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者生存」是不是一個重言式?

有沒有可能直接觀察到反對該項理論的證據?

註:邏輯重言式(tautology),又稱為永真式恆真式,是無論其部件真假為何皆總是為真的論述。相對地,無論部件真假為何總是為假的論述是矛盾。

示例:

  • 「1+1=2」
  • 「所有的三角形都有三個邊。」
  • 「四足動物就是有四隻腳的動物。」

(摘自:維基百科 重言式)


我可以吐槽一下 「套套邏輯」 這個翻譯嗎。。。

這個問題的核心在於「有沒有可能直接觀察到反對該項理論的證據?

當然有可能啦!(注意,已有的觀測與以下假想情況相反,這裡只是回答為什麼進化論是有可能被證偽的)

先想一個簡單的:

生物代與代之間沒有變異。假如你實驗證明物種不變,那演化就無從談起啦!「適者生存」就變成了「全都生存」(資源足夠的話),或者「運氣好生存」(唯一的區別是運氣)。

這個實驗室就可以做,養好多代蟲子或者細菌,然後去觀察他們的性狀,或者直接做基因組測序。事實上為了研究具體的進化規律這個實驗一直有人在做,當然,一直都測到變異。隨便放個例子好了:Genome evolution and adaptation in a long-term experiment with : Escherichia coli : Abstract : Nature

恩,或者這樣:

變異不可穩定遺傳。

這個比較勉強,但是可以想像這樣一種情況:每個個體之間有差異,但差異是隨機的。所以兩代動物之間可能有差別,但這個差別不是遺傳而是隨機的。最簡單的可能是DNA不變(和上面的一樣),但是後天環境對性狀影響很大。唉這麼一說跟上面的差不多。。。

「適者生存」就變成了「適者生存一代」,因為下一代未必又能生存。。。

PS:

首先,這個回答幾乎忽略了題干

「適者生存」是不是一個重言式?

而著重處理問題描述

有沒有可能直接觀察到反對該項理論的證據?

我的辯解很簡單:適者生存不是一個命題。「此刻的生者正在生存」才是重言式命題,但你會發現它不是「適者生存」想要表述的意思。因此,我選擇論證重言式的反面——適者生存這一模糊表述所蘊含的理論可由實驗證偽。

其實很容易理解題主為什麼會覺得適者生存是一個重言式/廢話——經過海量觀測和實驗的支持,進化論是如此深入人心,以至於很容易在思考問題的時候預設了進化論。。。如果把在今天已經是常識的 [DNA是遺傳基礎,代際傳播,且會發生可遺傳突變] 當成已知的話,達爾文當年的的確確說了一句廢話嘛。 問題是當年這些信息是沒有的喲,只能靠仔細觀察好多物種然後去猜。


適者生存是同義反覆嗎?

http://www.guokr.com/blog/443673/


謝邀!

這個偽問題的提出,端的是因為漢語的缺陷所致。

用〖適者生存〗的四字俗語の譯言,自然引發了文科生久久壓抑的好辯の虛榮心。

其實,達爾文演化論思想,有一條清晰的邏輯鏈。

按邁爾的說法——

達爾文的自然選擇學說由三條推理組成,這三條推理是根據「部分來自種群生態學和部分來自遺傳現象的五項事實作出的。

  事實一:一切物種都具有如此強大的潛在繁殖能力,如果所有出生的個體又能成功地進行繁殖,則其種群的(個體)數量將一按指數(馬爾薩斯稱之為按幾何級數)增長。

  事實二:除較小的年度波動和偶爾發生的較大波動而外,種群一般是穩定的。

  事實三:自然資源是有限的。在穩定的環境中,自然資源保持相對恆定。

推理一:由於所產生的個體數目超過了可供利用的資源的承載能力,而種群數量卻保持穩定不變,這就表明在種群的個體之間必然有激烈的生存競爭,結果是在每一世代的後裔中只有一部分,而且往往是很少的一部分生存下來。

  上述來自種群生態學的事實一旦與某些遺傳事實結合起來就導出了重要結論。

  事實四:沒有兩個個體是完全相同的:實際情況是,每個種群都顯示了極大的變異性。

  事實五:這種變異的很大一部分是可以遺傳的。

  推理二:在生存競爭中生存下來並不是隨意或偶然的,部分原因取決於生存下來的個體的遺傳組成。這種並非一律相同的生存狀態構成了自然選擇過程。

  推理三:這種自然選擇過程經過許多世代將使種群不斷逐漸變化,也就是說,導致進化,導致新種產生。

在辯論之前,了解一下這個邏輯鏈條,就不會滔滔不絕浪費唾沫,徒然招人哂笑了

————————

摘錄一段《生物學中進化的思想史》

「選擇」這個詞涵義不清

  達爾文本人從來不完全滿意「選擇」這個詞,他的許多支持者也不喜歡它,他的對手則挑剔和訕笑它。達爾文在1838年9月28日將後來所言的自然選擇稱為「楔入」(wedging):「可以說有一種力量像千百個楔子企圖將每種已適應的結構楔入自然界秩序的裂縫中」(D:135)。
1840年的早期當他將育種家的人工選擇與自然選擇加以類比時他才採用了「選擇」這個詞(Ospovat,1979)。

  Limoggs(1970)十分恰當地指出在達爾文後的文獻中對於自然選擇的實質有不少疑問。它是一種動因、一種過程、或是過程的結果?這詞的最大缺點是含有是誰在選擇的意思。達爾文的批評者對他不加限制地將自然人格化感到十分惱火。每當自然神論者祈求於上帝時,達爾文就求助於自然:「自然毫不注意外表,除非過外表可能對生物有用。自然能夠作用於每種內部器官,作用於體質上的微末差異,作用於生命的全部機制」(《物種起源》:83)。「自然選擇每時每刻都在仔細審查全世界的每一變異,哪怕是最細小的變異」(84頁)。達爾文廢黜了聖經中的上帝豈不是為了用新的上帝、自然來代替它?

  達爾文的朋友們不滿意「自然選擇」這個詞促使他在以後的《物種起源》版本中採用了斯賓塞的簡潔隱喻(metaphor)「最適者生存」。他的這種做法十分糟糕,因為這樣一來引起的反對意見是整個自然選擇學說原來是奠基在同義反覆(tautology)上:「誰生存?最適者,誰是最適者?能生存的」。當然,達爾文從來沒有說過這樣一類的話。達爾文只是說過在每個物種所出現的無數變異中有一些「在尖銳複雜的生存鬥爭中以某種方式對每個生物有利的變異在千百代過程中有時會發生」(《物種起源》)以及「比其他個體具有某種優勢(無論是多麼微小的優勢)的個體會有更多的生存機會和繁殖同種的機會」(別頁)。這些話並不是在兜圈子。Williams(1973b)以及Mills
and Beatty(1979)曾經分析過達爾文論點的邏輯基礎,他們也同樣得出了其中並沒有同義反覆的結論(但是另外可參考Caplan,1978)。

  在隨後的歲月中曾反覆嘗試找出一個比「自然選擇」或「最適者生存」更恰當的詞,然而都沒有成功。達爾文本人曾想到「自然保存」(或「自然保護」,natural
preservation),然而即使這個詞也沒有表現出自然選擇的創造性成分。這創造性成分源於基因重組和繁殖成功之間的輪流交替,是J.赫胥黎,杜布贊斯基以及其他近代進化論者所強調的自然選擇的一個方面。新一代的生物學家對自然選擇這詞已經充分習慣,再不會經受達爾文時期的困擾。


不是。

因為非適者也生存過,

只不過適者生存下去了。


很深奧的問題,我提供一點思路:

適者生存這個概念已經和達爾文的進化論牢牢綁在一起了,所以我們所說的適者生存指的其實是斯賓塞創立,後被達爾文認可的進化論中的適者生存概念。

所謂適者生存(survival of the fittest)在進化論中的定義,簡單說來如下:在生存鬥爭中,具有有利變異的個體,容易在生存鬥爭中獲勝而生存下去。反之,具有不利變異的個體,則容易在生存鬥爭中失敗而死亡。這就是說,凡是生存下來的生物都是適應環境的,而被淘汰的生物都是對環境不適應的,這就是適者生存。達爾文把在生存鬥爭中,適者生存、不適者被淘汰的過程叫做自然選擇。

要討論適者生存是不是一個重言式,就必須為適者和生存這兩個概念分別進行明確定義。如果說這兩個概念有自然對應或者說定義與被定義的關係(就像說所有單身漢都是沒結婚的人那樣),那麼這就是一個重言式。

在達爾文的理論中,生存這個概念是有明確定義的,但是適者這個概念並沒有被明確定義,這裡要引入一個新的概念有利變異:達爾文認為,那些有利的變異,促使物種在生存競爭中更加容易生存下來。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適者這個概念的定義應該指「具有有利變異的物種個體」

這樣看來,似乎適者生存不是一個重言式:具有有利變異的物種個體,即為適者,而所有的適者都具有更加高的生存可能。這是一個很正常的論點(且不論對錯)

然而問題並不是這麼簡單的,之說以說不簡單在於:有利變異是一個很難定義的概念,因為自然界的基因變異是一個隨機的事件,什麼變異是有利的,什麼變異是有害的,怎麼去定義,怎麼去判斷?一個變異無法被判斷是否有利,那麼這個概念本身就是無意義的。

在達爾文理論中,雖然有大量的實例和考證,但是至今對於什麼是有利的變異,其標準有且只有一個:那些經過自然選擇而保留下來的變異,即為有利變異。

問題來了:生存下來的即為有利變異,有利變異即為適者,適者則能生存。

從現在的邏輯推論看,這是一個典型的重言式。

於是從這裡開始,神學家和自然科學家們開始了無數年的爭端,達爾文的支持者普遍承認「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是其核心理論,以教會為首的反對派認為「這個核心理論根本是一個重言式!」

整個自然進化論學說的最大的爭議點就在於此。對此,我沒有更多的深入研究,不敢再往下說了。


並不是,適者==適應於當前環境(物競和天擇)的性質,

生存==可以得到存續的結果。

總體意思,具有適應當前的物競和天擇環境的生物,可以存續,到達下一個當前環境。

(值得注意的是,環境是不斷變化的,有點微積分的味道。)

適者生存的等價逆否命題是,在當前環境下不存在的生物,不適應之前某一次的環境。

即,所有的滅絕生物都是被物競天擇pass掉的。

其實,事實並非如此,很多生物的滅絕是純屬偶然,比如,假設人類一共只有100個,剛好連續80年之間,大家每次交配都沒能懷上孕(概率很小,但是是可能的)。然後,人類滅絕了。那麼我們就不能說,人類是被物競天擇pass掉的,這種pass明明純屬偶然。人類明明經受住了物競天擇嘛,不可否認,人類就是偶然滅絕的。

因此,該理論是可證偽的,即,不是重言式。

至於到底偽不偽呢,我說了就不算了,就不說了。


看定義吧,如果「適」的定義就是生存,那麼顯然這就是個同義反覆的命題,或者說這就是個定義。拋開定義不談,這句話也是語焉不詳的,既可以表示「適者能夠生存」,也可以表示「只有適者才能夠生存」。如果是前者,那麼這句話不是同義反覆的,因為適者能夠生存,不適者也可能生存,生存者不等於適者。後一種意思也不是同義反覆的,因為只有適者能夠生存,但適者不一定全部能夠生存。只有當這句話的意思是「有且僅有適者能生存」時,它才是同義反覆的。另外,按照維特根斯坦在《邏輯哲學論》里的說法,矛盾式和同義反覆式的「命題」不是嚴格的命題,嚴格的命題是能夠用真值表表述的,總是或然的。而矛盾式和同義反覆式只能用來顯示邏輯,從而界定世界和語言的邊界。


不是。


「活者生存」——「活下來的是生存者」才是同義反覆

「適者生存」——「適應當前環境的是生存者」。

「適者」事實上不一定存活,「適者」針對的種群層次上的概念。對個體而言,你雖然朝著適應的方向發生了基因突變,但你運氣不好,天災人禍,食物短缺,天敵入侵,照樣不會活下來。

同理,環境優越,沒有天敵的情況下不利變異或無關痛癢的變異的個體也有可能生存下來。所以並不是只靠活下來一個條件就成了有利變異。

所以適者不等於生存,何來同義反覆。


何為適者,何為生存~!二者必先需給出定義。


存在即合理,生存下來的就是合理的


這是個因果關係吧。因為適所以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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