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在談論搖滾作品 / 搖滾藝術家「流行味太濃」時,我們在談論什麼?


謝邀,英文有個對應的名詞,Sell Out,這個詞的用法,前提是曲風的『改變』。

什麼能迎合更多的觀眾、聽眾,在不同的年代裡是不一樣的,但是在任何一個時代,都有一種更加容易賣的聲音。如果他們以前一直是玩這個的,不會有人說他們 Sell Out,但是如果你以前是玩別的的,現在這個更好賣從而玩這個,那就是 Sell Out。

換句話說,以題主的問題,其實流行味不是一個特定的風格,要看那個年代流行什麼。

至於中國,除了rb算是比較火外,整體而言,中國最火的就是成人抒情,和電音舞曲。

而這個也不能一概而論,比如陳珊妮好多年前改玩復古disco,但音樂依然不具備流行潛質,所以依然不是sell out。

舉個例子,Disco 時代,參看我的專欄:

編年史 - 70年代 - DISCO - Rock Chronicles 搖滾編年史 - 知乎專欄

Bee Gees、Jackson 5等樂隊組合,以前玩 RB 或者藍眼靈魂樂的,改向 Disco 不會有任何人覺得有問題,甚至是引領時代潮流,但是 KISS 這樣玩硬搖滾的,Queen 這樣硬搖滾和前衛搖滾的,大寶爺這樣華麗搖滾的,玩 Disco 卻被稱為 Sell Out。

而比如一些極端金屬樂隊,稍微加些旋律,比如旋死大牌Children of Bodom,他們再咋加旋律,也大賣不了,從根上,無非就是賣5000張還是1w 張的區別,離賺錢還差得遠,(具體銷量我沒查過),所以就算音樂旋律比別人流些,油些,也稱不上 Sell Out。

可能題主會覺得我未必回答了你的問題。

其實我個人的觀點就是,如果他一出道一直就是那樣,那麼他流行味再濃也沒人說什麼。有人說艾薇兒太流行么?不,大家都是說她根本就是個流行~~~

所以討論流行味,只存在在『改變曲風』的時候~~~


【媚俗】

當我們說一個東西太俗,實際上再說這個東西是在討好大部分人的喜好。比如我們會說大紅唇穿黑絲太俗,那是因為好多男人喜歡大紅唇黑絲,以至於有的女人不適合黑絲硬要穿。要討論搖滾樂的流行味時候,我們也是在想他們是不是為了銷量在故意迎合大部分人的喜好。下面我想舉幾個例子:

1,用管弦樂

好吧雖然我是一名資深電吉他愛好者,我也不得不承認,電吉他失真音色對人耳是不和諧的。人耳始終還是偏向於自然發生的原聲樂器。因此在傳統編製的樂隊里冒出一堆弦樂甚至於吉他聲聽不見,難免有種「你他媽在逗我」的感覺

2,歌詞空泛

君不知「夢想」「自由」「希望」並稱民謠狗的三個親爹。這種詞人民群眾喜聞樂見而且能夠掩蓋作者姿勢水平太低的事實。搖滾是一種天生帶有叛逆因子的東西,所有普通人會常見的感情出現在搖滾歌詞里都有媚俗之嫌。比如「分手快樂」這首流行曲,人們看了歌詞會有一種共鳴。但是有的搖滾歌曲雖說也歌唱男女情愛,但是不容易引起大多數人的共鳴。

3曲調標準化

人們對於某幾種和弦進行是有偏好的。你就算長了10個耳朵你也不能說大三和弦不和諧,1645不好聽。流行曲99%是由1645或者15634145這種進行的,每個學吉他的菜雞都知道。

4易於傳唱

音域平庸,伴奏簡單。你旁邊宿舍的李二狗剛打完擼啊擼抱起吉他就能給你來一段逼癢的《真的愛你》。我不是說作者有意為之,沒有任何的這個意思。但是你一定要問我為什麼逼樣這麼流行…是個人就能來一段我能說他不流行??

所以啊你們這些樂隊,不要老想著搞個大新聞,說我這是「真搖滾」,然後把流行樂批判一番?!你們啊,naive!

5,什麼流行來什麼

我不是說fusion不對。但是…咱吃相能不能別這麼難看?前幾年說唱火的時候冒出個林肯。後來流行舞曲就有maroon5華麗的轉身,流行電音就有coldplay玩電音…這種小心思,你以為沒人看的出來?在搖滾這塊兒,想做騎牆草,兩邊都想討好的,結局一般都是被徹底踢出搖滾這個分類

6,討好女性歌迷

這點有點主觀了。畢竟誰也不知道那主唱長的好看是為了勾搭妹子還是漢子。但是作為普通的直男聽眾,我只能認為把主要心思放在約炮上的人是沒有心思放在音樂身上的。

寫完發現居然放了個這麼大的地圖炮。(* ̄︶ ̄*)唉算啦反正也沒人把他們當搖滾


謝邀,

「鄙視鏈」這個關鍵詞太不友好了,我已經刪掉了,請不要再加上去謝謝,都是聽歌兒的誰鄙視誰呢?鄙視有錢拿還是有妹子泡?

喜歡聽就喜歡聽,不喜歡聽就別聽了,大家都這麼忙,哪裡有時間評論這首歌兒「流行」呢。

況且搖滾樂本身就是流行樂的主要組成部分,其他組成部分還包括了電音舞曲,鄉村民謠等等。

我覺得說一首歌流行這件事兒本身就已經很 low 了,我們幹嘛要討論這麼 low 的事情呢?你們都不上班兒的嘛?多掙錢給媳婦兒買點兒首飾鐲子大鑽戒多好,沒事兒聊什麼音樂啊。

當你活到二十七八快談婚論嫁的時候還他媽能保持每周聽 1000 首歌我覺得你就已經很愛音樂了。「流行」這種破事兒,還是等你到六七十多歲陪自己家孩子聽 Van halen 的時候再說吧。

你身邊有這麼多重要的事情你幹嘛非得找這麼一個操蛋的問題研究呢?找到女朋友了嗎?娶得起她嗎?能一邊兒上班一邊兒聽搖滾樂嗎?有時間開車去音樂節 Pogo 嗎?

生活啊朋友,過好你的生活啊;夢想啊朋友,實現夢想啊,這些才是最重要的。

有這種時間討論這種問題不如去睡一覺。

隨便扔一個我的 playlist 你看看這裡頭有多少「流行的」?

「Dreamcatcher 音樂志」vol 31

不知道你們怎麼想,不過妹子們大多數都表示挺好聽的,也沒人噴我「流行」呢。

#給我自己這期回復的關鍵詞跪了。。。ヾ(???ゞ)


我和土搖圈交集不大,曾經投資過一間小酒吧,接過13年李志單刀赴會武漢演出 。這個問題我是可以稱為專業的。

要說好這個問題,首先要弄清楚這個行業的經濟鏈條和層次分野。

一隻成型樂隊的收入分為兩大部分,就是樂手投入和音樂收入。

投入方面,排除像彭坦這樣具有師團級直系親屬的樂手帶來的可觀資助,我說得上來的以工帶藝,有與音樂行業相關的工作收入作為補充,例如錄音行業、樂器銷售、場地經營等;也有非關聯職業的工資流入,例如姬庚的教師工資,游淼的公務員工資。

音樂收入可細分為演出和唱片兩大塊。演出包含音樂節和其他贊助商支持的商業演出,作為一支有穩定粉絲群支持的成名樂隊,只要不碰到12年成都大愛音樂節這樣的資金流斷裂情況,至少在活動中保證有所盈利。演出還包括lifehouse巡演,酒水加票面分成比較可觀,新晉樂隊大抵都通過這種方法招徠人氣並完成資金的原始積累,說句題外話,這一階段也是樂隊解散高峰期,宋冬野在武漢173club10年的那場就賣了12張票,他怎麼好意思堅持下來的是個謎。

唱片方面,實體唱片門檻較高,對樂隊號召力有所要求,現在這個時局下,能賣五百張的專輯已經標誌一個尖孫呼之欲出,賣兩千張就新教父,直奔圈外而去了。現在最時興的是唱片的網路來源,據說豆瓣金羊毛是一個點擊一分錢。網路途徑勢頭極猛,而且具有強烈的抱團屬性,便於大廠牌大資本後台為樂隊站台操作,因此兵馬司這樣的原巨頭因為缺少金主而逐漸式微,一幫子水平不高的民謠樂手這兩年輪番碾壓土搖的自留地。

新生樂隊和地下樂隊的收入就不穩定的多,大體也還分為投入和產出收入兩項。

投入上,廠牌或者經紀公司的無償或者有償,物資或者資金的贊助幾乎為零,基本沒有任何形式的資金擔保,一切靠自己。這一類樂隊很多樂手以混吃等死為生,月亮組常常有他們的軼事,比方去年很火的盜琴婊。有工作收入的樂手真是幸甚至哉。

音樂收入因為受眾所限,演出合同及其傾向於甲方,對於小樂隊來講,演出市場為買方市場,勞動權益很難被保障,時有欠賬扣錢的情況發生。唱片的話,小樂隊就別想了,中國音像行業不發達。儘管面對廠牌運作的趨勢他們處於弱勢,但網路運營是他們少數的傳播途徑中最可行的一條。除此之外,用更密集更紮根本地的演出積累實力和人氣,也是最廣泛最實用的辦法。順便說一下,愛搖、重型音樂的淡出,極大地破壞了小樂隊的生存環境

回歸題目本身,為什麼說大牌樂隊流行味太濃。答主認為這包含兩層意思:從音樂從業者出發,國內大牌樂隊沒有給搖滾行業本身帶來多少助力。從樂迷出發,大牌樂隊沒有滿足他們的預計要求,持續推出高水平的演出和作品,帶來的新生樂迷群體拉低樂迷圈「專業」素質

國內搖滾行業的不規範和極其鮮明的達爾文主義特徵導致了大牌樂隊的行業助推能力不高,表現在國內音樂公司的運營能力大多比較拙劣,不符合搖滾圈的特殊情況,不了解搖滾圈獨特的生存模式,不尊重樂手的音樂見解和生活方式,過於殘暴地快速消耗他們的市場潛力和才華,不重視樂隊的培養。大牌樂隊不能夠像歐美同行一樣,通過經濟和附帶宣傳手段幫助後進樂隊,就像邦喬維-槍花-窮街這樣的循環資助結構在國內就變成了華納挖走汪峰-鮑家街解散-汪峰上春晚的商業化事件。而且大牌樂隊對主流音樂圈的衝擊作用不明顯,短期內很難找到進軍主流不被同化異化的方法,商業化以後,大牌樂隊常常主動地離開原來生存的土壤,或者被土搖同行排斥在外

對於樂迷而言,我們可以看到:部分樂迷本身的消費指向就是為了裝逼,購買力有限又以清流自居,大牌樂隊賺了錢就是原罪,一些比自己還腦殘的人喜歡搖滾當然就是大牌樂隊帶來的罪中之罪咯。拋開這部分,其餘的樂迷對持續高水平的要求實在是可以理解且必要的,但是國內大牌樂隊在演出和約炮百忙之中還能擁有多少熱情和時間磨練技藝,這是十分可疑的。更不提國內一張死現象之多,很大程度上也是由於樂隊本身的能力瓶頸造成的

那麼,中國大小樂隊和樂迷如何正確看待這一問題呢?

首先,要正確認識搖滾,少空談一些態度,多看一些事實;少說一些你媽比,多想一些怎麼辦。

樂隊要賺錢才能持續發展,樂迷指望樂手堅持吃泡麵還連熱水都不能多摻點。怎麼可能。難道大家都回到樹村盛世,天天做白日夢等著作品出來,還能讓樂迷聽見?

樂手也要找找工作了,你看人家Pg lost大牌不?人家不也是該當木匠當木匠。Pixies一趟下來錢多不多?人家晚點了嗎?

唱片公司我實在不了解,也沒辦法高要求。少禍害點樂隊就好 。

利益相關:喜歡Empylver,國內具備世界級水準的森林民謠。衣濕腦殘粉


謝邀

應該是有這個說法的,至於方法我不怎麼關注,也不太懂

流行嘛,大概就是因為通俗所以流行,應該是指那些沒啥涵義的歌

講情情愛愛甚至無病呻吟,為了賣唱片而被寫出來的歌

也並不是說,賣的好了流行味就重吧,當然多多少少是有這層關係的

還看當代的樂迷什麼品味,什麼素質···


呵呵,對於這個流行味~不夠搖滾~的問題,我來試答一下,歡迎指教。。。。。

搖滾初期的定義之一就是good tune,你會因為一首歌旋律很爛大街就認為它不是搖滾嗎?(流行搖滾哭瞎)

你會覺得一首歌太柔美所以就認為它不是搖滾嗎?(軟搖滾哭瞎)

你會覺得一首歌不夠吵所以就認為它不是搖滾嗎?(硬搖滾出現前的民謠搖滾,50年代搖滾哭瞎)

搖滾和流行在某種程度上都快坍縮成一個分類了,為什麼還要玩逼格夠不夠的分家呢?

非要挑刺就是搖滾和流行某些時候會有態度和內容上的差別

嬉皮士和朋克會叛逆,但流行很多時候都在歌頌美好生活情情愛愛,

可是歌頌美好生活情情愛愛就一定不叛逆了嗎

音樂發展越後對廣義的需求就越急切,流行味永遠也沒辦法從搖滾這個流派里完全剝離出來,多聽多看才是正解

(「你」不是在針對題主。。。)


村上春樹這個格式又開始流行啦?

好吧,試著回答下。

首先節奏,硬搖,朋克,英倫迷幻等等,節奏都不盡相同,當然區分也不是太嚴格,聽起來比較流行可能是類似於4/4拍每拍兩個八分音符,然後可能是弱拍起啊,和聲可能比較流行啊,T–D–T,旋律啊,比如有些喜歡用半音階聽起來很潮流……然後歌手的唱法,歌詞,都有影響……=_=說不上來……


大致能區分出地下樂隊和主流樂隊的唱腔和編曲,粗淺看法:

流行唱腔,即比較注重轉音,收尾等細節部分,舉例,Mariah Carey,流行編曲即編曲非常複雜,叮叮咚咚特效比較多,副歌部分得唱好多遍。

地下樂隊倒是因為沒有那麼多資金,沒有那麼專業的歌唱水平,唱腔和編曲比較粗糙,或者說比較"自然「。舉例,張懸的嗓音和唱腔其實很地下,但是她因為加入SonyBMG的原因,為了迎合市場,編曲又有點「主流」,比較有「流行味」。

還有我不覺著,搖滾應該偏離主流,聽的人多了,喜歡的人多了,自然就成主流樂了。就好比古典樂,也不過是當時的流行樂罷了。所以,雖然我能聽出兩者之分,但在我耳中,沒有什麼地下樂和流行樂之分了,只要聽著舒服就行。

p.s.感覺又文不對題了!= =


逼格。


太流行意思就是逼格不到位


我們在談論我們跟不上的這個時代和與我們不相干的滾燙的錢。


看我們想聽什麼了。如果聽「搖滾」是聽一種叫「搖滾」的唱法,流行歌曲中也可以採用,這本身就是流行歌曲,無所謂「流行味兒」。如果聽「搖滾」聽的是一種態度。那就得講傳承,傳承的是一種堅持獨立的精神,一種保持懷疑的矜持。這時候可能就會說「流行味兒了」。因為這種「搖滾」必然是不輕易合作的,必然是極具革命性和創新性的。那麼太貼合大眾口味,很難保證這種獨立的態度,可能就會有「流行味兒」吧?

再創新的東西,唱一萬遍也成老歌了,這時候就更需要突破的勇氣了。而且流行的內涵本來就是不斷變化的。

當然,想怎麼發展是人家願意,想聽什麼是我們自己的選擇。


因為我自己經常會和給我推薦音樂的朋友說類似於「不喜歡,流行味好重」這樣的話……所以我有點感觸……

有些說什麼流行味就是紅的,我不能認同。AC/DC紅到現在,我壓根沒覺得他們的作品有什麼流行味。我認為作品風格轉變不全是一種導致「流行味」的因素。

我只聽過Fall out boy的《save rock n roll》這張專輯,但是我聽的時候滿腦子想的都是「流行味」。我並沒有聽過他們之前的歌,所以我想風格的媚俗轉變並不是導致流行味的原因……起碼的,在這裡不是。

「流行味」這種說法一般只會被用在搖滾樂吧,如果說那不是搖滾樂的話,應該也是器樂部分算是搖滾樂的音樂吧……

那麼根據我平時的感受,「流行味」說的都是一首歌的主唱旋律。假如把一首我覺得有「流行味」的搖滾樂的聲樂部分去掉,那麼我就不會再覺得這首歌有什麼流行味了。拿綠日來說……我覺得他們很多歌都是有流行味的,但是只聽器樂的話,又好像沒有什麼不對……

當然,都是我自己的感受……我也說不清楚「流行味」是什麼味,自個兒聽歌倒是能誇口說「這首歌流行味好重」……以前的年代怎麼感受「流行味」我真是無法明白,但是我認為的「流行味」肯定是和時代有關係的吧。因為我聽20世紀的歌都沒覺得有流行味啊……當年紅得發紫的大腕們我也沒覺得有流行味啊……


沒有所謂「流行味太濃」,只有作品質量下降。


編曲無趣


大多數人認為一個搖滾歌手或是搖滾樂隊流行味太濃就是因為他/他們太紅。好像在他們看來真正的搖滾就應該是不紅的,是地下的,是小眾的。參見beyond ,綠日。


我所理解的大概就是人聲技巧大於器樂本身。

不聽rap和畜逼死嗓。


難道我們不是在討論coldplay?

抖個激靈 我最喜歡扣拍了(〃???〃)

最喜歡小山芋啦


流行是符合大眾,大眾都會喜歡的叫流行,像微博知乎,而他們過分貼近大眾不追求獨立性的時候,就多了「流行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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