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學科和理工科的學術能力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

根據我自己的觀察,不管從事哪方面的學術研究具有很強的邏輯能力、歸納總結能力似乎是必須的。如果學術能力主要是由可轉移的能力構成的,是否表明在一個領域能夠取得一定學術成就的人在另一個領域也有同樣的潛能呢?

如果不是,這兩大類學科的學術能力分別有怎樣的共通和不同呢?


人文學科這個定義似乎不大準確。在很多時候,人文學科被狹義定義為「既不屬於自然科學,也不屬於社會科學」的非工業性學術研究

我們可以這樣粗淺地理解:純粹的理學研究未必能賺到很多錢,但是它實用化以後形成的工科卻很能賺錢;同理,純粹的人文學科也是賺不到什麼錢的,但它實用化以後形成的社會科學也很能賺錢。

於是我們可以做這樣的粗陋劃分:

理學包括:數學、物理學、化學、心理學(與社會科學交叉)、地質學、天文學等等;

工學包括:力學(與理學交叉)、機械學、各類工程學、建築學等等;

人文學科包括:哲學,歷史學(與社會科學交叉)、文學(文藝學)、藝術學、美學等等;

社會科學包括:經濟學、法學、社會學、新聞學、傳播學、歷史學(與人文學科交叉)、心理學(與理學交叉)等等;

如果上面的這種分類法成立的話,那麼人文學科的基本學術能力的基本指向是:視野廣闊,涉獵面廣,親近大師,熟悉原本。

說白了,學人文學科的人雖然也通過思辨來形成邏輯思路,但本質上經典人文學科教學是以「經驗傳導」為手段的,而讀書則是獲得這種經驗的最好手段。在讀完書之後,我們有了思維素材,才開始思辨。所謂「道可道,非常道」且「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於是,在越接近真理的地方,最後留下的唯一的手段似乎就是廣泛涉獵各領域的思辨成果。這就要求學習人文學科的人在親近大師後形成獨立的思考能力。既然如此,不停地讀書然後思考然後再讀書便成了學習人文學科必不可少的功課。

或者這麼說,學理科的人,當你了解了ρ=m/v,G=mg,f=μN,E=mc^2,I=U/R等等公式之後,你就可以繼續推導問題了,而當你用這些公式來解決實際用途時,就是工科;同理,學人文的學了很多東西之後,會認為那都只是一種思維方式罷了,至於要實際運用,是社會科學的問題。

理學在很多時候其實是另一條通向人文學科巔峰的路,因為理學學到最後,聽說是會獲得哲學博士的……

最後,很有意思的是,當今中國學界有三大學部院:中國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其中,中國社會科學院既進行社會科學研究,也下設各人文學科研究所進行人文學科(如文學研究所等等)的研究。


是一致的。

簡單講,人文類學術能力強就是「寫得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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