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歡樂頌》中的樊勝美要求房產證寫自己名字?
現如今,很多女生總是拿婚姻法第二十四條來抱怨婚姻對女人不公平,離婚後負債共同承擔,所以基本都要求婚前財產公證,簽訂協議,防止離婚後自己受損失,可是卻要求男方買房寫自己的名字,這是一種什麼心態呢?
歡樂頌五個女人各有不同,但男人大體其實就是兩類。
包亦凡、王柏川、應勤,本質上是一樣的男人,其實也都是很正常的男人,在父母的呵護下長大,即使有些人已經是三十大幾的男人但是和原生家庭一樣都非常脫離不開,父母在自己個人選擇上百般干涉,自己習慣於這種干涉後反而失去了自主的能力。包亦凡運氣最好,極為獨立自主的還開掛的安迪把他帶往獨立自主的思維方式和方向;應勤也還算可以,小蚯蚓雖然人窮但還是父母手心裡寵大的,志氣並不斷,也能幫他下定小決心;只是王柏川倒霉攤上了樊勝美,兩個人黏糊成一團,都是沒主見,都是耳根子軟,都是情緒化,都是沒什麼規劃性也沒有冰冷理性的溝通能力,事到臨頭了智商短路,看著就是個悲劇。
奇點、謝童、趙啟平,本質上是另一類男人,奇點白手起家,層次脫離原生家庭太多了,謝童乾脆就是野生的,趙啟平則是父母獨立培養的幸運兒,這三個都是大有主見,十分堅定,很清楚自己要什麼,也清楚自己要為自己的所愛付出什麼。所以無論是奇點拿著整個身家去找安迪結婚,還是趙啟平那句「你們不要她我要她,你們不養她我養她」,以及一無所有的謝童給關關全部交了底,都比前面三位更堅定。
我倒不是覺得堅定主見派比家庭干擾派好,尤其是那三位吊打謝童這個小屌絲還是很容易的,但是一般來說,一家子總得有一個主心骨,安迪可以罩著包亦凡不用說,趙醫生和小曲情投意合步調一致也是難得,就說關謝、應邱這兩對CP里,關關自小都是沒主見任人擺布的乖乖女,謝童可以硬氣起來挑大樑,也會很肯定關關音樂方面的價值,可以幫助關關成長自己的主見,而邱瑩瑩往壞了說是脾氣倔固執,但往好了說確實是個不怕難硬上的姑娘,這才能讓應勤最後堅定了跟自己親媽爭執。
相比起來,王柏川和樊勝美都是不獨立的人,這樣下去遇到新的事情都是慌亂一團,日子沒法過下去。
樊勝美是個極為重視儀式感的女人,這樣的人,我生活里見過,大多都是童年開始很少得到肯定的人,我以前跟一個沒錢還非要買奢侈品的小姑娘聊過,小姑娘說,哪怕背的這個包,能讓有那麼一兩個小姑娘背後議論著這個包真貴咱們可捨不得買,她就能從這話里收穫三份久違的成就感。相反那些從小不缺少肯定的孩子對一個包的價值實在提不起興趣。所以房產證的這個名字對她心理上是個很重要的安慰劑。
但是王柏川不加名字是對的,他的擔心有道理,但是他卻是一直在搖擺,沒有膽量早早冰冷理性的跟樊勝美說出他的考慮,沒膽量清清楚楚告訴對方這個名字確實不能加,直到事情不可收拾。
真是一場錯誤的關係,終結了也好。
王知道樊要房子,也實踐了承諾拿出了首付買房子,只是沒想到樊是要在自己分文不出的房產證上加上名字。共同還貸?了解樊家情況的王會指望樊一起還貸?她拿什麼還?工資?除了樊父的治療費、藥費,樊母和她寶貝大孫子的生活費,還有她個人的花銷,就算是買的A貨也要幾百塊錢吧,樊那一屋子的A貨多少錢?誰能相信婚後樊會降低自己的標準,節衣縮食地和王一起還貸?之前在她家那種情況下,3000塊錢的鞋子轉起帳來連眼睛都不帶眨的,還多退少補?她不把王的薪水用來貼補娘家就不錯了。更別提她兄嫂那顆不定時炸彈指不定哪天又惹出什麼簍子,在樊母一哭二鬧三上吊的哀求下,她不會動這房子的主意?首付是王父母一生的積蓄,加了「樊勝美」這三個字就是把一半的錢放在了一個賭盤上,而且是加大了樊家的籌碼,這個王和王家都不敢賭,也賭不起。就算要賭,你樊勝美多少也有些誠意吧,連關關都知道要拿出誠意讓王父母放心。她呢?混賬哥哥把植物人父親扔在未來公婆家,她連點兒歉意都沒有,還埋怨對方要撇清關係。事後連登門道歉都做不到,人家父母又不欠你的,差點兒被害得連夜出逃。樊聲淚俱下地要安全感,她難道不懂別人也需要安全感嗎,她在別人眼裡就是最不安全的呀,讓別人信任,總要有些誠意或態度,她有嗎?有人說沒有樊的人脈,王不會認識曲、安迪、包來走捷徑賺錢。什麼是人脈?人脈本質應該是平等的互換,而安迪、曲和包從來都不是樊的人脈,只是給她擦屁股的。特別是曲,為了要面子,樊還一度裝作不認識曲呢。當得知王和曲合作,她當場就變臉,還提醒王「小曲吧,就是唯恐天下不亂…」如果王沒有真材實料,沒有資源,你覺得曲會為了樊的面子和王合作嗎?就像包氏一樣,沒有金剛鑽,安迪介紹的也不行。而樊卻以為是安迪介紹的就高枕無憂了,一再地在電話里和老同學吹噓呢。後來合作不成,她還一度懷疑安迪沒有儘力,「她還不是包總的女朋友,憑什麼幫你」,更怪王和安迪聯手騙她。這叫樊勝美的人脈?說她「過河拆橋」都是在誇她好不好。
是,沒有樊,王也許認識不了什麼上流人士,但憑藉自己能力,一步一個腳印地花個幾年也會在上海立足啊。有個細節,當王的70萬打了水漂,他是立刻就通知了曲,讓對方找下家合作,而不是想靠樊的關係拖著掩著。
還有人認為王是靠著樊東山再起,如果當初不是樊一而再、再而三地刺激王「連90後都買房了」,「如果你早來上海幾年說不定斗當上倒房客了」,以王的個性可能鋌而走險地拿全副身家去賭個首付?樊沒有離開王,是因為她覺得除了王,下家未必會比王好。找陳總,也是想儘快讓王把公司盤活,趕緊把首付賺出來。王能當上陳公司的職業經理人,年薪百萬,也是因為王靠手裡資源解決了陳公司的危機,雙方各取所需。他年薪百萬,是因為他值這個價,陳又不傻。至於樊放棄了陳的追求,拜託,那是陳還不知道樊家的情況,一旦知道了,他會像王一樣對樊不離不棄,還打算買房子給樊嗎?他一開始在酒店裡搭訕的是曲啊,那輕車熟路地交談就是生意場的路數,和樊談個戀愛可以,結婚,可能嗎?如果可能,樊在上海不會混了十年才等到現在吧。再吐個槽,代駕怎麼了,對樊來說就那麼見不得人嗎?總比她為了2000塊錢就去陪笑陪酒陪睡的強吧。補充一點內容:
很多妹子在評論里說,這個房子是兩人共同還貸,所以應該加樊勝美的名字。如果我沒記錯,在開頭樊勝美和邱瑩瑩應勤一起吃飯哪一集,樊曾教育邱瑩瑩:你們小朋友吃飯還AA制啊?男人請女人吃飯是天經地義的,他請你吃飯你就去,給你買禮物你就拿著。所以,你們猜在樊王交往的過程中,樊會出多少錢?一個是年薪百萬的職業經理人,一個是年薪十來萬還要供養父母侄子買名牌包包鞋子衣服(劇中一個YSL一個loewe一個chloe一個BV一個MK還眼睛不眨買了3000塊的高跟鞋)的普通白領。到底怎麼個「共同還貸」法?一個連吃飯都不肯買單的女人,指望她從自己錢包里掏錢出來還房貸?以下為原答案:
我想大家要搞明白一件事,王柏川一家不想加樊勝美名字,不是出於擔心樊勝美會離婚分走半套房子。
因為在王柏川最困難的時候,樊有機會轉投土豪懷抱,但她不離不棄,已經用實際行動表明了忠心,兩個人具備了共患難的信任。此外,從個人角度,樊勝美渴望有一個家,且年齡不小又思想傳統(認為女人大齡必須結婚),離婚騙走王家半套房子,對她來說沒有好處。所以房產證寫誰的名字,對王來說其實影響不大。王不想加樊的名字,主要是擔心樊的家人。如果樊勝美沒有名字,對房子就沒有處置權。無論樊家怎麼鬧她,或是裝可憐求她,樊都沒辦法將房子變現來接濟娘家。
買房子時,正值樊大哥要告她。房子不加名字,屬於王柏川的婚前財產,無論法院如何判決,都無法影響到這套房子。寫了樊的名字,如果樊敗訴需要支付債務,房子被強制執行都有可能。也許此處假設與現行婚姻法有出入,但是普通老百姓不可能完全懂法律,只能做最壞打算,儘可能保護自己財產。在這個問題上,我站王柏川,儘管樊勝美在困難時期沒有離開王以及「想有個家」的願望讓我也很動容。因為不寫她的名字,實際上是在保護兩個人的利益。樊對房子沒有處置權,等於斷了她哥哥對房子的念想,否則流氓哥哥知道妹妹在上海有了半套房子,還不死盯著這套房子?王和樊在這個問題上缺乏溝通,沒有把道理掰扯明白。當然我估計即使道理講清楚,樊也未必能夠接受。因為她不習慣用理性思考問題,這從她多年被家人吸血而不懂得保護自己就能看出。樊心軟,易逞強,這樣的人可以做好朋友、好妻子、好女兒、好妹妹,卻無法作好的合作夥伴。而婚姻,除了愛情,本身也包含搭夥過日子的合作。對一個缺乏理性的合作夥伴,另外一方相對清醒的人,只能採取一些看似不那麼君子的行為保護共同利益。
可悲的是,不理性的那一方,很難理解對方的苦心,因為兩個人思維方式壓根不一致。所以他們只能分道揚鑣。從55集的預告來看兩人最終分手,我很喜歡這個結局,樊只有先脫離王這個救命稻草,才有可能嘗試獨立,只有獨立之後,才有可能習慣用理性思考問題。還記得電視劇剛開始時,王柏川媽媽讓樊勝美離開王柏川,她對王柏川的解釋是:
孩子,你還沒有富貴到可以幫樊勝美填坑,她們家就是個無底洞。
劇里的措辭是有偏頗的地方,但中心思想是這個意思。 當時王柏川的意思是:
媽,你不知道,小美她不是這樣的人。
十幾集之後我就棄劇了,但是從各大營銷號和知乎問題答案中也對後面的劇情了解的差不多,後面的劇情告訴我們————
柏川啊,聽媽媽的話吧,小美就是這樣的人
雖然她不是故意的,但她就是這樣的人。———————sss
樊勝美挺可憐的,家庭的影響讓她很需要一個有錢有權的依靠,才能保證她不受家庭困擾並衣食住行舒適(甚至奢侈
但是太多的男人視她如玩物,讓她明白了有錢之外,還得靠譜。
靠譜的有錢人不好找,靠譜又痴情的王柏川就在眼前啊。
所以她想把王柏川培養成有錢人。
但是劇中好像很多地方都表明,在家庭問題前面,她解決不好 推給王柏川 王柏川也不一定解決的好。
就在這個問題還沒解決的時候,買房,寫名字,講真,我一個女孩子都覺得不應該當時寫上。
因為樊勝美家庭的問題明顯在嚴陣以待。所以樊勝美情商和智商並不如自己想像和大家看到的那麼高。最起碼在家庭問題上。
但這個事情還有一個問題就是王柏川,能把事情拖到在寫名字的那一刻才說出來 ……也是簡直了換誰都要當場爆炸的。
你哪怕在門口說呢。。。評論區里的優越感沒必要秀啊,別把自己的智商秀出來啊。我沒否認現在二線一套大房子確實能有200多萬,但是,我說的是家庭的現金流啊,那些說一套房子的麻煩帶著腦子可以么?我知道算上房子拿出個200萬不叫事,但是我說的明明白白是流動資金吧?那些說賣了房子也有錢的你試過一個叫做固定資產變現的東西么?不說能不能賣出你說的價格,變現的周期就能讓你把黃花菜等涼了。中國家庭流動資金占家庭資產的比例一般在五分之一到十分之一,你能說千萬家產的在你那裡遍地都是?
知乎一大特色,一群學生憑藉想當然回復,這樣的人,被社會多草幾次就會好了。以下是原答案
我怕了大哥大姐們我真怕了真怕了……王柏川是普通人!?家庭普通!?握草,能單獨憑藉自己父母一方加自己的能力,湊夠在北上廣買房的首付,還是二三百萬的首付,叫家庭普通!?惹不起惹不起。社會社會。別鬧了好么,知乎上多了腦子不夠用了么各位同學們,那是二三百萬的現金啊,那不是別的啊,你們問問自己爸媽能不能拿出200萬以上的現金流啊?別鬧了好么!歡樂頌給人的感覺就是讓每個連應勤都不如的男生有了自己比小包總還優秀的錯覺,讓每一個連邱瑩瑩都不如的女生有了看不起關關的資本。
別tm鬧了好么……你去買一次北上廣的房子,就知道一種東西,叫畏懼。當你看到售樓處門口停著輛50tfsi的頂配A6你問車主這車多少錢他說50萬,然後你想想你的房子能買10+個這個車,但是這車是你的夢想車。當你看著你爸媽拿著幾百萬的錢打到你銀行卡里,你一遍遍的數著後面的0,然後打到監管賬戶里,你的卡里餘額是0.00。當你爸媽跟你說一句,這是咱家所有的錢,都在這裡了。別人說加名字,不是不可以,但是當你真的去買一次房,你看看父母幫你交完首付後的背影,在帶著父母看房選房上樓梯時不經意扭頭看到母親頭上的白髮,你就知道,這真的不是單單一個名字那麼簡單。青絲白髮,白手起家,不單單就是一句話。結婚以後咱倆掙錢以後買多少房子全寫你的名字,都沒關係,但是這一套,請別提這句話,我是王柏川,誰提我和誰分手。我不評論樊勝美家庭是不是累贅,也不說王柏川性格怎樣,但是知乎上這種看了電視劇就不知道自己是誰的氛圍讓人真的不舒服。最近這看這個電視。發現這個問題。
感覺貴知的群眾對底層真是太缺乏友好,也太缺乏生活經驗,幼稚的很。
僅就電視劇里的情況而言,樊勝美要求加名字,完全合情合理合法,居然還有這麼多人批判她?
房子首付的一半是王百川父母出的,但是剩下的一半是得夫妻共同還貸的。也就是說,樊勝美是可以視作是有25%的股份的,那憑什麼不能加名?
還有說樊勝美根本拿不出錢來共同還貸的,就是那種沒生活經驗的小學生了。樊勝美稅後收入15000,差不多是稅前22000左右,公積金少說2000塊,最多3000塊,也就是一個月光公積金還貸就有4000~6000了。而且樊勝美挺節約的,不捨得吃不捨得喝的,衣服包包買高仿的,收了禮物還拿去賣,怎麼攢不下錢了?
要我說,貴知的群眾就是喜歡看到底層的可憐就去踩一腳才對,如果底層還想著要自己的合理利益,那簡直是造反了!
你們看的是電視劇,我看到的卻昨天的自己!
07年畢業,獨自到深圳,因為高考失敗,成績落差太大,導致了我有名校情結。年底認識了女朋友。當時的我被她名牌大學的學歷吸引住,對她崇拜得不得了。我花半年積蓄給她買手機,半個月薪水給她買香水。
第一份工作幹了兩年,毫無成就。被老闆欺騙,說好的獎金不給了。換工作又苦熬,期間她家人做手術,我貼補她家裡五六萬。又熬了四年,大約湊夠首付要買房,她不同意買,說房價貴,買了生活質量差。我比較堅持,讓她取出我存的所有現金,大概40萬,父母和同學,妹妹,借了10萬,找她姐姐借了4萬。結果簽合同時她不幹了,要簽她的名字。你們問我為什麼不雙簽?因為深圳這地方一個買房名額價值可不低。糾纏不下,我為了讓她安心,選擇領證結婚,房子在她名下。房貸我付,首付借的錢全部由我兩年內還清。
從買房子以後,她性格就變了,對我越來越看不上。一次讓朋友從國外寄東西要她簽收,要身份證照片。我發現她比我大了兩歲,不是她說的和我同齡。問她怎麼回事,她說其實只比我大一歲,為了早入學,寫早了一歲。我信了,覺得也無所謂。
後來我從岳父那知道她應該比我大兩歲。問她,她又承認撒謊。我又信了。後來我岳母說她的屬相的時候我才知道她其實比我大三歲。
最讓我沮喪的是在整理我的學歷學位證的時候,看到了她的畢業證。。。普通二本,根本不是我視為前十的名校。。。我瞬間心如死灰。不是因為學校,而是她撒謊後依然如此理直氣壯。而這個人,恰恰是我女兒的母親!
我詢問她的時候,她氣急敗壞,二本怎麼了,不是大學嗎?比你那學校差嗎?你想找我吵架是不是,故意挑毛病,離婚啊,凈身出戶沒人攔你!
我說房子是我買的,她說房子是她的名字,隨便我去哪兒告,反正房子不會給我。
我無法容忍這樣的人教育我的孩子,霸佔我十年的勞動成果,希望離婚,房子平分,孩子歸我。她提出的離婚條件是房子保留在她名下,我付房貸,孩子歸她,孩子成年後她過戶給孩子。我不同意,她就說我有了外遇,要養小三,迫不及待了。各種挖苦潑髒水,嘲笑我現在又胖又丑,像個老頭,如果當初知道我會變成現在這麼丑,身體這麼差,她也沒必要跟我糾纏。
目前我的狀況是處於中度抑鬱狀態,記憶力極差,腦子裡好像裝滿了漿糊,晚上只能睡兩三個小時,不知道這樣的狀態會把我帶向何方!但是再難的路是自己選的,咬碎了牙齒我也要活下去。作為一個男人,我不能讓孩子沒有父親,不能讓爺爺奶奶爸爸他們白髮人送黑髮人。
你現在問我對樊勝美要求房子寫她的名字怎麼看,我依然會告訴你:
愛她,你會願意為她付出,在所不惜!根本不會在腦子裡冒出這個問題,不會有猶豫。為了所愛,你願意把你的後背毫無防備地暴露給你的愛人。但是也請你保護好你父母的勞動成果,不要讓他們為你的愛情買單!但是
愛他,請珍惜他給你的家,珍惜男人拼搏來的一切,不愛了請不要拿刀扎你身前為你拼盡全力只想給你一個避風港的後背我想
這是惡魔也做不出來的舉動吧。。。那些口口聲聲說可以寫名字的,我就反問一句,假如王柏川是你的兒子,他要娶樊勝美這樣的女人做你的媳婦,拖著一家子,還要求買房寫上她的名字…嗯,你還會覺得應該寫上名字?
做人可不要雙標哦
以上,不想撕逼,匿了…………………………………………………註明下以免引發誤會,在廣東,媳婦是指兒子的老婆~~所謂婆媳關係嘛~~這個早就有鋪墊。對於樊勝美,關關之前和樊談愛情的時候,樊勝美就已經動心了。其實樊勝美根本不愛王柏川,只是她歲數大了又沒錢又經常被騙想找個依賴而已,前面兩集寫的很明白了。所以房子沒她名字對她打擊太大。之前王柏川公司倒了,樊勝美聽說干代駕時,已經爆炸了,其實就已經要分手了。說白了,她跟著王柏川無非就一點,王柏川對她很好,有潛力。對於王柏川,樊勝美只是那個高中就一直喜歡的那個女孩,生活的經歷,樊家的破事,之前就已經漸漸有了心理負擔。他的確愛樊勝美,但是愛情不是單一的付出,他對樊勝美其實是心理弱勢的,他其實跟樊勝美並不能平等的對話,所以對樊勝美他總是小心翼翼的。對於房子,王的問題在於做不到就別答應。樊的問題在於不是自己的就別惦記。我其實支持他們分的,他們只是給分手找了一個房子的借口。畢竟愛情和婚姻都需要對等,學不會對等就只能等死。其實作者很懂,給好人卡總是容易站在道德高點上。最後樊勝美說那麼多,說的再好聽,無非就是,我可能從來沒愛過你,之前跟你在一起只是因為那時候我事多,現在家裡事解決的差不多了,我也要改變放飛自我了,就是應該對過去的自己告別,第一件事就是把你告別了。簡潔一點來說,我高中看不上你是因為你和我不配,這一年在一起是因為我低谷,你跟我配了,現在我又要到上升期了,你又跟我不配了,所以,再見。以前看到一句話,挺好的。樊勝美值得更好的,畢竟要嫁給錢,為什麼不選多一點的呢
每次看到知乎上關於彩禮、房產、家庭的撕逼,我總會覺得是生活在一個荒謬的世界。這個世界上多少人打著愛的旗號精心算計對方,用體面的借口包裹著交易的本質。
我是一個丈夫,我會用自己的努力奮鬥給喜歡的人誠意,我會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給愛的人安全感,而不會拿父母一生的積蓄去給對方「安全感」。如果一個姑娘婚前嘴上說著不在乎那【一點】錢,卻算計著父母給的首付,我會很難過,我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拿父母的心血去討好女孩子。
我是一個父親,我有個天真可愛的女兒,她是那樣美好, 和她在一起,我感受著我自己都沒想到的責任感。 我絕不會讓她淪落到想知乎上某些女性那這樣精於算計。我父母給我兩套住宅,一套門市,我們在開始自己物色第三套房,我努力奮鬥的目的,是未來盡我所能去給予女兒最好的物質條件。我不會讓我的女兒去要求別人一分首付款、房產,也絕不會要求別人的一分錢彩禮來玷污我們的父女感情。
她的父親自信會讓她不用拿別人父母的錢去獲得廉價的安全感,我希望她維持自己的愛情靠的是自己的理性、善良、溫柔,她的安全感來自於自己的獨立、學識、勇敢,而不是靠綁架別人家庭的財產。
1、很多人提到了樊對王事業上的幫助,卻忽略了很重要的一點:王買房的錢是他父母這輩子的積蓄,不是王自己賺的錢,所以這套房子跟王自己的事業半毛錢關係都沒有,至於樊對王事業上的幫助,就更談不上關係了……
2、假如王買房用的全都是自己賺的錢,那加不加樊名字,還只是兩個人之間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問題。但買房錢一旦涉及到父母的積蓄,加名的性質就成了「慷他人之慨」,這可不是當事人為了愛就可以怎麼樣了。so,王的拒絕理所應當,反倒拿著父母錢財買房,卻背著父母加別人名字,這種「慷他人之慨」的行為才是極其無恥的……
3、樊家兄嫂的無底線和不要臉,世人皆知,防一手也是人之常情,換做你我大多數人都會做出這樣的選擇,這樣的考慮無可厚非,無論男女應該都能理解……
4、當然,王也是有問題,他的問題在於沒有一開始就把話說清楚,拖泥帶水到最後一刻才攤牌。但話說回來,樊就不知道王的態度嗎?樊一開始問王房產證上會不會寫自己名字,王的反應是直接懵逼愣在那裡說不出話來,然後樊馬上就把話題轉移開。如果這段劇情大家都注意看了的話,應該知道,以樊的腦瓜子,會不明白這是什麼意思?……
5、個人認為,樊一開始心裡就明白了王的態度,但想利用王的猶豫不決,直接「闖關」:即便王心裡不願意答應,但也不好意思明著拒絕,乾脆老娘就擺出一副默認你已經答應的姿態,老娘就賭你從頭到尾都不好意思回絕,直到手續辦完生米煮成熟飯為止。可惜王到最後一刻還是攤牌了。事已至此,樊也只能願賭服輸了……
女生們都不懂,不是男生不讓加,男生如果自己掙的錢買的房子,就算只寫你女生一個人的名字又如何?
可是說到底,房價太高,買不起,要和父母拿錢,這時候就不是自己能做主了,我買房子的時候自己掏了一半父母掏了一半,當時鬧了多少次,要加女孩名字,吵得不可開交,結果還是不同意。
一邊是父母一邊是最喜歡的女孩子,本來平衡的天平,可是父母給你一半的錢,這就不平衡了,再堅持就是不孝了。
所以女孩子們,都互相體諒一下可好?若是你們真有心,能哄的男生父母開心,或者就算象徵性的拿一點點錢一起買,我想男生在父母面前的工作都不會這麼難做。
可是現在的女孩子都是小仙女,不想也不願去為了家庭關係多做周旋。
你們說我們男生自私雞賊,我們又有什麼辦法。
希望我前女友能找到真正的有錢人,不在乎房子這點小錢,隨便送個一兩套給你吧,你那麼美那麼迷人,我們在一起分分合合十年了你也還是處女,當然值得更好更有錢的人愛你。看到各位的評論,驚訝於知乎可能真的人均年薪百萬呢。上海像樣點的一手新房子均價已經快上千萬了,有小學配套或地鐵的更貴。這樣算吧,30%首付,300萬,這是現款,是要直接拿出來的,按知乎大V們年薪百萬的標準,算存一半用一半吧,也要至少存6年起,如果你還只是個稅前百萬的大V,那至少要存10年。貸款30年,按照現行利率4.9%,每月還貸大概37000,以知乎大V們年薪百萬的標準,一個月至少30%的收入也是花在房貸上,而且還不能斷供哦。我覺得這個問題很簡單,看看自己的工資條,月薪5萬以下的人有資格評價人家王老闆嗎?
另外還在上學的學生狗起什麼勁,你們算算自己從學校畢業到年薪百萬得要幾年,從年薪百萬到上海買房置業得要幾年,被社會多扇幾個耳光你們就懂了。
現在社會判斷誰是人渣,誰是男神,不就是看錢嗎?屌絲們榨乾全家憋出一套房子是全部身家,不肯寫女方名字就是人渣,富二代房子多,一套一套送就是愛情,你試試讓他們婚前簽個協議所有家族財產和股份協議都分女方一半,核心集團企業股份轉讓一半給女方,你試試看他們會不會簽,不簽就TM是渣男!
從樊勝美的角度:首付說是你爸媽借我們的,意思就是要還唄。無論首付還是還貸都得咱倆一起來,那我要求加個名字怎麼了?
好,就算你掙的比我多,但是沒我帶給你的資源,你也未必能掙這麼多吧?而且只要結婚了,你掙多少都是夫妻共同財產。我拿婚後財產又還首付又還房貸的,我哪裡過分了?從王柏川的角度:我爸媽說是借咱倆的,但是他們真的會要求咱倆還錢嗎?我家就我一個孩子,將來他們的都是我的。首付不是小數目,老人對加名有異議能不能先理解一下?
最大的隱患還是你那個了不起的娘家。你哥這都要起訴你了,萬一出個幺蛾子,我爸媽的心血都付諸東流了吧?從上次你哥把你爸送到我家時你的表現來看,你的心裡排位明顯是「我爸媽終究是我爸媽,影響了你爸媽你也得受著」,那我留一手真的是罪大惡極嗎?你爸媽是爸媽,我爸媽就不是爸媽了?綜上所述,誰也沒錯,但是他倆不合適,而且也不是結婚的好時機。我看預告也要分手了,好聚好散吧!希望樊勝美能早日和原生家庭脫離關係,也早日意識到獨立才是王道。後期的人設已經崩了 ,編劇強行給樊大姐和王柏川加戲,這鍋導演得背 本來第二本第三本小說放在一起來拍 是有很多爆點的 結果給改成現在這樣。刪掉了很多戲 注水改劇情走向 強行加戲 在該爆的點沒有爆出來 結尾也很倉促 .本來購房這場戲我非常之期待的。這是樊大姐的轉折點。也是這次讓樊大姐突然認識到了她自己其實把王柏川當作了救命稻草 也是樊大姐自省自立的第一步 .
那天在售樓部的那場戲其實他們的對話是反過來的。王柏川知道樊大姐的身份證在安迪那裡 他沒有告訴樊大姐 必須要身份證原件,然後當天 樊大姐的身份證複印件被拒了 王柏川把簽好的購房合同和自己的身份證直接塞給售樓部小姐讓她去辦
樊大姐大叫 把合同給撕了 說王柏川我們走 今天不買了 王柏川 大叫 你在幹什麼? 樊:沒看見嗎?我的名字不在上面 王 :機會難得 今天不是沒有辦法嗎? 你自己沒帶身份證 你的名字以後再考慮加進去 小姐 再給我一份合同 樊:你巴不得吧? 你不早點告訴我。不能下一批嗎? 不能等嗎?王柏川 但是王柏川不理他 王柏川抹掉她的手 奮力拿著自己的身份證急切的擠到窗口去簽字 樊大姐怔怔地愣在原地 被來往的人擠來擠去。周圍的人像看大戲一樣, 指指戳戳。這場戲簡直精彩 它直接暴露了王柏川的小心思,讓人不免唏噓 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他讓我們突然意識到王柏川他是個人,也是個凡人。和我們大家一樣活在社會陽光下的凡人。他的這點自私讓大家感嘆 可是也沒法說他不對 樊大姐也是認識到了這一點 覺得自己一直以來的行為很噁心 不敢在面對王柏川。
之前曲筱綃和安迪為加不加名字打賭來著。這個小細節也很值得推敲。這表明了王柏川 或者說22樓或者是說作者對這件事情的看法 ,在他們眼裡。要是樊勝美因為這事跟王大哥分手 大家都會站在王柏川這邊,後來也確實這樣。其實後面分手的戲 也很精彩。
樊大姐在飯桌上對著所有人 說 王柏川對我仁至義盡。準備在合同上寫我們兩個人的名字 但是那天我身份證不在 無法簽名 我自己一分錢沒出 卻因為沒簽名而遷怒王柏川 回來躺了一天想了很多 這是不應該的。對不起 王柏川 我一直拿你當救命稻草。我家的事情應該我自己承擔 而不是以愛的名義綁架你。如果有可能。希望以後我們能以獨立的姿態的重新開始。 這樣的樊大姐多麼的可敬可愛啊,樊大姐的坦白和坦蕩 讓王柏川羞愧的滿臉通紅 只說了一句 再見 保重 就默默離去了 當時側寫是:這樣獨立的樊勝美還輪的到他來愛嗎? 而不是像電視里那樣給王柏川找借口 讓他的母親背鍋. 也不是讓樊大姐和 關關小蚯蚓在一起流淚抱怨 給以後的陳家康騰地位 .王柏川在確定不動產權利人這件事上確實拖泥帶水,不夠果斷,未能與樊勝美保持積極溝通,留下諸多詬病,也不足為怪。
可誰讓現在房價這麼貴,有幾個年輕人是靠自己積蓄實現第一套房的,想完全獨立於父母的意願又談何容易。本故事其實也是濃縮了現代社會中戀愛雙方、雙方父母間的矛盾。拋開感性,從法律的角度來評析一下好了。一、王母要求不動產證只署名王柏川的要求是合理的。
1、該筆首付款主要由王家父母承擔,不管該款項給予的性質是借貸關係,或是贈予關係,那麼出於信賴利益的考慮,要求此階段只確定特定物權人的要求都是不為過的。2、介於樊勝美此時的特殊情況,以及已涉訴的急迫性,即使王家父母一片好心要不動產證上實現王、樊為共有人,我也不推薦現階段實現。理由很簡單,如樊哥對其的訴求成立,在樊勝美不足以滿足執行的情況下,法院可以強制執行作為共有人的不動產份額。這無疑是王、樊、王父母的巨大損失,這個風險,跟黃連無區別,你願意當啞巴嗎?換句話說,現階段只署王柏川的名,對大家都好。二、如若繼續走下去,樊勝美是否永遠與該房產產權人無緣?答案是否定的。樊在主張權利上有兩個窗口時間。一是婚後共同還貸時,可以同王協商。二是結婚前乃至簽署婚前協議之前。但出於理想考慮,最好先處理好樊家內部撕逼為宜。最後的最後,雖然不知道最後結局如何,個人認為樊勝美與王柏川貌似神離,兩個人早分開對各自都好。希望不會被打,捂臉溜了。我噁心這個王柏川不是因為他不加樊勝美的名字,而是他明知道樊勝美對房子的渴望,也明知道自己不想加她名字的意願,卻不直接講出來,一直給樊勝美虛假的希望。在售樓處那裡,一邊不想加樊勝美名字,一邊又不敢跟樊勝美講,拿個身份證畏畏縮縮的樣子,然後徑直拿走樊勝美的身份證,把自己身份證塞過去。樊勝美懵逼了,他又一副無所謂的表情跟她說先買了再說自己拍拍屁股坐下來填表格。睡了樊勝美,利用樊勝美的人脈,自己打了個漂亮的翻身仗然後扯她家裡的事,當著那麼多人的面揭露人家的家裡有多無賴不堪,那你怎麼不早說呢?
樊家兒子買房女兒和父母出錢,怕兒媳婦鬧離婚寫父母的名字,輪到王家兒子買房,父母出錢,兒媳婦一分錢還沒出就要加上自己的名字,這好處怎麼都讓樊家給佔了?
按照婚姻法,只要不是王全款,寫不寫後面的貸款及房子增值都有樊的。
知乎居然給我推送了這個問題!讓我這種目前既恐婚又恐戀愛的寶寶的內心又收到一次暴擊。無聊答一個。
1.僅從法律的角度,王大哥只出了首付,如果婚後共同還貸,那麼樊姐當然有權利提出在房產證上加名字。如果婚後王大哥還貸,樊姐不提供經濟支持,那要求加名字就相當於要求贈予財產,想法可以有,但是不應然的存在這種權利,送不送由王大哥決定。2.從感情的角度,這個問題沒有對錯。把自己當成樊姐,我很理解她對於房子的渴望。她的家庭,年齡,工作都帶給她很大的壓力,雖然她已經在逐漸成長和堅強,但是依然對於未來有些巨大恐懼,她確實不夠強大,這是她的弱點。想進入婚姻,要看兩個人合不合適,各方面能否達到共識,一個人索取,總得有另一個人願意付出。想要房子,那就去找願意給房子的,能給得起房子的。不願意的給的強求不來,給不起的強求也沒用。人得面對自己的真實能力,面對自己的慾望。3.題外話。我快要22歲了,婚姻於我似乎還是一件遙遙無期的事情,但是卻在和周圍人的討論中,在電視劇的映射中有過思考和幻想。我很現實,很愛錢,最想舒舒服服的過日子。如果有人白送我一套房子,原因只是因為他愛我,就想把自己的東西送給我,那我的內心首先是震驚的,其次是感恩的。未來有那麼長,感恩他,至少先預支給了我這些,幫我做了最壞的打算,首先考慮了我的利益。如果他不願意,我不會向我的愛人去索要一套房子。一直提點自己,如果害怕物質成為束縛,就不要奢求從別人那裡換取物質,然後變成一株依附的藤蔓,被煩擾被拴住。要不起啊,比起這些,我有更在意和更珍貴的東西。反正,現在我沒有的,以後都會慢慢有。我想要的,我需要的,我可以拿的來。如果有一天,我真的準備進入婚姻,我希望我的愛人能夠尊重我的理想,支持我的事業,也理解我的脆弱,欣賞我的不完美,可以變成大樹保護我。更希望自己也能成為他的支撐和動力,強大到能為他分擔,陪他進步,因為我的存在,他能夠少些孤獨和辛苦,多一點幸福和安全感。我也想成為他的驕傲呢~想安心的享受他的好,也想快樂的為他付出。
——————————————————————回頭我結婚的時候來看一看知乎,我還是不是我了呢。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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