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天涯大V稱「楊-米爾斯理論」本是錯誤的,瞎貓碰上死耗子,楊的貢獻被誇大了?

楊振寧與李政道決裂

廣東工業大學林濾山研究員在他專載的上述博文里說這個理論主要是米爾斯做的,楊振寧也承認了。

天涯原帖:

當初他和米爾斯1954年發表的論文,被李政道認為是完全錯誤的,而且說服了楊振寧之後,兩人開始二度合作,於1955年合寫了一篇否定楊和密爾斯《同位旋守恆和同位旋規範不變性》出發點的文章,在《物理評論》上發表。我想這才是楊振寧絕對無法因為發表了1954年的這篇開創規範場研究的重要論文,卻無法因「楊-米爾斯規範場理論」得到諾貝爾獎的原因。

但是,楊-米爾斯規範場理論為什麼後來變得非常重要呢,李政道在答記者問中指出,是因為「他們由此而寫出了「楊-密爾斯規範場」方程式。這方程式不能用在同位旋上。但是20年後,略加推廣,用在夸克間的色動力學作用上是完全準確的。」而完成李政道所說的略加推廣工作的人,不是楊振寧本人,而是Glashow(1962)、S. Weinberg(1967)、A. Salam(1968)和G 『t Hooft 和 Veltman (1972)四篇在正確的道路上取得成功的奠基性之作,其中,前三篇文章的作者因此而獲得了1979年諾貝爾物理學獎,第四篇論文的兩個合作者則於1999年諾貝爾物理學獎。此外,由S. Weinberg(1967)和A.Salam(1968)分別提出模型推出存在帶電和中性重介子 (W?,Z0),這個猜測被W.C. Rubbia 和 S. van der Meer(1974)的實驗所證實,從而獲得了1984年諾貝爾物理學獎。

顯然,在此方面,楊振寧並無突出的貢獻,僅僅是誤打誤撞,完全是「瞎貓逮著死老鼠」,提出了一個本來是錯誤的「楊-密爾斯規範場」方程式,但是被別人略加推廣,用在正確的地方,卻恰好合適。於是,走在正確道路上,並因此而獲得科學突破的人,紛紛得諾獎,但是其中,根本沒他楊振寧的貢獻。

從這點上看,諾貝爾獎頒獎委員會是絕對正確的,楊振寧絕對完全沒有資格而且永遠也沒有可能因他和米爾斯1954年的文章而得諾獎,因為他們合作發表的那篇文章,就其本身而言,完全是錯誤的,即使不算完全錯,也是缺乏物理學的洞察力的,怎麼可能得諾貝爾物理學獎呢?

此外,就楊自稱的最大成就「楊—米爾斯規範場理論」而言,我認為,從目前的資料來看,也許嚴格說來,這個理論不應該是用這個名字來定義,因為主要貢獻並不是他們的,而是那些已經獲得了諾獎的人的,當然,我也並不知道物理學界的人在教材中具體是否真的是如此定義的。我覺得,由於嚴格上說來,楊—米爾斯只是提出了「楊—米爾斯方程」,但是並沒有在這個方程的基礎上推廣之後運用此方程而發展起來的物理學成就貢獻任何力量,因此,我個人認為,不應該把在「楊—米爾斯方程」的錯誤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規範場理論叫做「楊—米爾斯規範場理論」(我查到的資料大多稱之為規範場理論,而不是「楊-米爾斯規範場理論」)因為這種說法,嚴重誤導普通老百姓,甚至嚴重誤導全球絕大多數華人高級知識分子。

當然,楊振寧在此領域,也有貢獻,但是主要的成果,是偏數學的而不是物理的。在物理成就上,他除了和米爾斯合作的那篇錯誤論文中得出的在其他地方變得有用的「楊—米爾斯方程」方程,並沒有在規範場理論的物理學成就上有任何具體的重大貢獻。他在規範場的數學形式上的貢獻,就是楊振寧1974年發表的《規範場的積分形式》,1975年和吳大峻合作的 《不可積相位因子的概念和規範場的整體性表述》。這個學術貢獻有多大,不得而知。


楊-米爾斯理論主要是楊做的,米爾斯僅僅是起了輔助作用,這是米爾斯所承認的。因此題主所引用的

廣東工業大學林濾山研究員在他專載的上述博文里說這個理論主要是米爾斯做的,楊振寧也承認了。

純屬胡說八道。米爾斯回憶過,當時楊的辦公室與他的相連,楊有新想法時總會和他討論。而關於規範場的討論結束之後,楊寫了一篇論文並加了米爾斯的名字。因此,在這一理論的提出過程中,楊振寧是絕對的主體。

接下來說到這個理論的意義。誠然它沒有實現最初的目的——為核力尋找一個SU(2)規範群的描述,但是它公開發表,提出了規範場的完整數學表述(奠定了這一類理論的基本框架),而且做出了一個儘管不成功但是卻很有意義的物理嘗試。不錯,楊並不是第一個提出規範場的人,泡利確實做過類似的研究並且發現了它的短板(因為規範粒子沒有質量而無法解釋核力的媒介粒子具有大質量的事實),但是楊是第一批堅定地相信對稱性支配基本粒子相互作用的人,並且第一個公開發表了這種原則下的一個理論構想。對稱性決定相互作用,這一原則已經指導粒子物理學很多年(標準模型就是基於這一原理構造的),而楊是提倡它的先驅。

因此,簡單地說,楊奠定了一類理論框架的表述,並做出了基於這個框架的某個具體物理模型。雖然那個具體的物理模型沒有成功,但是該理論框架被證明是極為深刻的,而且後人在該框架下做出了極為成功的模型(標準模型)。這貢獻難道不偉大?更何況,即使是沒有成功的SU(2)同位旋規範理論,在當時也發揮過一定的作用,取得過一定的成績。一些物理學家,如櫻井純,都跟進過這個工作,試圖把
ho介子解釋為SU(2)規範粒子(當然最後並沒有成功)。

綜上,題主所引用的

顯然,在此方面,楊振寧並無突出的貢獻,僅僅是誤打誤撞,完全是「瞎貓逮著死老鼠」,提出了一個本來是錯誤的「楊-密爾斯規範場」方程式,但是被別人略加推廣,用在正確的地方,卻恰好合適。

以【瞎貓碰上死耗子】這種詞語來形容一位為粒子物理提供了深刻的指導思想以及詳細的理論框架的偉大物理學家,並試圖向對粒子物理了解不深的群眾混淆視聽,實在是用心險惡。


是有多閑,還繼續轉黑楊的文章過來。

這種為黑而黑總能找出理由的帖子還繼續轉過來污染視線有什麼意思。

普朗克還自己覺得量子論是錯的,愛因斯坦還覺得宇宙常數項是錯的。

有多少科學重大突破是誤打誤撞,稍有常識的人都清楚。

楊的學術貢獻,更輪不到雞飛狗跳的社交網路來評價。


別說大學物理了,來套高中物理卷子,看天涯大V們有幾個能及格的?


我不知道寫這篇文章的人,能不能看懂yang-Mills講了什麼。最近答楊的問題很多,我對他的私生活也有保留意見,但是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評論學術圈請按照學術圈的規矩來。


這個說法用一個詞來形容就是:過河拆橋;用一句話形容就是:吃飽了就罵廚子。

首先楊米爾斯理論錯不錯,當然錯:

核力分為強弱兩種,一種是SU(3),一種是破缺的SU(2),而且還是弱電統一,不全是核力。

而楊米爾斯理論把核力當做單純的SU(2)來算這當然是不對的,而且只考慮了狹義的同位旋空間,沒有考慮更廣泛的弱同位旋,更沒有考慮到顏色空間。

但所有的這些話都犯了一個錯誤,沒有考慮到歷史的進程。

那個時候還沒有發現夸克,沒有夸克,同位旋就是質子和中子的同位旋,不是上下夸克的同位旋,更不會有顏色空間。

這個想法泡利也有過,但他沒有提出來,因為為什麼這種規範波色子不像光子那樣能觀測出來是個疑問,他沒有敢提出來。(後來我們知道WZ由於Higgs機制獲得很大質量、膠子被色禁閉了。)然而楊振寧等人能頂著巨大壓力把這個理論提出來,讓更多人注意到還有這麼一個可能,這就是一個巨大的貢獻。

哪怕這個理論本身是錯的,但它的核心思想被弱電統一理論和量子色動力學繼承下來,我們不能因為弱電和QCD的成功就全盤否認楊米爾斯這個橋樑。

歷史上楊米爾斯理論一開始當然也是被埋沒的,當時比較興盛的是湯川理論、以及四費米子作用這樣的理論,因為比較實在。然而這些理論解決不了WZ的質量問題和重整化問題、部分子模型的漸進自由問題。

而前者最終由Higgs機制解決,這其中自然少不了非阿貝爾規範場這個基礎,而漸進自由的發現更是讓楊米爾斯理論徹底被重視起來,因為只有非阿貝爾規範場才能有漸進自由,其他任何理論都無解。

所以要是楊振寧等人不提出這個理論,發現漸進自由的人恐怕為了解釋這個問題,還不知道要冥思苦想幾年。


現在鍵盤俠這麼屌,連楊振寧的學術都可以質疑了。

不過學術圈請按照學術圈的規矩來,提假設,建模型,實驗驗證,推結論,與參考文獻作對比,一樣都不能少。投稿發表,with editor,找三個審稿人under review。學術的東西不是你一個所謂天涯大V就可以下結論的。

學術真的是一件很嚴謹的事情,提出一個結論是需要成本的。


哦!錯的啊!那就廢掉目前的高能物理研究生的課本吧,順帶收回希格斯粒子的諾獎。

你咋不上天呢?!

當然,沒啥好奇怪的,又一個民科論調罷了,推薦此公去反相吧大顯身手。

另:愛因斯坦沒有因相對論獲獎,所以相對論是錯的。

你看,我推薦他去反相吧鬧騰沒毛病吧


他們恨楊老,是因為當年楊老沒有像鄧老一樣回來給他們蹂躪踐踏整死。

說句不客氣的話,就憑你們也配談物理?先在物理領域來分Nature的Paper啊。

沒有?裝毛線的X啊。

友善度不要了,有種再舉報封我7天啊。


我只是在想一個問題……同樣學物理,為啥我連誤打誤撞發個小paper的事情都沒遇到,人家咋誤打誤撞直接就來個寫入教材的大發現呢


雖然我也不懂規範場理論,但是就算原文給出的都是事實,我覺得寫出這種評價的人,基本上是個理論科學方面的小白。

一套科學理論的關鍵就是它涉及的假設,也就是它的適用範圍。一套科學理論的正確與否,關鍵在於假設成立的前提下,它給出的所有推論是否正確。而原文是試圖說明某個科學理論在不符合其假設的前提下是完全錯誤的,這TM不是廢話么?你非要說在曲率為零的空間里非歐幾何的結論都是錯誤的,所以非歐幾何本身就是個謬誤?那同樣道理,他自己指出他的規範場論在同位旋狀態下不符合其假設,就說明整個理論是錯誤的?

反而在夸克領域,科學家們發現了某個和該理論假設完全相符的問題,並且該理論取得了極大成功。那麼這種發現的主要成就,還是歸功於該理論的發明者而不是理論應用的發現者。發明汽車的人永遠比第一個拿它賽車的人要偉大。未來在某個其他領域,如果楊的理論也符合其假設,那麼它的貢獻絕不止一個夸克領域這麼簡單。比如如果有人拿汽車去開展計程車事業,那麼發明汽車的人的貢獻會越來越大。

談理論不能脫離它給出的基本假設,這就是真正的科學工作者與民科的區別。


根本就是為了引起關注而炒作!!

取關,是最好應付!!


這個問題和楊振寧與李政道的決裂是有關聯的。題主所述的觀點,基本上與李政道的看法一致。尤其是關於楊振寧那篇文章的結論是錯誤的但後期顯示其有重大意義這一點上。

這個大V的說法,以及李政道關於楊李決裂事件的細節描述,我較為採信李政道的說法(李提供了很多細節符合我對世故人情的直覺)。關於李政道楊振寧得諾貝爾獎的那篇論文的貢獻問題(這是決裂的關鍵點),我傾向於同意李政道的說法,既然是合作作文,就不應該再說誰貢獻大誰貢獻小。

這就像夫妻一樣,你說一個人貢獻99%,另一個人只貢獻1%,有意思嗎?缺誰都生不下孩子構不成完整的家。或者就像那個動一根線只要1元,但知道動哪根線值9999元的故事一樣,1%可能才是關鍵。只要你們合作了,法律地位就應該是平等的,獎金也是平分的。你這麼有本事,咋不一個人完成呢?

但是決裂事件的對錯問題只對他們倆彼此關係影響很大,對其他人來說,並不影響這兩人的偉大與卓越貢獻,包括對科學的貢獻和對中國基礎科學發展的貢獻。我們是斷斷沒有理由因為這一事件上的人的某些瑕疵----不管是楊還是李----而改變我們仰視的目光。


在物理學界,天涯大v算個什麼玩意?


利益相關:物理學本科在讀

粗略的了解一些關於楊-米爾斯規範場的東西

只記得米爾斯本人承認過,楊-米場的主要貢獻在楊


所以這種文章只能發天涯豆瓣,沒毛病


標 題: Re: 當年楊振寧反對建北京正負電子對撞機真是太對了

對的,老楊是覺得中國褲子都穿不上的時候,不應搞搞這些門面工

程,

應該搞更靠近國計民生的化學,化工,生物等等,提高產業水平。

這都40多年了, 中國一大幫挫貨還是不理解老楊。

雖然,我寫打油詩擠兌老楊吃嫩草,但是

老楊的境界確實是非常高的。

特別是在40年前, 那絕對是首屈一指。

【 在 scraper (天朝棄民之非洲螢火蟲) 的大作中提到: 】

: 這個建議非常得體,經營一個國家不能夾雜著太多浪漫主義。吃

飽撐了以後可以玩玩些

: 吹拉彈唱。

: 粒子物理也不是不能研究,後來不也是有HIGGS么,可是這些不是

一個國家的當務之急

: 。工程材料等在國家層面上要優先。登月遙控等比發現粒子要重

要。

標 題: Re: 當年楊振寧反對建北京正負電子對撞機真是太對了

這也是我鄙視施一公的一個直接標杆。

施一公都是院士了,已經是頂級待遇,結果境界low的一逼,

還停留在,拿人民的錢灌水,數垃圾文章,洋洋自得的階層。

他給老楊提鞋都不配。

有不少中國的其他的院士,也都是這德行。

算了,不說了!

登月,遙控,航天,衛星等都很重要。

但是,要注意節奏,也不能上太多錢,

步子不要太大,不要扯到蛋。

物理還是很重要的,但是高能物理,基本粒子,

砸那麼多錢,除了垃圾文章,用途和回報實

在太少了。

別人都不玩了,我們還花大錢玩,有點太sx。


人家說得沒錯啊。。楊冪規範場論雖說楊振寧貢獻很大,然而希格斯,溫伯格,蓋爾曼,胡夫特等人的貢獻也足夠偉大。過分吹噓楊振寧實在不妥。雖然20世紀後半頁他這個段位的物理學家不多,但也不是傲視群雄吧。

――――――――――――――――――――

楊振寧是否足夠偉大?像很多人吹噓的那樣足以和愛因斯坦等大師比肩,列入歷史上前十甚至前五名?請看這些排名。

知道了吧?差遠了。


這都能被黑,那泊松不是棺材板都壓不住了。


寫的什麼狗屁不通的玩意兒……


關於費馬大定理的紀錄片里,Shimura評價Taniyama的時候說:「他總是出錯,但他所出的錯都是在正確的方向上。」

許多學物理的年輕人總是喜歡用是否獲得諾獎來評價一個工作的高低,但20世紀最重要的物理學工作並沒有獲得諾獎。我認為,第一個有突破性想法的人,就應該得到最高的credit,這個最高的credit未必以諾獎的形式給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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