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碰到父母不給孩子買玩具零食的時候 我給小孩買的話有什麼不妥嗎?


各種不妥

1、你不知道人家對孩子定的規則是什麼樣的,貿然介入了對方教育孩子的範圍。

2、你讓孩子陷於兩難——不該接受陌生人的東西,但又想要那個東西。

3、你讓對方在孩子面前陷於不義——我爹媽還不如陌生人關心我。


不妥肯定會有人回答,我就問一下平時你去哪個超市?我還是個孩子(づ ●─● )づ


題主好人,不過好歹這小孩子還有監護人負責,街上還有很多買不起吃穿住用的人們等待題主拯救。


非常非常……不妥。

分兩種情況:

一,你是這家的熟人。

家長不給買的玩具零食,你給買了,首先,你破壞了父母和孩子之間建立的規則;

其次,你讓人家父母非常尷尬;

第三,人家將來還得還你情。雖然人家心裡罵你幾百次。

第四,不管是什麼情況,父母回家都必須教訓孩子,比如不能在公眾場合吵鬧,引發閑雜人等的關注等。就是你給人家沒事兒找事了。

二,你是個陌生人。

那麼,你想幹嘛?

沒事獻殷勤,非奸即盜。

你會讓父母相當驚恐警覺,有女孩子的當然覺得你是怪叔叔,有男孩子的也懷疑你是戀童癖。

之後父母還得為孩子進行一輪又一輪的安全教育:絕對不能和陌生人說話、絕對不能接受陌生人的東西、絕對不能跟陌生人走……

本來小孩已經可以自己出來輪個滑什麼的,現在必須父母跟著了。耽誤多少事兒呀。

最後結論:題主你省省吧。


不妥。

教育孩子的時候,最忌諱馬上有人跳出來提反對意見,哪怕反對的人是對的。但是對教育孩子來說,這是最壞的。


謝邀。

前面朋友答的已經很全了。不過雖然不妥,也沒什麼大問題,畢竟不是涉及原則性的問題。

買了就買了,還不是因為關係好,要不誰願意花那個錢呢(^_^)


做人最基本的道理,疏不間親。


首先,你起碼得認得人家父母和孩子吧。如果徹頭徹尾一個陌生人,我要是父母我肯定覺著你是想要看金魚的怪叔叔。

其次,在熟人的前提下,你得知道父母為什麼不給那個孩子買。私以為大概可以分這麼些原因:

1,太貴了。

2,小孩子表現不好,家長在懲罰他。

3,小孩子玩具/零食已經太多了,包括家裡已經很多或者今天已經買很多了,不能驕縱他。

4,這個玩具/零食不適合給小孩子玩/吃,比如小孩子要玩岡本,小孩子牙已經壞了還要吃糖。

……

私以為,除了2,其他情況,你都不適合越俎代庖,給小孩子買。而如果是情況2,那你得確定你跟這家人的親密度足夠好,好到爹媽唱白臉你可以唱紅臉,一般你得是小孩子的乾爹、叔叔、姑姑之類的角色吧?


在超市啊,那你買沒意義啊,不是還沒結賬嗎…

最後基本會變成人家跟你客套了半天,實在拒絕不了,只好從你車裡拿過來自己結賬了…

好人你做了,錢他掏了,憋屈死…


是有仇的,對吧?我不覺得這種報復方式有什麼不妥的。


首先,很多時候父母不給孩子買零食和玩具的原因不是賣不起,第二,這會讓父母非常反感,這會讓孩子覺得接受陌生人的東西是對的,這對於將來孩子的安全教育和人生髮展產生不利影響。所以還是慎重


千萬別。你以為父母不給小孩買零食,是因為窮嗎?並不是的,是不想小孩吃多了零食對身體不好,也不希望小孩一出門就光知道吵著買各種吃的。


你這樣做沒有法律上的風險。純獲益的贈予行為不需要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法定監護人的認可或者追認就可以生效。


非常不妥。我經常拒絕親戚給孩子零食或是在我懲罰他的時候幫他解圍,我很討厭這種不負責任的偽善。


怎麼說呢,你的出發點肯定是好的。

但是,別人有可能也是在教育孩子,不能什麼都要。不想養成孩子要什麼就買什麼的習慣。

你突然出現給買了,父母的用心就白費了。更嚴重的是,這樣給孩子了一種暗示,不認識的陌生人會給我買玩具,那麼這個孩子被拐賣的幾率就相當的大。


題主如果給別人孩子買東西,只因為自己看到這場面難受的話,那麼題主可能童年的經歷比較艱苦,有類似的情結。自我成長才是正道,你知道天下的父母都不會任由孩子亂提要求,亂髮脾氣。


你以為不給孩子買只是因為差錢?會有很多種原因的。


人都是貪得無厭的,何況一個心智不成熟的小孩,你買一次難道能一直買下去么,不管對不對,每個父母都有自己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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