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凍為什麼建議三歲以上孩子吃?

很多玩具說明書上也是建議三歲以上孩子玩?三歲具有標誌性意義嗎?


3歲以內口舌敏感期。孩子更喜歡用嘗一口來代替摸一下。有些玩具太小容易造成誤食。

果凍是由於三歲內(其實還有更大年齡噎到的)的孩子由於各種原因(氣管細,易哭鬧,橫膈膜和會厭這些生理機構還不夠成熟。)因嗆到導致窒息的可能性很大。但當過了3周歲之後,各方面發育已經基本上脫離了嬰兒的概念,而是往兒童發展了。窒息的風險則會降低很多(但也不是沒有)。


果凍建議三歲以上孩子吃和玩具說明書上也是建議三歲以上孩子玩 是兩碼事。請勿混淆。

果凍是流質膠體,如果年齡太小的孩子吃果凍,容易因消化功能和咀嚼功能不夠好,消化道和氣管的控制尚不能自如,還沒咬就吞下去堵塞咽喉或氣管,導致窒息。根據果凍的硬度和體積大小,包裝袋上會註明適合吃的孩子年齡分段要求,但至於是不是所有的果凍都是三歲以上的,我想這不一定的。這個可以在超市留意一下就可以發現。

至於玩具為什麼要求三歲以上孩子玩,這裡也是一樣的道理。

不同年齡階段孩子在認知水平、動手能力、想像力、思維能力和身體技能發展都有很明顯的差別。比如有些玩具是需要動用到兩個手指頭精細動作的配合,那麼三歲以下的孩子,基本上可以說大動作尚未發展完全,更不用說精細動作的發展了,一般要到4歲以上。所以如果讓三歲以下孩子玩這些玩具,他很快就不想玩的,玩不了啊~!還有一些玩具,對孩子的經驗知識是有預設前提的,如一些發揮想像力的建構拼插玩具(如樂高),如果年齡太小,無法從整體建構的角度,運用以往的知識經驗進行再創造啊,所以只能拿一個小積木敲敲打打,然後就不玩了,不懂玩啊~!

其實三歲幼兒可以說是人類發展的三個轉折點之一(另外兩個是青春期和中年)

三歲看八十。

很多父母有感覺,三歲前的孩子好可愛,像喵星人一樣,養著當玩具都好。可是三歲以後,就開始有自我意識了,最明顯就是叛逆,不聽話,老是闖禍犯錯,不好玩了,惹父母不高興了。為什麼呀,因為人格發展在這個年齡段正好是分水嶺(以埃里克森人格發展階段論為據分析)。

兒童期(1.5~3歲):自主與害羞和懷疑的衝突

這一時期,兒童掌握了大量的技能,如,爬、走、說話等。更重要的是他們學會了怎樣堅持或放棄,也就是說兒童開始"有意志"地決定做什麼或不做什麼。這時候父母與子女的衝突很激烈,也就是第一個反抗期的出現,一方面父母必須承擔起控制兒童行為使之符合社會規範的任務,即養成良好的習慣,如訓練兒童大小便,使他們對骯髒的隨地大小便感到羞恥,訓練他們按時吃飯,節約糧食等;另一方面兒童開始了自主感,他們堅持自己的進食、排泄方式,所以訓練良好的習慣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這時孩子會反覆應用"我"、"我們"、"不"來反抗外界控制,而父母決不能聽之任之、放任自流,這將不利於兒童的社會化。反之,若過分嚴厲,又會傷害兒童自主感和自我控制能力。如果父母對兒童的保護或懲罰不當,兒童就會產生懷疑,並感到害羞。因此,把握住"度"的問題,才有利於在兒童人格內部形成意志品質。埃里克森把意志定義為:"不顧不可避免的害羞和懷疑心理而堅定地自由選擇或自我抑制的決心"。

學齡初期(3~5歲):主動對內疚的衝突

在這一時期如果幼兒表現出的主動探究行為受到鼓勵,幼兒就會形成主動性,這為他將來成為一個有責任感、有創造力的人奠定了基礎。如果成人譏笑幼兒的獨創行為和想像力,那麼幼兒就會逐漸失去自信心,這使他們更傾向於生活在別人為他們安排好的狹窄圈子裡,缺乏自己開創幸福生活的主動性。

當兒童的主動感超過內疚感時,他們就有了"目的"的品質。埃里克森把目的定義為:"一種正視和追求有價值目標的勇氣,這種勇氣不為幼兒想像的失利、罪疚感和懲罰的恐懼所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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