。。。

直接放結論吧:

1、在最初,解剖是正當的,不違背倫理的。

2、之後的中醫解剖學發展幾乎停滯不前,主要的著作也是依靠對罪犯的解剖完成的。

3、中醫之後的發展,通過陰陽五行來解釋病理,對於解剖學的要求並不高,所以也沒有解剖的必要。


謝邀。一些很樸素的臟腑概念應該來自動物的宰殺過程,當然在戰爭,瘟疫和日常意外事故中也會有機會直觀的觀察研究人類自身的解剖結構。


上面cushing的答案說中醫的五臟六腑我認識可能是錯誤的,我這裡駁斥一下。

不過我是只看了兩本閑書的外行而已。說錯了,只代表我的認識錯誤了,不代表中醫。

五臟六腑強調的是內髒的功能,而不是具體是什麼樣子。什麼意思呢?如果拿軟體工程來類比,解刨圖是靜態視圖,內臟就是動態試圖。做過項目的都知道這是最基本的兩個試圖。

兩者看重的點不一樣,可以把中醫的五臟六腑看著對內髒的功能分類。

就拿我這個自己這個老病成醫(我習武和胃病有很大關係,經過訓練練好了)的胃病患者為例,在西醫看來我病的是胃,胃炎,胃潰瘍,就我自己而言,的確吃了挺多西藥,效果不太明顯,當然也不能說西醫無效。

而在中醫大夫看來,我是典型的肝胃不和,五行上是木克土,肝克了胃,舒理肝淤就好。這裡看的就是內髒的功能試圖,一個功能的過剩導致了另外一個功能受到克制。

我個人認為,解剖反而容易,中國屍山肉海,易子相食的時期都常常出現,不是每一個朝代都對屍體甚至活人那麼尊重的,歷史不是靜態的一成不變的。開拓創新的人,無論在哪朝哪代都有,按照八字命理的說法,就是傷官格,本來就反傳統的人。

要不然中醫對人體經絡穴位的了解是怎麼來的,其實就是利用瀕死的人,或者死囚,因為靜態視圖是彈著給你看的,動態視圖是驗證驗證再驗證的。

上面說到凌遲,說的很好,執行凌遲的人如果皇帝要求割9000刀(假設),如果8999刀人掛了那麼凌遲的人是要入罪的,簡直就是提著腦袋的生意,有興趣的可以讀一下莫言大師的檀香刑。那麼問題來了,凌遲的人的解剖技巧哪裡來的?難道天生就會?誰去總結整理這些?他們的師承哪裡來的?

按照邏輯思考,不辯則明。


中醫歷史上也出過離經叛道的人物,曾頂住各種各樣的責難與詆毀,做過多年解剖學的鑽研。這個人叫王清任。

中醫是不講究解剖學的,因為中國倫理提倡「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解剖身體被認為是大逆不道的行為。也因此,中醫的很多學說缺乏根基,到了現代社會,就難以服人。

不過,中醫歷史上也出過離經叛道的人物,曾頂住各種各樣的責難與詆毀,做過多年解剖學的鑽研。這個人叫王清任,是清朝乾隆嘉慶年間的一名中醫。他曾開過一家藥鋪「知一堂」,寫過一本醫術《醫林改錯》,在後世造成很大影響。

王清任很早就開始行醫,為此遍讀醫書。在閱讀古醫書的過程中,他發現古人關於臟腑的論述有自相矛盾的地方,頗感苦惱,「自恨著書不明臟腑,豈不是痴人說夢,治病不明臟腑,何異於盲子夜行」。求知慾很強的他就一直想搞清楚這個問題。嘉慶二年(1797),他行醫來到河北省灤州稻地鎮,正逢此地小兒傳染病流行,病死率極高。貧苦人家無力承擔喪葬費用,只得用草席包裹孩屍,淺埋於義冢荒野,破腹露髒的屍體每天不下百數。王清任為了親見臟腑,每天清晨騎馬到荒郊野墳,對屍體顯露的臟器進行仔細的觀察。然而由於這些屍體都經野狗啃食,臟器破損殘缺,大多是僅留著腸胃,少有保存完整的心臟肝臟的。他只能互相參照,反覆體會,連續觀察了十天,看了百餘具屍體。他認識到古書中描繪的臟腑與實際不相符合,即使件數的多少也不盡準確。但是,由於屍體均遭破壞,對於胸中膈膜的形態,其位於心上心下,是正是斜,他未能親見,故仍存疑惑。

嘉慶四年(1799)六月,王清任在奉天。一個因瘋病打死丈夫和公公的女犯要被處以剮刑。他緊跟至西關,等到行刑者提著犯人的內臟從他面前經過,他才觀察到這成人的臟器形態與小兒相同。嘉慶二十五年(1820),他在北京又遇上了一次機會,一個因打死母親而處以剮刑的男犯被行刑於崇文門外。等他趕到,行刑已結束,膈膜行刑時遭破壞了,僅見到臟腑。他不得已在道光八年(1828)五月再赴刑場觀察,又未得近前。

道光九年(1829)十二月,王清任出診看病。席間閑談,王清任說到自己留心四十餘年未能將膈膜驗明一事。剛好江寧布政司恆敬公在座。此人曾鎮守哈密,領兵於喀什噶爾,所見誅戮屍體極多,對膈膜一物知之甚詳,向他詳盡地說明膈膜的形態和位置。王清任對於臟腑形態的觀察研究工作經歷了四十二個春秋的努力,至此才告一段落。他將觀察結果和研究心得,繪成二十五幅臟腑全圖,配以文字說明,撰成了《醫林改錯》的上半部分。

長期以來,王清任堅持對人體臟器進行實際觀察,因而對人體臟腑的認識比前人有了較大的進步,改正了前人對臟腑認識上的某些錯誤。如,糾正了所謂肺有六葉兩耳二十四孔,肝有七葉,心有七孔三毛等等說法,補充了當時解剖學上的一些不足。他對胰臟、胰管、膽囊管、幽門括約肌、腸系膜等均作了詳細描繪和說明。

由於歷史條件和當時科學水平的限制,王清任的思維研究方法及學術觀點方面尚有不妥之處,他著作中關於人體解剖方面的繪圖和記述也有失誤的地方。比較突出的錯誤是他的「心無血論」。王清任由於看到宰殺豬羊,血皆從刀口流出,心臟無血。從屍體中又看到胸腔有積血,便認為膈膜便是血府,具有存血的功能。而心臟只是出氣入氣的道路。由於認為心無血,也就把動脈當成了氣管,提出:「頭面四肢按之跳動者,皆是氣管。」的錯誤論斷。此外,他認為膀胱有下口,無上口,以及出氣、入氣、吐痰、吐飲、唾津、流涎,與肺毫無干涉等等,顯然也是不對的。

《醫林改錯》問世之後,後世對其毀譽不一。擁護者對其評價很高,讚揚他集數十載之精神,考正乎數千年之遺誤,理精識卓。而反對者攻擊亦很激烈,責備《醫林改錯》越改越錯,錯上加錯,甚至是一種流毒。罵他「不自量」,「不仁」,是「狂徒」。不過,反對者的攻擊,大多都是從道德的角度,並沒有太大的說服力。

(本文編輯自論文《清代醫學家王清任》,原載於《檔案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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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因為入土為安,以及不可毀壞屍體的倫理, 中國古代才沒有發展出解剖學, 因此也錯失了走向現代醫學的機會。

古文中提到的觀摩死刑犯,在戰場上收集信息, 偷屍體,或者到義莊——也就是給流浪漢收屍的地方進行研究, 都是個別案例,並不為當時的中醫學界承認。因為古代中國「人權」是很發達的, 即使是死刑犯、流浪漢,屍體被毀壞也是挺大的一件事。只是因為某些情況下,官府奉行「民不舉官不究」的懶惰思想,才讓一些醫生有了機會, 但是社會道德方面,還是阻力重重的。

而仵作、行刑人,乃至部分武林人士,也沒有解剖學的概念,只是有一些零星的關於人體的知識,比如哪裡下刀可以利落的砍下人頭, 哪裡受到擊打會讓人立即斃命什麼的, 這些都不能算是醫學範疇。

而西方當時也有類似的困境。 醫生們無法從正常途徑得到人體進行解剖。只能從盜墓賊、監獄行刑人哪裡去買。

但是比較「幸運」的是, 歐洲因為黑暗中世紀的幾百年壓迫,以及長期困苦的生活, 對於屍體並沒有一個成熟的倫理體系,或者說,只對貴族和中產階層有倫理,所以醫生們可以大肆的收購下層人民墳墓里盜出來的屍體,以及死刑犯的屍體。

到了後來,解剖學憑藉其成果,在歐洲逐漸為人們所接受,也從此讓歐洲醫學從古老落後的什麼四體質說、體液說,慢慢發展出了現代醫學。

而解剖也光明正大的走向了前台,成為公開的課程。荷蘭畫家大師倫勃朗的成名作, 就是描述一個醫生給自己學生上解剖課的過程:

蒂爾普醫生的解剖課


凡是說中醫沒解剖學的都點了反對+沒有幫助。早上剛好沒去自習在寢室預習系解。(手機不好排版,用引號)以下內容來自《系統解剖學(第八版)》(柏樹令、應大君主編,ISBN 987-7-117-17149-6)「……遠在春秋戰國時代(公元前300-公元前200年),《黃帝內經》記載「若夫八尺之士,皮肉在此,外可度量切循而得之,其屍可解剖而視之」。可見兩千多年前,我國醫學家已經有屍體解剖的工作記錄。史書還曾有記載,新莽天鳳3年(公元16年),王莽令太醫尚方與巧屠一起解剖被處死者公孫慶的屍體,不僅度量其五臟,而且「以竹筵導其脈,知其始終」。這是我過人體解剖工作者對世界的貢獻。兩宋時代,曾有屍體解剖的記載和《五臟六腑》、《存真圖》的繪製。宋慈著《洗冤集錄》(1247年)描述了大量的解剖學知識,對全身骨骼和胚胎的記載尤為詳細,並附有檢骨圖。清代道光年間,王清任(1768-1831年)編著《醫林改錯》(1830年)一書。他親自解剖觀察30餘例屍體,描述了人體各器官系統的形態結構;對骨骼和內髒的記載非常詳細,對古醫書中的錯誤做了訂正。書中對腦的看法,如「靈機記性不在於心在於腦」、「聽之聲歸於腦」、「兩目即腦質所生,兩系如線長於腦,所見之物歸於腦」等論述,都與現代醫學的認識相近。」


慶曆年間(公元1041-1048年),廣西歐希范等600多人因參加叛軍,被官兵誘殺。其中56具屍體被當作標本進行了解剖研究,宜州推官吳簡還令畫工繪圖,並作了記錄。這就是吳簡的《歐希范五臟圖》的由來。吳簡當時曾用了兩天時間解剖考察。他說:「喉中有竅三,一食、一水、一氣。互令人吹之,各不相戾。肺之下則有心、肝、膽、脾。胃之下有小腸,小腸下有大腸。小腸瑩潔無物,大腸則為滓穢。大腸之傍則有膀胱。若心有大者、小者、方者、長者、斜者、直者、有竅者、無竅者、了無相類。惟希范之心則紅而硾,如所繪焉。」這種觀察顯然還是很粗糙的,還有很多錯誤。同時代的沈括很快就對《歐希范五臟圖》的錯誤提出了批評和糾正。他在《夢溪筆談·葯議》中說:「世傳歐希范真五臟圖,亦畫三喉,蓋當時驗之不審耳。水與食同咽,豈能就口中遂分二喉?但有咽有喉二者而已。」看來宋代還是有人對人體生理結構比較懂行的,只是不受主流文化的重視而已


很多文不對題的答案,有的甚至又扯到中醫論戰了。

題主想問的是在古代解剖屍體不是會違反古代的倫理嗎?中國從古就有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的思想。古代頭髮和生命是同等重要的,諸位還記得曹阿瞞削髮代刑乎?何況是解剖屍體這種事情更是很難進行下去的。對中國解剖史深入研究的侯寶璋先生的《中國解剖史》中指出「以整個解剖言之,實極幼稚。推其原因,乃因有人倡導,無人繼承,雖有創建,不能發展。蓋科學非一人一代之事,必經多人之研究,時能抵於大成也。兩漢以來,吾國醫學完全操在儒生之手,雖有其他傑出之士,或因不能著書立說,或因儒生所摒棄,以至其道不能傳者,當不在少。儒生之弊,又在『著而不述』,墨守舊說,且又謂醫乃仁術,不宜刳剝人體,以供實驗,於是乃承訛襲繆,不事實驗,兩千年間,解剖學無成立之可能焉」。

這段論述也說明了當時阻卻古代中國解剖學發展原因之一就是儒家的倫理觀念。

古文亂入:

時沛郡相縣詹賜,往比村朱起母彭家飲酒還,因得病,吐益蟲十餘枚。臨死語妻張,死後刳腹出病。後張手自破視,五藏悉糜碎。郡縣以張忍行刳剖,賜子副又不禁駐,事起赦前,法不能決。律傷死人,四歲刑;妻傷夫,五歲刑;子不孝父母,棄市,並非科例。三公郎劉勰議:「賜妻痛往遵言,兒識謝及理,考事原心,非存忍害,謂宜哀矜。」覬之議日:「法移路屍,猶為不道,況在妻子,而忍行凡人所不行。不宜曲通小情,當以大理為斷,謂副為不孝,張同不道。」詔如覬之議。加左軍將軍,出為吳郡太守。

參考譯文:

時沛郡相縣人唐賜到鄰村人朱起的母親彭氏家裡喝酒,回來便病了,吐下蠱蟲十多條。死前對他的妻子張氏說:他死後要把他的肚子剖開弄清病的原因。之後張氏親手剖開她丈夫的肚子察看,唐賜的五臟都弄成了碎片。沛郡相縣的官員認為張氏竟做出剖開丈夫的肚子的事情,唐賜的兒子唐副又不阻攔,因為這事發生在大赦之前,法官們不能判決。當時法律規定:傷害死人,判徒刑四年;妻子傷害丈夫,判徒刑五年;兒子不孝順父母,判死刑,都不符合本案的條例。三公郎劉勰認為:「唐賜的妻子悲痛地按丈夫的話去做,他的兒子懂得遜讓也懂得大理,細細體會這事的前後,他們沒有傷害丈夫和父親的動機,我認為應該原諒。」顧覬之認為:「法律規定移動路頭的屍體,也屬不合法,況且是自己的妻子兒女,竟然忍心做一般人所不敢做的事情,對他們不應顧及小的情面,應該按照法律處理,判定唐副的罪行是不孝,張氏是犯法。」詔書同意顧覬之的判決。接著顧覬之升任左軍將軍,出外當吳郡太守。

可見就算是有唐賜的遺囑她的妻兒也不能逃脫因封建社會傳統觀念導致的重刑

古代醫家王清任也只能觀察犬食之餘的小兒屍體,對女囚屍體因非男子而不忍近前。

待續


那是外國古人的事,他們沒有這種觀點。


還有仵作(類似驗屍官)這個行當。


自古以來被處決的人很多都沒有安的權利。。。所以基本上要麼偷,要麼是些被處決的,可能還有少數甘願獻出的。


上面說王清任的,忘了作者開篇的一句話,就是當時瘟疫死人多了,都不埋,認為給野狗吃了,下世投胎能投個好身體。

這是一個條件給王清任看屍體,你也能說這真巧。至於入土為安那些,只是廣泛流傳的說法,實際是怎樣呢,天朝大國等於別人一個歐洲這麼大,各地的風俗習慣總不能一概而論。


通過違背倫理做到的。

會違背啊。

問這?你到底想說什麼!?


現代人也講究入土為安


無人認領的屍體、罪犯的屍體……有心人總有辦法的


偷屍體


中醫是沒有解剖的(理論上),不說入土為安,身體髮膚受之父母,連理髮都是違背人倫的.

但是,理論歸理論,首先從來就不缺(瘋子)科學家去違背倫理幹些事情(比如偷挖或者買流浪漢的屍體來剖,或者乾脆在戰場上直接干).而且中國古代有一個刑罰叫做"凌遲",劊子手們都是代代相傳的解剖專家,不想當瘋子的醫生也可以去行刑現場觀摩被剖開的犯人.

總之,中醫對於人體結構的知識都是:你不要打聽我是怎麼知道的.


這也是中國內部解剖(中醫)遠遠落後國外的原因之一吧


西方解剖學引入我國以先的古代中國 屍檢只是屍表檢驗 並沒有解剖 仵作也只是查驗屍體外表或者白骨化的骨骼之類 所以…似乎那時候並不存在倫理問題 不周 歡迎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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