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如何評價部分學校砸學生手機的行為?

如題,在部分地區的部分高中,禁止學生帶手機,一經查實就砸爛手機是常見校規。如何評價此種規定?學校是否違反相關法律?


明明能沒收手機期末考試之後再還的( "? " ),你們卻要砸?

那好呀,歡迎學生舉報老師拖堂,拖一分鐘罰8小時不準尿尿;

收受禮物,發現一次罰款1萬;

不是還有人說什麼「扯什麼法律,新加坡還有鞭刑」這種偷換概念的話嘛,那好呀,大家互相傷害啊,誰怕誰呀。

你願意把學生當小偷一樣看待,那也一定要把違規的老師同樣看待,老師不以身作則,怎麼教得好學生?


知乎首答。我認為校方的做法於情於理是完全錯誤的。法律方面已經有人討論。那我覺得應該思考。各位覺得老師是做什麼的。歡迎評論。北京師範大學校訓學為人師行為世范。學為人師。老師幹什麼。教書育人。確保認知不完善的孩子不被手機侵害的確是育人的一部分。那麼砸手機是一個老師應該採取的手段么?行為世范?大街上隨便找一個人問。怎麼制止孩子玩手機。答:砸。沒有任何問題。因為他不是老師。但是如果老師採取同樣的手段。那老師存在的意義是什麼。那我覺得我也可以當老師對不對?不聽話。打。玩手機。砸。是個人都能做不是么?我認為老師更應該偏重是所教授孩子所處年齡段的心理的分析。採取一個老師應該有的行為。


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將來的教育是離不開智能設備的。但是還是有人倒行逆施。


我挺奇怪那些贊同的人的,後來我都釋然了,這些人大部分是不合格的學生家長,不稱職的老師和不懂教育的學校領導,以及其他喜歡把自己凌駕他人之上的人,這種感覺他很喜歡,所以他覺得反正有理由就是對的,絲毫不在意是不是違法行為,絲毫不在意他人感受,反正都是一群弱者我爽就行了,什麼法律什麼感受統統和我沒關係~學生呢?有的不甘,有的屈辱,有的擔心,有的憤慨,但是都是學沉默的羊羔,因為他們不知道法律是可以保護他們的,他們只知道學校最大,學校放個屁都是tmd香的,要不然能出現學校砸手機這種違背《物權法》和《教師法》的事情出現?要不然怎麼能出現學校欺凌事件老師一句我不知道就完了。還有王法么?還有法律么?乾脆還要什麼法律?直接看不順眼拿起鎚子解決得了,誰的拳頭硬算誰贏唄。

註:《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犯故意毀壞財物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毀壞財物罪量刑標準規定,犯故意破壞財物罪,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是指毀壞個人財物,導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壞生產、經營設備設施,造成停產或經營停止,引起重大損失;破壞手段極其惡劣的;等等。

《最高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第三十三條 [故意毀壞財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1.如何評價

這樣做是不對的。從大的格局來講,智能設備走進生活是歷史的進程,是不可逆的。學校的這種行為最多只能在高考前起作用,等進入大學或者進入社會,「欠下來的終究是要還的」

2.是否違法

這明顯是有侵犯學生的財產權的,同時是一種教育越權行為。

換個評判標準,學校的做法合情但是不合理。合情是因為學校也是為了學生好,不管怎麼說學生在高中時不玩手機了,考上好的大學的可能性確實會增大,也許對一生都有很好的影響;不合理是因為違反了社會的潮流和人的發展規律,不利於學生的自制力培養,也許會使學生在以後做出許多不好的事情。

3.怎麼做

3.1.主要矛盾

現在的主要矛盾是學生沉迷於手機,導致學習時間不足。所以有的學校就禁止學生帶手機,甚至直接砸——大家還記得嗎,教育行業有句金科玉律叫做「堵不如疏」啊。

在零幾年的時候還沒有智能手機。那時候電腦和網路剛剛普及,許多學生沉迷於此,這和現在的狀況無比相似。那時候經常有個話題,「網路是否對人有利」。而現在,網路有利於人已經成為了社會共識,在課堂上再也見不到這種話題給孩子辯論了,畢竟現在誰也離不開網路。類比可知,以後不論是學校教育還是個人學習與生活,智能手機一樣是不可缺少的。所以,教育者應該去疏導學生,教他們如何安排娛樂時間,什麼時候是不能玩手機的,而不是一棍子打死。

(P.S.有人認為學生還是小孩,不懂得怎麼自製,所以才強制禁止。這也是片面的,我下面會說。)

圖1.孫中山先生的名言

3.2.「手機毒品論」

從手機本身的角度而言,有人認為手機就像毒品一樣會讓學生上癮,所以學校禁止手機是應該的。這是片面的看法,只看到了手機的外顯特徵,而沒有看到手機的本質,而且忽略了「人」這個主體的能動性。

智能手機的推廣是勢不可擋的歷史進程,在將來是每個人的剛需,而毒品是可以一輩子不接觸的有害物。這是二者質的區別。不能因為學生會沉迷手機,就像禁毒一樣去禁止手機,要不就和禁止「網癮」的楊永信一樣,沒有區別了。我們應該完全摒棄這個觀點,沒有任何借鑒意義。

3.3.「學生未成熟論」

從學生的角度而言,有人認為學生還是小孩,不懂得怎麼自製,所以才強制禁止手機。這也是片面的,只看到了學生髮展的階段性、學生個體的未完成性,而忽略了學生髮展的整體性和學生個體的能動性。但我們可以從這個觀點出發,找到正確的看待和處理的方式。這個觀點具有很高的借鑒意義。

發展的階段性告訴我們,人的發展變化既體現出量的累積,又表現出質的飛躍。當某些代表新質要素的量累積到一定程度時,就會導致質的飛躍,即表現為發展的階段性。發展的階段性要求教育要從學生的實際出發,尊重不同年齡階段學生的特點,進行有針對性的教育。

個體的未完成性告訴我們,人是未完成的動物,對於兒童來說,他們不僅處於未完成狀態,而且處於未成熟狀態。這些未成熟性,蘊含著人的發展的不確定性,潛在著巨大的發展可能性,預示著人的需教育性和可教育性。

所以學生年齡還小,缺乏自制力是正常現象。但教育者(包括教師和父母)此時正應該循序漸進地教孩子去引導自己的慾望,正確面對誘惑。一點一點地來,比如家長告訴孩子晚上七點到九點不應該玩手機,而是去學習;在家裡給孩子安排適當的休息時間,並以身作則;多引導孩子正確地使用手機,比如讓孩子使用手機去查資料,引導孩子使用手機去主動、自我地探究生活中遇到的問題等等。

發展的整體性告訴我們,學生是一個個活生生的、整體的人,既具有生物性和社會性,還表現出個體的獨特性。發展的整體性要求教育要把每一個學生都看做是複雜的整體,促進學生全面和諧發展,把學生培養成完整和完善的人。

個體的能動性告訴我們,人在發展過程中會表現出人所特有的能動性,具體表現在人的能動、自主、自覺、自決和自我塑造等方面。

所以,學生不是任教育者塗抹的白板,教育者應該尊重學生、引導學生。自制力的培養也是全面和諧發展的一部分,靠禁止使用手機培養出來的學生,以後走進大學後一樣會沉溺於誘惑中而無法抽身,這是不完整的教育。畢竟學校的任務絕不僅僅是教學生以科學文化知識的。教育者要讓學生髮揮自己的能動性,讓學生養成自覺自主的性格。孩子有沒有想過他們需要的是什麼?為什麼要玩手機?為什麼停不下來?自己對學習和手機這兩者的定位又是什麼?自己應該如何使用自己的手機?

圖2.電影《死亡詩社》劇照

3.4.「教育者無能論」

有的人認為,智能手機普及的潮流如此迅猛,以自己的能力去引導學生,太難了,所以偷個懶,直接「立法」禁止;或者認為自己的孩子整天玩手機不讀書,乾脆禁止自己的孩子在高考前玩手機玩電腦踢球運動看雜書……

這實在是目光短淺之舉。現在科技發展如此迅猛,各種科技普及的潮流只會越來越多。就算堵得了手機,以後再出現新的科技潮流,難道全靠堵嗎?

面對整個世界的潮流,也許以個人力量會覺得遠遠不夠。但我們也只能引導一點是一點,教下一代正確看待歷史進程,讓他們有獨立的見解,這才是引導者們應該做的事情。多陪陪孩子,以身作則。畢竟教育要靠學校和家庭共同完成,只靠老師,當然遠遠不足。

圖3.拘束的教育

4.總結

「堵不如疏」。教師和家長應該順應人的發展的規律性,尊重人的能動性,引導孩子從小塑造正確的性格,全面發展,在面對誘惑方面,應該從小培養孩子的自制能力。

參考文獻

王道俊、郭文安主編:《教育學》,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年。

(文中圖片來自網路,如有侵權可私信答主刪除。)

都看到這兒了,客官們點個贊再走唄。。答主抖乾貨很辛苦噠~


砸的沒毛病!

學校,尤其是非義務教育的高中,尤其是天天喊著階層固話高考幾乎成了唯一的逆襲通道的今天,高中就應該是一個學校規定有威信,老師的教學有人聽的地方。

想玩手機,輟學回家玩唄,別耽擱人家高考~

那些帶節奏的,自以為正義感爆棚的網友們,求求你們,放過孩子吧!


學校校規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憲法規定公民依法擁有通信自由。

物權法也規定手機屬於私人物品,任何人不得侵犯。

中學生一般都滿16周歲了。可以直接法院起訴學校。(別找教育局。不然你會是第二個劉文展。)

一告民事賠償,二告精神損失費,三告變相體罰學生,四告侵犯通信自由。

一般情況下,畢業後也沒超過2年民事違法追訴期限,怕被打擊報復的,也可以默默收集證據,保存證據,等畢業後再起訴。

最後送給某些學校領導一句話:

你們用最簡單直接的方式踐踏學生的權利。你們作為為人師表的教師,直接越過規則、踐踏規則。無視一切法律,視人權為無物,聚眾故意損壞他人財物。這種行為發生在中國的大地上,就是一種恥辱。而你們不以此為恥反以此為榮。冠著「為了孩子」的名號,卻在背地裡甚至公開的地方做著下做的事情,侵犯學生的合法權益。總有一天,你們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你們三條都滿了啊!

就醬。


我想了許久還是覺得想回答一下這個問題。[觀點不同歡迎討論,不接受人身攻擊]

開篇明義,我是比較贊同這種做法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1最直觀的一點,大部分,甚至絕大多數的學生拿手機並不是為了學習,這一點我也深有體會。拿手機無非玩遊戲,看小說,QQ微信這些,所以說拿手機學習的各位這點肯定不成立。手機稱為新的精神鴉片不是沒有道理的,很多大學生社會成年人都對手機有強依賴,那麼切斷學生逐漸依賴手機這條道路顯得尤為重要。因為,學生的任務是學習,這一點相信有理智的人不會否認。

2老師看著學生沉迷手機無法自拔,應該是心痛的。其實就跟你看著一個人在吸鴉片,而他並不聽你勸,不迷途知返的感覺一樣。無力,恨不能消滅所有的鴉片一樣。他們有他們的責任。當初嚴禁體罰學生出台後,人們歡呼一篇。但是發展到現在這條律例已經漸漸畸形了,它在一定程度上將老師逼上了很被動很弱勢的局面上。跟又想馬兒跑又想馬兒不吃草的道理一樣,很多人對老師這個看似高尚的職業期望很大,孩子教好了,是孩子聰明;孩子教不好了是老師的責任。但是老師很有本來既行有效的管理辦法卻在漸漸被公眾排斥。我覺得這裡要反省的應該是老師和公眾兩方面。

3大家會發現我根本沒從法律財產權這些方面考慮。因為,學校有學校的規定,跟公司有公司的規定一樣。公司讓你加班你加不加?不違反勞動法?公司讓你周六去上班你還真就得去,不違反規定么?還不怎麼同理地來說,學校規定不讓帶手機,嘿,你還偏帶,然後一個人帶了就越來越多的人帶了,然後大家能學到什麼知識呢?那麼教育質量呢?那麼你談的法律有什麼意義呢?在什麼地方在什麼年齡段做什麼事情再正常不過了。

4總感覺,很多人有一種「泄憤」的感覺在裡頭。當初上學的時候對老師怨念太深,以至於奧中午有教師教育這個行業的小辮子了,一定要揪住。我感覺,不騙人是這心理。

當然了,法律法規也是要遵守的,學校也要去反思自己的做法能不能再高級一點,藏好自己的小辮子,又能盡到自己老師的責任。

好了就這麼多。個人觀點,贊不贊同都請文明交流。


我就搞不懂了,帶了手機影響學校教學秩序了,讓孩子回家停課反省不就好了么?

首先,手機孩子自己買得起?家裡人只顧買,不知道管?影響學習了,家裡人不會收?三令五申不讓帶,還帶手機去學校,就證明家長跟孩子對學習都不上心,都沒有規矩意識,那就別來學校禍禍別人了呀,回家呆著去。

再者說了,砸個手機孩子就立地成佛頓悟啦?

學校砸手機的人不知道故意損毀他人財物是違法的么?家長買給孩子的手機,就是贈與行為吧,就算家長同意,那手機也是孩子的,孩子同意了么?

教育局也是個和稀泥的貨,這種學校最常見的矛盾,就不知道出來做個處理規範么?

再噴下《未成年保護法》,瑪德真的未成年人的權益受到侵害了你TM又有什麼用?只是用來保護未成年罪犯的?

最後總結一句,帶手機違反學校規矩,必須管,對其他遵守規則的同學才是公平的!但絕對不是砸手機!學生違規不是你學校違法的理由!下次有學校再砸手機,孩子們,去打110,保護現場等警察來。


看到沒,不好好學習的下場就是

考個三線師範學校,當個十八線縣城教師,砸手機,做法盲!


反正連大學都有玩這套的...


我更好奇學生就給他讓他砸?才畢業幾年而已,現在的都是乖豆豆么。


放過孩子們吧,特別是放過河南的孩子們吧

真當河南教育資源大省?整個省每年擠破頭上百萬考生,結果就一個211鄭大還不照顧本地學生,本地學生錄取分比外地高的一B。

我跟我姐都讀一個高中:許昌實驗中學。

我姐上學的時候師資力量還行,起碼每年不是出個清華的就是出個北大的,結果2000年之後,沿海地區重金挖老師,學校骨幹走了五分之四,不是去北京就是去上海教書了。從此之後再無一個北大清華,連後面人大,復旦的都少見。我上學那會好歹學生還沒智能手機玩的。

現在社會智能手機跟馬克辛機槍一樣,都是功效放大器,正面和負面效益倍增,你們這幾百人是願意沖一支98k還是願意沖一挺馬克辛啊。

有人會說,你上學那會不照樣有人逃課去網吧么,是呀,但他好歹得翻牆,他總不能抱著台機坐教室打紅警吧。

當然學校也不對,砸學生手機幹嘛,沒收啊,鎖保險柜里,期末考試出成績後開家長會的時後發給家長啊,配合效果極佳,我上學時代經常被老師抓住上課看兵器,艦載武器之類的雜誌,考的好了還行,考不好了家長會之後一頓胖揍是少不了的,這時候把書再還給家長就屬於火上澆油的,我還好點,有的人上課看的人體藝術........


學校為啥要管著學生,愛玩玩去唄,反正學習是為自己學的,又不是為學校學的,學校幹嘛非要認為自己有責任一定要把學生教育好,非要送學生上大學?出了爭議還要去面對輿論壓力,就和前幾日被舉報學校違規補課事件似的。

就和醫院明明可以按照通規做一堆檢查來自保,為什麼非要冒風險省略檢查,最後還要忍受醫鬧的困擾?

嚷嚷著要維護秩序的往往是既得利益者。

法律與道德的爭執從來就沒停下來過。這類問題無非是在糾結這個問題,遺憾的是,法學到現在都沒有解決這個問題。無論是實證主義還是非實證主義。討論點也無非要圍繞這兩點展開。

靠,倖幸苦苦碼了半天半天字,發現碼錯地方了,就這樣吧,不搬遷了。反正都一樣的問題。


都特么一群聖母婊,除了體罰學生。其他的我都支持。

什麼教師,廁所裝攝像頭。說真的我大部分支持,因為這些都是公共場合,只要廁所攝像頭不對著坑,沒有可以看到你身體隱私部位的都沒問題。你們就特么知道所謂的隱私隱私。你們可知道校園欺凌事件多少發生在教室和廁所?這些一定程度上能夠保證那些在學校膽小,內向,貧困的孩子不被欺負。

所謂的手機問題,你們是不是都沒有上過學?你們是不是都不知道高中生有多叛逆?一句交上去就能解決問題?說實話,這樣溫和的方法只能讓學生更大膽妄為,有多少種夾帶的方法?有多少學生半夜還在被窩刷手機?麻煩你們考慮一下現實問題好不好?你管理企業,管理成年人都那麼難,那麼麻煩,何況是一群叛逆的半大小子?

再次,同學們?你們有幾個是真的有錢人?有幾個是不用學習就能過得很好的?

不要聽知乎,微博上那些人說什麼素質啊,法律啊,權益啊,成長啊,教育啊。如果你現在注重這些東西。而不去努力學習,不去逼著自己學習,你會發現就算你那些知道的再清楚,社會也不會給你好臉色,你會發現你根本沒有權益可言,你根本沒有能力用法律去維護自己。因為你第一面臨的是生存。

同學們,你們應該慶幸。在現在的社會還有學校,還有老師,還有校長嚴格的逼著你,罵著你,求著你去學習,去努力,去進步。到了社會你就會發現,沒有人會理你,因為你不努力就會餓死。尤其是那些家庭條件不好的。

這個社會並不是都是童話,那些沒有學歷,沒有文憑能成功的只不過是享受了歷史大潮帶來的幾條魚而已。在我們現在階級日益分明的今天,只有學習才是逆襲的最佳捷徑。只有文憑才是別人給你台階的最佳敲門磚!

同學們,想想你們那些窮親戚,想想他們沒有考上大學,或者考了爛大學的孩子。他們的今天很可能就是你的明天。因為中國的人太多了,我不否認我們有別的方法逆襲,但是那些幾率和買彩票差不多。

所以,孩子們,不要抱怨,好好學習。終有一天,如果你能衣冠楚楚的站在你們學校,給它捐款的時候,再看看你們那些沒有考上大學的同學


推薦閱讀:

姜鋒是誰?
室友說我半夜翻書聲音太大把她吵醒了並且威脅我說還有下次讓我再也不能在寢室好好睡覺,我應該怎麼辦?
兒童早識字識數對兒童發展是否有影響?

TAG:法律 | 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