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中,拿平民當肉盾打冷槍的「游擊隊」和挨了冷槍後報復平民的「侵略者」,誰更應該對平民的傷亡負責?
時空情境是現代文明觀建立之後(不討論20世紀之前的戰爭),前提是侵略者原本並沒有要對平民進行人身傷害(即並非盧安達那樣帶有種族滅絕傾向),且平民也並沒有特別希望承受自己可能犧牲的風險參與驅逐侵略者的偉大鬥爭(只有游擊隊自己希望如此),比如中國對越南的自衛反擊戰(在越南領土上),格瓦拉在南美的游擊戰爭,哈馬斯在加沙地帶的反以作戰,俄羅斯車臣掃匪戰爭,阿富汗伊斯蘭游擊隊反蘇鬥爭等。
題主請務必記住"游擊隊"這個概念與"恐怖分子"之間的區別。
國際法中將游擊隊和正規軍視為同等地位的武裝力量,二者在作戰時都要穿著或佩戴與平民相區別的服裝或標誌,都要避免將非戰鬥人員或設施牽扯進戰鬥。
主要的不同點在於兩者的作戰模式和平時狀態。游擊隊平時可以與平民混在一起,但戰鬥開始之後必須將自己與平民區別開來以避免誤傷平民。
把平民當肉盾?對不起,那不是游擊隊,那是恐怖分子。
由此看來,某國提倡全民"一億玉碎",真·國家恐怖主義。
—————————————————更新分割線—————————————————————首先,游擊隊是國際法承認的「合法交戰人員」,他們與正規部隊、志願部隊、民兵等享有同樣的權利,比如被俘之後受日內瓦公約保護;但同樣也負有相同的義務,比如將自己與平民區別開來,不得穿著敵方制服實施作戰行動否則視為間諜行為。其次,鑒於游擊隊的特殊性,不可能像正規軍那樣身著非常明確的軍服,因而允許有一定的變通,但一定要:(1)有統一的指揮員對屬下的行為負責,(2)佩戴較為明顯的標記使之能夠在一定距離之外將游擊隊員和平民區別開來,(3)公開攜帶武器而不能藏著掖著,(4)與正規軍一樣遵守戰爭規則比如不能使用化學武器等。
最後,引用朱江明博士的一句話:「不少軍事愛好者在討論戰爭中的法律問題時,總是用『國際法算個屁的態度』以顯示自己對戰爭和軍事的深刻理解,然而如果真的發生戰爭而他們遭到敵方軍隊扣押時,只有國際法這個『屁』能拯救他們。」
你要非說國際法屁都算不上,那我也沒辦法,也沒辦法向你解釋諸如尼泊爾、巴布亞紐幾內亞這樣的小國沒有被弱肉強食吃掉而是好好的活在這個世界。
————————————————更新分割線——————————————————————鑒於其他答案里有一些觀點我不太苟同,在這裡再統一說明一下。1、請尊重國際法的時際原則,不要舉19世紀晚期之前現有戰爭法尚未成熟的栗子,包括什麼「北美十三州的燒殺搶掠」、「大遼對大宋的燒殺搶掠」……我說武松應該槍斃,因為他違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你覺著這個觀點荒唐不荒唐?
2、請務必分清「開戰正義」和「交戰正義」。
開戰正義是指開始一場理由屬於正義的戰爭,比如反擊侵略者、維護集體安全等。交戰正義則是指在戰爭中的作戰行動屬於正義的,比如嚴格區別平民與戰鬥員、不使用化學武器等。
開戰正義並不必然保證交戰正義。比如太平洋戰爭中美軍對日軍展開反擊作戰符合開戰正義,但後期美軍對於日本的平民區進行無差別轟炸則不符合交戰正義。(當然,從戰略效果上,對日戰略轟炸是非常有效的,也能促使戰爭儘早結束,作為一個政治家和戰略家是必須要這麼做的,必須要做一些不道德不正義的事;但這並不能改變無差別轟炸本身是一種違背交戰正義的行為,這樣一種道德事實)
開戰不正義也不會必然導致交戰不正義。比如二戰時期的德軍屬於開戰不正義的一方,但是在某些德軍將領的領導下,一些崇尚普魯士軍人榮譽的德軍部隊還是嚴格按照「區分平民與戰鬥員」、「保護俘虜的基本權利」等交戰正義的的原則行事。
按照題主的描述,這個問題主要涉及交戰正義,討論這場仗到底該不該打或者說誰是侵略者,不屬於本題範圍內。
————————————————更新分割線——————————————————————最後好像沒有回答題主的問題,來補一下。_(:з」∠)_首先用平民做肉盾的「恐怖分子」絕對是要為平民的死傷負責的,戰爭結束之後應當由相關的司法部門將這些人送上法庭接受審判。
其次,我注意到題主說的是「挨了冷槍報復平民」的正規軍。那這也沒有什麼爭議了,你挨了游擊隊/恐怖分子的冷槍,還去拿平民撒氣,根本就是無視國際法的野蠻行徑。如果可能的話,戰爭結束之後這支軍隊的指揮官也應該被送去審判。我們不說 游擊隊 和 侵略者 說 游擊隊 和 正規軍 這樣的話 聽起來更中立一些其實,符合題主「拿平民當肉盾打冷槍的「游擊隊」」這個定義的武裝組織,我想到的——小保隊
如果我沒記錯,以下文字來自紀實文學《冷的冬,熱的血——劉鄧大軍在1947 》
劉鄧大軍千里躍進大別山,使蔣介石如坐針氈。他在軍事「圍剿」的同時,又搞起了所謂的「總體戰」,實行了一系列措施,大力恢復和發展特務組織,對群眾嚴加控制。各地的地主、惡霸、特務、土頑部隊,仗著國民黨正規軍大量進入大別山,一時氣焰十分囂張,對我地方工作人員、基本群眾、掉隊戰士、傷病員,進行瘋狂的反攻倒算、迫害。
四十九團宣傳股股長楊錦華說起「小保隊」,至今還深惡痛絕:「在大別山行軍,戰士們最怕掉隊。大別山都是山路,拐彎多,草啦樹啦也很多,掉隊兩三百米,都有可能被「小保隊」抓到殺掉。我們團有個戰士,掉隊掉了400米左右,被他們拉到樹叢里,我們只聽他叫了一聲,等我們趕回去,人已經被殺死了。聽說十六旅有個工作隊員,被「小保隊」抓到後,死得很慘,又是割鼻子,又是挖眼睛、割生殖器。「小保隊」還特別頑固,有一次十七旅抓到一個「小保隊」,年輕也很小,只有十八歲,我們處決他時,是用刺刀捅的,一刺刀下去,他還在那裡喊:「老子二十年後還是條好漢。」
「小保隊」對當地情況熟、地形熟、人員熟,你人多時,他就跑著躲你,人少的時候,他就出來搞你,把我們的人抓住,一般都活不了,手段都還很殘酷。這事我見過好幾次,有次是把我們的人殺死吊在樹上,大冬天的,沒穿上衣,只穿一條軍褲,這才看出是我們的人。我們把傷病員放到老鄉家養傷,這些傷病員十有八九都活不了,有些是被「小保隊」搜出來的,有的可能是被老鄉主動交出來的,群眾基礎很不好。「小保隊」抓到這些傷病員,砍成幾塊,胳膊、腿扔到山上到處都是。我們出大別山時,還見到有5棵樹上弔死了5個人,都是解放軍,被開膛破肚,慘不忍睹。這不是國民黨正規軍乾的,他們還想要個好名聲。後來我看到一個材料,是蔣介石關於「圍剿」大別山的講話,也講到了要「要嚴明紀律」,改變人民的觀感等等。「小保隊」就無所顧忌,簡直是天絕人性。國民黨政權也鼓勵它這麼干。這對我們影響很大,戰士們普遍有兩怕,一怕負傷生病,二怕掉隊。
比起國民黨正規軍來,「小保隊」還特別頑固。四十九團有次行軍,兩名偵察員先上馬出發偵察,剛拐了一個彎,10多個「小保隊」竄出來,把兩人撲倒在地,用石頭活活地砸死了。騎兵通信員屈海群發現後,忙向苟在合彙報。苟在合趕馬過來一看,氣得臉色通紅:「去命令部隊,把這座山給我圍起來,一個都不能放跑!」四十九團很快抓住了10多個人,但這些人個個裝作很老實的樣子,都說自己是老百姓。部隊也沒了辦法,苟在合狠狠地說:「給我搜,只要身上有槍有刀的,一律捅死!」結果搜出了幾個身上有槍有刀的,警衛排上去把他們捅死在了路邊。但還有兩個人,怎麼看都像是老實巴交的老百姓,戰士們就有點大意,摸摸上身,沒發現有槍有刀,就沒再殺他們,但為了防止他們回去報信,帶著他們一起行軍。誰知走了沒多遠,兩個人趁人不備,掏出手榴彈朝苟在合扔了過來,警衛排的戰士眼疾手快,一腳踢開了手榴彈,「轟隆」一聲爆炸了,傷了兩個戰士。兩人扔了手榴彈,跳進路邊的一個大池塘里,準備潛水逃跑。苟在合下了馬:「大家看好了,他們頭一露出來,立即把他們打死!」這兩個人沒憋多久,剛露出腦袋,戰士們立即開槍把他們打死了。原六縱十七旅四十九團騎兵通信員屈海群回憶說:
我們四十九團有次在行軍,遇到了一個老鄉,手裡拿著紅纓槍。團長苟在合走在前面,騎著東洋馬,身上披著日本軍官的呢子大衣,腰裡還掛著一把東洋刀。這個老鄉過來就問:「貴軍是哪一部分的?」苟在合有些懷疑,就順口答道:「我們是八十五師的。」這個人立刻綻開了一臉媚笑:「國軍,你好,我剛才殺了一個共產黨。」接著就把紅纓槍舉起來讓苟在合看,上面還有鮮血。
要我說,現在網上頗有些人認為,20世紀的蘇聯、中國、越南、南斯拉夫—反正不管怎麼說吧,都是共產黨的游擊隊—都是些穿著平民的衣服躲在群眾中間打冷槍,招惹來了侵略者,自己溜之大吉,破壞了皇軍和良民之間的關係,更破壞了大東亞、大東歐、大印度支那的共存共榮。可是小保隊才真符合這些條件1.躲在平民中間2.不公開攜帶武器,有時候甚至是用鋤頭、柴刀、石頭3.襲擊落伍軍人、地方幹部,也就是所謂的「放冷槍」1947年12月3日,劉鄧得知宋埠附近的敵八十五師西移後,立即指示六縱,乘宋埠空虛,迅速佔領,清剿「小保隊」。
杜義德立即命令肖永銀帶領十八旅和十七旅四十九團攻佔宋埠。他再三叮囑肖永銀:「這些『小保隊』最可惡,不要讓一人漏網,剎一剎他們的威風!」
肖永銀早就憋了一口氣。早在10月初,劉伯承有次見到肖永銀,劈頭就問他:「肖永銀吶,我問你,你打了那麼多縣城,你消滅了多少土頑?你不把土頑消滅了,地方幹部去了咋辦?」
部隊攻進了宋埠,但一清查戰果,肖永銀不禁皺起了眉頭:宋埠有「小保隊」2400多人,打死打傷了200餘人,其他人不見了!部隊里外三層把宋埠圍得像鐵桶一般,沒見有人跑出去,其 他的到哪裡去了?他越想越窩囊,杜政委讓他「一個都不要漏網」,這下好了,有兩千多人無緣無故地不見了。他再看看俘虜過來的「小保隊」,身上穿的都是老百姓的衣服,要是放在大街上,和其他普通老百姓沒一點區別。肖永銀恍然大悟:這些傢伙已經化整為零,混到老百姓家了!
原十八旅副政委劉昌後來回憶:
我們把宋埠所有的青壯年男人捉來後,叫到屋裡審問,看一看手,手上有硬繭的,比較粗的,就是老百姓,就把他們放了。細皮嫩肉,不像干過農活的,統統留下來,也有不少人是冒充走親戚的,做買賣的,遇到這樣的人,也都關了起來。
也有人說,攻打宋埠是趁敵空虛,部隊不可能久留,根本沒有時間登記、看手,只要是青壯年男人,基本上都抓起來了;也有人說,登記、甄別也搞了,不過是少部分,大部分都來不及盤問。
抓到了2000多名「小保隊」,其中還有麻城縣長,這麼多俘虜怎麼辦?肖永銀和李震發了愁,這夥人都是本地人,根本沒辦法補充部隊,放了吧,危害又很大,宋埠等於白打了,殺吧,不是幾個、幾十個、百十個,而是2000多人!肖永銀只好請示野司,野司回電:「排以上土匪殺掉!」排以上土匪100多人, 殺了,還是解決不了問題,野司又命令:「所有土匪,統統殺掉!」
天黑以後,十八旅把這2000多名「小保隊」帶到野外。劉昌回憶說:
戰士們把「小保隊」的衣服扒下來,拉出去用刺刀一捅,推到坑裡。扒下衣服是因為我們沒衣服穿,把他們的棉襖一脫,我們就可以立即穿上了,裡面還是熱的呢。外面還有一個部隊在專門挖坑,是五十二團處理的
但「小保隊」的人數實在太大,有些部隊只好就地解決自己捉的俘虜。五十二團二營在街上架起了機槍,把200多名「小保隊」集合起來,「突突突」一陣掃射,「小保隊」成群成片地倒下了。
劉昌清楚地記得:「我們走了以後,國民黨部隊就來了,把坑挖開,把「小保隊」的屍體都搬出來,照了許多照片,登在了報紙上,大肆做文章,說是『宋埠事件』,影響很不好。據說,在國際上都有影響了,損壞了黨的形象。」
瞅瞅,多殘酷,一下子殺了2000多人,這簡直就是中國版的「卡廷事件」。用刺刀捅死,機槍打死。你說都是「小保隊」嘛?肖永銀也好,李先念也好,都有反思,都承認,殺的人多了。
可就這樣,解放軍打擊的對象,也是小保隊,或者疑似小保隊的人,並不是報復當地平民。
多說幾句。現在很多朋友,一提起游擊隊,可能就是「土八路,瞎胡鬧,一身虱子兩腳泡」的印象。但實際上,游擊隊既不是中國所特有,也不是二戰所僅有的。
比如本人發表的文章
二戰時期蘇聯如何開展游擊戰
實際上,游擊武裝大體可以分三種,第一,小規模正規軍,比如SAS、欽迪特部隊、中共的武工隊;第二,以正規軍為核心的游擊武裝,比如抗戰時期的八路軍、新四軍;第三種是完全自發的組織起來的游擊隊,比如南斯拉夫游擊隊,東北抗日義勇軍、抗日聯軍。
游擊隊,僅僅是使用游擊戰術的武裝,無論是正規軍還是非正規軍,只要是穿著軍服,或者是穿著有明顯符號的便服,並且公開持有武器,那麼就可以獲得戰俘待遇。既然可以獲得戰俘待遇,那麼,圍剿游擊隊的正規軍,有什麼理由報復平民呢?
請諸位注意
1.游擊戰爭並非是「東方式的戰術」,而是弱者對抗強者的普遍方式
游擊戰往往是無法組織正規軍的弱勢一方最後的手段。類似的,恐怖組織也是那些連游擊隊都組織不起來的弱勢一方的最後手段。
2.正規戰的戰術無法應對非正規戰威脅
正規軍軍人經常想當然的認為,能夠輕而易舉的擊敗那些缺乏火力或者沒有受過訓練的職業軍人的烏合之眾。為了擊敗非正規武裝,軍人必須使用截然不同的戰術,不僅要集中精力剿滅游擊隊,還要保護民眾的安全。這也就是「搜索並殲滅」和「肅清並鞏固」戰術的區別。後一種戰術並非走和平主義路線,也需要使用暴力和高壓手段,但是需要小心的控制暴力手段的烈度並精確的定位打擊目標。
另外 本人譯文《國防軍戰爭罪行》深扒「二戰最帥軍隊」黑歷史在1941年10月初,德軍和游擊隊在克拉列沃和克拉古耶瓦茨附近的戰鬥逐漸升級。10月13日,游擊隊包圍了克拉列沃鎮,而德軍第717步兵師一部既駐紮在該地。德軍立即扣押當地村民作為人質。2天以後,游擊隊重新發起攻擊,此時德軍雖然傷亡慘重,但仍然擊退了游擊隊。但是到了晚上,鎮中再次響起了槍聲;國防軍報復性的殺害了300名塞爾維亞平民。第二天,德軍在克拉列沃的損失再次得到了「補償」,第717步兵師一部將該地所有的男性平民都抓了起來,然後押往一間火車車廂生產廠的院子里,全部處決。根據南斯拉夫的資料,克拉列沃及其周邊地區大約有4000-5000名平民被殺害。根據 戰爭史研究的微博 Sina Visitor System1914年德國入侵比利時,8月25日白天,一支比軍部隊曾經對德軍發起進攻,德軍退入魯汶城內。當天夜間,一匹德軍戰馬受驚脫韁,引發混亂,德軍士兵紛紛胡亂開槍射擊。之後以「開槍者是比利時人」為由,決定燒掉魯汶城。德軍士兵逐街逐屋地入室搶劫,抓市民當人質,就地槍殺,縱火將房屋燒毀。魯汶天主教大學圖書館也被德國兵縱火燒毀,校長德貝克爾主教被美國僑民設法救出,帶到布魯塞爾。
火燒魯汶的報道很快傳遍協約國和中立國,迫使德軍在8月30日停止了縱火焚城的行為。但是德國官方一口咬定火燒魯汶的責任在於比利時方面,比利時「婦女和女孩都參加了戰鬥,挖我們傷兵的眼珠子」。93位著名的德國學者和教授,包括獲得諾貝爾獎的X射線發現者倫琴,發表聯合聲明,宣稱從「軍事需要」和「自衛」的角度出發,德國燒毀魯汶的舉動是正當的,「說我們違法侵犯了比利時的中立是不正確的……說我們的軍隊野蠻地毀滅了魯汶也是不正確的」。所以說,是否報復平民,取決於佔領軍的決策,不取決於游擊武裝的戰術。
最後是廣告時間
一本記錄了近五千年「非傳統」軍事衝突歷史的著作,暢銷書作家及軍事歷史研究者馬克斯?布特在書中追溯了游擊戰爭和恐怖主義從遠古時代一直到現代的歷史。作者認為,從古典世界首次出現反抗強權——從亞歷山大大帝到羅馬帝國——的反叛勢力出現開始,人們就發現游擊武裝比正規 軍更難對付。僅售118,只要118,118你買不了吃虧,118你買不了上當
送長輩!送親朋!送領導!
送長輩,腰好腿好精神好; 送女士,細膩紅潤有光澤;送孩子,個子長高學習好
這一本兒啊 頂過去五本兒
「我和老公在一起三年多了,一直懷不上,四處求醫問葯,自從看了趙老師的書,後來呀......」
後來這段電視台不讓播了
補充一點,關於宋埠事件,實際上並非一個孤立事件,而是和之前的麻東暴亂緊密關聯的
1947年9月底我南下幹部大隊到達木子店古城任家垸一帶後,就立即宣傳群眾,打土豪、分田地,建立貧農團,進行土改。10月,成立任家垸鄉政府,鄉長白憲文、副鄉長王從樓。但由於這裡長期屬於白區,封建反動勢力根深蒂固,階級關係和階級鬥爭十分複雜,一般群眾不敢與工作隊接觸;一些保甲長則乘機鑽進了貧農團。有的還組織假貧農團,陽奉陰違,偷天換日,以新的方式,與革命對抗。隨著土改鬥爭的深入發展,隱蔽的對抗終於發展為公開的叛亂。
10月23日,八字垸惡霸地主鄭姓房長鄭紹生、地痞鄭家宇、鄭家佩、國民黨區長鄭家學勾結土匪頭子鄭家賢、徐慶蘭等策劃反革命暴亂,陰謀搞垮我工作隊和貧農團,屠殺革命幹部和群眾。他們秘密搜集槍支彈藥,網羅各地流氓兵痞,還和保、甲、房戶長串通一氣,用處死或不準入祠堂祭祖等手段,脅迫群眾參加「小保隊」,煽動老弱婦孺「跑反」,致使東義洲地區有相當一部分的群眾被迫參加了這一事件。
鄭匪得知這一消息後,即於翌日晨帶領小保隊和受蒙蔽的群眾約兩千餘人,襲擊鄉人民政府所在地任家垸,同時派反革命分子熊存緒(「三青團」分隊長)帶匪徒游雪山捕殺我工作隊隊長余清,工作組組長李小林等南下幹部。其時,我鄉政府只有七八條槍。白憲文親自以機槍開路,帶領工作人員奮力突出重圍,向滕家堡轉移。余清和警衛員小嚴(原名郭長豪)在駐地河西新屋遭敵包圍,突圍中,被甲長李志勛誘騙,誤入匪徒伏擊圈。本來還可以憑藉手中武器奮力抵抗,但余清考慮到小保隊中有不少是受蒙蔽的群眾,遂制止小嚴開槍投彈。敵人一擁而上,將余清、小嚴捉住。就義前,余清鎮定自若,高呼:「毛主席萬歲!」「萬歲!」「打倒國民黨反動派!」
匪徒們攻打了鄉政府後,又在當天攻打了麻東縣政府。這就是震驚大別山地區的「麻東暴亂」。它的波及面相當大,從木子店到三河口,乃至河南的商城、安徽的金寨,都不同程度地發生了反革命暴亂,遭敵殺害的革命幹部和群眾達300餘人。「麻東暴亂」是國民黨反動勢力對人民的一次瘋狂反撲。
麻東暴亂後,小保隊退守古城細石嶺。縣委派51團8連火速去平息暴亂,由於地形不熟,未能將敵徹底消滅。11月11日,4軍分區派48團約500人,配備有輕重機槍和小鋼炮等武器,包圍了駐在細石嶺的小保隊。小保隊依仗地形熟悉,經羅家坳坳峰溜出,倉皇逃亡宋埠。後來,在是年12月3日的宋埠戰鬥中,小保隊幾乎被我全部俘獲。用處死或不準入祠堂祭祖等手段,脅迫群眾參加「小保隊於翌日晨帶領小保隊和受蒙蔽的群眾約兩千餘人,襲擊鄉人民政府所在地任家垸余清考慮到小保隊中有不少是受蒙蔽的群眾,遂制止小嚴開槍投彈什麼叫拿平民當肉盾?這不就是嗎?可以說 先有麻東暴亂 後有宋埠事件 大家一定要特別注意這點
戰爭中,拿平民當肉盾經常發生。
1947年7月國民黨用12個旅 手拉手在山東半島趕著土八路喝海水。那時我在膠東西海軍區司令部當號兵;駐在昌邑宋庄。國民黨24師由濰坊開始追我們,追到掖縣大澤山,就快要追上我們時。當地民兵出來埋設地雷,炸死了國民黨兵,這時國民黨兵,不敢再前進,拿平民當肉盾,就抓當地老百姓前面踩路,有地雷先炸死老百姓,國民黨兵在後面
炸不著他們。你說對平民的傷亡應該誰負責?戰爭是殘酷的 無處講理;總之老百姓倒霉。
大家不要那麼偏激嘛,題主這個問題是很有意義,尤其在中國軍事實力不斷增長,將來可能出現對外干涉戰爭的時候。外國軍隊進入他國領土,是個正常國家都要反抗一下的,請不要過多聯想。題主預設的兩種情況,第一條很好做到,國防部新聞發言人聲稱「我們不想傷害X國人民,是X國政府逼我們的」,第二條也不難
這些圖片證明軍民親善,兩國共榮,民眾與侵略軍的關係簡直融洽,都是該死的游擊隊!唯一的問題就是,別打輸了。
所以,答案是誰打輸了誰責任大。我們有核彈,才不會輸呢,題主保重!「前提是侵略者原本並沒有要傷害平民,且平民也並沒有特別希望驅逐侵略者(只有游擊隊自己希望如此)以至於願意付出自身的犧牲」這是問題描述,如果沒有修改過的話,題主,建議你先不要刷知乎了。
竟然被屏蔽了。前提是侵略者原本並沒有要傷害平民:嗯,是啊,侵略者勞心費力,出錢出人出武器來侵略是為了給平民送溫暖送文化下鄉?不是只有種族滅絕才是傷害,拉壯丁去做苦力算不算,掠奪你的資源給侵略者輸血算不算,大清帝國支付的高額賠款最後還不都落到了平民頭上?平民也並沒有特別希望驅逐侵略者:沒人願意好好的平民不做,去做二等公民做條狗,很多人可能敢怒不敢言,但是沒人會順從到被隨便奴役而不想反抗。王侯將相,寧有種乎?平民做的不爽都會反抗的中國人會安於做亡國奴?以至於願意付出自身的犧牲:我覺得你這是對所有反抗侵略的民族英雄們的輕浮,游擊隊從哪裡來的,不是天降神兵,他就是從平民之中走出的,願意以自身之犧牲換得家人之平安、民族之獨立、國家之尊嚴的人。至於肉盾一說,驅民為兵上戰場擋子彈了?如果有,那該譴責。化裝為民?武器彈藥都不足的游擊隊還能有條件搞到制式軍裝?題主假設為了資源而侵略他國,而他國人民的生產生活卻不受影響…………
我覺得就算是馬基亞維利再生也洗不了您的地。
慰安婦那梗嘛,您就是在狡辯了,失足婦女等同於慰安婦,嘖嘖。各國人民自願做慰安婦。嗯,不知道題主問這道題是單純的好奇心呢,還是為了突出自己的政治觀點。我想說您是一個不成熟的人。
這個問題毫無意義,就算我們假設存在這樣的侵略者,您贏了又能如何?心安理得的帶路?對不起,現實生活您是一個怎樣的人,不會因為你有多麼驚世駭俗的觀點,多麼nb到爆的理論,多麼尖銳的目光,而變得受到大家的尊重。
我們假設您在這場爭論贏了,那麼然後呢,該幹嘛,幹嘛去。輸了,大家盡情鄙視您(要不然您為啥匿名)。贏了,也說服不了眾人。那麼,洗洗睡吧。努力提個有建設性的話題吧。當然是游擊隊這樣無事生非的王八蛋和畜牲該負責,沒什麼好說的。
你們這些道貌岸然的傢伙,我最見不得你們這些所謂一身正氣的傢伙了。要我說,就是弱雞抵抗力量活該,這樣的抵抗本來就是無恥。
好,既然我們已經找到理論依據,我們什麼時候夜襲題主寡婦村?哈聖居然試圖用這麼可笑的方式證明侵略軍屠殺游擊隊和平民的正當性,他應該被石刑了:這種邏輯分明比較適合以色列利庫德集團之流用來給鎮壓巴勒斯坦人民的暴行塗脂抹粉。不過當然,伊斯蘭原教旨主義分子和法西斯本就是一丘之貉。
侵略者幹嘛不好好獃在自己的國家?
提問已經修改,加了時間限制。不是我回答時沒看題
旅順游擊了?濟南遊擊了?一黑黑了大清國和蔣校長,順便還黑了人類希望國。(要知道北美十三州親英的大有人在,美國民兵和大陸軍的抵抗與游擊迫使英軍到處放火,真該死)
我不想說髒話,我沒話說了。應要求修改:
請允許我先大笑三聲:
哈~哈~哈~
知乎真是藏龍卧虎啊!給侵華日軍洗個地都用這麼高大上的姿勢,便娟婉約,委婉細膩。我以前一直幼稚地以為皇協軍不過是混口飯吃的軟骨頭,後來才慢慢明白這個品種與基因也是大有關係,感謝題主再次印證了我的觀點。我替昭和將士們感謝您和您家女眷了。
題主是生怕我們不知道您身上流淌著皇和血液么?掐指算來,您這就該是日三代了吧?建議題主去應聘靖國神社社長。看到匿名題主在某個回答後的評論,我不明白您既然這麼氣壯如牛幹嘛還要匿名啊?不過還是提醒題主一句,一口咬定慰安婦存在與否是個問題之前,還是先尋一下根,不然打臉還是小事,把自己高貴冷艷的大和出身烏龍成我們這些漢人就不好了。題主,你敢不敢取消匿名、公開替日本人辯護說慰安婦是子虛烏有?敢,我就敬你是好漢。游擊戰是一種殘酷的戰爭形式。你只想保住性命,老老實實活下去,可是突然有一天一名游擊隊員被敵人追趕跑到你家裡,需要救助,這時候不管你做怎樣的選擇你的命已經不在自己手裡了。這就是戰爭的殘酷。可是戰爭是誰帶來的呢?
看了幾乎所有的回答和評論才發現,題主並不是為了提問而提問,其實他心裡已經有了明確的答案,只是為了反駁所有不同意他但是是正確的觀點。所以……大家還是散了吧,跟這種人說話太累。ps匿名不是好習慣,題主還是穿上衣服再出來
看了半天撕逼了,題主的問題居然把我這種向來只看不說的人炸出來了,也是一種能力。下面我就說說,看了題主「認真討論問題」的結論之後,我的幾點質問。題主論據1:題主提到小野田寬郎的「游擊」我也是醉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上應該叫「盜竊和搶劫殺人」吧?題主論據2:柬埔寨紅色高棉時期,那和土匪有區別么?既然你都提到東南亞這塊地方了,就讓我不得不想到了紅色高棉的老冤家越南。越南是靠什麼起的家,題主還記得不?要是強行忘卻我也就不說了。正在種田的越猴,突然從水裡拎出一把AK,讓美軍多少次吃這種虧。越南不違反國際法?不違反人道主義?我們能夠因為越南違反國際法、將平民捲入戰爭,就說美軍是正義的嗎?題主論據3:題主說別的,我還可以認為你是在認真討論問題;而你竟然在慰安婦問題上給你黃軍洗地,我真不知該怎麼給你辯護了。我不知道你是哪裡來的勇氣,公然地對已經鐵證如山的罪行企圖翻案的。日本自己的慰安婦圖片都一沓子一沓子的,哪裡輪到題主替黃軍洗地?結論:因合法(國際法)的游擊戰,而導致的佔領(侵略)軍報復民眾的事件,錯誤絕不在游擊隊。對民眾的武力傷害,既違反國際法,同時也是懦夫的行為(這一點,恐怖分子同樣適用;而侵略者,從某種程度上來講,扮演等同於恐怖分子的角色)。我是真心不想撕逼,但是題主真心該多看書。我們這些人,作為帶路黨已經過時了;未來的帶路事業就靠你了騷年。歡迎各皇協軍政委前來撕逼。寧折不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看了下這兩天的更新,忽然驗證了我之前的一個猜測:題主是個徹頭徹尾的無政府主義者。 題主的觀點一直是:當國家受到侵略時,民眾作為個體,沒必要、也沒義務承擔這場戰爭所帶來的風險(包括可能受牽連而導致死亡)。尤其是,當單個個體沒有受到侵略者的迫害時,是沒有幫助本國游擊隊進行反抗的義務的(需知這種行為招致侵略者報復幾乎是必然的)。 想必大家都看出了這種論調的愚蠢。在題主的論調中,根本就沒有國家概念,更遑論鄭府和本國人民之間的關係。從一開始,題主就把鄭府和人民自然定義為了對立關係。明白了么?即便題主提這個問題並非出於洗地目的,他本人也陷入了一個悖論:國家如果僅僅是一個個鬆散個體的組合,那麼即便不是在戰時,人民的生命也是得不到保障的。民眾當然沒有法理上的義務保護游擊隊,但是作為一國國民,保護本國戰鬥人員是道義上的義務。題主不認同的,正是這麼一種道義義務。 綜上,題主是個徹頭徹尾的無政府主義者。
戰爭是要搏命的,而且要博很多命,
命都要沒的時候,任何法律,條約都是狗屎。戰爭是要死人的,死很多人,死人就會有仇恨,仇恨上來的時候,任何法律,條約都是狗屎。你不能用規則去讓一群生命受到仇人威脅的人用生命去捍衛仇人的權利。這不人道我們來看全球最人權,最人道,最和平,最正義的國家是如何執行國際法的。
和平時期:美國全國廣播公司稱其獲得了一份被泄露的美國政府文件。文件顯示,若有人被認為是對美國構成嚴重威脅的極端分子,且若抓獲他們會使美方人員面臨危險,採取無人機射殺目標的刺殺行動是合法的,即使這些極端分子可能並未正在策劃恐怖攻擊。只要被認為就可以擊殺,即是你啥也沒幹啥也沒想。巴基斯坦官員去年表示,美國無機人共打死了700平民,卻只消滅了14名恐怖組織頭目。戰時:DISARMED ENEMY FORCE,用這個幌子屠殺的戰俘將近百萬誤炸集市針對醫院,加油站,發電廠,供暖設施進行精確轟炸,別跟我說這是軍事目標誤炸大使館直升機不能接受投降,所以一切面對直升機投降的武裝勢力直接擊斃所以說,你敢信國際法?
你可能會說,看,美國仁義之師,沒用生化武器,簡直道德楷模。所以說,國際法這玩意,是用來比爛的,而不是用來遵守的。偶爾遵守一條兩條的是仁義之師,一條都不遵守的是恐怖分子。所以說,國際法這東西,只要不是最差的,有人給墊背就行。所以說,鍋向來都是敗者來背
你看,蘇聯都死了,對他們虐待的俘虜,強姦的平民負責過嗎?美國屠了百萬俘虜,所到之處處處留種,有人譴責過嗎?有!英國曾象徵性的指責了美國大兵不應過分的給前線的英國大兵送綠帽子。日本就比較慘,只能組織平民慰問了。所以說還是要贏才行。贏不贏,有時確實要看人心向背,
但人心向背則又是一場比爛比如美國人只是勾搭盟友媳婦,而德國人則殺了她們的丈夫。德國人屠殺平民,而老毛子強姦奴役平民,日本人又強姦又屠殺,美國人只屠殺德國人,這樣蘇聯美國就是相對正義的,日本德國就太過分了。義大利雖然輸了,但大家都對它沒有太多怨恨。國共兩黨當年的差距更直接戰爭沒有人道的,只有很殘忍和更殘忍,真正能保護平民的是國家自身的實力。中國韓國起碼可以為當年的受害者做一些伸張,而菲律賓則要給日本軍人立碑。輸贏之間儘是利益
最終回到題目本身既然題主改了一點題目我也補充一點美國作為人類歷史上最文明的侵略者雖然跟歷史上任何其他的侵略者比,美國都算是溫和理性但所到之處仍舊存在著屠殺,虐待和針對平民的種種攻擊。因為他們是勝利者,並且有絕對話語權,這樣在他們能夠控制的範圍內肆意違反任何公理和條約都是毫無代價的。並且如果嚴格遵守這些,勢必會增加己方傷亡,當生命作為代價,誰回去維護這些更傾向道德方面的東西?對於平民的傷亡本質上,應當是戰爭發動方承擔所有責任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總要強調對方的第一槍實際上大規模戰爭是由戰敗方承擔所有的責任。小規模的戰爭,反美的一方承擔所有責任。原因你懂得題主的意思是中國軍隊進入日本,日本百姓就要老老實實聽中國政府的了,對嗎?
現實是誰輸了誰負責。
道理上是誰發起戰爭誰負責。
真實情況是誰都沒負責。這當然是看最後誰打贏了戰爭,沒有別的,真不明白這有什麼可問的。
捷克游擊隊刺殺了海德里希,納粹報復屠了附近的一個村子(利迪策大屠殺),法國游擊隊綁架了一個黨衛隊軍官,納粹也為此屠了個村子(奧拉杜爾大屠殺)。波蘭抵抗組織起義,納粹屠了華沙,類似這樣的在二戰中比比皆是,今天有誰說這是游擊隊「拿平民當肉盾」的錯?
還不都是算作納粹德國的罪行,因為他們打輸了。而游擊隊則是沒有爭議的英雄,歌頌他們的西方主旋律電影拍了一部又一部。我和某個侵略者有過深入交談,大家應該聽聽我的話。
正規軍從來沒興趣對平民下手。不管是對李大虎團長,安德烈大尉還是對松本大佐都是這樣。對方的平民是資源,是可以給對方造成負擔的人群。對平民下手,傷害正規軍的名聲和自我認知,會被自軍隊的同行看不起,因為武力和訓練不對等,和拳王絕不對我下手一樣。同時正規軍不願意生活在充滿敵意的環境中,否則上個茅房都提心弔膽有什麼意思。從政治上而言,進入/入侵一個國家是為了更高的目的,單純的為了殺人,那是野獸。
但如果對方不穿軍服,沒有標誌,利用平民的掩護和補給向我開槍,那麼事情就簡單了:對方的平民就是敵人的機槍掩體,摧毀掩體消滅敵人是我的工作。否則,我的士兵要一個一個被他們挨個點名嗎?如果我的士兵遭到冷槍,就算作為入侵者,我必須報復。否則我的部隊將嘩變為散沙,這種事情甚至集團軍司令都罩不住。這些事情,任何游擊隊和民間武裝都是知道的,第一天就知道,這是註定的命運。
來自正規軍的報復必定是慘烈的。之所以慘烈是是為了警告,為了不繼續發生這種事情。如果一架飛機從韓國機場補充油料彈藥起飛攻擊中國,那麼韓國立刻成為中國的報複目標。這是戰爭規則。
不管我作為蘇聯士兵,以色列士兵,中國士兵,越南士兵,俄羅斯士兵,德國士兵,我進入一個國家,這是命運的安排,由不得我的喜好。如果一個平民或者游擊隊向我和我的戰友開槍,我必定報復,而且是加倍的報復。我沒有時間去找福爾摩斯來根據蛛絲馬跡去尋找真兇。我理解對方向我開槍,因為我是侵略者。但我希望對方也明白,不穿軍服向我開第一槍的時候,我就認定所有的不穿軍服的平民是我的敵人或者潛在的敵人,我的確是國家機器的一個螺絲,但問題是我不想死。我不能讓我和我的戰友被不穿軍服的人一個一個開槍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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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而言,歐洲和北美國家的軍隊更加在這方面有底線。畢竟有騎士傳統。而非敏感國家所謂的藏兵於民更多是刻意讓平民充當機槍掩體,刻意讓自己的平民防彈衣。刻意讓敵人的無差別屠殺引發同仇敵愾之心。格瓦拉認為血液就是潤滑劑。所謂恐怖分子都沒這樣說啊。
就算美軍的美萊村屠殺,事後也表現了人類罕見的高貴,反思和高維度。只有這樣才能征服大地和人心。F cking 查理就糟透了。刻意利用美軍的高貴和善意來隱藏自己的士兵,不穿軍服背後開槍扔炸彈。誠小人也。韓國駐紮在越南的軍隊面對同樣的狀況就不是這樣。
我最佩服一個美國士兵,他的戰友計劃朝不穿軍服的無法分辨是軍人還是平民的越南人開槍,但他也向他的戰友端起了槍,大聲喊道,你們開槍,我也開槍。
那一刻,一定是聖靈充滿了他的心靈。他就是聖徒。我給他提鞋都不配。
我不行,我一垃圾,一劊子手,一偽善者,一屠夫,一人格分裂者,一低維度者,一以暴力制止暴力的人,一從來不知道寬恕的人,一為自己的惡行辯解的人,一個對世界的種種無能為力的人,一隻能被仇恨的巨浪推動的人。
雖然我很爛,但我還是希望不穿軍服的人不要向我開槍,否則,我會用十顆子彈回敬一顆子彈。因為我子彈多。
這是我的悲劇,也是你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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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事實大家都清楚:游擊隊在正規軍面前是從來沒有用的,人數,補給,火力,重武器,訓練,情報,支援根本不是一個級別。根本就是以卵擊石。有人據說靠游擊隊發家,其實他上面有人,上面的人還使勁鼎力猛干。
如果正規軍都頂不住,不如投降。成為對方的一部分或者讓對方成為自己的一部分。比如法國,比如鐵木真馬蹄下的伊拉克,比如山海關以北面對努爾哈赤的辮子兵。滿洲大砍省金鏈子省的人最精通這個。哪裡有什麼敵人來了有獵槍?你有獵槍,打兔子都不準,對方拖出一門山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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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平民的角度,如果自己的親人被殺,當然也要報復。最好的榜樣是下面這位法國大叔:
他的妻子被德國人殺了。他自己用一桿老槍單刀赴會在城堡和山區對德國人復仇。而不是躲在平民後面和村莊里,避免村民遭到德軍報復。他是個高貴的法蘭西貴族。知乎的自干五自己立起一個稻草人,侵略戰爭不正義,之後指責所有的戰爭都不正義,於是就證明了本國政府可以肆意殘害沒有外國籍的公民,不應該受到任何外國干預。用歷史骯髒的一面,來詆毀國際法和國際公約,肆意踐踏被國際社會懲罰了就指責國際法是強國侵犯弱國的工具。把國際法不足的一面拿出來,作為自己不遵守國際法的借口,而不去考慮如果有一天遭遇危機,國際法是唯一保護自己的武器。
《看客》第352期:人盾政治 網易有個專題,自干五的老朋友乾的好事都在裡邊。其中,自然有俄爹那裡發生的事情,俄羅斯軍隊殺了平民,是該誰負責呢?自干五的眼裡,應該是車臣游擊隊吧。可是大家都知道,俄羅斯是車臣的侵略軍。
當代社會游擊隊用平民來做人盾的也是有的,用哈馬斯舉個例子吧。不少自干五嚷嚷以色列是侵略軍,按照他們自古擁有的觀念來看,阿拉伯人才是真侵略吧。古代的事情暫放一邊,來考慮近代的事情。以色列擁有先進的科學技術、文化、政治,哈馬斯是一個落後的伊斯蘭極端武裝,如果拆掉隔離牆用腳投票,不知道還能剩下多少支持者,所以才淪落到打游擊吧。哈馬斯向以色列無目標無差別的發射火箭彈,造成了以色列平民的死傷;作為還擊,以色列則是要依據精準的情報對哈馬斯的據點進行精確打擊。造成了一些平民傷亡,是技術的局限,不可避免。但是以色列有用過會無差別殺傷來警告平民不要當肉盾嗎?自干五給去找點證據來。以色列在空襲之前會進行儘可能廣泛的宣傳,告誡平民遠離戰區,已經盡到了戰爭義務。雖然不是專業研究國際法人士,但是這麼多年大國博弈的結果,國際法絕對不會只是簡簡單單的幾條。王師所致,百姓簞食壺漿,長亭相迎,奔走相慶,也不是自干五蒙上眼睛就絕不存在的。如果願意,自己去做好了,大家支持他們就好。也許這是一種程度的自然選擇吧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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