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威海拖行流浪狗致死案,施暴者報警保護自己,這件事你怎麼看?
01-15
8月1日,山東威海一男子開車拖行流浪狗致死,被動物救助者及群眾攔下,質問。後施暴者報警求助,被警方保護起來,群情激奮,現場出現特警維持秩序。就此,有疑問,1.為什麼要這麼暴力的對待流浪動物?2.為什麼要以自身絕對的優勢欺壓、霸凌弱者(弱小動物)?3.我國是否有法律制止虐殺?4.該人會不會心懷怨念,以後會變本加厲做一些更恐怖的事情?
我同你講,這種人就是心理變態。他當然會幹出更出格的事情。
他不僅會虐狗這麼簡單,光虐待還不過癮。後來都會把狗殺掉。
光殺狗還不過癮,後來會把狗的屍體拿來吃掉,連死了都不放過,就這麼沒人性。吃狗肉還不過癮,他會把和這件事毫無牽連的豬豬都吃掉。狗好歹還咬過他,豬怎麼得罪他了你說?狗粉:不要拿法律當擋箭牌。
虐人違法,虐狗合法。
但是群眾認為你不該虐狗的時候,就要挑戰法律,要修改法律,要重估價值。這個時候一股變革的力量出現,如果支持虐狗合法的人不組織起來抵抗,或者組織起來了與不該虐狗黨在武裝衝突上落敗,那毫無疑問,虐狗就要違法了。我無所謂虐狗合法和虐狗不合法,這種二分法對我來說意義不大。
我希望的是他們真正能鬥爭起來,而不是僅僅口頭譴責。鬥爭起來,中國人就有救了,口頭譴責,那學醫救不了中國人。1.這隻狗不算流浪動物,是虐狗人自己養的狗2.原因很多,比如,你可以問問自己為什麼要打蚊子3.有,但是你首先要把動物變成自己的合法財產,比如有人偷偷虐殺了你養的螃蟹並蒸了吃,你可以依法向其索賠4.可能會,但事情沒發生之前做這樣的猜測沒意義
虐人合法?虐狗違法?究竟哪個合法哪個違法?我感覺自己要瘋了
車主固然不對,不管瘋狗也好,蠢狗也罷,不想要了可以打死,可以丟掉,拖著虐待算什麼事。其次圍觀群眾,也就仗著人多,自己也在理,不打白不打,不怕鬧個大新聞。看了視頻最後一個鏡頭,一群人圍著狗哭,我覺得有點聖母過了。人類也就是啥好走到了食物鏈的頂端才能免於被殘忍對待,大草原上殘酷的捕食多了去了,你聖母的過來么。狗畢竟是畜生,別太過了。
很早以前,有個辱師案,當時《大眾軟體》上有個報道,說這件事發生後有一群人圍攻學校,有人大喊「弄死你」。「他們佔了理,就可以為所欲為了嗎?」
踩死個螞蟻打死個蒼蠅不心疼,拖個狗狗心疼,宰個豬不心疼,砍個象牙心疼。問:為什麼踩死螞蟻打死蒼蠅?為什麼要吃豬肉?
虐狗者應該受到教育批評,虐人者應該受到治安處罰,差不多是罰款和拘留吧。
占理的群眾們還有什麼不能砸的?車,人,狗??!!
愚昧,愚蠢,以強凜弱在這個時代還這麼粗暴真夠他喝一壺、
「不就死了條狗么」這條新聞當然可以輕輕鬆鬆這麼評價;
但是許許多多時事下的評論又何嘗不是「不就死了個人么」?
有時候以為自己是個人,說不定其實只是條狗。
所以,無論對人還是對狗都還是好一點。
我只想說請少一點暴虐,兩邊都是。一定要說誰責任更大一點,那挑頭在公共場合虐待動物的人責任更大一點。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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