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法》實施後會不會改變現在旅遊業的現狀?

原標題:2013年10月1日0:00分新的旅遊法正式生效執行,作為旅遊者的我們和作為旅遊經營者的你們,看好這部新法嗎?


新旅遊法中最受爭議的主要是旅遊經營部分:

  • 第三十四條 旅行社組織旅遊活動應當向合格的供應商訂購產品和服務。

  • 第三十五條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並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旅行社組織、接待旅遊者,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遊項目。但是,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旅遊者要求,且不影響其他旅遊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 發生違反前兩款規定情形的,旅遊者有權在旅遊行程結束後三十日內,要求旅行社為其辦理退貨並先行墊付退貨貨款,或者退還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的費用。

  • 第四十一條 導遊和領隊從事業務活動,應當佩戴導遊證、領隊證,遵守職業道德,尊重旅遊者的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應當向旅遊者告知和解釋旅遊文明行為規範,引導旅遊者健康、文明旅遊,勸阻旅遊者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導遊和領隊應當嚴格執行旅遊行程安排,不得擅自變更旅遊行程或者中止服務活動,不得向旅遊者索取小費,不得誘導、欺騙、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遊者購物或者參加另行付費旅遊項目。

這一部分直接影響的是國內旅行社目前的經營模式,也直接把旅行社通過自費項目+購物活動的抽成作為收入的通行做法置於風口浪尖上,但從旅行社的角度上看,以往之所以能以較低團費出團,正是依賴於這部分收入,新法出台,直接的結果就是導致各條線路的團費上漲接近double,尤其是東南亞團和國內線路,所以如果確實能夠貫徹執行,可能會產生如下的後果:

1、東南亞整體出境游遊客大幅縮水,泰國預測十一期間中國遊客減少到40%,雖然有報道稱,泰方認為會導致中國出境遊客素質更高,但肯定會引起當地旅遊行業收入減少,同樣會受到嚴重影響的肯定也包括馬來西亞,新加坡,台灣,日本,韓國這些中國人主要的旅行目的地。這個事情是否會有更深層次的影響,因為自己不專業不太好評價。

2、東南亞團費開始逼近歐洲,比如新馬泰游的報價達到1萬,肯定會影響到中國人出境游(跟團這部分)的目的地選擇,有可能會讓出境游的選擇更多樣化。

3、部分地區遊客因為政策限制等原因仍然會選擇跟團游,包括多數國人選擇跟團出境的原因主要是語言障礙,所以跟團游整體用戶群不會有明顯變化,但由於價格上漲過多,出行頻次會大大降低。加上此次漲價只是為了cover過去的購物收入,並沒有帶來新的增長,旅遊行業整體收入盤子會有明顯下降,對於傳統旅遊行業從業者的生存環境而言,一定會存在負面影響。

4、跟團游平均成本可能會高於自由行(因為中國的團游是典型的住星級酒店吃自助餐,但自由行遊客更多可以選擇平價住宿和本地餐飲)會有一部分遊客轉向自由行,但大部分會體現在國內游,出境遊方面,基於上面的分析原因,因為價格轉向自由行的遊客並不會很多,也主要集中在北上廣的年輕群體,這部分人過去可能就是搖擺群體,或者不是高頻度旅行者。所以做自由行服務的產業也不會因此迎來春天。

5、對旅行社而言,提供高質量的定製游可能會是一個機會

6、對於改善中國遊客在外的形象沒任何幫助,就算不去購物點,還是像自家一樣想做什麼做什麼


我覺得第35條最後一句話其實是一個出口:「但是,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旅遊者要求,且不影響其他旅遊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這個」經雙方協商「很可能演變為團游前旅行社讓遊客簽署的N多協議中的又一份,其實只要在實際操作上變為那種協定——旅行社不希望你仔細看也真沒什麼遊客仔細看的、旅行社已替你擬好的」雙方已協商決定加入自費或購物點「性質的協定,效果就能完全和以前殊途同歸了吧。


這個的話,人人有不同的見解,我的想法,不可能的事情,現在的人都很精明的,總會打擦邊球,違規卻不違法,拿他也沒轍!報團一定要慎重!


·······出國真正變成高端冷艷飯·················對自助和自由行影響不大吧·······


看好也不看好。看好,旅遊市場開始走向規範化的道路,不再單純依賴購物維持收支;不看好,沒有負團費的操作,還怎麼有廉價的旅遊產品,出去一趟都是那麼高額的費用


自由行是未來旅遊業的發展趨勢


出團旅遊人數會暫時減少····

然後自由行人數增長······

再然後··旅行社想出了完美對策·······

新的潛規則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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