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讀 SPI 推出的「綠能寶」?光伏業借力互聯網金融和融資租賃,其前景如何?

如何看待這樣的光伏融資租賃互聯網理財產品?它給光伏業、融資租賃業和互聯網金融業帶來什麼新理念?影響程度有多大?

官網:http://www.solarbao.com/index.php


這個問題的關注度不高啊~~~看來大多數人還不知道這是個什麼東西。作為一個融資租賃行業的從業人員,以及一個這款產品的投資者,我認真回答一下這個問題。我的觀點跟前一位的回答不盡相同,不同意見可以在評論里探討。文章較長,非融資租賃業、光伏業、互聯網金融業興趣愛好者謹慎閱讀。(寫這麼長的文章又沒有稿費 T_T)

關注光伏的人這些天都對SPI(Solar Power Inc,翻譯為陽光動力能源互聯網股份有限公司)和「綠能寶」津津樂道,我想它吸引眼球,一是因為其「生逢其時」的模式,一是因為他的幕後老闆彭小峰。要討論「綠能寶」這樣一個產品,不能脫離光伏、互聯網金融、融資租賃這幾個行業發展背景,否則理解它為什麼會被隆重推出就很難,也不能客觀判斷這樣的舉動是一種噱頭,還是一種具備眼光的創新。下面分幾個步驟來講:

首先是概念。「綠能寶」(應該沒有多少人知道)可以歸納為:互聯網金融+委託融資租賃+分散式光伏電站的理財產品(這麼說太玄乎)。分開來講,它有兩個部分,它的銷售平台—— 陽光動力 可以看做是一個B2C網站,即面向眾多客戶銷售太陽能電池板(我想也可以理解為是一種眾籌或者團購,但不應該定位於P2P)。

這個購買過程同時伴隨著一個委託租賃的過程,即客戶在購買太陽能電池板後,將這些電池板委託一家融資租賃公司出租給發電企業使用,發電企業以此來發電,發電所得電費用來支付使用電池板的租金。整個過程客戶沒有接觸到太陽能電池板的實物,所得的回報是分期拿到的租金,在這一點上(先期投出資金,後期獲取收益)它就有互聯網金融的屬性。

產品不複雜,但要從源頭說起,不得不提到分散式光伏電站融資難的問題。

太陽能發電是一個新興行業(跟很多人認為光伏行業是產能過剩行業不同,這種認識阻礙了光伏發電行業的發展,把光伏製造和光伏發電混為一談就跟把鋼鐵業跟用鋼鐵生產的汽車業混為一談一樣,其實上游設備的產能過剩反而降低了下游的成本。光伏發電是這兩年政策極力推動的行業,從最新的情況看已有多家銀行將光伏發電列為「積極進入行業」,而且配額制一出,預計光伏發電業將直接爆髮式增長。)得到了很多國家和地區的大力推廣。

中國太陽能發電的真正發展應該從這兩年開始,已建成的電站大多是位於內蒙、甘肅、寧夏、新疆等地的地面式光伏電站。地面式光伏電站因為有清晰的產權、穩定的收益,獲得了如政策性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親睞,但是分散式光伏電站由於合適的屋頂比較難找、向用電用戶收費比較困難等原因,一直推廣不利,融資不順。分散式光伏電站融資難問題在整個產業鏈中(以多晶硅為例)的體現如下圖:

光伏電站融資方面遇到的問題主要是基於其重資產的行業特性——在光伏電站初期需要投入巨大的資金用於設計、採購、施工,運營期則在大約25年的生命周期里安安靜靜地......穩定地......發電......賣電......收電費......以此收回初期投資的成本。

如上圖所示「初始建設投資」(一筆很大的現金支出),幾乎是所有電站開發商所無力承受的——一方面光伏發電的廣闊前景,一方面是光伏發電的融資困境,在這裡出現了嚴重不「和諧」。

從美國殺回來的SPI和彭小峰帶回來了「綠能寶」來解決這一問題,它的辦法正是上面提及的「互聯網金融+融資租賃+分散式光伏電站」。(又「畫大餅」還是來真的?)

要論「融資租賃+光伏電站」、「互聯網金融+融資租賃+光伏製造」,SPI現在開始玩都比較晚了。(聯合光伏和眾籌網曾發起過一個小型的光伏電站眾籌項目,其實與「綠能寶」更類似)舉兩個例子:(1)海潤光伏與中達租賃: sse.com.cn 的頁面;(2)漢能薄膜與積木盒子:【中新能融資租賃】。

到目前的觀察,還沒有看到有融資租賃公司將光伏電站的資產在類似積木盒子等P2P平台轉讓的案例。

「綠能寶」的委託租賃模式是絕對不同於上述模式的(委託租賃和普通融資租賃兩者投資者所承擔的風險不同,後面再細講),但其同屬光伏發電業借力融資租賃,解決同一個問題——如下圖,「綠能寶」投資者投資的去向是佔光伏電站建設成本比例很高(50%—60%)的光伏電池組件,收益的來源則是發電企業收取的電費和獲得的政府補貼:這樣便成功解決了光伏電站融資難的問題,電站開發商在初始投資時則不必受限於資金緊缺,同時眾多投資者也有長期穩定的投資回報。

只要太陽每天照常升起,來自太陽能發電板的電流就會源源不斷流向千家萬戶,電費就會源源不斷從千家萬戶流向發電企業,流向千千萬萬個投資者,方案堪稱完美!(哦,要是有一台新能源電動車就更好啦,徹底告別化石能源啦啦啦 *(^_^)/*)

再來看「綠能寶」怎麼來做這一件事。依據電站是否已併網發電,融資租賃分為直接租賃和售後回租,這也是「綠能寶」兩個系列產品——「美桔系列」和「美橙系列」的分類依據。(一般來說,融資租賃公司都喜歡以已經併網運行的光伏電站操作售後回租,因為相比於未建設未併網的光伏電站來說減少了很多建設期和併網期的風險。)

1.美桔系列(委託租賃+直接租賃)

上圖中的關係前面也大致提到了,這裡陽光動力網路平台相當於一個電子商務平台,用於展示光伏電站具體信息,並銷售其上的太陽能發電板,線上的投資者通過該平台從光伏組件供貨商手中購買電池板,並委託江蘇綠能寶融資租賃公司(SPI旗下融資租賃公司,2014年12月05日成立,註冊資本9999萬美元,唯一股東SPI CHINA)出租給光伏電站開發/運營商(即承租人),電站建設完成後併網發電,以後年度收取的電費部分用於給出租人(投資者)支付租金,也就是投資者所拿到的投資收益。

2.美橙系列(售後回租+委託租賃)

這裡跟上面唯一不同的地方是——投資者是從光伏電站運營商手中購買已經在併網發電的光伏電站中的太陽能電池板,而不是從光伏組件供貨商手中購買新的太陽能電池板。光伏電站運營商由於向投資者出售了部分太陽能電池板,使得其獲得現金資產用於下一個光伏電站的開發,這是融資租賃業務中直接租賃和售後回租的不同之處。

為深入解析這個產品,下面舉一個例子——「美橙一號」(陽光動力)來說明:

1.投資標的

光伏電池組件在整個光伏電站設備中的位置如下圖:

參與這個產品的投資者擁有一塊或數塊太陽能發電板,其生產廠商為中節能,規格為255W。(2500元/255W=9.8元/W? ⊙﹏⊙ 「美桔1號」1000元/255W=3.92元/W才合理吧......)太陽能電池板在整個光伏電站設備(主要包括組件、支架、逆變器、匯流箱、變壓器、電纜等)投資中所佔比例很高,其可拆卸、可移動,但出租人取回租賃物(電池板)沒什麼用,(自己扛一塊電池板回家也不會裝啊!)變現價值幾乎沒有,合同里沒有寫自己買的是哪一塊電池板,但似乎深究這個沒有什麼實際意義。

2.產品結構

這個分散式光伏電站的開發商為佛山市科舟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東是科諾偉業(Corona 背景中科院電工所,一直在做風電和光伏),用電方為中國聯塑集團 (公司簡介 做管道和家居的,香港上市) 的三家公司。

簡答來說,投資者通過平台從科舟新能源手中購買已經在運行的太陽能電池板,委託江蘇綠能寶融資租賃公司將電池板回租給科舟新能源,科舟新能源與中國聯塑的三家公司簽訂合同能源管理協議——約定這三家公司免費提供屋頂,享受以市電八五折優惠從科舟新能源處購電的回報,按期給科舟新能源支付電費。

位於三家公司屋頂的光伏電站所發電量如果超過這三家公司所用電量,剩餘電量可以銷售給電網公司,電網公司以一定價格收購(0.5020元/千瓦時),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分散式光伏電站「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政策。同時,對分散式光伏電站所發的每一度電政府給予一定補貼(0.42元/千瓦時)。科舟新能源的收入主要是三部分:用電企業支付電費、電網公司支付電費、政府補貼。

這裡面涉及到的幾個主要關係可以大致列出如下:

(1)融資租賃關係——賣方:科舟新能源;買方:投資者;出租人:投資者;承租人:科舟新能源。

(2)委託代理關係——委託人:投資者;受託人:江蘇綠能寶融資租賃;

(3)合同能源管理關係——節能服務商:科舟新能源;用能方:中國聯塑集團(廣東聯塑電氣、廣東聯塑機器製造、廣東聯塑科技實業)

3.投資收益

由於「綠能寶」約定可將其太陽能發電板轉讓,但要收取一定手續費(0.5%),所以持有至到期(10年)和期間轉讓會有不同的投資收益率。以下數據均來源於陽光動力網站所披露數據(以投資額25000元,即10塊太陽能電池板為例),以期末付息、到期還本計算。

3.1.持有至到期收益

3.2.期間轉讓收益

可以看出9%的收益率只有持有至到期的情況下才能達到,在產品持有期(10年)間投資者轉讓會產生一定轉讓費,從而影響收益率,持有越久轉讓費影響越小,收益率越靠近9%,但幾乎影響都不大(因為轉讓費不是很高)。

3.3.收益保障

投資者所能獲得的投資收益,全部來源於光伏發電企業的售電和補貼收入,依據所披露的信息:

(1)年發電量:950萬kWh;

(2)平均電價:0.75元/kWh;

(3)年發電收入:950萬kWh*0.75元/kWh=712.5萬元;

(4)年補貼:399萬元;

(5)年收入:712.5萬元+399萬元=1111.5萬元。

按照這樣的估算,該分散式光伏電站的內部收益率確實太低。

4.投資風險

由於採用了委託租賃的模式,委託人(即投資者)便承擔了絕大部分風險,從法律意義上來說,太陽能發電板的所有權和最終處置權屬於委託人,但在實際中,太陽能發電板一直都在光伏發電企業的手中,使用權和收益權都歸光伏發電企業,由此在簡單融資租賃業務中所能出現的風險在這裡也會出現,即租賃物損毀、滅失、承租人非法處置租賃物、承租人破產倒閉給出租人(投資者)所帶來的損失。

雖然在委託租賃這一結構中,由受託人(即融資租賃公司)來監控承租人使用租賃物的情況和承租人自身生產經營情況,履行維護委託人權益的義務,但委託租賃是基於出租人(投資者)對承租人的考察和認可才得以進行的,因而最終的風險承擔者仍然是出租人(投資者)本身,受託人(融資租賃公司)本身不承擔其職責之外的風險。在該項目中江蘇綠能寶融資租賃公司提供三天內保證回購,除此之外沒有引入其他擔保方。

委託租賃模式下, 將原來融資租賃公司所做的盡職調查工作轉給了投資者,所以對投資者的要求要更高 。(還沒能當上融資租賃公司股東的有機會趕緊來體驗一把當股東的煎熬啦 *(^_^)/* )

但我想這裡側重以光伏電站項目投資的角度來分析一下光伏電站建設運營過程中的風險。依據太陽能發電——售電——收費這幾個環節,列舉幾個主要風險,但風險的定性定量分析項目披露信息不足以評價。

4.1.發電量風險

選址:以PVSYST初步估算該光伏電站年發電量(氣象數據來源美國航天局NASA),如果全部以最佳傾角(18%)布置,初步計算結果顯示年發電量為1185萬kWh,高於項目披露的年均發電量950萬kWh,因而項目在選址設計方面問題不大。

質量:中節能25年擔保;

運營:科諾偉業的運營管理水平,還有中國聯塑集團三家公司屋頂改造、拆除、企業搬遷、停產幾個因素。(這個環節是分散式光伏電站風險最大的地方)

4.2.售電量風險

併網:已建成併網或即將併網,問題不大。

收費:由於項目採用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使得中國聯塑集團的三家公司前期無需任何投入即可按照電價的八五折優惠使用光伏電站所發電量,但也因此造成所有分散式光伏電站中所需要面臨的問題:怎麼向用電方收取電費?用電方違約如何處理?如果企業自發自用電量部分比例下降,將對光伏電站售電收入產生極大的影響(因為自發自用部分電費水平高於余電上網部分電費水平)。

補貼:政策變動影響較大,能否及時獲得補貼,很大程度上會影響發電企業按月給投資者支付租金。這個沒辦法 ╮( ̄▽  ̄)╭

還有一個不得不提的話題就是推出這款產品的——賽維LDK創始人、前董事長彭小峰。SPI原是美國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時被賽維收購。彭小峰這一次出任SPI的董事長,很早聯合了史玉柱、許家印等投資人,組成一個明星團隊,「綠能寶」(如下圖所示)只是其互聯網業務和電站業務中的一個小的環節,與之前賽維的生產製造業務不同,SPI涉足的領域全部在電站投資開發和運營環節(不知道這會不會和史玉柱的「綠巨人」還有恆大自己的電站投資業務有衝突呀~~),在國內外收購中節能、特變電工的光伏電站,完成了整個鏈條的前期布局。依據這個業務版圖,「綠能寶」在裡面的地位應該處於培育階段,只是一個概念,電站投資、開發、運營還是當前主要。

總結而言,光伏發電行業與融資租賃的結合是一種創新,也是一種必然。光伏發電有著長期穩定的發電售電收益,而融資租賃正是一種看重項目穩定收益的融資方式,雖然目前雙方相互都不是很了解,兩者的結合仍然有著很多要解決的問題。按照每年約15GW的新增裝機容量,每年將有一千多億的資金需求,這樣大規模的資金需求和極具後發力量的分散式光伏,需要積極探索除銀行之外的其他融資渠道。而融資租賃已經接近三萬億的資產規模,在傳統製造業低迷、宏觀經濟下滑、政府融資平台受限制,調整資產結構是必然,涉足並積極開拓包括光伏業在內的新能源領域也勢在必行。結論一:光伏電站+融資租賃,合作空間很大,現狀是互不了解。

就「綠能寶」而言,其身處的互聯網金融環境可能對之不利,產品即使做得很有特色,也容易淹沒在一千多家的P2P網站(兩者區別?觀眾傻傻看不清楚)的汪洋大海之中。現在由眾多具備實力的融資租賃公司租賃資產P2P轉讓的普遍收益率都在10%—15%的水平,相較於「綠能寶」的9%的收益率高出很多,而且這些融資租賃公司拿出來交易的項目大多集中於生產設備等大眾容易理解的資產,另外還引入融資租賃公司回購、擔保公司的擔保(至少在投資者看來這樣有更多保障),而光伏電站和太陽能電池板等,大眾了解的情況真的不多,委託租賃的模式又將項目的主要風險轉嫁給對光伏電站並不熟悉的普通大眾(評價一座光伏電站的投資收益和投資風險任務量太大了),提供一個有著29000萬美元註冊資本(要是一起擠兌多少都得被擠垮啊)的美太投資提供3天內回購,另外一個「綠能寶」相當於雖然在期限上匹配了光伏電站的投資回收期,卻另一方面不討投資者喜歡,畢竟一個新平台上來就要借10年的錢大家都覺得不靠譜。(我哪有什麼閑錢可以投10年啊!)因而綜合而言,其推廣普及之路可想而知絕對不會順利。(「美橙1號」近一個億的融資額不知道什麼時候能籌集完 ︶︿︶)結論二:光伏電站+互聯網金融,理論毫無瑕疵,現狀是競爭堪憂。

SPI在互聯網金融和融資租賃方式上探索了一條新的道路,我們可以認為這是一種在國內現階段光伏發電行業發展過程中的一種主動創新,也可以看做是一種迫不得已。因為對於光伏發電企業來說,希望獲得的是成本更低、期限更長的銀行貸款,而現在互聯網金融,亦或是融資租賃,其成本都高於銀行,而其期限卻都短於銀行,我想僅僅能當作一種嘗試、一種補充——如果有足夠的銀行貸款,誰願意搞這麼複雜呀!業內真正能寄希望的是光伏電站的資產證券化,這一種渠道廣、成本低、期限長的表外融資。結論三:互聯網金融+融資租賃+光伏電站,開闊了眼界,能吸引眼球,但看熱鬧的居多。

相對於之前聯合光伏眾籌和這次SPI發起的委託租賃產品,其實我更看好的是小額的眾籌,即光伏應用產品(這個應該是漢能的強項)而不是光伏電站。(例如太陽會眾籌 - 中國首家新能源O2O眾籌平台)但是另一方面我也覺得,光伏電站開發商上線P2P、眾籌類平台是一個積極的嘗試,因為這是一條直接融資的路,跟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對P2P平台躍躍欲試一樣,這條路不管怎麼難走,都應該提前入場嘗新。我們應該為SPI這次新的嘗試點贊,能讓普通大眾熟知光伏發電這一概念,都是為新能源發展做了貢獻。至於SPI是否能像曾經的賽維LDK一樣再次成就一個奇蹟?前途光明道路漫長,我們拭目以待!


光伏行業騙子還不夠多嗎,看看最近的漢能吧

以彭小峰的人品,還搭上互聯網金融,這種騙錢的東西,呵呵,繼續忽悠吧


如果不是樂視在前面擋道,出風頭的就是他了

綠能寶終究還是泡沫破滅


按照融資租賃的幾個要素結合地面電站比較一下:

出租人:廣大小白投資人(地面電站是廣大租賃公司)

承租人:分散式電站(電站項目公司)

介入時點:任意,看寶的融資需求了(地面電站:節點1:拿到備案文件,節點2:建好籤訂併網協議,節點3,進入補貼名錄(每個階段的利率、風控方式都不一樣))

期限:任意,持有時間長收益高(地面電站:8-10年)

利率:9%(7%)

風控措施:主要是綠能寶信用和信譽,投資者個人維權難度大(電站股權收費權質押,項目公司實際控制人擔保,違約後接管電站,自己運營)

還款來源:標杆電價(每度電約3毛)、國家補貼(每度電約6毛)、省市補貼(2毛左右,期限短)

光伏電站重資產,有穩定現金流,維護簡單,適合做租賃,但目前西北棄光現象嚴重,2013年之後的項目進入國家補貼名錄困難,都是現實的問題,拿到補貼後,也需要5年以上才能收回成本,屬於長期的低風險投資品。但若網站短期資金無法匹配長期需求,或收益長時間無法覆蓋成本,出現資金鏈斷裂,投資是很危險的


竟然不邀請我,太傷感。

作為光伏人,不邀再來吧。

綠能寶是spi,也就是LDK彭小峰在LDK出現現在情況後,把在美國的一個分支公司重新包裝回國做電站投資的公司,彭總擅長資本運作確實是佩服。

先說關鍵點,綠能寶的關鍵點就是眾籌資金建設光伏電站,然後賣電收益與補貼收益,分紅給參與者,發電量可以預估,電站建成周期穩定可控,補貼也是政策明確政府支持,所以理論看是個完美的投資項目。佔位稍後補充。


但從產品來講,光伏電站投資回收期長盈利性差,沒有類似金太陽的補貼幾乎很難盈利,政府補貼往往也很難及時到位,因此產品設計上面臨兩個問題,一個是槓桿比例,也就是誰做劣後的問題,一個是資金期限配比,短期理財如何匹配長期投資收益的回收


試答:

綠能寶本質就是融資租賃理財產品 沒啥優勢

綠能寶的介紹語稱,這是彭小峰的SPI公司斥資9999萬美元打造的太陽能板實物融資租賃金融產品,它的模式就是投資者花錢租賃電池板,再將電池板發電產生的收益返還給投資人。

2014年,已經有多個P2P平台推出類似產品,還有不少專註融資租賃項目的P2P或P2B平台新成立上線。綠能寶這款產品,本質上沒啥新意。

從收益率來看,其他平台的融資租賃類產品,收益率從8%-15%不等。綠能寶的10%的固定收益,與其相比也並無優勢。

從風險控制來看,其他P2P平台推出的產品,還會有線下公司擔保,P2P平台背書來降低風險。綠能寶咋降低風險?通稿稱,綠能寶的可靠性來自於「同一地區光照時間和發電量相對固定,收益穩定且可預測,以及國家電價政策的穩定性」,但光伏產業一直以來面臨的過剩難題目前還未解決,發電量穩定無法保證投資者的收益穩定。

綠能寶稱秒殺餘額寶 這麼比有意思嗎?

綠能寶的介紹中,稱「投資者最低投資1000元,即可以獲得每年10%的穩定高收益,秒殺餘額寶等互聯網理財產品」,這種描述並不妥當,並且涉嫌隱瞞其投資風險。餘額寶的本質是貨幣基金,你一個融資租賃產品,收益率和人家比,好意思嗎?

綠能寶靠集資買發電板出租掙錢,風險不是一般的大

綠能寶收益率雖然不高吧,但人家風險不低啊!綠能寶稱是靠「投資人租賃太陽能發電板」,綠能寶返還給投資者的所有收益源於太陽能發電電量產出,光伏產業的市場狀況雖然較前兩年有所緩解,但還是遠未走出困境,美歐等國還經常進行雙反調查。上游多晶硅生產企業一直面臨著賣不出去的難題,現在好了,你出錢租下塞維的發電板,塞維不愁,該你愁了。光伏行業也是一個產能嚴重過剩的行業,市場對光伏發電的需求有多少?租下來能否保證使用而不是閑置?老夏對此表示懷疑,而從目前老夏看到的綠能寶資料來看,對此也隻字未提。

光伏行業本身的債務問題也很嚴重,和鋼貿一樣長久呆在銀行的黑名單上。銀行都不放心的行業,你敢投嗎?

另外,融資租賃還有貿易、技術等層面的各種風險,它的收益對應的風險絕對不低,但綠能寶的宣傳文章里也沒有提到

綠能寶本質:彭小峰又想搞筆大的!缺錢跟你借

彭小峰是個什麼樣的人?之前南方周末一篇深度報道對他做了解讀,他賭性十足,善於「向前看」,有著驚人的意志力,對夢想和「第一」有著近乎宗教般的執著,但卻沒興趣靜下來維護一個企業帝國。

彭小峰曾用兩年時間把賽維LDK做到了美國上市,成為亞洲最大的矽片製造基地,身家一度飆升至400億元,他成了中國最年輕的新能源首富。

但之後光伏業迎來漫長的寒冬。夢斷光伏後,2013年彭小峰轉身投資電子商務,卻一再失敗,其高舉高打的電商平台「非凡定美社」急轉直下,傳出裁員欠薪的消息;他在家鄉新余隨後創立的另一家電商公司,也銷聲匿跡。這次不為外界看好的轉型之旅,令光伏業昔日傳奇彭小峰長久的消失在公眾視線。直到2014年底,彭小峰才忽然變身「SPI董事長」回到公眾視線,轉戰下游光伏電站開發。並且,一亮相就開始伸手跟廣大小散借錢。並且曖昧略過風險和風險準備機制,只提光鮮的收益。

結語

結語:這樣一個造富與破產故事不斷的行業,史玉柱與彭小峰這樣不斷破產又不斷崛起的賭徒,這樣的一個產品,老夏勸大家,還是敬而遠之比較好。


彭小峰,我素有所知。其人如何不做評價,我只貼一些新聞報道好了。

賽維及非凡定美社員工集體將其彭小峰告上法庭!

2013年9月的一天,電子商務公司「非凡定美社」悄然上線。

「每個生命里,都有對夢想的渴望。」在非凡定美社開張的一刻,賽維LDK董事長彭小峰在微博中留下了這樣一句話。他期望在光伏業務以外開拓出另外一片疆土。

談何容易。

運營不到半年,非凡定美社就快支撐不下去了,員工及供應商抱怨連連。拖延拖欠工資、變更勞務合同、停繳社保、拖欠供應商款項,非凡定美社不僅看似難以為繼,風暴也在持續著。有職員預估,該公司對員工及供應商的拖欠額估計在數百萬元甚至更高。

員工稱薪水未到位

這家公司全名為非凡定美社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下稱「DMS」),總部設在香港,主要分布在上海、深圳以及北京等地。它的模式被定義為「C2B新型電子商務」,雖然它有一家電子商務網站,不過其核心運營模式還是通過線下的會員加盟,再去做線上線下的定製,並最終將產品送至客戶手裡。

DMS在彭小峰的字典里,應是一家「個性化定製、預售、團購」的時尚電商公司,而且據稱還有「國際頂級資本注資」,其註冊資金為5000萬元人民幣。而且,彭小峰還給該公司制定了「2015年前銷售收入達到200億元、利潤達到6億元」的宏偉目標。

但這家公司從去年5月運作、9月網站上線再至今年3月左右,就已經營不善,大量員工被裁。

多位DMS前員工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公司存在變更合同、拖欠工資、社保不翼而飛及拖欠供應商款項等問題。

一個今年2月辭職的員工對本報記者說,去年5月,他獲得了DMS的錄取通知書,當時聘用方是蘇州柳新實業(彭小峰個人控制的另一家蘇州當地企業),而且當時的中間方也是較正規的外服公司,因而決定投身其中。

但到了去年9月時,他被人力資源部門要求改簽勞務合同,對方給出的理由是,原來的中介與公司之間存在著一些糾紛,希望員工通過一個名叫「凱慧」的勞務派遣公司簽訂新的勞動合同。一旦「非凡定美社」的公司名稱註冊下來,就會再會更新這份合同。

「儘管不少人並不樂意,但考慮到非凡定美社這家電子商務公司的前景似乎不錯,彭小峰本人在光伏業中也有著較好的口碑,而且我們剛剛入職幾個月再找工作也會有各種各樣的麻煩,我和其他同事就答應簽約了。但是,這份新的勞動合同,到現在都沒有到手。」

該員工稱,DMS的人力資源總監曾答應,今年初六時,會將新合同發放給大家,結果該總監再次食言。

勞動合同變化之外,拖欠薪水也讓人頭疼不已。據其透露,員工達到500人以上的DMS,去年12月前後突然開始大幅裁員,規模高達上百人,而他也在被裁之列。

「公司告訴我,現在DMS需要改變經營方向,而我的現有職位可能會被取消,需要解除合同。」談話的當晚,他就在家裡拿到了一封由電子郵箱發出的辭退信,讓其於今年1月底離開公司,並且DMS答應補給他半個月的工資。「這一點就有問題,我諮詢過相關法律人士,應該是賠償我一個月的工資才對。」

今年1月底結束工作後,他從2月起就沒有拿到過最後一個月的薪水,其當月的社保也被停交。

據《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了解,一些在深圳、上海的員工還透露,他們的工資有的被拖欠了數月,有的社保在去年多月雖被「DMS」扣除,但未直接進入到個人的社保賬戶中,這筆錢的去向不明。據多名前員工預計,DMS拖欠的員工工資可能會達到上百萬元。目前,DMS的前員工在多地區提起了勞動仲裁,如蘇州市相城區、上海市閘北區有關部門都接到了投訴。而昨日,DMS的人力資源負責人電話一直處於無人接聽狀態。

員工被要求購買產品

還有DMS的前員工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透露,DMS也曾讓員工自掏腰包買東西,以支持公司的運營。

「我記得當時彭小峰發過一封郵件,讓我們每個人去網站上體驗購物,最好能有三次甚至更多。」某DMS員工表示,既然老闆都邀請職員購物了,體驗一下也沒什麼。

但他說,買過幾次東西後發覺,價格要比京東和其他網站都貴。「比如我給親戚買了一盒保健品,價格是400多元,但其他網站200多元就可以了。還有的員工買了貨,等了1個月都沒拿到快遞。」

令他記憶猶新的是,就在去年年末,DMS號召大家購買PAD,價格是2000元,「這個移動終端不是蘋果,是一個深圳小廠生產的,我也掏錢買了,後來聽說有300多人買了。如果這樣算下來,公司一次性就拿到了60萬元。」

還有供應商也對《第一財經日報》感嘆,與DMS合作以來的數個月,一直沒有拿到貨款。

一位北京供應商向本報記者透露,其去年9月起與DMS合作,主要經營服裝等用品。彼此當時的約定是:每個月發貨後,到第二月的15日時,會進行最後的結款,但持續了幾個月,都沒有獲得DMS的結款。

「開始我們還沒有察覺,但今年2月時,我們派人去公司溝通,突然發現他們在北京的辦事處從兩層樓減到了一層樓。我們又給DMS的業務員打電話,但手機一直未打通過。」一位賽維LDK前員工告訴記者,彭小峰可能對DMS確實有調整的計劃,「DMS沒有太大起色,調整是必然的。而且,據我了解彭小峰對員工一直都還不錯。前幾年,賽維也有過困難期,但他也沒有裁員,而是照發工資。現在DMS和賽維可能都比較缺錢,所以會拖欠一些工資和供應商的錢。」

39歲彭小峰毀譽參半_SOLARZOOM光伏億家

彭小峰十年歷程回顧

  2005年7月,彭小峰成立江西賽維LDK太陽能高科技有限公司。

  2007年6月,賽維LDK在美國紐交所上市,年僅32歲的彭小峰以400億的身家成為中國能源行業的新首富。

  2011年第2季度,賽維LDK開始虧損。

  2011年第4季度,賽維LDK負債總額高達60億美元,負債率為87.7%。

  2013年6月,賽維LDK負債總額221.96億元,資產負債率為101.65%,已經資不抵債。

  2013年9月,彭小峰投資的蘇州非凡定美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正式上線。

  2014年3月,賽維LDK投資方Apollo提請彭小峰個人破產。

  2014年3月,非凡定美社攜手全城電商合股成立全城非凡網路科技(中國)有限公司。

  2014年4月,非凡定美位於蘇州的總部人去樓空。

  1975年出生的彭小峰現年39歲,十年間的人生跌宕起伏,悲喜交加。他的成功讓人艷羨不已;他的失敗,又令人感慨萬千。

  前一次,彭小峰跌落光伏富豪神壇用了不到4年的時間;這一回,彭小峰意欲東山再起的美夢不到半年就已破滅。據媒體報道,彭小峰的電商平台非凡定美社的蘇州總部在4月初就已人去樓空。

  而其剩下的"爛攤子"讓人瞠目:非凡定美社200名員工今年前2個月的工資和社保至今未發。有員工稱,"彭小峰用規模和夢想撒網招人,到頭來沒工資養家都難。想去下一家公司入職都難,連退工都辦不了。"

深圳勞動仲裁委員會發布公告

  東山再起夢破滅

  中國商界最著名的東山再起者當屬史玉柱。1997年初,巨人大廈未按期完工,債主紛紛上門,巨人現金流徹底斷裂,史玉柱負債2.5億元。

  三年後的2000年秋天,史玉柱還清了全部債務。2007年,巨人網路成功登陸美國紐交所,史玉柱身家突破500億元。

  彭小峰同樣不甘失敗,折戟光伏後,他瞄準電商,準備東山再起。

  2013年9月,彭小峰宣布投資10個億打造電商平台——非凡定美社,在蘇州、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地均設有區域總部。

  據記者了解,非凡定美社除了以C2B為商業模式開設國際化會員制的綜合服務電子商城,還以招募"非凡合伙人"的方式發展會員,而成為"非凡合伙人"的條件是必須購買其強力打造的產品--"非凡生活PAD"。這款PAD被描述為集生活娛樂和商務功能於一身的移動電商平台,售價2000元。

彭小峰的"非凡生活PAD"

  非凡定美社稱,認購"非凡生活PAD"成為"非凡合伙人"後,將享受超級福利,比如:每發展一個合伙人送51元現金,推薦會員在非凡定美社購物滿22000元,立返1999元現金等等。

  有人評論稱,這樣做電商,好似在做傳銷,能成功才怪。

  非凡定美社轟轟烈烈開張和造勢不過幾個月,便陷入欠薪的糾紛中。蘇州、深圳、北京、上海等地的多名員工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部分員工也向新聞媒體曝光了欠薪事宜,希望媒體為他們討個說法。

  遺憾的是,欠薪幾個月來,彭小峰本人或者非凡定美社並未對此事做出任何回應。

  而令人蹊蹺的是,彭小峰在創立非凡美定社半年後,又成立了一家新的公司。

  3月6日,彭小峰旗下的非凡定美社攜手江西全城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稱"全城電商")合股成立全城非凡網路科技(中國)有限公司,準備在江西新余大舉推出"非凡生活PAD"。

  彭小峰此舉意欲何為?是看到非凡定美社前途叵測而欲轉戰大本營新余?還是換湯不換藥的遮眼法?

  網路上關於這家新公司的消息寥寥。前日記者在全城電商董事長徐小波的微博上看到其3月6日發布了關於兩家公司合作成立新公司的消息,昨天再看時,該條微博已被刪除。徐小波不想沾上彭小峰"欠薪門"的晦氣還是雙方合作有變?記者不得而知。

  全城電商董事長徐小波在其微博上所宣傳的產品叫做"全城PAD",而非"非凡生活PAD"。

  電商和互聯網看似高科技和光鮮,其實是個燒錢的主兒。多少人一腔熱血投大筆資金進去不免打了水漂,落得個"空悲切"。最為熟知的例子莫過於前乒乓球世界冠軍鄧亞萍兩年燒掉20億,即刻搜索還是慘遭倒閉的命運。

  行業不同,時機不同,蘇州也不是當初"求賢若渴"的新余,彭小峰未能倖免在電商上"栽跟頭",東山再起之夢也暫告一段落。

  毀譽參半

  翻開彭小峰的微博,他仍舊堅持更新,似乎並未受到各種如潮罵聲的影響。有非凡定美社員工怒斥,"欠錢就算了,可怕的是欠錢了一味迴避,沒一次正面站出來解釋的。"

  光伏行業內對彭小峰的評價褒貶不一,正如他的微博評論一樣,有賞識的,有罵的。

  記者認識一位曾經就職賽維的中層,當年慘遭排擠離開賽維,他認為這是管理上的缺失所導致。

  也有人稱彭小峰是因"騙"起家的,靠供應商大量欠款做大企業,"這樣的人走不遠"。的確,2011年至2013年,賽維債台高柱期間,供應商苦苦討債的新聞不絕於耳。

  此前跟彭小峰業務往來緊密的某光伏上市公司前高管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不願意評價,不想惹麻煩。"記者通過其他渠道了解到,這位高管對彭小峰的商業行為頗有不滿。

  Solarzoom記者採訪到的另外一些人對彭小峰的評價則是正面的。

  見證了賽維第一片矽片和第一個硅錠"出生"的王峰(化名)對彭小峰的評價帶有英雄式的色彩,"他是我們江西出的人物"。

  "雖然我不認同他的做法(指欠薪),但他敢闖、敢拼、有能力。"王峰認為彭小峰還能帶給大家奇蹟,"因為他還很年輕。"

  某業內資深人士對彭小峰則抱有同情之心。他告訴記者,自己見過太多的利益糾葛和陰謀論,他認為彭小峰是有勇無謀,今日的結局在某種程度上是"被利用了"。如何被利用?被誰利用?這位人士不願深談,只套用現在很流行的一句話來回答——"你懂的!"

  所有處於風口浪尖的人物都會處於各種爭議中。遙想當初,"新余的奇蹟","賽維的奇蹟"曾被多少人傳為佳話。光伏行業的瘋狂造就了一個個神話和富翁,光伏儼然成了搖錢樹的代名詞。可惜好景不長,經濟危機、需求下降、產能過剩的到來讓光伏行情飛流直下三千尺,從"寵兒"到"棄兒",中國光伏的發展不可謂不驚心動魄。彭小峰和其執掌的賽維LDK當屬光伏行業的典型性人物和典型性案例,是行業發展的縮影。

  在賽維資不抵債的時候,江西地方政府內部也做過艱難討論,最終還是採取了幫扶的態度,協調銀行、投資方、企業包括市場各方面的關係幫助賽維度過難關。

  儘管此舉招來非議,但賽維和地方政府的關係豈非一兩句話就能說得清的?是也好,非也罷,過去的賽維已成為歷史,留下的是發人深省的故事。

  雁過留聲,人過留名。即將步入40不惑的彭小峰雖已經歷常人無法想像的大起大落,但未來的路還很長,彭小峰會有怎樣的打算?(文/涉江)

員工的維權方式就是申請仲裁,而非凡定美社先後於多家人力公司簽訂外包合同。而且合同甲方居然是空缺的,先簽訂合同再補甲方,導致員工仲裁時不得其門,自己都不知道是被誰僱傭的,更有扣押所有合同導致無法證明用工關係的員工。現稍微黏貼一些判決書(具體請去上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搜索非凡定美社)。請注意2014年中非凡定美已經無人應訴,下落不明了。當然結果是拿不到錢。從仲裁到法院都會勸你別繼續了。省的自己(guan lao ye)麻煩。

上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

蘇州非凡定美社網路科技有限公司:


本會已受理申請人史伯超、丁弘輝、劉佳妮、祝文俊、張傑、趙冬梅、蘇心潔、王艷、張全美、庄雲、胡俊傑、徐婷、李睿韜、陳哲俊、何怡婷、李水紅、劉蔚、田莉玥、史悅、關捷與你單位及第三人蘇州凱匯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上海中企人力資源諮詢有限公司、上海中企人力事務服務有限公司和上海道生智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的勞動爭議案,本會已依法缺席處理,因你單位未按規定參加仲裁活動且公司負責人下落不明,依照《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規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閘勞人仲(2014)辦字第323號仲裁裁決書。經合議庭評議裁決內容如下:


一、蘇州凱匯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於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七日內向申請人支付二○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二○一四年二月十七日期間的工資共計人民幣壹拾叄萬捌仟伍佰伍拾叄元陸角伍分(其中劉佳妮人民幣伍仟捌佰元,史伯超人民幣壹萬貳仟伍佰元,丁弘輝人民幣伍仟伍佰元,張傑人民幣伍仟叄佰元,蘇心潔人民幣壹萬壹仟元,祝文俊人民幣壹萬零肆佰玖拾肆元貳角伍分,張全美人民幣壹萬壹仟伍佰元,庄雲人民幣肆仟貳佰元,胡俊傑人民幣陸仟伍佰元,陳哲俊人民幣肆仟元,何怡婷人民幣伍仟貳佰元,田莉玥人民幣壹萬肆仟叄佰元,史悅人民幣柒仟捌佰元,趙冬梅人民幣伍仟零叄拾陸元,王艷人民幣伍仟零叄拾陸元,徐婷人民幣肆仟叄佰元,李睿韜人民幣柒仟柒佰元,李水紅人民幣伍仟零叄拾陸元,劉蔚人民幣貳仟叄佰壹拾伍元肆角,關捷人民幣伍仟零叄拾陸元);

二、申請人其餘請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裁決,可在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一四年七月十八日

蘇州非凡定美社網路科技有限公司:
本會已受理申請人史伯超、丁弘輝、劉佳妮、祝文俊、張傑、趙冬梅、蘇心潔、王艷、張全美、庄雲、胡俊傑、徐婷、李睿韜、陳哲俊、何怡婷、李水紅、劉蔚、田莉玥、史悅、關捷與你單位及第三人蘇州凱匯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上海中企人力資源諮詢有限公司、上海中企人力事務服務有限公司和上海道生智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的勞動爭議案,本會已依法缺席處理,因你單位未按規定參加仲裁活動且公司負責人下落不明,依照《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規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閘勞人仲(2014)辦字第323號仲裁裁決書。經合議庭評議裁決內容如下:
一、蘇州凱匯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於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七日內向申請人支付二○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二○一四年二月十七日期間的工資共計人民幣壹拾叄萬捌仟伍佰伍拾叄元陸角伍分(其中劉佳妮人民幣伍仟捌佰元,史伯超人民幣壹萬貳仟伍佰元,丁弘輝人民幣伍仟伍佰元,張傑人民幣伍仟叄佰元,蘇心潔人民幣壹萬壹仟元,祝文俊人民幣壹萬零肆佰玖拾肆元貳角伍分,張全美人民幣壹萬壹仟伍佰元,庄雲人民幣肆仟貳佰元,胡俊傑人民幣陸仟伍佰元,陳哲俊人民幣肆仟元,何怡婷人民幣伍仟貳佰元,田莉玥人民幣壹萬肆仟叄佰元,史悅人民幣柒仟捌佰元,趙冬梅人民幣伍仟零叄拾陸元,王艷人民幣伍仟零叄拾陸元,徐婷人民幣肆仟叄佰元,李睿韜人民幣柒仟柒佰元,李水紅人民幣伍仟零叄拾陸元,劉蔚人民幣貳仟叄佰壹拾伍元肆角,關捷人民幣伍仟零叄拾陸元);
二、申請人其餘請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裁決,可在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一四年七月十八日

上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

上海市閘北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公告

閘勞人仲(2014)辦字第841號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0月24日
【字體:大中小】

蘇州非凡定美社網路科技有限公司:


本會已受理申請人潘劍鋒與你單位的勞動爭議案,本會已依法缺席處理,因你單位未按規定參加仲裁活動且公司負責人下落不明,依照《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規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閘勞人仲(2014)辦字第841號仲裁裁決書。裁決內容如下:


第三人蘇州凱匯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於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七日內支付申請人二○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二○一四年六月十九日期間的工資計人民幣貳拾伍萬叄仟玖佰陸拾伍元伍角貳分。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裁決,可在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蘇州非凡定美社網路科技有限公司:
本會已受理申請人潘劍鋒與你單位的勞動爭議案,本會已依法缺席處理,因你單位未按規定參加仲裁活動且公司負責人下落不明,依照《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規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閘勞人仲(2014)辦字第841號仲裁裁決書。裁決內容如下:
第三人蘇州凱匯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於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七日內支付申請人二○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二○一四年六月十九日期間的工資計人民幣貳拾伍萬叄仟玖佰陸拾伍元伍角貳分。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裁決,可在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中國裁判文書網

蘇州凱匯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與范魏魏、蘇州非凡定美社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申請撤銷仲裁裁決一審民事裁定書

提交時間:2014-05-25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書

(2014)滬二中民三(民)撤字第161號

申請人(仲裁被申請人)蘇州凱匯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亮。

委託代理人劉翼,江蘇姑蘇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託代理人丁子安,江蘇姑蘇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仲裁申請人)范魏魏。

被申請人(仲裁被申請人)蘇州非凡定美社網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球媛。

關於仲裁申請人范魏魏與仲裁被申請人蘇州非凡定美社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非凡定美社公司)、蘇州凱匯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凱匯公司)因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事宜仲裁一案,上海市閘北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閘勞人仲(2013)辦字第1475號裁決書後,申請人凱匯公司向本院提出撤銷上述仲裁裁決的申請。本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申請人凱匯公司訴稱,范魏魏系凱匯公司派遣至非凡定美社公司工作的員工,因其在非凡定美社公司工作期間,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多次擅自向他人推薦產品和承諾未經批准的業務利益,無視上級領導安排,不服從管理,嚴重影響非凡定美社公司的業務開展,被非凡定美社公司根據《員工手冊》開除,2013年11月21日范魏魏被退回凱匯公司。後凱匯公司依據非凡定美社公司的退回意見,進行了形式審查後依法解除了與范魏魏的勞動關係,凱匯公司不應當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且凱匯公司的解除行為是基於非凡定美社公司的退回,如果非凡定美社公司的退回行為不當,應當由非凡定美社公司與凱匯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仲裁委僅讓凱匯公司承擔責任,適用法律錯誤。故要求撤銷仲裁裁決,不同意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

被申請人范魏魏辯稱,范魏魏系通過凱匯公司勞務派遣至非凡定美社公司從事業務發展經理工作,范魏魏與凱匯公司簽有期限為2013年6月27日至2016年6月26日的勞動合同書,月工資人民幣(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17,000元。2013年11月22日凱匯公司向范巍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但其解除理由不屬實,范魏魏並未向他人發送了推薦產品的郵件,即使發過,范魏魏作為業務發展經理,也完全有許可權推薦產品。且凱匯公司的解除理由與其所依據的非凡定美社公司《員工手冊》中的不服從直接上級的管理、粘貼散發信息破壞企業員工關係兩條規定並不對應。是否要求非凡定美社公司承擔連帶責任系范魏魏的權利,至於凱匯公司與非凡定美社公司之間最終如何承擔責任與范魏魏無關,本案中現僅要求凱匯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綜上,仲裁裁決正確,要求維持仲裁裁決。

被申請人非凡定美社公司未到庭答辯

本院認為,法律賦予用人單位即時解除權的同時對用人單位行使即時解除權規定了嚴格的實體和程序要求,以避免用人單位濫用此項權力而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故對於勞動合同解除權用人單位必須在查明勞動者違紀事實的基礎上謹慎行使之,並對證明違紀事實成立負有完全的舉證義務。本案中,非凡定美社公司以范魏魏通過郵件形式兩次擅自向業務渠道推薦產品和承諾未經批准的業務利益,違反了非凡定美社公司《員工手冊》「懲罰」部分第9條h項「不服從直接上級的管理」和第10條d項「粘貼散發信息破壞企業員工關係」的規定,將范魏魏退回凱匯公司。然非凡定美社公司未能就範魏魏的上述發送郵件行為超越授權許可權、違反公司規定流程進行舉證,且其退回的事實依據與法律依據並不相匹配,故非凡定美社公司的退回行為不當。凱匯公司作為勞務派遣中的用人單位,對於被用工單位退回的勞動者並非可以直接解除勞動關係,其作為勞動關係的一方當事人,應在查明勞動者存在違紀事實的基礎上謹慎行使合同解除權。現凱匯公司未能就解除的合法性進行舉證,應當向范魏魏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用工單位違法退回勞動者,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然該連帶責任的承擔旨在保護被派遣勞動者的權益,現范魏魏在本案中表示不要求非凡定美社公司承擔連帶責任,系對自身權利的處分,於法無悖,本院予以確認。至於凱匯公司如認為自己並非責任的終局承擔者,可根據與非凡定美社公司之間協議另行處理。鑒於凱匯公司要求撤銷仲裁裁決的申請依據不足,不具備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的撤銷仲裁裁決的法定事由,本院不予支持。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九條之規定,裁定如下:

駁回申請人蘇州凱匯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要求撤銷上海市閘北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閘勞人仲(2013)辦字第1475號裁決書的申請。

本案案件受理費人民幣80元,由蘇州凱匯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負擔。

審 判 長  徐樹良

審 判 員  姜 婷

代理審判員  沈明霞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書 記 員  莫敏磊

附:相關法律條文

附:相關的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條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第四十九條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

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 告

一、本裁判文書庫公布的裁判文書由相關法院錄入和審核,並依據法律與審判公開的原則予以公開。若有關當事人對相關信息內容有異議的,可向公布法院書面申請更正或者下鏡。

二、本裁判文書庫提供的信息僅供查詢人參考,內容以正式文本為準。非法使用裁判文書庫信息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非法使用人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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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些話

連P2P跑路公司都不如。既然做金融,你的擔保方在哪裡?自融自保?難道銀行授信=虧了銀行賠錢?你在逗我?不找你清償已經不錯了。。。難道靠諸位掛名大佬的資產?

最終保障方式是讓我捧板子回家?你確定你都賣不掉的板子我能賣掉?資產清償?這公司除了桌子椅子和凳子和電腦還有啥資產?當初DMS的5000萬資產+紅杉資本怎麼員工工資都賠不起?

最重要的是,彭小峰的產品,我不敢投。

結論我和老夏是不謀而同。只補充一點。

這樣一個造富與破產故事不斷的行業,史玉柱與彭小峰這樣不斷破產又不斷崛起的賭徒,彭小峰這種賭到欠債跑路,不敢面對員工,沒有擔當的的人。

這樣的一個產品,勸大家,還是敬而遠之比較好。


綠能寶測評︱「心大」你就上吧...--百度百家

可以看看專業測評哦


現在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互聯網+」概念在持續發力,很多的實體行業也搭上了這個順風車。最近推出的互聯網+光伏就是個很不錯的概念,這其中比較典型的一個公司是世富光伏寶旗下的

艾爍綠屋頂,其創新在於將「互聯網+光伏+眾籌」結合在了一起,大大降低了光伏行業的准入門檻。只要是對光伏感興趣的朋友,都可參與到光伏項目中來。

使得資本+技術+施工+項目有機結合,最大程度提高了資源利用率,資源匹配將更加優化。

艾爍綠屋頂是一個分散式光伏發電領域的專業性平台。公司依託大力發展綠色金融的契機,整合光伏產業的核心優勢資源,助力解決光伏產業轉化難題,開啟光伏產業發展新模式。

同時,平台希望通過推動光伏產業的普及與應用,加深大眾對光伏發電的認知,促進全民加強環保意識,讓綠色家園理念真正走進千家萬戶。


SPI剛推出宣傳不似現在的時候。我們公司又跟他們合作了…沒錯,是「又」,我們曾跟LDK簽過代理…

根據大環境的崛起,SPI表現並不突出,可以對比JINGKO。同樣的融資政策,發展策略也沒多大差別,據我所知人家業務已上軌道宣傳還沒跟上,SPI打著行內眾所周知的東西整出了一套宣傳,較之前LDK重視了不少,SPI的招待會我沒去,公司最先考慮過JINGKO,因為地域方針的問題還是放棄了,出席了他們的招待會,對給予經銷公司的支持度JINGKO非常的高,SPI總給我一種半死不活的感受,也有可能是地域關係並未重視發展。


光伏電站的金融屬性更像是長期債券,前期一次性投入然後獲取相對穩定的現金流收益。

相對其他種類的資產,其持續期維護的成本相對較低,不考慮電站質量問題的話,收益高低基本取決於當地輻照,而自然環境相比於經濟、市場環境更穩定,所以從一個較為理想的角度來看,光伏電站是一種風險較低的資產。但實際情況卻是擁有如此優良屬性的資產卻很難融到資,原因可能有以下幾點:

從大的方面來說:

一是新能源產業的普遍認同度,光伏電站,風電電站的行業標準不能得到廣泛認同。銀行等金融機構不了解新能源及新能源行業標準,相關質量標準得不到認可。

二是能源行業的天然屬性,前期投入大,回收期長。 融資租賃的發展成熟度較好,優於資產證券化。融資租賃雖然加長了投資回收期,但為分散式光伏前期發展提供了可靠、穩定的資金來源。當然體量較小的分散式項目,融資租賃也不會去做。 資產證券化是一個很好的發展方向。

我國資產證券化市場並不成熟,這一情況導致新能源項目的資產證券化困難重重。將來,新能源項目質量標準得到廣泛認可,資產證券化等金融服務快速發展,那麼這些進步都會促進新能源下游產業的蓬勃發展。

總的來說,融資租賃和資產證券化雖然在新能源行業實際應用較少,但是仍然是一個好的發展領域。因為我們所有人相信未來中國的金融服務會快速發展。

從小的方面來說,光伏融資難的主要原因有:

1. 光伏組件質量良莠不齊,在真正發電前難以檢測質量。甚至可能某些組件剛發電時正常,但後期衰減速度過快,導致實際收益並沒有達到理論預測的發電量和發電年限。

2. 分散式光伏缺少大規模運營數據支撐,收益測算模型本身可能會失真。

3. 發電補貼受政策性變動影響,高頻的政策調整會導致項目風險增加。

4. 發電補貼延遲發放,使現金流入不穩定,同時變相增加財務成本。

5. 分散式電站缺少便利、有效的權屬證明,比較難進行權屬界定。

6. 分散式電站的收益很大程度上受制於自發自用比例,也既使用者的經營風險可能會成為電站衍生的風險。

7. 收費權的轉讓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難以實現。

考慮何種融資方式更適合某類資產,實質上就是分析融資方式對應的成本、期限、風險偏好、風險控制手段與資產的契合程度。

首先從成本上分析,融資租賃和資產證券化,兩者融資成本的高低比較難一概而論,融資租賃的資金一般來源於公司自身的股權、債權融資,資產證券化的資金一般來源於將資產打包後出售,所以融資租賃的資金成本,來源於股權融資和債權融資混合成本。

而資產證券化中的發行主體(商業銀行和券商)起到的是金融媒介和背書、擔保(一般機構自持劣後)的功能,從某種程度上承擔的更像是是純債權融資成本,所以資產證券化對資產要求的投資回報率會高於融資租賃。(當然實際融資成本還應看個案自身資信等各方面條件)。

期限方面,由於光伏電站的回收期一般至少在五年以上,融資租賃因其使用的是自有資金,更適合長期限的投資。但資產證券化如果能構建一個較大規模的資產池,也能使期限進行錯配。

風險偏好個人認為兩者沒有特別大的差異。而在風險控制手段上,融資租賃因為在租賃物的適格性和權屬上更聚焦,由於光伏電站較大的投資成本用於組件、逆變器等硬體設備上,另,對於項目風險的把控很大程度上需要對項目可回收資產有充分的掌控,故,融資租賃在這方面應該更有利。

針對光伏電站項目的信用風險,兩者皆可以在所有權、收費權、使用權、擔保上設置一些增信的措施,但風險是客觀存在的,理論上融資租賃在出險時能更快地回收租賃物以減少損失,而資產證券化觸發質押等,需要一個比較漫長的訴訟過程。

綜上,從成本和風險控制上,融資租賃可能略微有利,但實際上兩者與光伏電站資產的契合度都比較好。

最後,金融還在不斷創新,物權和金融法規還在不斷更新,可能未來兩者都能通過一定程度上的借鑒、改進來適應光伏電站的特性和政策環境。


我師弟跟我說,你忘記了不要碰的互聯網金融平台類型了嗎?自籌自用不能碰。


對光伏電站的財務評價中許多地方有問題


閑言少敘,直接說聲明,哈哈,本拆解為一家之言,不過作為任何投資的依據和建議,意見。

綠能寶的產品圍繞著太陽能發電板(行話叫做光伏組件)的融資租賃。在融資租賃中有個核心 企業:美桔新能源科技(蘇州)有限公司。綠能寶的運營公司:上海美桔網路。官網介紹沒介紹在國內的其他分公司,而且美桔能源和美桔網路如果說沒有關係,小編就很奇怪了:上海的公司和江蘇的公司都叫做:美桔,而且合作了,並且都是關聯到光伏產業。美桔能源是借款人,如果兩家關聯的話,就是擺在桌面上的自融了。

綠能寶核心是光伏產業,質押收益權也是光伏產業。如果產業是否賺錢直接影響到借款人的還款能力。質押的光伏組件有價值,但是使用後就是二手貨,拿到市場上賣多少錢,大家都知道二手貨是怎麼賣掉的。 而且光伏產業是過剩產能,最直接的例子就是國內的光伏巨頭破產了很多,比如巨頭尚德光伏,賽維都破產了,河南大量光伏產業破產了,美國光伏巨頭SunEdison破產了。為什麼:國內產品技術含量低,產能過剩,賣到國外,被制裁。所以光伏組件的擔保效力,小編不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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