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欠條中所要利息超過法律規定的銀行四倍,請問是否還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起訴是不是出多出部分利息外,本金和最高標準利息還款?


輪子哥關注我了!!!輪子哥以後我一定好好寫答案,么么噠!!

沒人邀請,自己過來答。

——————————————————————————————————————————

銀行利息四倍這條紅線現在已經改了!

法釋〔2015〕18號 最高法民間借貸案件司法解釋

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這條的意思是:月息不超過2%的部分,起訴要求付利息,是全部支持的;月息在2%-3%的部分,相當於自然之債,如果已經給付,不可以要回,未給付的,起訴主張不予支持;月息在3%以上的部分起訴不支持,已經給付的可以主張返還。

——————————————————————————————————————————
如果您需要單獨諮詢法律問題,請用微信掃我的值乎二維碼,進入值乎提問。不接受知乎私信諮詢,感謝。


有效,別超36%,只要24%


來補坑

先拉仇恨,現有其他所有回答的都不專業。

首先借條和欠條並不一致,借條可以直接作為借款合議證明,欠條僅屬於債權憑證,審理需要按照基礎法律關係審理。不同的法律關係導致結果也不相同

以借條為例,借貸關係中已付利息中36%有效,未付利息僅可按24%主張,但已付利息中36%需要明確利率載明,否則另一方主張扣除還是要扣除;

其他法律關係的欠條,即便約定利息,一般有兩種實務操作,1、參考民間借貸24%;2、參考銀行罰息上浮30-50%;


簡單來說,本金是要還的,然後利息的話,按年利率計算,支持低於24%部分的利息,24%-36%的部分,付了就付了,給的人不能要回來;沒付的話,你也不能找給的人要。然後不支持36%以上部分的利息。應該能理解吧?


銀行利率是一個寬泛的概念,而且有一定的浮動,而最高法對於民間借貸利率限定是有明確規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司法解釋裡面包含了24%,36%兩種利率。

意思就是:民間借貸雙方約定利率未超過24%的,法院予以支持,司法實踐中,受司法強制力的保障(可以申請強制執行);24%~36%的債權在司法實踐中有保持力但無強制力(有效但法院不會強制執行,願不願意支付是你情我願的事情);而超過36%的部分,超出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法院依然會保護未超出部分的利息)。


高利貸可以這麼寫利率,比如你借我7塊錢,借條可以寫借10塊,年利率么,10%就可以了。實際得利4塊。


24%以內保護


N年前的港片里,高利貸都是九出十三歸了。現在你借高利貸一萬塊,給你8000就不錯了,借條是一萬,利息20%,法律都支持。其實呢,是50%利息,可惜只有當事人才知道…


推薦閱讀:

堂哥欠債400多萬,債主找我家要錢,我家該替他還債嗎?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九條應該如何理解?
上海4S店收全款後又推遲交車,如何要求全額退款並賠償損失?
看守所有多可怕?
如果一個人被冤枉入獄 後越獄而同時又被證明無罪 那麼他此時是否有罪?

TAG:法律 | 法律諮詢 | 借條 | 欠條 | 借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