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是同性戀是由基因決定的,那能不能接受同性戀和基因有關嗎?

看到最近中國同性戀伴侶在美國領證了,底下有人支持,但也有人表示自己怎麼也不能接受。除了所謂的眼界,包容力之外的東西,和基因也有關嗎?就是求個科普。然後,順便祝福他們,她們。


其實吧。。。。現在發現了一些同性戀基因,影響人和動物性取向。FucM基因 ,XQ28和Wnt-4基因,Sphinx(斯芬克斯)基因,有數據認為是誘導基因。

至少在130種脊椎動物中也都存在著同性戀行為或者是同性性行為。以綿羊為例,有8%的公羊在雌雄皆充裕的環境下還是選擇雄性作伴,這些結合多年的公羊 的視前區前部下丘腦(控制體溫、飢餓、性慾等)的細胞組織比母羊要大得多。據資料記載將近500種動物有同性戀行為,這種性取向是動物與生俱來的。

同性戀大象

加拿大生物學家布魯斯·貝哲米在1999年發表了一分有關檢閱接近1,500個動物物種同性戀行為的文獻,涉及物種從靈長目到棘頭動物門,對其中500個物種又有更詳細的著墨。

對於同性戀,研究人員早就從生物醫學、社會學、文化民俗學和心理學等角度對其開展深入的調查和研究。許多人在較早的時候就得出了比較一致的看法:同性戀除了有社會、家庭、文化和心理等因素造成的同性戀性取向,還存在著比較深厚的生物醫學基礎。所以,當社會和公眾還普遍對同性戀表示譴責和不屑時,1974年,美國心理學會和精神病學協會發表聲明稱:同性戀不是「疾病」,也不是一種「病態」,這是一隻佔少數的性指向,他們有選擇自己生活和性取向的權利,不必對他們進行矯治。

雖然美國心理學會和精神病學協會發表了聲明稱同性戀不是「疾病」或精神類「疾病」,但西方宗教界一致認為同性戀是一種錯誤的「行為」。例如基督教,認為同性戀只是一種只停留在身體肉慾方面的一種「行為」,是一種對同性有性慾望和性衝動的一種「行為」。只是一種為了發洩慾望而產生的「行為」,不是人自身感情和靈魂需求的體現。這不是「愛」,只是「性」(詳見現今同志圈內的性混亂)。這不是疾病,但是是一種錯誤的「行為」,是屬於一種心理認知障礙和性取向認知混亂所產生的一種「行為」。不是人自身的感情,也不是屬於靈魂的呼求。這行為觸犯了神的律法,雖然神愛世人,但愛不等於放縱。所以基督教雖然不歧視同志,但一直認為同性戀是一種錯誤的「行為」。這是一種"自以為"的認知障礙,是不對的,同性戀並不是只停留在行為,同性戀與異性戀一樣並無差別,都有愛在其中。而好與壞在那一個群體都是存在的,對於同性戀如此,其他事也一樣,不可以偏概全。

該基因可能導致人產生同性戀的性取向。

科學研究發現,雙胞胎中的一人若是同性戀,另一人是同性戀的可能性比常人要大。這說明了基因在人們是否會愛上同性之人這個問題上起到了一定作用。

比如家中排名的伯仲叔季會影響男性的性取向。親生兄長越多的男性越可能是同性戀,這可能是連續的男胎影響了母親子宮內的荷爾蒙平衡,因此同性戀就誕生了。上世紀90年代美國遺傳學家迪恩·哈默(Dean Hamer)首次提出並引起全球關注的「同性戀基因」理論,最近被一項新研究證實[8] 。

美國同志媒體Queerty報道,哈默在1993年7月發表的研究報告中稱人類性取向受基因影響,他認為該基因位於X染色體上,由母親遺傳。

哈默的研究為「同性戀並非後天選擇」提供了理論依據,但20年來其他一些研究曾得出相矛盾的結果,使得愚忠於聖經和恐同的人士對哈默的研究予以否定或嘲諷。

2014年6月5日,《華盛頓郵報》報道的一項新研究發現哈默是對的,確實存在「同性戀基因」,而且這樣的基因有兩個,甚至更多。

人類基因組計劃的研究人員對若干同性戀兄弟進行研究,參與研究的美國西北大學學者邁克爾·貝利(Michael Bailey)說:「性向與後天選擇沒有任何關係。我們的研究表明性向可能受基因控制,我們已經有證據可以證明,有兩組基因會影響男性的性取向。」

研究人員抽取了409對同性戀兄弟及其異性戀家屬的血液,分析確認X染色體上的某個區域確實對性取向有影響,也確認了8號染色體上一些DNA會影響男性的性行為。

貝利說:「基因的作用不完全是決定性的,肯定還有一些環境因素。」荷蘭神經學專家迪克·斯瓦布(Dick F. Swaab)曾在新書中指出,女性在懷孕期間的行為或所處環境,對孩子天生是雙性戀或同性戀者的幾率有一定影響。

性反轉編輯

有研究人員統計過,在每500名女性中,就有一人是46XY染色體核型,這種核型當然是男性核型,但她們的外貌和外生殖器又表現出是女性,稱為性反轉女人。相應地,也有為數不多的46XX性反轉男人,即染色體核型是女性,但外觀又是男性。也有人類某些XX男性存在有SOX3基因的改變 這些情況造成了性別和性指向的錯綜複雜,真真假假。

如何延續編輯

如果性取向是通過基因遺傳而來,那麼無法繁殖下一代的同性戀者,其同性戀基因如何遺傳下去呢?其實,「導致個體不育的基因,就不能在進化中生存」的觀點,只是進化論初學者的想法。

可以先舉一個反例。大家都知道,工蜂是蜂王的姊妹/女兒,她們是不育的,那麼她們構築蜂巢、採集花蜜的基因如何延續下去呢?答案只有一個:決定這些行為的基因來自於根本不會築巢采蜜的蜂王和雄蜂。可為什麼蜂王攜帶這些基因,卻不表現這類行為呢?那是因為這些基因沒有表達。導致基因不表達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受到某些環境因素的抑制,或者本身就是隱性基因。

回到同性戀基因如何遺傳的問題上來。目前已經有不少具有說服力的研究,在不斷揭示同性戀基因的遺傳之謎。2004年,義大利科學家報告,同性戀者的母親有更強的生育能力,且差別相當顯著——男同性戀的母親平均擁有2.7個孩子,而異性戀男人的母親平均只擁有2.3個,在其姨媽身上也具有類似的趨勢。這樣就彌補了男同性戀者不能生育的劣勢,使同性戀基因通過家族中「特別能生養」的女性同胞延續下去。

2010年,加拿大的科學家提出了另一個解釋——「親族選擇」學說。他們在太平洋中的薩摩亞島上展開實地研究,結果表明,男同性戀更多的關愛親族子女,比如他的侄女或者外甥,由此促進自身的種族延續。為了彌補自身沒有後代的劣勢,薩摩亞島上的每一位男同性戀都可能間接地促進侄女、外甥的數量增多2個左右。如果你的孩子有這樣一位「超級大爺」或者「超級姨媽」,可真是有福氣了呢。

歸結編輯

科學家即將揭開不同性傾向的成因迷團,最終可能與基因本身有關,但不能用於否定環境因素的相關性。

確定為同性戀一般需要兩個方面的條件成立:一是對同性有性衝動,二是有想與其建立長期感情的慾望。

但同時也有性慾欠佳但對同性有浪漫情感指向,或者只有性衝動但未遇到有建立長期感情慾望伴侶的同性戀者。


謝邀!

我看到的問題是這樣的:

是否是同性戀是由基因決定的,那能不能接受同性戀和基因有關嗎?修改

看到最近中國同性戀伴侶在美國領證了,底下有人支持,但也有人表示自己怎麼也不能接受。除了所謂的眼界,包容力之外的東西,和基因也有關嗎?就是求個科普。然後,順便祝福他們,她們。

同性戀是生理現象,所以是基因決定的;不接受甚至仇視同性戀是心理現象,暫時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表明和生理相關,所以目前不認為這是基因決定的。


能不能接受同性戀我不知道,但是能不能接受長相丑的人這一點肯定是基因決定的。可這並不代表你對長相丑的人的歧視就是正當的。


是否是異性戀是由基因決定的,那能不能接受異性戀和基因有關嗎?


聽說異性戀都是母乳喂大的,同性戀都是奶瓶喂大的。所以同性戀應該和後天的生活環境有關,遠離管狀物要從娃娃抓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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