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應該加什麼符號?

比如:本學期《大學語文》課上布置的期末作業是……OR本學期」大學語文「課布置的期末作業是……OR本學期大學語文課布置的期末作業是……


瀉藥。

個人認為:

「大學語文」課

比較合適。

因為引號的用法是:

  1. 表示引用的部分。

  2. 表示特定稱謂。

  3. 表示特殊含義,需要強調。

  4. 表示著重論述的對象。

  5. 特殊疑問表示否定。

  6. 表示引用成語、諺語、歇後語等

至於書名號,其用法是:

  1. 標示書名。

  2. 標示篇名。

  3. 標誌報刊名。

  4. 標誌戲劇、電影、美術、音樂等藝術作品名稱。

而且,

書名號的作用已擴大到標示各類作品(包括用文字、聲音、圖像、動作等表現的作品等)的名稱。但我們不能因此而隨意擴大書名號的使用範圍如將書名號用於產品名、獎品名、單位名、活動名、課程名、會議名專題名、叢書、單位等。

或者:

大學語文課

亦可。

在此援引一篇相關性較強的文章:課程名稱用什麼標點符號--《語文建設》2000年02期

課程名稱該用什麼標點?年月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標點符號用法》簡稱《用法》對此並無明確規定。用引號?課程名稱既非「行文中直接引用的話」,也不是「需要著重論述的對象」或「具有特殊含義的詞語」。用書名號?在「書名、篇名、報紙名、刊物名」中,課程名稱哪一樣也不是。課程名稱是專名,在拼音文字中每個詞的第一個字母是要大寫的,但漢語的專名號又「只用在古籍和某些文史著作裡面」。

實際情形怎樣呢?在國家語委和教育部主管的雜誌和負有講解標點責任的高校《現代漢語》等語言課的教材中,課程名稱的標點十分混亂,同一個本子上,甚至同一篇文章,乃至同一頁中,出現多種不同的用法是常見的事。

歸納起來,課程名稱所用標點,大致有三大類型十種用法。謹羅列於下,並談點個人的認識,供進一步研究、討論時參考。

一、引號型。可分四種:

1. 引號1型——僅用引號。例如:

(1)「現代漢語」的性質、任務和內容

(2)學習「教師口語」的重要性是什麼?

這種用法的理由大概只能解釋為引號中的詞語已經成了專名了,因此,通過引號予以強調,提請讀者注意。但這樣做並不能準確地限定這些詞語的意義,發生歧義是不可避免的。例中的「現代漢語」「教師口語」可以理解為有關客觀對象、關於這個對象的學說體系,理解為課程反倒是在其次的。所以,引號1型似應否定。

2. 引號2型——引號內緊連「課」。例如:

(1)基本素質略好的開設「教師口語課」。

這是一種毫無理由的用法。「課」作為類名,放到引號裡面講不出任何道理。

3. 引號3型——引號後緊連「課」。例如:

(1)「教師口語」課「目標教學」的思考

(2)跟初學「現代漢語」課的人說幾句話

這是一種較為常見的用法。但很明顯既已說明是「課」,不會引起任何歧義,前面的引號就是完全多餘的了。這就從一個側面證明了下面要講到的無標點2型的合理性。

4. 引號4型——引號後句中遠處有「課」。例如:

(1)「現代漢語」是高等院校中文系的基礎課。

(2)「教師口語」是研究教師口語運用規律的一門應用語言學科??

這種用法雖然最後不會引起歧義,但在閱讀上是有缺點的必須在讀完整個句子之後,才能明白引號中的詞語是課程名稱,而此前仍可能產生類似於引號1型的誤解。而且從經濟的角度看,比起我們後面要肯定的無標點2型,並不顯得簡明省事。

二、書名號型。用例不多。可分三種:

1. 書名號1型——僅用書名號。例如:

(1)《現代漢語》包括語音、文字、辭彙、語法和修辭五部分??

課程不等於書(教材):課程名稱不一定同教材名稱一致,課程也可以沒有教材。所以這種將課程名稱直接標為書名的用法實無可取。上例本意是說課程包括五部分,但實際上人們首先會理解為教材包括五部分。

2. 書名號2型——書名後緊連「課」。例如:

(1)近兩年,普通話教學已過渡到《教師口語》課

與書名號1型相比,歧義雖然排除了,但內在的邏輯矛盾卻出現了:「《教師口語》」應該是一本書,怎麼又變成「課」了呢?

3. 書名號3型——書名號後句中遠處有「課」。例如:

(1)《現代漢語》為漢語言文學專業的專業基礎課。

(2)用《應用寫作》或《文秘寫作》這類比較簡易的技術性的課程來取代《大學語文》在高教自學考試中公共課的地位,可能明顯地降低自學考試的要求??

這種用法兼具書名號1型導致歧義和書名2號型邏輯矛盾的毛病,也不可取。

三、無標點型。可分三種:

1. 無標點1型——無標點,也不用「課」。例如:

(1)有人說,不學現代漢語,文章照樣可以寫通。

(2)英語教學已納入有條件的小學甚至幼兒園……

(3)在大學英語中嘗試以口語為主的聽說課教學目前在國內還是首創??

上述各例的本意都是說課程。但除了例(3)外,其他各例都有歧義,都是既可以指有關的客觀對象,又可以指關於這個客觀對象的學說體系,還可以指通過學說體系講解客觀對象的課程。即使有時靠語境幫助消除了歧義,往往也要聯繫很遠的上下文才能解決問題。總之,不利於思維和表達的嚴密化,有礙於閱讀的順利進行。例(3)沒有歧義完全是因為「大學英語」這種分類不可能是英語本身的分類,而只能是課程的分類,倒是應該算「特例」。但是,無標點1型在實際上是很普遍的,想阻止人們這樣說,恐怕難以辦到。最好是因勢利導,想點辦法使之嚴密化。

2. 無標點2型——無標點,課名後緊連「課」。例如:

(1)我認為在工科大學物理課教學中應把重點放在??

(2)古代漢語課是漢語言文學專業的基礎課??

這也是最常見的用法,沒有歧義而又簡單明了,值得肯定。本文初稿形成後,發現新近出版的於根元先生主編的《實用語文規範知識小詞典》語文出版社年月頁有一段話,肯定的一也是這種用法:

課程和與其相應的教科書往往同一名稱,這時,前者不用書名號,後者則需加書名號。如語文課上,小明告訴老師,他的《語文》書不見了。

但是由於此書剛剛出版且印數不大多,而且這種用法是被放到書名號里捎帶講的,語焉不詳,所以它大概很難被讀者發現,故而這裡再做點強調與補充。

3. 無標點3型——無標點,課名後句中遠處有「課」。例如:

(1)學校一切教育和教學活動均使用少數民族語而漢語只作為一門課程來設置。

(2)現代漢語,作為大學文科的一門基礎課程,將系統地講授??

這種用法似乎多用於從課程方面來診釋有關詞語。在閱讀上也是有缺點的:必須讀到後面,才能明白前面的詞語是課程名稱而不是別的什麼。可以同無標點1型的問題一樣處理。

面對無標點1型和無標點3型及其存在的問題,我們的意見是在現代漢語書面語中也用專名號。《用法》規定專名號「只用在古籍和某些文史著作裡面」,似乎值得商榷。不僅課程名稱有時需要用專名號,寫作中需要專名號的情形也很多。(此處有一個原文筆者的例子,從略。)當然,如果出於更全面的我們沒有考慮到的原因而不能修改《用法》中專名號的用法,亦應說明課程名稱應以無標點2型為標準寫法,無標點1型和無標點3型都應向它靠攏,也就是說,課程名稱後最好都加「課」;至於課程名稱不能用引號和書名號,理應不在話下。

參考:

  1. 書名號(《》)

  2. 引號_百度百科

  3. 書名號_百度百科

  4. 課程名稱用什麼標點符號--《語文建設》2000年02期


什麼都不用加,這是一個課。

書名號只針對與書或影視作品,適用範圍很狹窄。

加引號,意思是這課不是大學語文.....


「大學」語文課

大學「語文」課

大學語文「課」

有奇效,不信你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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